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直是个让人思绪万千的地方。近现代那些令人肝肠寸断又百转千回的爱情大多发生在这个不太平的城市。让它承载太多的悲欢离合是历史的赐予也是时代的无奈。所以既然被冠名《上海王》,那这部戏便是出身在了一个高贵的血统下了。
这部戏我之所以觉得好看,并不是因为内容特别的引人入胜,当然更不是因为帅哥而蒙蔽双眼。其实,只是因为我的恶趣味,我喜欢悲剧,而这部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
能数的出的入场人物,都是悲到骨子里。就连最后卖西瓜的水果摊老板娘,都是一个痴情且悲情的女子:“话说,20年前,有位女子曾立下誓言,终身不嫁,为浦江商会的‘三爷’痴痴守候了一生……”这故事可以这么开始。
只是,纠结在谁比谁惨,谁又欠了谁今生那份情债,实在是一种荒唐的认知。因为在悲剧中,每个人都错过,而且犯得都是那些无法弥补且后悔终身的错。常爷的仁慈,成就了黄爷,黄爷的错爱,让阿其明白了小月桂的真心,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故事中,如果要说小月桂,我只能说,明明是个女人,却活得像个男人,我是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嫁常爷和逃那个什么老板的婚也就是几天间的事儿,虽然说男人有品性之分,一个是鹰,一个是鹌鹑,但无论是什么,你小月桂喜欢的明明是阿其这朵喇叭花呀。所以小月桂这第一个决定,就是男人才干的出来的事儿。
第二个决定:做黄佩玉的女人,我更不想说,无论原因是什么,反正她当了上海王之后,大可以改个名字叫“冒险王”,当然这是后话。
第三个决定:杀阿其,你小月桂这一生杀过几个人?虽然说你看过人死在你面前不是新鲜事儿,但是你自己杀?那是阿其呀,是你从16岁就爱着的男孩儿,是你当着众人说爱他的男人,是眼睁睁看着他和沁云结婚却只能把爱深埋在心底的人。可笑的是,埋着埋着,就深到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了,非要等他死了,哭着喊着说爱……所以我说,这根本不是女人做出来的事儿。
男人,只有是英雄、枭雄而且郎心如铁,才下的去这狠手,可是一个女人就这么“勇敢”且“坚决”的做了。小月桂,骨子里是个倔强的灵魂,我尊重她这份自我肯定,但是那副肉皮囊却毁了本应是辉煌灿烂的人生。
阿其,就是错错错,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错的,明明没有金刚钻却偏要揽瓷器活儿,如软玉一般的性格,柔情似水的爱,即使再春风化雨也无法与强势的权利抗衡。看到了吧,爱情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奢侈品。
一念之差他为别人作了嫁,又是一念之差让他和沁云过了9年无爱的婚姻,爱情他总愿意给,但那人却终究不愿意收。
爱情之于阿其和小月桂最华贵的恩赐就是雨中相对无言,你在台上吟唱,我便在台下注视,我与你即便隔着那烟雨蒙蒙,也胜于众人前寒暄客套。曾经,素墨、影相、木梳、前庭眉眼传情,后院嬉笑追逐,终不过是一场青梅竹马少年梦。
再聚首,红颜宛转沉静,少年意气风发,对饮楼畔,亭外无语。时间也不过就是斩断一切的刽子手罢了。命绝时,白牙淌血,口中咿唔,是男人死在女人手里的最丑的样子。假如,反过来,躺在你怀里的女人是你的最爱,却命丧你手,那你便成就了另一个响当当的“上海王”。只是,你终究是那个傻呵呵迷恋“姐”的阿其。
不过浦江商会的结束不能算是阿其的错,因为不管浦江商会最终是毁在了时代手里,还是他阿其照管不利,当了政府的走狗,这都不能怪他。因为当年的上海允许“王”的存在,常爷时代辉煌过,黄爷时代嚣张过,而余爷时代是没有“王”的,数来数去浦江商会也该夕阳红了。他惟一犯得,也是最大的错误,就是养了一个饭桶,这个傻子把荔荔打成了脑瘫,二的无以复加,蠢得翻江倒海,所以最终的命运也无非就是枪下一缕不冤的魂。
那个时代,男人有着自己的使命,女人却只有宿命。不过我欣赏这样任命的女人,不是因为我是宿命主义,只是因为任命的人是宽容的也是慈悲的,看得开也看的透。所以我最喜欢的也最心疼的是沁云。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看得开的人,放了手,解脱了自己也成全了别人。所以虽没演到她善终,却不难想象到这结局。心疼她,是为她小女子的一片心,她的经历像足了唐朝时期的霍小玉,只是比起那个女人,她却是沉鱼落雁无人阅,闭月羞花空蹉跎。美梦惊醒却只有凉薄人不闻不问。沁云呀,爱情之于她是第一刀刺肉,第二刀刺骨,第三刀却连灵魂也斩没了影儿。爱莫逝于心死,最终做个只有大爱的人,的确是最好的归宿。
悲剧有悲剧的妙,能让人记忆犹新,场景历历在目。常爷是英雄,黄爷是枭雄,余爷是“大雄”,没了各种版本的多啦A梦,他力不从心呀。而小月桂那副美娇娘的人皮下,却的确住着一个“射天狼”的男儿汉。但不管怎样,最终《上海王》无非就是阐述了一群人的倒霉经历,即便从中穿插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无法磨灭它是部悲剧的定位。
沁云说,爱是给予,所以永远不会失去。
要明白这句话的含义,需要要经过多少时间的沉淀?
曾经,她以为他是她的。他们身世相仿,一起在一品楼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一直都那么照顾她,教她把饭拌在蕃茄炒蛋里,哄她开心;买梨膏糖,给她两块半,自己只吃半块……他是她的阿其哥,她卖笑生涯中唯一的亮光,唯一的牵挂。曾经,她以为,幸福的日子就是这么一天一天地过下去,她永远都能跟她的阿其哥在一起,尽管,还要应付那些无休止的买笑的客人。可是,有阿其哥在,生活,就是还有着希望,还有着阳光。
可是,小月桂来了,一切都变了。阿其哥不再围着她转,甚至,都很少再来看她。他只关注着小月桂,视线也只围着小月桂转。她不甘,十几年的感情,难道比不过几天吗?甚至,连本来打算赎她的秦老板,也把目光转向了小月桂。尽管她看不上那个秦老板,但是,小月桂又一次让她成为了失败者。她不甘,她痛苦,年少轻狂的她,终于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错事。她以为,这样能报复小月桂,却不会想到,这只会把她的阿其哥更快地推向小月桂的怀抱。
为什么,她要那么辛苦地维护自己,绞尽脑汁地保护自己,而小月桂,却可以那么单纯地只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为什么,一切本属于她的东西,最后却都让小月桂轻易地夺走?她要装,要装得听话,装得妖娆。每个人只看到她甜美的笑容,却有谁看到她心里的悲哀?“小月桂她走了,可她把我阿其哥的心也带走了!”她的阿其哥,心里只有小月桂一个人,她的阿其哥,只把她当作妹妹。可她要的,不是妹妹啊!
她嫁给了黄佩玉。她没有继续等阿其,她知道,她的阿其哥永远也回不来了,而她,只是红尘中的一平凡小女子,她需要温暖,需要关爱,甚至,只是需要生活的供养。可是,七年,她仍旧什么也没有得到。小月桂回来了,她又夺走了她的丈夫,那个不爱她,而她努力想去爱的丈夫。她是不是该恨?她所有的一切,小月桂都能轻而易举地夺走。她想毒哑小月桂,让她唱不了曲,让她也尝试一下失败的感觉。可是,最后失败的,仍然是她沁云。
长大,成熟,或许只是一刹那的事情。她看着小月桂在舞台上像朵野蔷薇骄傲地盛开,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的精神感动了她。当她再次回到一品楼,她已不是原来的沁云了,不是那个执着地想要得到爱想要抓住爱的沁云了。爱是给予,所以永远不会失去。能够明白这点,便已是勘破了爱的真谛了。
世人都孜孜地追求着爱,想要得到爱,却不知道,得来的东西总有失去的一天,而付出,主动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你还爱着,你就永远不会失去爱。因为,这份爱,是自己所给予的。
而最终,她为了这份爱,给予了自己最宝贵的贞洁。以贞洁换来爱人的生命,她认为是值得的。而他也以赎罪的心情给予了她十年的时间。曾经以为,时间能够改变一切,曾经以为,时间能够带来他的爱。可是,她又一次发现,自己错了。他关心她,照顾她,他努力想给她温暖,他是真心想和她过一辈子。可是,他却不爱她。
那么,放手吧,放手让他去找他爱的,放手让他去找他的幸福。只要他幸福,也就是她的幸福。放手,也是爱。只要他幸福。
可是,沁云,你知道吗,爱,有时候也是毁灭。如果你知道,你的离去会让他更无后顾之忧地放弃自己的生命,你还会这么做吗?或许,放弃生命,于他来说,也是一种幸福吧。从此,再无牵挂。
只是,沁云,你真的不会有一丝的后悔吗?
呵呵,当然,本文开始之时,还是要解释一下什么是俄狄浦斯情结:在古希腊神话中有这么一个预言:底比斯王的新生儿(也就是俄狄浦斯),有一天将会杀死他的父亲而与他的母亲结婚。底比斯王对这个预言感到震惊万分,于是下令把婴儿丢弃在山上。但是有个牧羊人发现了他,把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当儿子。
俄狄浦斯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母是谁。长大后他做了许多英雄事迹,赢得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他才知道,多年前他杀掉的一个旅行者是他的父亲,而现在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是自己的亲母亲。俄狄浦斯王羞怒不已,他弄瞎了双眼,离开底比斯,独自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情结在心理学用来比喻有恋母情结的人,有跟父亲作对以竞争母亲的倾向,同时又因为道德伦理的压力,而有自我毁灭以解除痛苦的倾向
余其扬是个孤儿,由辛妈妈一手长大。他说过,他从小一直就把辛妈妈当作自己的亲身母亲。在浦江商会和一品楼的人看来,常爷和辛妈妈就是一对,虽然他们没有正式结合。虽然余其扬没有说常爷是自己的什么人。其实我们也容易明白,常爷就相当于是余其扬的父亲,这是余其扬的身世和常爷在商会的地位以及他与辛妈妈的关系决定的。在剧中,师爷和辛妈妈多次劝余其扬不要过于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并用常爷的期望来唤醒他振作精神,振兴商会,因为说白了,在黄佩玉出现之前,余其扬就是常爷默认的继承人。常爷在结婚前,看到余其扬因为小月桂魂不守舍的样子,训斥了他,其实也是他的希望变失望所致。
作为一个孤儿,余其扬有着很深的恋母情结,随着年岁的增大,他已经不好再把这份感情明白地表现在辛妈妈面前。这时候,小月桂恰好出现,替代了余其扬心中辛妈妈的位置。我们看到,小月桂刚刚进一品楼的时候,辛妈妈很喜欢小月桂,因为她的勤快和踏实。后来,小月桂成了辛妈妈的眼中钉,这不仅是因为常爷吃了小月桂做的一碗菜泡饭而引起她的嫉妒,而且还有可能的是,辛妈妈已经意识到小月桂代替了自己在余其扬心中的位置。
不知道编导选择袁立出演小月桂出于什么考虑,但是袁立的形象与余其扬相比确实过于成熟,至少是在开头的十多集是如此。的确,不管袁立本人怎么努力,她都不像一个刚刚从乡下来到上海的毛丫头。不过从我们前面分析的余其扬的恋母情结来看,青涩的余其扬喜欢上带有成熟气质的小月桂晓得反倒是一个很顺理成章的事。小月桂和余其扬的初次相遇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情节:她的巡警的枪口下救下了余其扬。换句话说,小月桂一开始就是作为余其扬的保护者的身份出现的。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生命中,母亲就是我们最初的保护者。
在沁云、秦老板这些干扰因素都被排除或者解决掉后,余其扬和小月桂的感情路看上去要走上正轨的时,却偏偏杀出了常爷这个程咬金。这时候,余其扬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矛盾,一个是他敬如父亲的恩人,一个是能满足他恋母情结的女人,无论是从道义、感情还是从实力上讲,他都没有办法与常爷直接对抗。但是至少在一个瞬间,潜藏在他心中的俄狄浦斯情结差不多要冒出头了,那就是在常爷举行婚礼时,混进现场的小刘像魔鬼一样道出了他心中的两个欲望:最心爱的女人,最大的权力。在那一刻,他几乎动摇了,要放下枪了。小刘抓住了这个时机,给了他一枪,直接延迟了救援常爷的时间。或许我们可以解释,余其扬这个的犹豫和动摇,正是他的潜意识要留给凶手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自己想做而不能的事情,而他在中枪后拼命挣扎,走向婚礼举行的大厅去做亡羊补牢的工作,正是依道德原则行事的“超我”对依本能行事的“本我”所做行径的纠正。
常爷的死,消解了余其扬几乎要爆发的俄狄浦斯情结。他内心最大的矛盾没有了,他感到的应是轻松和解脱。所以小月桂在多年后与他重逢后,觉得他变了,对谁杀死了常爷再没有多大的兴趣了。这时余其扬的处境,有些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都是要为“父”报仇。而哈姆雷特一再地拖延报仇行为,有人分析就是因为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的叔父克劳迪斯的所为,正是哈姆雷特小时候想做,而现在潜意识仍然想做的,弑父娶母。克劳迪斯之于哈姆雷特,不正是要娶小月桂,而又杀死常爷的黄佩玉之于余其扬吗?
钟汉良太帅了。。。姐弟恋==|||
和父母一起追看一部制作精良的民国大戏 剪辑摄影演员都是一流的
画面剪辑,摄影,非常美!片头也很有特色,钟汉良那时候几岁啊?真是嫩,所以看起来跟女主比较像姐弟恋
又看了一遍,一遍又一遍。。。哭
在你心里,你只爱一个人,你可能并不欣赏他,崇拜他,但是你爱他。
钟汉良的脸依旧萌萌圆润润= ̄ω ̄=~~剧本有点平庸,多亏小哇才能看下去。前面讨厌死何立了,筱月桂碰见他就没好事。虽说事情不是他决定的,但好歹也是头号跟班,做人和老婆李玉差太远,老大刚死就把老大老婆送进窑子里去了。另外吐槽一下阿其,何立总能找到筱月桂,怎么阿其就找不到呢……
18集40分。黑衣的阿其撑着黑色的伞,在雨中静静听小月桂唱曲。他站在雨中,仿佛雨水都变得sentimental了。
余其扬。
钟汉良演这个居然没红。演个偶像剧才红……
钟汉良要不要这么帅……
剪辑很牛!
几个老戏骨子加上一个钟汉良。足够了。真他妈是一部好剧啊。剪辑的方式很流鼻。余其扬,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只是个没有哆啦A梦生错了时代的大雄,爱着她的小月桂却不能讲,浪漫且忧伤的上海王。
我给上海电视节重新拟一份获奖名单,最佳男演员老段,最具人气男演员小哇
因为它我很喜欢钟汉良
小月桂啊,那时你要是选择了阿其,世间的纯良就是你的。
除了那些诡异的闪回镜头以外,是部总体质量相当高的电视剧。不得不承认哇叔真是逆生长界的一朵奇葩,害得我听到演过他表妹的八福晋石小群腆着一张大妈脸叫他“余叔叔”的时候都不能淡定了。
你若成王,注定要失去宝宝的!我想男主,女主都应该是这么想的吧!
这是近年来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国产剧!制作十分精良!
筱月桂仰慕常力雄,利用黄佩玉,真正爱上的男人是接替黄佩玉作为上海王的余其扬,阿其的爱情,永远才是唯一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最痛的不是失去,而是根本不曾拥有。就像多年前看过的《孝庄秘史》,余其扬和小月桂,多尔衮和大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