1983年10月24日,一场特殊的审判在英国伦敦开庭。
从媒体到群众,都为其毛骨悚然,同时议论纷纷。
本案的被告曾混迹于人群之中,罪行之残忍却震惊了最老练的调查人员;
他的经历不仅被《全球重大凶案》、《天生杀手》等犯罪节目收录;
还由传记作家布莱恩·马斯特斯撰写成书籍《为伴而杀》(Killing For Company)。
直到今天,他仍是英国最为臭名昭著的杀人恶魔——
导演: 刘易斯·阿诺德 编剧: 刘易斯·阿诺德 / 布莱恩·马斯特斯 / 卢克·尼尔 主演: 大卫·田纳特 / 丹尼尔·梅斯 首播: 2020-09-14(英国)
这位自称“丹斯(Des)”的马斯维尔山连环杀人犯,原名丹尼斯·尼尔森。
那场历时两周的审判曾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丹斯的作案手法和杀人动机,多年以来也一直备受关注。
ITV将这一案件搬上了银幕,由“大提提”大卫·田纳特(《神秘博士》、《好兆头》)主演,被认为还原度极高。
该剧仅有三集,豆瓣评分8.4。
一经播出,收视率就创造了ITV今年最佳,更是打破了2006年《心之狂野》之后的最高收视记录,累积超过1000万收看。
开篇第一个画面,就是1983年伦敦的社会图景——
失业率居高不下,人们来到伦敦闯荡,经历的却是梦想的破灭。
到就业中心,人家会问你,“你住在哪里?”
你若说“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他们会告诉你:“抱歉,我们不能提供给你工作”
这些“伦漂”大多露宿街头,常常故意切断和过去的联系,也因此更容易成为犯罪者侵害的目标。
于是,伦敦对于他们而言,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暴力的地方。
这天,警局接到一起报案电话。
在北伦敦郊区马斯维尔山某公寓的下水管,发现了疑似人体残骸的东西。
刑警总督察彼得·杰伊和警员史蒂夫·麦卡斯克立即出动,来到马斯维尔山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
看到从下水道取出的“残骸”后,彼得警长故作冷静,找房东问出了顶楼住客的名字——
丹尼斯·尼尔森,任职于伦敦肯特镇的就业中心,自称“丹斯”。
警官们守到夜晚,等来了一个身着浅蓝色衬衫、戴眼镜的男子。
看起来斯斯文文,普普通通。
但是,进入丹斯的公寓后那扑鼻而来的味道让警官们立刻笃定,屋内确实隐藏着见不得光的罪恶。
面对警官的质问,丹斯坦然承认:尸体在柜子里。
警员史蒂夫打开橱柜,果然找到了一个个散发出腐烂气息的黑色塑料袋。
下一个镜头,丹斯就被押送进了警车。
这就破案了? 再往下看。
警车稳稳行驶,史蒂夫随口向丹斯提问:
“你杀了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这个看起来平凡、可靠的公务员面无表情地回答:
“15到16人吧。”
随后,警方在他位于北伦敦的两个住所均发现了人体残骸,罪行得到证实。
为了正式起诉丹斯,警局开展了数次审讯。
丹斯格外配合,不但承认了杀人的事实,还将犯罪过程、处理尸体的方式全盘托出——
他会在同性恋酒吧或大街上搜寻目标,将被害人带回家,在其醉倒或睡着后用领带、电线等将其扼死。
如果没有死亡,则再将被害人按在水桶中使其窒息。
被害人死亡后,丹斯往往与死者长时间共处一室,甚至将尸体摆放在沙发上,与它一起听音乐、看电视,像亲密的朋友一样谈笑……
直到尸体腐烂后,才将其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
最终部分焚烧、部分丢弃、甚至偶尔取部分器官进行烹饪。
丹斯的叙述,引起了警官与律师的极度不适。
他自己却保持着怪物一般的冷漠无情。
丹斯的交待非常坦白,但似乎又按照着他自己的计划。
他最初隐瞒了自己前警察的身份,还声称遗忘了所有死者的姓名。
后者恰恰成为了处理案件最大的困难。
为了给丹斯定罪,警方必须确切证明至少一个被害者的身份。
但是调查与确认死者身份的过程,却阻碍重重。
首先,尸体已经腐烂。
而那个年代还没有今天这样先进、便捷的刑侦手段,指纹都要靠警员们以肉眼进行比对。
其次,受害者基本都是社会边缘人。
如丹斯所说,政府对这些失业者、流浪者、吸毒者通常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家属往往也已经与他们疏远,只有在听到死讯后,会为这个死去的孩子或爱人掉下几滴眼泪。
在丹斯回忆起最近一位受害者(史蒂芬·辛克莱尔)的名字之后,警方确认了辛克莱尔的身份并拜访了他的家人。
死者父母对流浪的儿子无可奈何,只能在失去后痛哭一场。
伦敦,有时确实是个孤独的地方。
此外,还有不得不提的一点——媒体和舆论的压力。
案件刚刚曝光时,警局成为众矢之的:时时刻刻紧盯着案件动向的媒体们无疑敦促了警方的行动,推动着彼得警长和下属们日夜工作,力求不出差错。
然而,随着部分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起诉条件获得了满足;
调查的持续反而牵扯出往事、给大众以“警方办事不力”的印象。
潜在受害者道格拉斯曾在遭到丹斯威胁时报案,警方的处理令人失望
一宗三年前未查明的加拿大游客失踪案,因为丹斯在回忆受害者时主动吐出肯尼斯·奥肯顿这个名字才真相大白,媒体对此大加鞭挞。
这样下去,深入调查不但耗费资金,还不利于警局的声誉,可谓“得不偿失”。
上层急于结案,乃至直接施压,叫停调查。
还好,出于职业素质和良心,彼得警官没有立刻退缩,也在机遇之下找到了更多受害者身份的线索……
为了避免剧透,在此不多赘述。
下面来说说与警方办案并行的另一条剧情线索——
从新闻了解到丹斯案件的老作家布莱恩·马斯特斯,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他真的是作恶多端
但看起来却又太普通了
和你在街上或者银行遇到的人没什么两样
布莱恩开始思考:是什么让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朝着一个方向发展,而尼尔森这样的人却与我们背道而驰?
很多人的想法可能如布莱恩身边的男生一样:丹斯本身就是邪恶的。
这不失为一种解释,但布莱恩显然不想止步于此。
于是,他写信给丹斯,希望以他为主角写作一本传记。
通过一次次谈话,布莱恩了解了丹斯的生活轨迹:
他在渔村度过的童年、六岁时在爷爷的尸体边懵懂地接触死亡、在部队的岁月、对亲情和爱恋的体验……
每一次对谈,都像是布莱恩与丹斯的一次心理博弈。
后来,布莱恩被彼得警官的话所警醒——
丹斯有一套自己的叙事,很容易将人“带进去”并产生信服。
而布莱恩则认为,传记应尽可能客观地呈现一切,将吸取教训、作出评判留给读者来完成。
这与本作编剧Luke Neal的观念相吻合。
Neal曾表示——
(丹斯这个名字)是一个有强迫性精神障碍的自恋者为了逃避谋杀而做出的建构是让尼尔森能够掌控自己叙述的一套谬论。 布莱恩和彼得在剧中的任务就是越过“丹斯”,越过人们所谓的“好心杀人犯”,去看到这个名字背后真正的人,这样才能看到我们所需要的答案……
因此,从剧中的布莱恩到编剧Neal,都选择以大量的、多角度的呈现来丰富作品,而不是建立一套直接成理的叙述。
效果如何,见仁见智。
但借助他们的作品,我们确实能“看见”很多——
制度的冷漠及官僚主义、媒体的搏眼球和炒舆论、群众的愚昧与非理性……
丹斯本人,及其衍生出的牵涉经济社会、心理健康、刑讯程序、司法公正等的种种复杂问题。
最终,丹斯被起诉犯下六起谋杀和两起谋杀未遂,警方的调查工作告停。
其余大部分受害者的身份,至今仍未确认。
审判前夕,丹斯按照新律师的建议,突然决定以精神变态、并非预谋犯罪为由,对谋杀控诉作出无罪抗辩,争取过失杀人罪的较轻刑罚。
面对法官关于八项罪状“你有罪还是无罪”的提问,他以平静无波的语调八次回答:无罪。
站在记录者的立场上,布莱恩没有直接干预审判,出庭为丹斯做出不利证明。
但他仍然保留了自己的判断———
无论丹斯是否“精神正常”,他在作案时是清醒的,也曾有机会自首,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终,陪审团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基本达成一致,宣布:
丹尼斯·尼尔森,有罪。
想知道法庭判决结果和过程中其他枝节的朋友们,请在剧中一探究竟。
在丹斯连续作案、谋杀十五人的四年间,在旁人看来他仅仅是个普通人,“和你在街上或者银行遇到的人没什么两样”。
恶魔在身边,无疑令人后怕。
但更值得思考的,或许是——
能否用更好的方法去保护流离失所的穷人,去关注社会的发展是否健康?
是否有负责的机构和程序、有效的刑侦手段来及时处理案件,避免更多惨案发生?
是否有正义的法律体系、公正的司法系统作为有力的警示,保证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剧情最后,丹斯对警长说,“如果你们没抓住我,我会杀更多人。”
他的故事在牢狱中落幕,而社会与文明、人性阴暗面的抗争,仍将持续。
*本文作者:温C
Des一案其实也是一出时代悲剧
——想说说“同性恋”这一词在这一事件中的意义。
我是先在油管上看犯罪纪录片刷到的专杀年轻男性的连环杀人犯Dennis Nilson,觉得长相十分像David Tennant,结果在评论区看到事件改编的《Des》这部剧名,提到证人之一Carl Stottor已经去世了,基本上是drank himself to death,决定找来看看,才发现居然真的是DTT饰演的Des。
可能因为看了纪录片有先入为主(纪录片是围绕两个和Des有过交集的同性恋者的采访展开的),我一直在寻找这个事件对于八十年代同性恋的影响。很遗憾,剧中唯一明显点到的,只有Carl走出法院时,人群中冲他喊出的那个声音:“He should've have killed you, you queer!”
这是Carl的真实经历,他在事件后的采访里有提到。他还说,那时当他走出去,有人甚至“spat on him”。在当时,媒体,报纸,乃至整个社会,对于同性恋都持有负面态度,因为他们是“clandestine”、“closeted”,“hidden in the dark”。同性恋中也确实不乏较为混乱的性行为与诸多毒瘾患者,加之deviated from social norm,向来是被demonized的群体。因此在当时,许多报纸将报道重点放在“同性恋”这一词上,似乎在试图证明,这类人身上萦绕的,除了病态与恶心之外,还有着更大的罪恶——谋杀。有些人甚至认为,Des固然罪恶,但他的受害者,也同样活该。
可在当时社会,同性恋人群,根本就是最为vulnerable的人群之一。为何很多同性恋少年、青年,沦落街头,坠入毒瘾,根本原因是社会的不接受、家庭的不认可,导致其无法安生,需要从原生家庭中逃出去,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一个同性恋者之间相互抚慰的地方,一个可以让他们get high and forget about everything else的方式。(当然另一部分原因也有七八十年欧美社会的sexual liberation movement。)像这样无家可回,也没有人理解的人群,很容易为了一口饭,一口烟,而轻信一个施舍“善意”的人,并最终成为evil的受害者。
Carl,这个被Des杀了一次又救回来的青年,在酒吧遇见Des时,刚和abusive的前男友分手,很迷茫,很无助,had nobody to turn to,而Des接近他,倾听他的故事,安慰他,甚至对于他前男友对他做的事发出了“That's terrible”的评价。对于这样一个温暖的、友好的形象,年轻又处于人生低谷的Carl当然轻而易举就产生了依附与信任。
连在后来的采访里,Carl也说到,他觉得他和Des之间是先有着一定的attraction,之后才有后来的谋杀未遂,提到“love and hate go hand in hand”,后来甚至还给在狱中的Des写过信,询问他为什么会选择自己下手。心理学家对此行为的分析,是说被害人,很多情况下都想要问清楚缘由,是不是自己比较特殊,才受到了加害方的“青睐”。但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能找到答案,因为像Des这样的杀人犯,很多时候选择下手的对象完全是随机的,没有特殊缘由。而当被害人找不到答案,或者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随机的目标,毫不重要时,时常会有强烈的失落感。Carl在说到Des给他的回信时就说到,Des在信中十分vague,unspecific,可能对于Carl完全没什么清楚印象了。说到那里Carl笑了,不知道是自嘲还是悲哀。
Nilson的事一直影响着Carl,他不敢天黑了出门,不敢去夜店酒吧,更不敢接受陌生人的邀请。他说,作为一个同性恋,却又畏惧男人,但又能怎么办呢,这就是他的现状,他无法改变了,他情愿呆在家里和自己的猫一起。他甚至说到,不知道Nilson救回自己究竟是不是好事,有时他希望Nilson当初杀了他。
我感到很悲哀,就好像剧里Des说的那样,“人们只会关心死去的人”。而对于那些活着的,可怜的人们,该饿死街头的还是会饿死街头,该OD的还是会OD,该被社会treat like shit的还是会被treat like shit。人们为evil感到好奇、猎奇,产生前所未有的探索欲,也为死去的人们产生仿若真切的同情与哀悼,可对于那些活下来并背负重担与阴影艰难存活的、无辜的人,却似乎永永远远地遗忘了,让他们始终在过去的haunting之下,自生自灭。
在真实的事件里,Des有一个维持了四年多的“伙伴”,Martin,也是一个这里跑跑那里晃晃的drifter。在Des犯下谋杀的那四年中Martin时常拜访Des,他形容Des很风趣,很健谈,像个兄长的形象,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爱上他,可以跟他上床,但“that's it”。他从未发现Des的杀人行径,只知道他有装死的癖好。而当Des被捕后,Martin和Des的关系被发现,他被报纸成为Des的“homosexual lover”,更有许多人猜测,他和Des认识那么久,肯定知道些什么,不可能脱得了干系。
Martin的生活,用他自己的话,也在Des被捕后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猜测,恶语相向,甚至有抱着病态的心理接近他,想要“了解和杀人犯做情人是什么滋味”。但这些也都是最为浅薄的了,Martin说,他“has lost trust in everyone”,唯一信任的人只有自己的母亲,而在Des事件之后,他的母亲对他变得很冷淡,这种冷淡一直持续到她去世,母子之间的关系再没亲近过。这让我觉得很压抑,无比压抑,一个人在开始怀疑世界的时候,连最亲密最重要的人也开始疏远他,那这个世界留给他的还剩什么?
而更为不幸的是,Martin说,他感到“guilty”,特别是在Des搬家时,曾提出要Martin搬来和自己同住,Martin拒绝了,而Des在被捕之后又对Martin说,如果当时Martin能和他住在一起,那之后的谋杀就不会发生,他们会“live happily ever after”。Martin觉得,他没能在与Des的相处过程中发现异样,也因为拒绝了Des而间接导致更多的人受害,他“feel somewhat responsible for that”。他说“I feel guilty, although I haven’t done anything”。
Des的罪恶不是Martin的错,Martin却要为此遭受外人的眼光、自己内心的悔恨,亲人关系的疏离。在采访里讲到自己guilty时,他哭了,那一刻我觉得非常难过,he did nothing to deserve that。
至于Des为什么没有对Martin下手,心理学家说,大概是因为Martin其实算是Des唯一的朋友了。或许吧,但真正的原因,也随着Des的死亡,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有时只能从几个有限的角度说问题,在《Des》这部剧里,能看到定罪的不易,看到警方与罪犯的斗智斗勇,看到上级为了荣誉下级为了正义之间的矛盾,看到对于同样一个事件每个人都在各取所需的社会现状,看到“everything’s about money”。
但看不到的,是这一真实事件对于时代大背景的影射,以及其对于像Carl和Martin一样的同性恋青年维持一生的影响。现在的大不列颠,当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是“腐国”,可在七八十年代,又有多少同性恋者,因为偏见、仇恨、暴力,而成为无知年代的牺牲品。
Des的所作所为,当然主要是他个人的意志和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给他的行径提供了温床。试想那么多失落的游魂们,又有多少我们无从知晓的,以残酷的、绝望的方式,死在了时代的刀刃下。
而当今世界,类似的事件,是否在又一部分被社会唾弃的边缘人群身上,正在发生……
Des演员加上自己是苏格兰人 还原的这个人物 学到又一个在英国公众记忆里面的人物 演作家的演员在王冠里面演的是首相 感觉是the Crown里面所有首相(除了撒切尔)之外演的最好的演员 他还演过Line of Duty里面的loser法医 戏路还真是广呢 感觉英国盛产演技突出但是长相不突出的演员 这才对 演技和长相本来就不应该有关 英国早就是我本人这么厉害不需要好看来衬托加分的氛围了 演警探的也在Line of Duty里面的dirty cop 和这剧一点也不像啊完全没痕迹
What makes a man a monster?
Is it intention, reaction, or behaviour?
Des持续以凄惨童年作为解释,仿佛动机、背景和行为能被直接联系;他自己相信自己的说法吗?也许是的,也许他也知道他丝毫不了解自己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泛读了一下他的传记,包括他写的诗,敏感到如玻璃尖角下的皮肤— 这是表面。假如不了解他的所作所为,我们能品出埋藏在字里行间的虚无主义吗?也许,充斥着对生命价值的恍惚,虚无主义,和对死亡的被动吟诵。似乎一切都是被动,而他不曾活着,恰似他自喻的’a drowning boy’。似乎对他来讲一切只是冗长的溺水,直至淹没。
以及:DTT演技太棒了!他值得一切赞美!
PS: 我学心理的,半醉状态下写的,不管说了啥都请别打我否则我变身汉尼拔吃掉你们谢谢大家!
连环杀手,向来是影视作品最受欢迎的“顶流明星”,从开膛手杰克到曼森家族,从B级片《月光光心慌慌》到奥斯卡神作《沉默的羔羊》,从《美国恐怖故事:1984》到《心灵猎人》,低则满足生理最阴暗的刺激需求,高则剖开心理最深处的杀戮欲望。 在《心灵猎人》里,大卫·芬奇巧妙地用公路片的形式结合自己最擅长的心理悬疑惊悚片的方式,重新解构了“连环杀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十二宫》的延伸版。在创造了阴郁、迷幻、压抑的奇境氛围的同时,通过对三个年龄、性别、性取向、家庭环境、教育水平迥异的角色在这场“追逐”真相漩涡里的境遇和变化的描摹,探讨了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在“制造连环杀手”上究竟负有怎样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连环杀手”是在美国经济和社会文化飞速变化的上世纪70-80年代“批量”诞生的,随着案件一同诞生的还有这个词汇本身,此前从未有过一个专门的词汇去描述所有以相似手法、模式化方式、一定时间周期作案的谋杀犯们。
他们无序的、心理的、随机的、动机不明的、无法捉摸的、来自人本性的带有某种诡异“美感”的恶,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理和判断,而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这种“恶”可能潜藏在每个人的心底,谁也不知道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会触发它。
《神探夏洛克》《黑镜》让我们领略了英国人三集片的魅力,短小精悍,视觉语言的讲究程度和内容思想的触及深度,让大部分电影都自叹不如,但这两部剧单集的长度都达到了标准电影的90分钟长度。
而ITV最新播出的三集片《丹斯》则成功将单集浓缩到了47分钟的标准电视单元剧的长度之内,却依然保持和前面提到的两部剧集一样甚至更佳的水准,可以说是对时间把握越来越“自由”创作者的一种提醒,我们真的需要写这么长的故事吗?
《丹斯》改编自真人真事,讲述的是英国/苏格兰著名的连环杀手丹尼斯·尼尔森的故事,据报道他曾在1978年-1983年期间杀害了15名年轻男子,其中最小的仅14岁,他把被害人肢解后埋在所租住房屋的花园里或者藏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
他有严重的恋尸癖,还是一名同性恋者,曾经当过警察,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求职中心工作,是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普通中年男子。在剧中,追踪他的警探在被记者追问如何形容这个天生杀人狂时,用了unremarkable这么一个普通的词语。
和一般讲述连环杀手的影片以死亡、案件、法庭等等开场不同,《丹斯》的开场和谋杀完全没有关系,而是一组新闻快速剪辑,以新闻报道般的冷峻口吻讲述了80年代英国经济下行,失业率陡增,年轻人迷茫,社会萧条的现状,镜头里是席地而睡的流浪汉、朋克歌手、不良少年、群租青年和霓虹都市——伦敦之间的鲜明对比。
而这也奠定了《丹斯》和一般的犯罪或是悬疑片截然不同的基调,你甚至无法把它分类到罪案片,它更像是一部借“古”(80年代)喻今的伦理道德片,甚至于该分类在社会学片或是哲学片之中,如果有这么一个电影类型的话。大段的台词和对话实际上是一场哲学思辨,就身份、善恶、金钱、政治、人性展开讨论。
这也是本剧并没有花任何笔墨在案件破获的悬疑设置上的原因,它试图探讨的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而不是去呈现结果本身,因此剧集基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直接与案件或者死者相关的画面,一切基本都以相关当事人的口述来完成,使得整体更像是一部纪录片。
死者们则是以不带感情的照片和卷宗的面目出现,这种安排进一步渲染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感,也让死亡显得更惊悚和悲伤,这种惊悚和悲伤并非廉价的煽情,而是对于社会价值和环境对于生者不闻不问的旁观和不带态度的批判,是对人性和社会从系统到个体的失落和失望,是由内而外发出的悲鸣和绝望。
全片一直试图以一种存在主义的视角来探讨当下社会身份的模糊与偏离,在开场和结尾时分别通过两个角色来完成主题的开与合,开场是由警探之口说出这些年这么多人失踪竟然警方毫无知觉来提出诘问,结尾则有传记作家之口说出落点,这个故事是一个警告,关于一个沉默的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杀手的思考。
为了配合这种冷峻和冰冷的底色及视角,本片无论是在摄影机运动、剧情、表演,还是在布光、剪辑上都十分克制,花了大量笔墨在细节上做铺排,用镜头语言去烘托和表现人物心理,突破了很多以往同类型作品构建的基本叙事模式。
例如在10分钟之内就完成了从接到报案到抓获凶手的过程,没有斗智斗勇也没有追逐枪战,甚至于汉尼拔那样你来我往的心理战都没有,一切平静的仿佛只是请大卫·田纳特扮演的凶手吃顿饭。
事实上整部剧都弥漫着这样一种平凡的、波澜不惊的素色基调,就和凶手从头到尾厌世般的零表情一般,说起尸体在哪里的语气毫无起伏,在审讯室里连珠炮似的坦白,仿佛是等着警察发现自己一般,谈起残忍的杀人过程像是在讲述清洗一件衬衫一般稀松平常。
而这种刻意去戏剧化的表现手法反而给予了观众更多的空间,让台词和各种细节被凸显了出来,而不是沉浸在单纯的所谓烧脑和视听刺激上。正因如此你才能在虚实转换的镜头和前后对应的铺排中看出角色的张力和编剧导演试图让观众所持有的态度。
例如用发现人骨报案的房东迫不及待地向警方追问和媒体披露的情节去对应凶手口中的娱乐化剥削。譬如在最后的法庭戏,被迫出庭指证丹斯的卡尔在对方律师的追问是否相信一个对他温柔以待的人是杀手时说出了极度真实的自问和发问:“我也很疑惑,他到底是施暴者还是拯救者”后,却因为异装舞者的身份被围观者嗤之以鼻地大喊“他应该杀了你”。
镜头里的卡尔从光亮走进黑暗,镜头随之由聚焦变为虚焦,照相机和人群的嘈杂声也同时由实变空,将卡尔的无助孤独伤感描摹得淋漓尽致,也和前面那句发自内心的质问形成了对照,让仅仅出场总计5分钟左右的人物都有了弧光。
对于系统、上层和体制的批判,仅仅通过两场警探和高层的对话就圆满完成,把反转用得恰如其分。光线上的运用也充满寓意,本应维护善的警方高层人物一直处于半阴影或全阴影状态,相反代表恶的凶手却常常处于全亮光的状态,对应高层的虚伪和凶手的坦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完成了对现实有力的讽刺。
而从赫拉克利特谈到《堂吉诃德》,从乌合之众聊到唐宁街,借看似对生命漠然的凶手之口说出资本主义金钱驱使下“死比生更有价值”的残酷现实,这份具有天然冲突感的透彻既符合其变态的心理逻辑,又模糊了人性的界线,无论是在情感认同还是在现状反思上都给予了观众另一层巨大的冲击。
而“名字”则是对于“身份”的另一层表征,也是此片的暗线,不是找出凶手是谁,而是找出死者是谁,正是这样倒置的设置让本片在明里看似在捧凶手,实在只是借凶手之口替死者代言,一个对生命和身份都不再尊重的社会又比连环杀手的夺命一击好到哪里去呢?
此外,剧集中无数次使用镜头内的画框结构来隐喻人物的困顿和迷惘。譬如在剧集最后一场探长和杀手的戏里,本应是探长的“胜利”一刻,却在收尾时给了杀手一个完整的毫无前景遮挡的背影,反而让探长囿于铁门之后,仿佛他才是即将失去自由的那个人,这组错位的对比试图暗示和引发观众去思考,虚伪冷漠的社会本身比监狱更光明自由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丹斯》带来的惊悚感更类似于《午夜凶铃》而不是《沉默的羔羊》,它所揭示的是隐秘的、长久的、未完的、后劲十足的和不置可否的,它在对于“死”这个意义的重新追问中,试图唤起社会对于“生”的再度重视。
最后全片以白底黑字讣告式结尾,留下可能永远无法获知姓名的7个或者更多死者的缺憾,犹如一个黑洞吞噬着每个人,因为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身边谁是天生杀人狂,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天生杀人狂,我们更不知道自己假如消失了,是否还能被看见。
假如活着都每个人都一个一个不再被这个社会看见,那么社会最后留下的是谁或者什么呢?这或许是主创都未能解答的疑问,而他们能做大概也只是记录、呈现、整理和重构了,正如剧中探长所做的那样,否则,如果我们都不记录我们自己,谁还会记录呢?
- END -
LOST AND FOUND,被图书编辑“坑”了的恐怖小说之王
在短评里看到了很多我赞同并觉得很不错的话,想总结在这里,留在以后回顾。
“社会只关注死人”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
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Des背后是冷漠的80年代的英国:腐败、官僚主义、繁文缛节盛行的政府;靠夸大事实博人眼球的媒体;愚昧、唾弃少数群体的群众——这一切都和现在多么类似。
至于我的想法:
我看到好多人说这三集太平淡了,没有任何的起承转合,没有什么故事高潮。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这么认为哎,三集里面包含了好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在看之前会觉得害怕,不是怕血腥镜头,是怕对很多事情失望和难过。看了之后觉得,嗯,还好。但是我需要消化,只有三集,但是我差不多花了快25天才看完,真的不是很敢一口气看完。
这句“这个社会对死者比对活着的人更关注。”真的刺痛我了,哪怕是今天,也都还是一样。这依旧是一个冷漠的社会啊,只是可能没有从前那个时代那样残酷。
被杀未遂的小男孩出庭作证后,媒体和旁观者对小男孩不停指责和谩骂,以及那句“他就应该杀了你,你这个同性恋。”好像,有罪的从来不是加害者而是受害者一样。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啊,总是有人在不断的批判别人,把自己当做上帝,为那些不公平关系中的加害者发声,这样的时代到底还有多久才能过去啊,我真的有点累了。
我很认同一个想法,Des是故意将人骨扔入下水道的。他怕自己会杀更多人吧,他可能也在害怕这样的自己,可能他的确是冷血且毫无人性的动物,可能他只是从小失去了最爱他的祖父之后再也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他可怜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但是他也同样是一个恶魔。
看到最后结尾说,最后也没有找全所有受害者的名字,也总是觉得有些难过和失望...
希望,明天早点来。
果然还是要看英剧 不管是题材 节奏表演还是社会意义 一切都甩出其他国家几条街吧 男主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静真的有点可怕 胖胖的警官很有正义感还是让人有一点点安心 虽然其中几度害怕被放过 还好结局可以让人再多信任法律与正义几秒钟
始终没有交代清楚他暴露自己的动机
“I pass the burden of my past and deeds onto your shoulders.”最好的是节奏和剪辑,尤其是利用DES的大字分割桥段,很干净。不足的地方是DTT的表演风格太强烈了,如果在文本深度上不够,很容易变成演技大赏。一开头想说点社会现状,但三集又没能讲清,卡在了表现人物和表达立意之间,高不成低不就。
妈呀苏格兰口音太恐怖了!在我听起来和印度英语也没啥区别了。其实从初中看今日说法我就发现了,案件背后都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严格意义上,这不是一部探案剧,而是透析人性和人格的上乘佳作。管中窥豹,折射社会问题、官僚做派,同时也呈现出善与恶的互相博弈和绞杀。演员的选角和演绎全都在线,尤其凶手、警督和作家这个铁三角的组合,撑起了一部2020年年度英剧。
3/5。有点嫌弃它过于工整了。原还想打“温吞”二字,但又一想这部并不“温吞”,在立论上甚至算是清晰明确有力。《冷血》的变奏。英剧系统没有在导演层面上积极进取的劲头,但它绝对有最好的编剧传统:维护每个角色的完整周全和实体感,给他们自持的张力。时时刻刻懂得用个体去衡量、对照当下的制度。冷静中带悲悯,走在哪一步那就是这一步了,你自维护你对他物的审判和处在罐子里的精神状态,我也要维护我的审判——非常罕见地见到了这种交织。编剧保证了每一个人物的自洽。片尾放出受害者的名字,正照应了那句台词“我已经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不能再剥夺他们的身份。”从里到外,近乎没有野心和多余创作欲的剧本,却这么稳健笃定且照应周全,看似默然却动人。它不是广告商和展示架和广播,是践行者。ps. 要再加点社会土壤描写就好了。
同性恋简直是每个英国男演员必演角色,不过“同性恋变态杀手”……我倒真没想到他接戏这么猛。||害怕,看到第二集中Steve劝Jay说的话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正被丹斯牵着鼻子走。那几声”无罪“”有罪“真是在铺垫中掷地有声。可以说各方面都很优秀——怎么说——犯罪题材传记片里的标准范文。不过一系列塑造让我想到暗流涌动的德国审讯室,这也是我喜欢的部分。
一个只为挖掘真相的警长,一个想要探寻凶手内心的作家,对上从一开始就供认不讳的连环杀手,布局相当精准,没有一分钟划水剧情,精彩精彩!真事改编赋予了剧情难以忽视的力量,但另一方面也让部分情节丧失发挥空间,不少地方其实延展空间很大:警长一笔掠过的家庭现状,不再理解作家的同性伴侣,失去丈夫却得不到正义的女子...最后一集法庭辩护表面紧张,但对抗之后落得太轻,实际的冲突效果就有点不尴不尬(但仍然是个好剧!
“他是怎么样的人?”“普通人”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啊 dtt的演技绝了
我杀的是冷漠的阶级与程序
丹尼斯·尼尔森兰被称为世界连环杀人恶魔。他在同性恋酒吧,或者在街上搜寻目标,然后将被害人带回家用领带、电线,或者用手将其扼死。被害人死亡后,尼尔森将尸体剥光,对着尸体手淫,有时会和尸体一起听音乐、看电视,或者一起洗澡,同榻而眠。然后尼尔森将尸体放置在地板下或者橱柜中,过一段时间他会将尸体在取出来再清洗。最后将尸体肢解,部分在后院烧掉、部分作为垃圾扔掉。尼尔森偶尔会取尸体的部分器官进行烹饪。后期,尼尔森搬到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后,由于没有了后院,尼尔森会将尸体肢解后通过下水道冲走,由于尸体残肢太多造成下水道堵塞,这也是其罪恶行径被发现的原因。1983年尼尔森被指控犯有六项谋杀和两项预谋杀人,被判处25年徒刑,后被追加为终身监禁,在2006年他的假释请求被驳回。2018死在狱中,终年72岁。
2020还剩一百天,英国人依然可以。为什么英国人做什么题材大多都是至少7.5分起跳,我想也许菜头那句话是关键:早早地富裕很多年,见过足够多的好东西。所以有时候也没办法,审美也是历史遗留问题。
最刺痛我的是那个被杀未遂的男孩在法庭上说,“我真的很困惑,他到底是要杀了我,还是要给我温暖。”以及他走出法庭,人群中传出的那句“他就该把你杀死,你这个同性恋”。
说实话感觉全程就纪录片,本来以为讲的的Des的杀人过程,但从被捕以后旁观者的视角切入也不是不行。但3集太长也太短,除了提提其余没什么亮点,并不觉得节奏把握的很好,最后仅仅从法庭上来探讨这个人到底是高智商犯罪还是疯子感觉是一大败笔。这么好的一个人物原型感觉被浪费了,提提就没出现几次,还不如看纪录片来的爽。好吧看了一点点短评明白这剧主要反讽司法体系,Des并不是重点。也行,但就是太泛滥的题材了,放在Des身上实在容易被掩藏光芒。所以我有又开始嚎不存在的汉尼拔第四季。
好的演技是让你从头至尾都在感叹演得真好,每个动作每个细微表情都是戏。出神入化的演技是你觉得他(她)就是那个人。DTT的演技已经进化到后者了。
实在是看过太多同类型的了
社会只关注死人
DTT绝了,绝了啊,这个表演绝对值得一座BAFTA啊。
一直觉得金丝边眼镜男有种变态感 就是这种乍一看帅气彬彬有礼却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气息啊 剧里说像个房子外表完美内在却已经腐烂😂 博士也演的太好了吧差点没认出来
I wish there were more insights into the mind of the killer rather than this plain overview of this whole event sprinkled with obligatory glorifying of stereotypical policemen supporting charac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