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总是成不了男人坚持的理由,却叫天性温润如玉的女人变得坚如磐石。
小时候越是在情感上没有得到满足的女人,越是容易在成人后变得为爱痴狂。
从小失了父爱的沈韶华,童年叫人唏嘘的张爱玲,幼年颠沛流离过着逃难日子的三毛。
韶华对能才讲:“你坐牢我会等你,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给我一个家。”
范柳原说:“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荷西死后,三毛的家没了,生命的意义戛然画上了句点。
韶华生在富庶之家,然而物质上却也说不上是靡衣玉食的。刻薄她的小妈,因恨她母亲而继而将恨转嫁至她身上的父亲,她为情自杀,换来的不过是父亲一句“别管她,死不掉的。”没有爱,于是不会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她的日常起居。虽只得“不需为钱操心”而已,在当时也已是极大的福分。
“我对金钱没有多大的观念。”
因她从小就不用关注,也无暇顾及。丧母的伤痛,父爱的缺失,足够叫一个还未历人事纷杂的孩子,耗费几年精力,吃几年苦头,再摸索几年的弯路。这一路上的泪都来不及擦拭,还如何分心去理睬有没有更名贵的绸缎,更足分足量的珠宝。
过了这一路,便也一下长大成人,对爱的偏执和金钱的淡漠业已生了根。
来时路那般漫长,偏偏这些女人对疼痛是这么敏感又后知后觉。一路上静默地捱着,不声不响,咬紧牙根,跌倒爬起,心里空洞填不满时,就用肉体的疼痛取而代之,痛时竟也不觉的是痛。回过头才发现那里有着抹不去的损伤,自己都难以面对。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自我斗争。人就是这样与自己较劲的,死活不肯接受自己真实的模样,却还要眼角眉梢带着笑,挺直腰杆地站在人群里。
一个家,说到底,她们不过是要一个安稳的家。一个她们从小巴望着,别人却从不稀罕的家。这个家里会有一个爱她的男人,不离不弃,包容她都不能接受的自己。她会从心底里感激,一些细微的琐事就叫她欢喜。那个男人会懂得她是走过了怎样的一段路,才有了今天的淡漠和执着。
荷西懂得,老天却带走了他。
能才其实也是懂的,但第一次输给了自己的懦弱,第二次输给了命途漂泊。
滚滚红尘,要有多难得,恰逢现世安稳,又遇上懂得的人。
太难了,是不是?
女人是跟着心走的动物,心又是跟着男人的,男人的心却永远是跟着自己的。这是天性,所谓的坏男人,不过就是这个道理。男女天性上的差异,叫男人注定是要让女人伤心的。女人看得明白,心却收不回来。这个人,遇上了就是遇上了。
能才落了难,再见到韶华时,心里已不是当年同样的情绪,心里的无力感叫他觉得面前的沈韶华是这么遥远。那一刻他明白自己已不再是当年送她布老虎的章能才。他清楚看到自己的将来,看清他的身边应该站着一个怎样的女人。他不自知,但心里已做了决定。不需要多交待一句,全部都会写进他的一举一动里。
韶华不明白,他已爱她不起。
生活的贫乏亦有贫乏的好处,那个但求食可果腹的年代,叫两人在历经几年世事纷扰后再见,仍是两颗为爱痴缠的心。
痴缠,这两个字放在韶华身上多美好,因她要的简单,纵然心里恨过一千遍,怨过一万遍;纵然眼前的男人一张口仍是自己,对她如何一路走来的不敢多问一句,她一张口,还是泄了所有情绪。
对爱的偏执,就像燃不尽的陨石,脱离了原有的运行轨迹,爱就是她的地心引力。
能才用口型说的那句“我爱你”还是来得太晚了,那是在韶华提着全部家当出现在能才的小农舍门口时就欠下的,中间错落的这几年时光,足叫韶华吃尽苦头了。而那一刻,却又什么都不计较了。爱,她只要爱就够了。
相遇是命,相爱是命,之后的相忘抑或相守亦是命,自己选择的命。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起初不经意的你我,日后爱恨不停的胶着。
生命滚滚而过,恩怨早已真假难测。
抓住不放的人世间的错,逐渐怪罪前世流传的因果。
数十年后,终叹一句,人生已太艰难,又何必执着太多?
情爱是非皆是命,这样推脱也就好过一些,是不是?
总认为看电影的人,会下意识地到影片中去寻找,寻找自己的梦想,或者自己的影子。而一旦失望,就很难有共鸣。所以,韶华,对不起,你的故事,可以让我感动,却无法让我共鸣,我和你,本就是截然不同的女子。
韶华,一开始你就是那样一个感情执着而强烈的女子。为了初恋的少年,你在反锁的小阁楼里声嘶力竭,在墙壁纸张上四处涂画,拿着碎玻璃在手腕上留下深深的划痕。从这里我就开始为你担忧,一个缺少关爱而感情强烈的少女,又是如此的才貌双全,注定要走一番更为坎坷的情路。
你的父亲死了,你获得了自由,离开了家,以写作为生。那时候你的寂寞是毫无掩饰的,不然,为什么要一回来,就把留声机开到最大声呢?是你的心里太空太冷清了吧。就在这样的寂寞中,章能才出现了,深情款款的他打动了你寂寞少女的芳心。他送你一模一样的玩具老虎,送你披肩,给了你身体和灵魂上所有的关爱和呵护,至少,他是懂你的。韶华,那时候的你,是真正的快乐的不是吗?我看着你披着能才送你的大红披肩,赤脚穿着三寸的高跟鞋,对能才回眸一笑,微微掀起裙角故作妖娆。大红披肩娇艳欲滴,这是情人眼中最爱的颜色吧,炽烈的,没有杂质,但却是“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呵。你与能才,注定是不得相聚。
你知道能才是汉奸,你不在乎,你本是资产阶级出身的小姐,并没有什么血海深仇。你要的只是和能才的长想厮守。所以你对能才说:“我们结婚吧”。可是韶华,你身处在那样的一个乱世,一个女子,当真是身似漂萍,如何掌控自己的命运?第一次和能才分离,你不言不语,不久便带着全部家当去投奔他。当你听见能才对另外一个女子说“小傻瓜”的时候,你愤怒了,他怎么可以把和你温存时的言语再说给第二个人听?但你终究还是原谅了他,你爱他,全心全意。
当漫长的分离之后再相聚,韶华,你变的那么陌生,那般犀利跋扈,完全是另外一个人。我知道,韶华,这个时候的你已算不得你了,能才带走了你的心和灵魂,没有了灵魂,教你如何做回自己?在餐厅的外面,能才出现了。你歇斯底里的质问能才:“月凤死了,是我亲手把她洗干净,是我替她换了衣服,是我一个一个把她身上的弹孔填补好,是我替她做的坟,那时候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呀?!”清逸的你已美艳怆俗,温雅的他已肮脏憔悴,心里还是一样的底色,人却是面目全非,相顾两茫茫间,种种美好都是曾经。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红纸黑字的八字命书日夜换在胸前,温碗而绝决的盟誓竟是不作数的。韶华,你哭倒在他的胸前,你的灵魂回来了。
于老板要带你离开,这个个体老板,虽然卑微世俗,对你倒是真心。他千辛万苦换来了两张逃生的船票,要和你做一对患难夫妻。韶华,在最后一刻,你把能才推上了船。你最后的抉择给了他生的机会,也给了他四十年的折磨与思念。他在四十年后回来找你,你已经成了厚厚档案袋里的文字。
韶华,你和能才的故事,早在他从船头落下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宣告结束。
所以,当初的嗔怪笑骂,当初的海誓山盟,也早成了你记忆中的痛。
韶华,我一直在想,你们的爱情,是否因为在乱世中才显得分外的珍贵,离开了这个社会舞台,你们也不过是平凡的剧作中的平凡演员而已。
在主题曲里,他们这样唱: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韶华,你与能才,只是传说而已。你和他,只有分离。
今天想讲一讲恋父情结。能才给韶华的第一件礼物是泥老虎,因为这是她妈妈的信物。韶华幼失怙恃,恋父情结大发作,被这样东西打动了。然而她不想想这是什么人,他也配送泥老虎?这种轻佻其实最令人难忍,如果是我,早就勃然作色,劈面扔到那个人脸上去。韶华的人生到底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就象胡兰成这块油迹沾到了张爱玲的襟袖上,一辈子都擦不掉。一个女孩子,父亲不爱她,母亲更是死得早,这样重的命,指望一个无亲无故的男人去担负,本来就有些不公平,更不用说能才连一般的男人都不如。年纪差别并不要紧,但是有一个定律——喜欢做人便宜爹妈,对女孩子讲“我对你怀有一种慈爱”的人,多半是猥琐到连一般的男人都不如。男女之情,本来不错,彼此都是独立的个人,向对方怀有深情——情爱。慈爱算是什么?没有双亲的女孩子,当然要比普通的女孩更加明慧自尊,泥老虎是什么东西,乱七八糟的男人也配送。张爱玲聪明,绝不会这样。
这里头倒有一个男人,有点像韶华的母亲,这个人叫做余老板。他战战兢兢地捧了缎子送给韶华做旗袍,韶华和男人约会去了;他拿了剑要和打砸抢的人决斗,韶华坐在地上为了男人头破血流;他和韶华在最好的饭店里吃饭,叫他坐下他便不敢起身,还要被韶华笑话他吃东西粗鲁;他站在人潮汹涌的码头上找韶华,虽千万人往他浑然无觉;他从去台的船上纵身跳下,对韶华仍是一如既往的理解包容。他还在惶恐,觉得自己配不上韶华,然而又从惶恐中涌现出一种温良浩然,他只想照顾她,直到她喜欢的男人回来接她——世事无常,他是有常。这些桥段,是不是眼熟?每一个三口之家里,天天上演。在韶华心里,父亲残暴无理,母亲大概是完美无缺的。这不过因为她母亲死得早;母亲不死,对韶华也好,那就是另一个余老板,她难道会珍惜?千千万万个梦里大哭寻觅,歧路而返的亲人,千千万万个错爱痛别的根源,其实就喘着站在铁丝网的另一面惶恐得连你的手都不敢拉,然而注定你看见了也不认识,被万般恩宠也不在意,一千次将你从深渊中抱出来,你还要恨他一千次。能说什么呢?一切恶业,因果而已。
是的,这部片子没有打动我,只是叫我看见因果。余老板温柔坚韧,像韶华的母亲,韶华认不得。月凤爽朗勇敢,像韶华的父亲,韶华也认不得。生而为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偏执到不顾忠、义、孝,只贪欢情,还要怨命运翻云覆雨,要整个民族陪着受难,没有道理。邻居的女人领儿子跪着求她救丈夫一命,新婚得意的韶华毫不同情,从这个女人身上,为何看不到将来的自己。能才任职时他们行有专车,食有大菜,教人搬家可以甩出一叠钱,免除了多少搜身、打骂的屈辱,以后也俱要一一奉还。所谓乱世,大概就是当世轮回,果报立现的时代。乱世有情,不是如此。韶华好看,几个特写,脸干净得像玉一样,山根笔直,眼睛清亮。但是不如《新旧上海》里的舒绣文。
最后总结一下主旨吧:
1、回家对你妈好点,别把人当余老板糟蹋。
2、假装自己是你爸妈的男人,肯定不是你爸妈本人,而是千千万万猥琐男中的很普通一个。
3、共产党人的妻子也会生娃,对她们也要有爱啊。
http://blog.trivialfilm.com/2012/08/red-dust27.html滚滚红尘 (1990)
本片获得1990年第27届金马奖最佳影片。
影片讲述一个女人的故事。日本占领期间的中国,女主角因为交男朋友被父亲关在家中,为此她开始写小说。女主角父亲死后,她重获自由,离家后已写小说为生。此时,在伪政府工作的男主角非常喜欢女主角的小说,两人见面后一见钟情,就经常黏在一起。一次,两人约会后,男主角在楼中发现邻居藏有手枪,之后邻居就想杀死他。男主角制服邻居后,拿出一些钱让他们搬走了。其后,女主角的好朋友来看望她,见过男主角后非常中意。可是当好朋友知道男主角是伪政府官员后,对男主角态度马上变了。一段时间后,那个要杀死男主角的邻居家女人来求男主角帮忙救她丈夫,女主角只好让男主角离开,两人再不相见。抗战结束后,邻居家女人带着一伙人来大闹女主角家,她只好收拾东西投奔住在乡间的男主角。可是,男主角此时与房东关系暧昧,这让女主角一气之下离开了他。1949年,共产党要进城了,男主角来找女主角,两人又撞见邻居家女人。在女主角急中生智下,摆脱了她的纠缠。最后,一直暗恋女主角的富商让她陪自己坐船走,可是女主角却把船票给了男主角。就这样,富商留了下来陪女主角。四十年后,男主角回到大陆,看到了女主角的小说及她的档案,感慨万千。
这是一部让我很无语的电影。本以为影片的名字如此大气——都“滚滚”红尘了,电影也得近似一部史诗吧。可是,它让我大失所望,不过是一部人物性格残缺、剧情俗套的大众爱情片,真枉费这么好的一个电影名字!这部电影有多么不好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傻乎乎的痴情女人被一个花花肠子的男人哄骗上当的故事,只不过故事背景放置在了中国动荡的十几年间。而且,影片对于这几十年的描写也不深入,就是流水账式的记录:一会“日治时期”,一会“1949年”,一会“1989年”,多么枯燥乏味啊!中国历史,还不至于让这部电影讲述吧!至于影片最后说得“整个民族和她一起受难”,太牵强了吧。按照影片的理论,生于那个时代的人,都在与整个民族一起受难!
以上还不是最让我郁闷的。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影片整体风格非常不统一,是一部风格杂乱的大杂烩。首先,影片开始的部分还算正常,女主角写小说什么的。但是,当男主角出现后,影片就变了味:昏暗的灯光、晃动的镜头、暧昧的笑容,看起非常像一部格调低下的色情电影。之后,当有人要暗杀男主角时,影片风格乍变,,一下子变成了惊悚片,那视角、那音乐,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杀手出现之后,影片又变成了动作片!哇,原来文弱的伪政府官员还是一个功夫高手,三下五除二就拿下杀手,而且还威胁起孩子来,这套路轻车熟路,像极了好莱坞动作片中的歹徒。再之后,女主角好朋友出场后,剧情陡然变成喜剧片,其中对话让人捧腹。本片最夸张的是,当女主角好朋友死后,那重新出现的鬼魂和满地鲜血,让影片变成了一部非常正宗的恐怖片,还挺吓人的!再接下来的大部分时间,则是台湾擅长的情爱片,那谈情说爱的感觉,太矫情了!最后,当所有人都争着上船时,影片变成了灾难片,那人山人海的架势,让我想起了《2012》——船票难求啊!通过以上可以看出,本片编导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什么类型片都想学,却都没学成,变成了一部不伦不类的四不像。严浩这位导演,不知道拍电影要有自己的风格吗?
这部电影已经差不多被我评的体无完肤了,就不多说了。只说最后一点,如此糟糕的电影,还糟蹋了罗大佑写的那么好的一首歌。我还有一点疑问,歌词内容与剧情没有任何关系,难道是先有歌曲,后有的电影?
本片演员都是港台红极一时的明星。林青霞拍摄本片时已经不年轻,但依然风姿卓越,美丽不可方物,美女就是美女!张曼玉与林青霞相差十岁却演起她的闺蜜,可见女人的年龄很有趣。当然,张曼玉在本片中正所谓年轻逼人,片中有不少脸贴在一起的场景,明显看出张曼玉比林青霞有朝气。至于演技,两人都是尽职演出,都没有太出彩的表现。尤其林青霞,演这么一个痴情女就能获得金马奖,太没有难度了。秦汉在本片比在《汪洋中的一条船》中成熟多了,不过还是那么的文弱,看来他已经被定型。在本片中他的演技同样一般,中规中矩。其他人都是龙套,不说也罢。
总结一下。这是一部烂片中的怪片,越看越诡异,真搞不懂编导为什么拍这么一部没内涵的电影?三毛就这水平?不比琼瑶高多少嘛。
序列:0906
滚滚红尘.Red.Dust.1990.D5.HalfCD-TLF
2012-08-21
看《滚滚红尘》,秦汉饰演的章能才真让人又爱又恨,初看这人儒雅淡定,细腻体贴。再看到他遭遇袭击一场,觉得是有男子气概的,并不见得怯懦猥琐。可是偏偏是这个人,是伪政权的政客,虽然他声称手上没有血;也是这个人,避难到乡村就和房东太太有了纠结,虽然他说最爱还是韶华。
无疑他是聪明的男人,所以他自知“随波逐流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可是这样的自知并不能让他强大而坚定,他依然随波逐流。虽然再见的时候,他在纷乱的人群里远远的说“我爱你”,虽然后来的他和
韶华紧紧依偎,在奔涌的人流里不离不弃,可是他的自私他对爱的不执著,还是让人心寒。只是爱着的女人容易原谅也容易忘记。
是应了张爱玲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你知道他的软弱,便为他开脱了一切。奇怪这样的怜惜,常常是女子才有。明明自己才是需要怜惜的那个,她最伤心的时候,她最好朋友死的时候,她一个
人承担一切的时候,他并不在。
也许因为爱,也便不会有这样的计较。
影片里我最感动的,是余老板的爱。这个人,并不会懂得她的文字,也并不懂得温言软语,可就是这个人,一直陪在韶华身边。她被人欺侮的时候,他挥舞菜刀奔到她身边;她困窘的时候他给她温暖衣食;
他用金条换来两张船票要带她离开,说想与她做患难夫妻……
你可能会觉得他的爱也那么俗气,他为你付出也是要你有回报的。可是无论如何,他的爱是真的。
直到最后,他看到韶华没有上船,本来已在船上的他,逆着人流来到他跟前。他要她放心,不会再对她有非分之想,他要她知道他只是想照顾她,他要她好好活着等着她爱的人回来……
你还能说他俗么?
我的眼泪流给这个人,我觉得最深的爱在他这里,最高尚不凡的人也是他。
是否最深的爱,存在于那些凡俗的人之间。那些看似高深莫测,有着所谓深刻思想的人们,其实在现实面前最是无力,他自己不能有立场,怎能要求他有厚重的爱。
不过《滚滚红尘》,还是有很深的无力感。这种无力,是人被时代携裹下的不由自主,很多事情个人无能为力。也许这是章能才可以被原谅的理由。可是当下的我们,有很多选择与自主,却依然懦弱,我们的无所依让爱情更处于随波逐流的状态。这是人的异化吧!
三毛写的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的是她和荷西,拍的是林青霞和秦汉
虽然是三毛的剧本,骨子里却是张爱玲的精魂。国仇家恨永远都是小情小爱的脚注,要倾一个国、一个城,才能把爱情的起承转合述说完整。红尘滚滚,滚滚红尘。
张爱玲、三毛、林青霞秦汉,一人一星就值这分了。巨蟹男是典型关键时刻怂的主儿,况且天蝎女炽烈纯粹的爱本就一定要棋逢对手,不是人人都接得住。欸,“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最喜欢的作家,最喜欢的演员,最喜欢的歌
“整个民族陪她一起受难。”唉。。。
令今生不爱我的人,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相爱的传闻
“三毛的编剧,林青霞与秦汉的情侣搭档,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故事原型,张曼玉的出彩表演,再加上罗大佑那一曲柔肠寸断的《滚滚红尘》。这些,已足够构成期待一部经典的理由了。”
或许可以看作另一出版本的白蛇救夫。只不过这里白蛇是凡人,是林青霞,许仙是妖,是秦汉。这一回许仙算不得辜负过白蛇,他只是活到垂垂老矣。小青也是早夭的人,是张曼玉。
严浩的腔调,不提张爱玲与胡兰成,林青霞与秦汉的感情纠葛也够让人唏嘘的了。3星半
三毛的《滚滚红尘》写的是张爱玲和胡兰成,想的是她与荷西,演的却是林青霞与秦汉。而我不解的是,为什么现在的电影或恶搞或庸俗,或疯癫或假正经,再也找不到滚滚红尘这样气质的好电影了呢
林青霞和秦汉的对戏非常到位,不仅把国乱家亡之时相互怜惜演绎得淋漓尽致,而且把个体命运的无力感表达得恰到好处——这当然和两人本身的气质有关。试想要是换了杨幂和黄晓明,这戏就不能看了。所以演戏本就不是扮演别人,而是自我的展现。高贵和平庸,一眼就明白了。
她把生命还给了我,而在她最伤心的时候,她只有她自己
唯一一次落泪是因为余老板,他说他不怕死,他只想照顾她,对她好,待局势稳定之后,章先生就会回来接她走,他不计较。
张爱玲和胡兰成、三毛与荷西、林青霞和秦汉……全部都是令人叹息的爱情
修复画质还行,电影其实没那么好,注重情绪、氛围、情调,故事却比较平淡,有些地方煽情得琼瑶剧,当时热恋之中的秦汉、林青霞演出了痴缠恋人感觉,这无需表演,就是她们自己的写照,电影之外他们终于还是没能在一起,这个片子没有严浩导演的《似水流年》好。
喜欢这样浓烈的感情和浓烈的美。月凤一闪山,“女人遇到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她最危险的时候。”她活泼离去的样子,以后也很难忘记了。原来有一种人,真的是为表演而生的,总之,她不演,可惜了,纵使身边的人儿再动人,也不及她伶俐,目光难以从她脸上移开。
心里总是留位置给“秦汉”这件事,下场总是很惨烈。“秦汉”的我爱你,听起来总是令人发笑。而我竟然以为上个世纪的人会比我们无私一些吧,真是傻到家了。就算是换一个时空,也还是一样的结果。
我对这部电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因为这是一部既有张曼玉、也有林青霞的电影。小时候我自我介绍的时候会说「张曼玉的曼、林青霞的青。」总感觉这么说 会让我的名字更美一些。终于等到数码复刻版《滚滚红尘》。仿佛是有人吹散了时光的尘埃,每一个脸庞都变得焕然一新。28年前,有一个男青年在放映厅看完了《滚滚红尘》。他决定取两位女主演名字中的各一个字做名字,送给即将出生的女儿——我就是那个女孩儿。故事的最后,死于文革的沈韶华,在遗作《白玉兰》的结尾写道:「人们问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她说娃娃生下的那个晚上 月亮好白,就叫月凤好了。」月凤是韶华最好的朋友,她让早亡的月凤以另一种方式得到生命的延续。林夕写了粤语版《滚滚红尘》的歌词,有一句是这样唱的:「令今生不爱我的人,子子孙孙流传着他与隐秘的我相爱的传闻。」
这个世界上,乱七八糟的男人,终归很多。林青霞只一个。张曼玉只一个。三毛只一个。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足以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