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演员的咸鱼翻身,要在舞台上完成,动静堪比鲤鱼跳龙门,难度达到西天取经3.0,如果经书是雷蒙德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是,我们在谈论什么》,那么他们这一路上可谓历尽磨难: 先是遇到怪招乱出的麦克, 然后被女儿鄙视, 但是号称和他有代沟的女儿后来却和年龄不比他小多少的那个八戒麦克好上了,画面太残暴,不敢看,只能躲到门外默默吸一口烟,谁知被妖风呼得关在了门外,只能穿条短裤从大街上回到剧院里,屋漏偏逢连夜雨,影评界的观世音娘娘狄更斯老太太在这一幕闹剧后,毫不留情地点差评差评差评,32个差评。
看到这里,觉得Riggan很不容易,不仅觉得他不容易,觉得他代表的那一类演员都不容易,在看脸的社会,有脸的时候红了,于是被无情的贴上了“偶像”的标签,人老珠黄后,即使很努力,甚至到自残的地步,却摘不掉那个标签。
在咬牙切齿痛骂标签化的时候,却发现导演其实也在用标签化的方式表现剧中每个角色。
比如,与他相对对立的是Mike代表的演技派,评论界的宠儿,有才,自负,甚至有点不顾他人感受。和他们同台的女演员Lesley和Laura,长期默默无闻却努力着。那个总在酒吧里拿着纸笔将各人送上天堂或地狱的狄更斯太太,就像把自己关在奇怪小木屋里的巫婆,想想就汗毛倒立。那个长大了却翅膀被折断的女儿SAM。主要为了挣钱玩弄各种手段摆平各种事情的经理人Jack。还有一开始出现的那三个记者---文艺青年,胸大无脑的娱乐记者,和因为语言不通而频频假高潮的外国媒体。
这些人,都用他们的狂妄,无知,偏见,天真,勾勒出了一出出让人啼笑皆非的场景。
其中最让人觉得搞笑的场景还是Riggan的,当Riggan想要找一个新的演员的时候,发现他要的菲利普•塞默•霍夫曼在拍《饥饿游戏》,迈克尔•法斯宾德在拍《X战警》,杰瑞米•雷纳在拍《复仇者联盟》,COME ON, 你们这帮好演员怎么啦?什么,最佳吸金王是钢铁侠?
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发现你跑掉的股票涨上了天。欲哭无泪啊,只能摇摇头苦笑。
然后你发现,纽约遍地是人才啊,就连街边的流浪汉,念起麦克白来也不会比你差:“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了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 找不到一点意义。” (朱生豪译)“太过了吗,我只是想给你个范围。” 这句话也是那个被砸晕的男二号说过的话,我刚被骂得体无完肤,你来问我表演的意见?还是莎士比亚的?您埋汰我呢!
Riggan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人,曾经无限辉煌过,现在却很落魄。这种心理落差让他分身出了另一个他---鸟人。我喜欢那个鸟人,因为他够真。在一个个标榜着文化,潮流,品味,权威,个性的环境下,只有“真实”才最可看。当然,“真实”看上去并不那么美好。
Riggan这个人物在我看来挺虚伪的,他选择雷蒙德的作品真的是因为小时候那个作家写给他的那些话吗?我认为不是。选雷蒙德,在我看到,只是迎合市场的需要,因为戏院市场,是鄙视畅销文化的市场。 这个市场可以让他回到报纸头版。
而鸟人坦白多了,他就是重新拿回他的舞台,让那些曾经遗忘他的人永远也忘不了他,就算舞台总有谢幕,他也要用他自己的方式,让人瞠目结舌,嘲笑所有人。
当Riggan将雷蒙德•卡佛给他的纸巾扔在酒吧的时候,那个Riggan败了,他终于和鸟人完美结合,翱翔在曼哈顿的上空,也翱翔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于是,一个更加真实的Riggan,“重生”在剧院门口, 想在舞台上做一个完美谢幕。
“你(们)爱过我吗?我被你(们)爱过吗?” “没有。” …… 嘣!
落幕之后, 不禁想问,这部戏的导演为什么选雷蒙德?为什么选《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觉得作品中的这段话可以说明些问题,“但假如明天我们俩有谁出了事,我想另一个,另一个人会伤心一会儿,你们知道,但很快,活着的一方就会跑出去,再次恋爱,用不了多久就会另有新欢。所有这些,所有这些我们谈论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记忆罢了。甚至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我错了吗?我说得太离谱了吗?如果你们认为我错了,我希望你们立刻给我指出来。我想知道。我的意思是,我什么也不清楚,我率先承认这一点。”
爱情是一段记忆,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更何况只是对曾经喜爱过的偶像?影迷们是非常薄情的,是喜新厌旧的,而曾经被爱着的明星们,被开始爱着的时候,最好就先承认这一点。虽然片中有大量对超级英雄电影的影射,有对影评人,记者代表的舆论的吐槽,但这不是一部恶搞讽刺电影,这是一部有点忧伤的电影,关于拒绝被遗忘的电影。
一个讨巧的回闪,Riggan只是伤了鼻子,他用一只鼻子赢回了聚光灯和媒体的追逐。但他却再也摆脱不了鸟人了。当他在厕所看到蹲马桶的鸟人时,他在想什么?
当他站在窗台时,他看到了什么?。
当SAM回来后,露出那个笑容的时候,又是看到了什么?
如果回到影片开头,我觉得,她看到的是那首诗。
Late fragment
Raymond Carver (1938-1988)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全诗用的都是过去式,是去另一个世界的他说,“称自己被人所爱,感受到自己,在世上时,被人所爱。” 这也是雷蒙德生前最后一首诗。
影片的节奏似乎是随着鼓声律动在前进,每当人物开始移动,鼓声就会响起,这种接近于心脏跳动的节奏,渲染了那种“喧闹与骚动”的感觉,隐隐透出一种诡异。
很久没有写评论了,只是电影关乎我喜欢的作家。有剧透,不喜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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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奥斯卡最佳提名电影《鸟人》。我看电影和书都没有提前看剧情的习惯,就像听到新乐队也不会去google他们的长相一样。不如让事情自然地发生。所以看到片子的基础居然是改编雷蒙德·卡佛的小说把它搬上百老汇舞台时,我吃了一惊。
卡佛是我次于毛姆读过的最多作品的作家。他近一次兴起的火热大概是2010-2011年间,译林出版了那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再早一次的火热大概只能追溯到十五年前苗炜、朱伟等人大谈于晓丹翻译的卡佛小说集的时候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标题,以至于连村上春树都著有《当我跑步时,我谈论些什么》这样的畅销书,更不用说追随者众。但是真的有多少人读过这篇小说,我持怀疑态度。甚至于作为情节贯穿始终的对于卡佛的崇拜,都没能让人们在影评里把重点转移到“卡佛是什么人,能让男主角死心塌地”上。更荒谬的是,在豆瓣的条目里,《当》这本书的目录甚至都没有这篇同名小说。所以卡佛在观者眼里大概只是一个标签,就像电影中说的,你只不过是在不停地贴标签贴标签而已,你都不知道你贴的到底是什么。
《鸟人》中的男主角里根·汤姆森执意改编卡佛的小说并出演它,以此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无知的好莱坞英雄片“名人”(celebrity)的原因,剧中已经透露——因为卡佛曾经在他高中表演的时候给予了他鼓励,坚定了他想要成为电影演员的信念。这让我想起去年孙仲旭老师翻译的一篇由美国女作家玛莎·吉斯写的《回忆我的老师雷蒙德·卡佛》。文章很长,通过她上卡佛写作课的经历,塑造出了卡佛这位老师的形象:
【我第一次见到雷蒙德·卡佛(他身材魁梧,身高6英尺)时,他穿着格子衬衫和卡其布休闲裤,坐在一张带着围椅式写字板的椅子上,他长长的腿伸到我们一圈椅子的中央。
通常,雷从问一个问题来开始点评:“这算是个短篇小说吗?”甚至对结构最糟糕、不可救药的故事,他也会这样问,而且极为严肃地帮助我们弄清楚为什么是,或者为什么不是。
如果有人开玩笑地提一个问题,他从来不会随便回答,而总是认真回答,似乎明白俏皮话经常出自紧张或者不自然。如果有人评论时带着讥讽(不是自贬)或者残酷(那可要命!)他会安静地盯着别处一会儿,通常抽着烟,耐心地等待我们自己回想起要大度。】
通过这样的描写,或许你可以理解为什么《鸟人》主演得到一块小小的、写在餐巾纸上的赞美,就愿意对卡佛用最后的生命向他致敬。因为他严谨,认真,尊敬小说,有足够的耐心给予他的学生,所以向他证明自己,也许就相当于证明了自己的这些年活得不过像场马戏。百老汇的致敬,才是有价值的。
【他对每个人都鼓励,不管某个短篇有可能在我们眼里有多么没希望。我听说并不是每位老师都会这样。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前一年跟罗伯特·斯通(Robert Stone)学习过,斯通建议她完全放弃写作!当然,她深受打击。我后来读到过《巴黎评论》上对威廉·斯蒂伦(William Styron)的一篇访谈,他在访谈中说道:“教师应该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掉,像农民一样精心挑选,不去鼓励那些没有天份的人。”
雷蒙德·卡佛对我们都鼓励,而把剔苗工作留给了上帝。】
也许正是因为卡佛的生活太过艰难,知道梦想需要有多费力坚持,都不可能战胜现实,才会这样对待他想要写作的学生。这和《鸟人》影片所表达的主旨,在我看来是相似的——理解卡佛,就容易理解男主角所做的一切:远离高科技时代,用艰难的方式,艰难地证明内心最艰难的那个自己。
“亨利·米勒四十多岁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经谈到,他要在一个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他都可能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因为他坐着的椅子可能要被别人拿走。直到最近为止,这种事态一直是我生活的常态。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开始,我就要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一年又一年,我爱人和我整日奔波,努力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屋顶。我们曾有过梦想,我和我爱人。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想错了。”卡佛这么说。这段话几乎可以概括他所有写过的小说的内容,永远没有正式的开头,只是你没来由地坐下了,但是永远坐不踏实。在漫不经心强装自然的对话后,椅子不知所踪。可能是被抽走,可能还存在,但你就是知道它其实不在那儿了,你们面对面地呆若木鸡。唯有沉默。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卡佛。
卡佛的笔触苦楚中带着平静,却从不是有恶意的戏谑中带着平静。这点在布考斯基的短篇小说集比如《苦水音乐》中尤其明显。布考斯基就像一名恶童,也是没着没落的短篇,看完却让人觉得世界充满了恶意。卡佛只是描写无助与苦楚。这点也像《鸟人》一样。所有演员的生活切开了都是一样的无助,哪怕是晒着日光浴的Mike(爱德华·诺顿)的角色,也会为了自己长达数月的无法勃起而无助。还有一点,就是卡佛从不会是夸张的。所以在男主角站在舞台前慷慨陈词说着那对老夫妇的爱多么伟大的时候,那是他自己的改编,是他对光中要对自己“看我吧!爱我吧!”的呼吁。这在卡佛的原文中是没有的。同样没有的还有“捉奸在床”并自杀的那一幕,原文只是梅尔和特芮这对情侣,对于特芮过去丈夫的述说。而《鸟人》中,里根其实扮演的是梅尔,所以最后死的并不是他,而是特芮的前夫。在原文描述中,梅尔描述特芮的前夫:“在屋里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有人听到枪响,报告给经理。他们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看到发生的事情,叫了救护车。他被送来的时候我恰好在医院里。他还活着,但已经不可救药了。他活了三天,头肿得比正常人的头大了一倍。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情形,希望这辈子也不要再见到。特芮知道后想去陪他。我们为这事大吵了一场。我认为她不该看到他那副样子。我认为她根本就不该去见他,我现在还这么认为。”
他活了三天,而《鸟人》中的结局,里根也没有立即死去。他回想并怀念起了自己的成功,自己能够运用特效中的超能力或毁灭或拯救一切,他的视频通过喧嚣的方式瞬间点击过百万,他又红了。但是他最后还是飞了起来,他女儿诡异的笑容仿佛就是卡佛描写的所有文章的结局那样——从来都没有什么结局。
“我能听见我的心跳。我能听见所有人的心跳。我能听见我们坐在那儿发出的噪音,直到房间全都黑下来了,也没有人动一下。”——雷蒙德·卡佛《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文章的最后一句话。
Icier
2015.1.20
http://www.douban.com/note/102695577/?1305938291玛莎·吉斯写的卡佛。
本片有对现代演艺圈(showbiz)的各种讽刺。近些年这侠那侠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但是好莱坞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啥题材赚钱就拍啥,直到大家都烦的不行了或者几个大厂赔死才会长记性。国内又未尝不是,《潜伏》一火,基本上谍战剧就拍了好几年......《鸟侠》此等蛋疼的名字都能赚钱,很明显观众已经丧心病狂,但终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什么是永远的,见风使舵的好莱坞甚是如此。扮演男主Michael Keaton曾经演过九十年代的《蝙蝠侠》,由他来演这个戏中过气的演员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戏剧圈穷向来不是什么秘密,电影界相比则往往赚要多不少,因为发行渠道更多。除非你能混到百老汇那个级别的,不然资金上会有很多困难。这也是为什么片中Naomi Watts的角色为自己能上broadway而激动不已,因为这对一个混戏剧圈的人来说甚是不易。也正是因为舞台剧少了很多铜臭味(《歌剧魅影》这种老牌子除外,换个cast继续圈钱),所以用来和大手笔的电影明星来做对比很合适,也是为什么诸多电影明星在有名气后都愿意去百老汇舞台上露个脸,提升逼格。
“艺术”是个宽泛的词,在本片中可以把它简化成“表演”。舞台剧里往往有着最出色的表演,因为你没有掩饰的机会。电影里的表演你有很多调整的空间,剪辑,化妆,灯光都可以帮助你。爱德华诺顿的角色貌似就是为这个追求而存在的,他就像一个夸张版的“方法派”,认为就算是表演也要真实,这也是为什么他为了把酒换成水这样一个小细节而大发脾气。例如最近的《黄金时代》,导演认为寒冷和饥饿是演不了的,因此就真的把剧组放在冰冻的地区拍摄。诺顿的这种夸张的对真实的渴求到底在表明些什么?是否在讽刺很多演员只是为了表演以外的东西而表演?表演的本质是什么?演员的职责是什么?男主愤世嫉俗的女儿(石头姐)也在对他说,“You aren’t doing this for the sake of art”(你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艺术),这也未尝不是正确的。男主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想控制一切,拼命努力的讨好critics,肯定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是我们不知道他的动机,到底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没过气的演员,还是真的为了对戏剧的热爱?那个评论家也说他是只是个celebrity, not an actor,可见名气并不等同于真才实学。不管他真实动机如何,一切都被演艺圈的复杂而深深淹没了。牵扯的方面太多,人也终究不能纯粹。在这种情景下想要获得自我认同,甚是不易。
本片里各种对现在演艺圈的讽刺可以说是不能再明显了。片名《鸟侠》,台词里提到的Michael Fassbender, Woody Harrelson, Jeremy Renner都是在说最近这股超级英雄浪潮;女儿和他吵架的时候说,”你连facebook都没有,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然后在临近结尾处又是在网络的帮助下,利用那段裸身跑时代广场的视频,他名声大噪,可见“名气”这个东西是多么虚渺和好笑。曾今扮演过超级英雄的他更能感同身受,名声稍纵即逝,没有什么是永远的,那又该抓住些什么呢?自己的价值在哪里?或许万事都是繁梦一场,终须灭。
技术层面本片也是耀眼的不能忽视。丧!心!病!狂!的!长!镜!头!我们流畅的从更衣间飘到前台,飘回后台,再飘到大街上,再飘回来,真的是如丝般顺滑,像一位灵活的芭蕾舞者。惊喜的是依然有特写。我们不能像平常剪辑那样全景中景特写的来回切换来体会人物关系和内心经历,但是导演没有忽视特写的力量,让我很是感动。另外这种丧心病狂的长镜头实在是非常挑战演员,前期一定会做很多的排练,因为如果有一个人的台词说错,大家都要从头开始,所以每个演员一定压力山大,我不能说错啊不然所有人都会恨我的之类的纠结。很多过渡镜头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
我确实被这种惊人的尝试震撼,但是中间的时候我感觉到形式开始大于内容,可以明显察觉到剧本的写作是为了这种一镜到底的模式而创作的,很多“小聪明”都有点过于明显。例如本片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 我觉得就有点过,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在你耳边说“瞧我们这片子多聪明啊哇哈哈”的节奏,个别台词也给我这种印象,一种“我们就是在讽刺演艺圈的瞧多幽默啊哇哈哈”的感觉。就是因为一切都是非常仔细并且不留余地的演练好的,我们反而没有了副标题里的那个“unexpected”,减少了观众参与的空间。
我个人认为在形式上,戏剧会增加其与观众的距离(更抽象化),而电影是减少距离(更能身临其境)。然而本片处于两者间的尴尬地位。一直在运动的镜头让我觉得很不安分,纵使我和人物离得很近,我没有停下思考的空间,反而让他们显得遥远了,就好像我坐在一个窥探他们的过山车上,轨迹统统是给你设计好的,一点偏离都不允许。这固然是刺激,只是难免单调,因为轨道是固定的,重复后的结果是一样的。或许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人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
这是一部有野心,有技术,有思想,有表演的难得好片。只是想要成为佳作,貌似还差一点。看各位的个人爱好了。
选取豆友Peter Cat的点评: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13年春寒料峭时我在百老汇44街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为了买一张便宜的站票看Tom Hanks的话剧处女作。彼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对面的St. James剧院里孕育着这样一部作品。电影在美国甫一上映我就坐在了电影院,看到背景里隐约可见的Tom Hanks的大头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从来没有开过门的票房在酝酿这样一个后台大礼。Tom Hanks那部话剧站得我腰酸背疼,且并不好看。而他对面的剧院贴着毫无吸引力的海报,还是卡佛出了名晦涩的原著改编,如果真有这么一部戏上了百老汇,我恐怕都不会去看,更不会去餐风宿露地排站票了。
------------我是进入正题的分界线------------
Riggan(Michael Keaton)持枪冲进来对着在床上的Lesley(Naomi Watts)和Mike(Edward Norton)这段剧情电影中一共出现了三次,前两次是预演(百老汇的戏一般都会预演上几个星期看看观众反应以便调整,首演之后戏评才会参与评论,当然现在戏评早早出来也是很常见的),第三次是首演之夜。
这段戏中戏的台词是这样的:
LESLEY Ed(Riggan在戏中戏的角色名)! What are you doing here?
RIGGAN Why? I need you to tell me why.
MIKE Listen Ed, I know this is hard but--(被揍)
RIGGAN Shut Up! Shut up!
RIGGAN What's wrong with me? Why do I end up having to beg people to love me?
LESLEY Ed. Eddie. Please... Give me the gun. Just look at me. I was drowning. I was not capable of-- You deserve to be loved.
RIGGAN I just wanted to be what you wanted. Now I spend every fucking minute(第二次说的是fucking day)praying to be someone else. Someone I'm not. Anybody...
MIKE Put down the gun, Ed. She just doesn't love you anymore.(被揍= =)
RIGGAN You don't, do you?
LESLEY No...
RIGGAN And you never will...
LESLEY I'm sorry.
RIGGAN I don't exist. I'm not even here. None of this even matters. I don't exist...(后两句第三次没有说)
这段戏第一次出现是Mike和Lesley的视角,Mike要在台上跟Lesley真来一发被Lesley拒绝,然后因为硬了被观众哄笑。第二次是Riggan的视角,Riggan被锁在剧场外被迫“游街”后回到剧场,从观众席一直走到舞台。第三次是观众视角,或者说更像是上帝视角,一切看上去都走上了正轨。
第一次出现时,演出的效果是可笑、不真实且infantile(birdman画外音形容Riggan改编的剧本语,幼稚的、不成熟的)的。Mike在后台吐槽那把枪看起来很假进一步坐实了这一点。而此时的Riggan仍然沉浸在对自己演员梦的幻想里,陷入对自我的沉迷中不能自拔。第二次Riggan把自己对生活的愤懑和方才的遭遇都发泄在了这次表演里(表现在他对着嘲笑他的观众吼),而Lesley的那句“what are you doing here”也是真实的内心写照,她怎么也想不到Riggan从Stage Door冒出来了。Riggan没有说完最后几句台词镜头就摇到了后台,在后台走廊定格空镜,只能听到枪声——观众惊呼——观众欢呼。
第三次是首演之夜。由于经历了Sam(Emma Stone)的怒吼、Mike的嘲弄、戏评人的泼冷水和Birdman画外音的骂醒,Riggan逐渐意识到了“I don't exist”这个现实,他的表演开始上升到灵魂境界。那些喃喃自语“I don't exist, I'm not even here"更像是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就像女儿说的:“你一点都不重要,接受这个现实吧(You're not important. Get used to it.)。”真实的另外一个层面则表现在真枪上,与第一次Mike说的假枪遥相呼应。
这三次表演不止是一个演出日臻完善的过程,也是Riggan寻找和定位自我的侧面体现。
Riggan和Mike有点像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化身。Riggan坚持排卡佛这晦涩又不被市场看好的本子,仅仅是因为高中在雪城演戏时卡佛去看,把鼓励的话写在一张纸巾上递给他。得到了大神认可的Riggan一直怀揣着自己卑微的梦想,希望能洗刷自己动漫明星的名头而成为真正的演员。而Mike在百老汇呼风唤雨且有才、任性,他凉薄地嘲笑着Riggan的理想,工作想做就做,台词想改就改,看似活得洒脱,但却承认自己只有在舞台上才不需要伪装,其余时候连玩个大冒险都不敢。但表现在生活中则是Riggan显得自卑,尽管他非常自我,而Mike虽然光芒四射,却不断强调don't be so self conscious。
Riggan和Mike哪个更幸福?或者说哪个才是可怜人?表面上看Riggan似乎更可怜:濒临破产,婚姻不幸,女友离去,女儿不肖,事业低落,演出一波三折,自己又人已迟暮(台词Sixty is another thiry表明他已经花甲之年)。而Mike比他年轻,事业有成,在百老汇和好莱坞之间游刃有余,观众喜欢他戏评人也喜欢他,感情上也看得洒脱得多。但Mike的凉薄恰恰透出Riggan那股戆直的可贵。虽然这设定有点鸡汤,birdman现形卖鸡汤打气那段使片子逼格大打折扣,但片尾的留白算是扳回了一笔——没人知道Riggan和Mike谁会活得更好,局外人评判别人的生活,永远只能是个伪命题。
想起前两天友邻@北溟鱼 说的:
“特别烦一些装着洞若观火,‘老子早已看开,随波逐流,不受其扰’的人,你跪且自个儿跪着,嘲笑别人的理想主义、敏感和挣扎除了显得比较Low以外没有任何作用。人类文明最令人感动的部分刚好是不能卖钱的甚至不能让人感到愉快的敏感和挣扎创造的。”
深以为然。
#威尼斯电影节#开幕片,迈克尔基顿曾是89年的老蝙蝠侠,这种感同身受的演法很适合戏中戏,戏痴作死见得多了,Happy Ending的倒不多。雷蒙德卡佛文本赞,基顿挺本色,石头跟诺顿有点过,后者靠露屁股硬一发扳回一城,各种长镜头美哭,还有那个闹心却中毒的鼓点,非常爽,神讽刺一众超级英雄也蛮有趣。
和《黑天鹅》《爆裂鼓手》一样,主角是一根筋,在铺满煤渣的环形道路上赤脚行走。看铁树开花,观英雄重生,满纸荒唐,道尽讽刺。伪长镜是心理探幽,人在狭小幽闭的空间里左右徘徊,前后不定。超现实的想象处理,是将疯魔的状态抽象化,逐格碾过肉身之苦,定格并美化飞翔。
在墨西哥进程务工人员的眼中,好莱坞的反义词是百老汇,超级英雄的反义词是雷蒙德卡佛
一个建议:请勿在同一天内观赏此片和爆裂鼓手,否则…后果自负。
这电影不是拍给我们这些圈外人看的
“你把崇拜当成了爱。” 观感跟《纽约提喻法》一样,晦涩、絮叨、先锋、超现实,前一个半小时闷的很难坚持看完,鼓点也敲的我脑仁疼。好在最后半小时突然就灵魂出窍了,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找到此生想要的了吗?找到了。你想要什么?成为被爱的人,在地球上感受被爱。”
都在说技术。其实不在炫技,而是掏心肺说对表演多热爱,对爱人多愧疚之类的陈词,略怪异。开枪和翅膀,都在意料中。反而是那些意外的裸奔尴尬,更有妙趣。况且,真把评论家抬到那样一个位置,至于么。其实对墨西哥人而言,他愿意放下多段叙事,这更是勇气。
OMG!!!!!!冈萨雷斯你可以去拍《百年孤独》了......
毫无意义的长镜头,寻找存在感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表面,诺顿这条线直接写丢,总觉得结尾会有惊喜,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艾玛最后望着天空中的鸟笑也是够突兀的,不懂这种超现实有什么嗨的,做不到魔幻现实就不要做,完全像精神分裂,精神分裂做好也很牛逼啊,居然有人说他可以拍百年孤独也是醉了
走出影院都快感觉双脚离地了,想跟着鸟人再飞一把,看什么都像连续无缝长镜头。绝对的电影技术迷的大狂欢,特效就是应该这么用啊!相比伊那里图几部前作,剧情稍弱。演员的悲歌——他们做别人的时间比做自己要多。不管是为了什么踏上舞台,不管剧场多么曲径通幽的世外桃源,最终难逃被吞噬
喜欢拉美魔幻文学的估计会和我一样疯掉。A.G.I不愧为墨西哥电影三杰之一,将一种几乎不可能呈现的文学体裁完美的转换为了电影语言。打破虚实屏障后故事就像被任意翻转的魔方,呈现出一镜到底的荒诞离奇。电影果然是一直在进化的...
如果哪天我自己拍电影,我希望就可以是这个样子,它就是一个优秀的榜样,好像心里多回味几下都能沾上点仙气和匠气,继承上一点革新精神。演员经历与剧本故事,戏剧与电影,评论与创作,各种互为镜像,带着欧式文艺片的自省和深刻,表演、摄影、配乐和舞台布景,影片的方方面面都足够优秀!★★★★★
这电影真的不是折射每个人的吗?事业上求之不得的,亲情上求之不得的,谁都不在乎的只能活在戏里的,爱他可他爱其他更多的,安慰是一种什么产品,居然贵到谁都买不起。尽管长镜头太伪,调度还是很厉害,这样拍到不令人生厌已经难得,何况这样一部艺术片还和其他商业片同步上映。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
Emma Stone水平真不行,一双金鱼眼恨不得瞪掉出来。长镜头过多,加上音效有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肥皂剧。
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超级伪长镜头、风骚之极的鼓点、逆天无语的机位、恰到好处的特效、神神叨叨的台词、雷蒙德卡福的小说、魔幻现实的讽刺、舞台内外的癫狂、生猛发飙的表演,连贯完整的剧本。有时分不清是舞台剧还是电影,整个人都high到家了 #今年看得最爽的片子#
推荐给姜文老师。看看人家怎么把现实和超现实结合在一个像样的故事里。怎么实现一镜到底的野心还可以征服观众。它嘲讽一切却又如此悲悯。它有着荒诞的笑点和悲伤的底色。当迈克尔·基顿只穿着一条内裤无奈地走过街道、穿过人群的时候,当他一次次在后台扯下假发的时候,那种从热闹迅速冷却的情绪多么悲
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所有前作都不喜歡。這部也不例外。不喜歡的原因都是那些:無稽、無節操、無悲憫、固作高深。今次泛濫使用長鏡頭炫技更令人反感。道理就和瘋狂抽插兩小時不射只會教女方生不如死一樣。不過看在演員份上,就此打住。也不罵太狠了。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