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宪法之父”之称的印度首位法律部长比姆·安贝德卡尔曾说:“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提供的自由对他而言就是无效的。”
印度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在那片土地上,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财富无关,姓氏决定了他们的一生。
尽管印度早在70多年前(1947)就颁布律法废除了这一制度,但种姓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层出不穷。
电影《杰依·比姆》这部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由种姓歧视延续而来的司法和警务系统丑闻。
案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聚焦的是印度少数民族伊鲁拉人因身份(种姓)问题被小人栽赃为贼,随后受当局疯狂迫害致死的著名冤案。
这起案件非常有代表性,除了有敏感的种姓议题,当中还牵警务系统和司法权力腐败这样引人夺目的话题。可以说,电影本身为外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去了解一个更真实的印度社会。
被疫情折磨得苦不堪言宝莱坞瞅准时机,在今年推出这部揭露印度现实问题的电影,给本国举步维艰的现状再添一道“难题”。片中反映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印度一直无法攻克的老大难。
最典型的一个问题,还是被外界吐槽过无数次的种姓制度。
过去,低种姓群体如果看到高种姓人群,必须避开以示尊重。假入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他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可即便万般小心,如遇到不怀好意的人碰瓷找茬,被无端安插罪名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天,种姓遗毒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深远。虽然印度法律废除了种姓制,但强大的宗教环境依旧将这一古老形式予以保留。
如此一来,整个印度社会实际上仍旧建立在一套天生就充满不公的制度下,在这样的制度中谈论公平,简直是一个残酷而绝望的笑话。
影片中,作为比首陀罗更加低贱的一族(印度种姓又高至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贱民),伊鲁拉族的遭遇令人扼腕。
作为曾经的狩猎民族,被印度主流社会同化后,他们无法像高种姓阶层那样接受正常的教育,即便有心让小孩接受教育,也要经历重重坎坷。
在种姓制度的排挤下,占印度总人口约1/5的贱民阶层,至今仍有90%的文盲率,严重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
悲惨的是,伊拉鲁族无法改变自己的前途,一辈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低廉的薪资让族人们根本无法住进像样的居所,他们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双重压迫下,过着没有种姓证书、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零尊严生活。
更悲惨的是,即便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他们仍然逃脱不了被特权阶级肆意玩弄的命运。
同村高种姓阶级家中失窃,警察不是第一时间搜证据抓窃贼,反而为了快速结案,随便从低种姓群体中找一个人出来充数。如果问不出真相,违法刑讯逼供也在所不辞。
如此氛围下,权力非但没有成为保护百姓的保护伞,反而成了和罪恶狼狈为奸的一丘之貉,一批批冤案卷宗下,大量真相被掩盖,正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冤案的申诉者,人权律师钱德鲁,在推动印度司法公平的道路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大众了解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律师不同,钱德鲁干这份工作带有一点公益性质。他的客户大多来自低种姓阶级,这意味着人们没办法照常支付律师费,钱德鲁对此深知杜明,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为底层辩护的义举中。
片中有一段话特别令人动容,他说:“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他有多少才能,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当正义为你们这样的人伸张,我晚上才能安稳睡去,这就是我收到的费用。”
将百姓福祉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除了有崇高的品德,另一个支撑钱德鲁这么做的原因,还来源于他对法治的信念。
靠着这样的信念,钱德鲁曾在6年时间内,帮底层打过96000起官司,做出的历史性成就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个坚定他信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开始提到的比姆·安贝德卡尔。片名除了歌颂司法界前辈,还有致敬。所谓“杰伊比姆”,其实翻译过来即为“万岁比姆”,象征的是钱德鲁对前辈倡导的法治理念的传承。
要帮助底层百姓对抗官官相护的上流社会,难度不小。钱德鲁的无私奉献固然动人,但底层维护尊严的模样同样令人动容。
这份尊严要求他们以一个“人”的姿态活着,而不受任何利益蛊惑。担心职位和公权面子的人,和一个真正寻求体面的人是两个物种。前者大概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尊受到践踏的人是不能、也不会被轻易收买这件事。
如果说贫穷是先天决定的,那穷人到底该不该有自尊,决定权从来不来自外界,而来自穷人自身。当要求独立平等的观念萌芽,当团结对抗顶层的压迫势在必行,穷人展现的磅礴力量,是任何暴力机关都无法阻挡的惊涛海浪。
观赏影片途中,总是不自觉联想起另一部维权电影《辩护人》,里面有一句台词至今看来仍旧振聋发聩。扮演民权律师的宋康昊在片中慷慨陈词道:“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权力皆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
环顾全球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他们的宪法中无一不强调“权力取之于民用于民”,然而这套看似通行的准则,在现实面前似乎总是难以达成共识。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纵然如钱德鲁这样一心为百姓申冤的大善人,也难改伊拉鲁人及更多低种姓阶层百姓继续被公权力鱼肉的现状。
《杰伊·比姆》的出现,至多算是一次勇气和道义层面的批判,但之于时下的印度,要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扭转封建观念似乎依旧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撰文 | Zed
策划 | 轻年力量
-End-
作者: Bind
八年前上映的《辩护人》,相信是许多影迷心理难以忘怀的经典。关于正义与那段难以磨灭的韩国历史,它交出了震撼人心的答卷。 今年,印度电影也大胆总结了自己黑暗至极的九十年代。冤假错案背后深植人心的歧视,需要用一次次的正义斗争去改变。
从印度教发源而来的种姓制度,在印度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等级,代表着神话中原人的嘴到脚。
除了四大等级,印度还存在着大量的「不可接触者」。
他们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连脚都算不上,被称作贱民或达利特*。
*达利特人,汉语中常意译为贱民,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为其特征。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来源:维基百科)
这群「第五种姓」一度不被认可为印度人民,只能从事最为卑微低贱的工作。
而印度种姓制度带有世色彩,贱民的悲惨从出生就被定了下来,无妄之灾。虚无缥缈的种姓还象征着身份品质,低种姓自然而然被认为是道德败类。
早在1959年,印度宪法便明文规定不可接触者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相同。但腐朽的世俗观念并没得到改善,贱民依然是印度社会中被迫害的对象。
本片的故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宪法的平等还只是一纸空文。为了提高破案率,营造高效的假象,印度警察经常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真正的罪犯是谁不重要,只要有人顶罪坐牢就万事大吉、结案盖棺。
而顶罪人选当然是贱民们,他们身无分文无依无靠,是最不起眼的小角色。很多被冤枉刚刚放出来的人,转眼就又被抓起来投入大牢。
无需证据无需理由,只需严刑拷打到认罪伏法即可。
在这种畸形的社会环境下,一桩奇案刺痛了人们本来麻木的神经。
拉贾坎努是一位平凡的老百姓,平日里努力工作养活老婆孩子。即便只能干造砖头的苦活赚些小钱,想到妻儿他也是十分幸福。
然而当地权贵家中的失窃案改写了拉贾坎努的命运,甚至葬送了他的一生。
权贵家中珠宝失窃后,失主首先怀疑的就是前几日来家中抓蛇的拉贾坎努。
正巧,更重要的是,拉贾坎努可是贱民,在权贵眼里,小偷小摸就是贱民的天性。负责调查的警方也在现场采集到了其指纹,但明显是抓蛇时留下来的。
总之警方认定拉贾坎努是第一嫌疑人,开始全面抓捕。
费半天劲抓不到外出打工的嫌疑人,那就把其家人全部抓回警局审问。兄弟、妹妹、怀孕的妻子,阴暗的牢房里他们遭到警察的棍棒殴打。
最后一头雾水的拉贾坎努也被抓回来,但不是他做的他绝不认罪。任由棍棒、辣椒抹伤口的酷刑折磨,他都全盘否定任何指控。
贱民身份是天生悲哀,如果此刻认罪,那小偷身份真是无法洗刷的耻辱了。
因怀有身孕被释放的森加尼,每天到警局给拉贾坎努几人送饭。
她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丈夫日益憔悴、遍体鳞伤,被打得连口饭都咽不下去。
森加尼痛苦地等待着,期盼警察能够大发慈悲。但她等到的却是不可思议的「失踪」——拉贾坎努等人半夜越狱,找不到了!
部落里自发自发组织寻人,但掘地三尺也毫无线索,三人仿佛人间蒸发。
束手无策的森加尼前往城中求救律师,但根本没人愿意对抗黑警。唯有一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了森加尼声泪俱下的控诉,并且无偿帮助。 钱德鲁,一位高种姓出身,致力于保护人权的天才律师。他要做的是与根深蒂固的歧视做斗争,揭开权力后所隐藏的残酷真相。
成千上万的冤案,生死未卜的失踪,黑暗中能否展露一丝光明?
相较于其他的印度电影,该片163分钟的片长不算太长。
片中也有宝莱坞一贯的歌曲穿插,但多是剧情的浓缩,简单展示人物的关系情感和探案过程,并没让印度片的传统歌舞毁了整部电影的气氛。这方面的尺度,导演拿捏到位了。
比较奇特的是影片到30分钟时,男主钱德鲁才正式登场。前半小时营造的社会背景,让观众直观地感受钱德鲁的魄力和善良。那种天堂变地狱的既视感,也让观众对凶手更为痛恨。
电影故事改编自九十年代真实发生的案件,富有现实意义。导演没有刻意卖弄原本破案过程的悬疑要素,也没有将案件刻意复杂化。
钱德鲁是一位纯粹的正义破局者,印度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调查取证权,所以他能够抽丝剥茧寻找对手的设局漏洞。黑警一方中也特意安插了位正直角色,组成双雄式的探案搭档。
简单却有效,整体观感可谓激情澎湃,呈现出一场属于底层百姓的公正胜利。
现在回到片名,杰伊·比姆是谁?
其实杰伊在印度语中指的是胜利的意思,而比姆才是人名。
所以片名的原意更贴合「万岁比姆」,或「胜利比姆」,是句印度常见的口号。
而比姆的全名,为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如同钱德鲁看见的,懵懂的孩子有模仿切·格瓦拉的,也有模仿甘地的,但没有孩子会穿成比姆的样子——即便他再成功也是传统制度下的贱民而已。
学校里的低种姓孩子被污蔑为窃贼,一块橡皮丢了也要对他搜身。种姓仇恨的种子在扭曲的教育中滋生,又在纯真的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钱德鲁从不想抬高自己,把自己和宪法之父比姆相比。他不接受花环,坚持人人皆为凡人,没有身段也不在乎身外之物。
没什么比为弱者发声更让他满足,也没什么比敲除社会糟粕更为重要。
钱德鲁想让人们都成为自己的比姆,拥有比姆的思想,能为自己的自由发声。
现实中,他接手的人权案也是从不收费的,六年间主持了96000多起案件。为了工人,为了低种姓的人权,钱德鲁奔波在一次次的法庭斗争中。拉贾坎努案的人身保护令则极具突破意义,保护了底层居民的人身权益。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短短的口号,代表了底层人民对比姆的崇敬,也展现了他们反抗不公的勇气。胜利的不只是比姆,也是万千人民的权益。
该片并不是导演对印度的自夸大会,而是在这条正义道路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人身保护令是法律突破,《杰伊·比姆》则是一次文化上的突破反省。
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
电影中的这一案,钱德鲁和比姆胜利了,但距离真正的「胜利比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现实生活中的“Jai Bhim”在高等法院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K Chandru 法官不想成为“五星级律师”,而是为穷人服务。现在,亚马逊 Prime 上有一部电影叫 Jai Bhim,讲述了他非凡生活中的一集。
Ĵ AI比姆,在强硬的泰米尔语电影亚马逊主演素里亚西瓦库玛,已经引起cinegoers的想象力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法制度其鲜明的描绘,以及如何从社会斗争的贫困阶层的人来浏览它。
这部电影由 TJ Gnanvel 执导,讲述了来自边缘化农村部落社区的妇女 Sengani(Lijomol Jose 饰)努力寻找被警方诬告盗窃的丈夫 Rajakannu(K Manikandan 饰)的故事并逃脱监管。在律师 Chandru(Suriya 饰)的协助下,Sengani 提交了人身保护令请愿书,观众了解到 Rajakannu 是如何被警察谋杀的。
这部电影是根据 1993年发生在 Cuddalore 地区的真实事件改编的。在原始故事中,主要职业是制作竹篮和农业劳动力的安代库伦巴尔部落成员 Rajakannu 被指控从一所房子里偷珠宝雇用他。根据投诉,Rajkannu 被警方拘留。
在遭受警察的酷刑后,拉贾坎努在拘留期间死亡。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当地警察将他的尸体移至深夜,在邻近的蒂鲁吉拉伯利 (Trichy) 区处置,后来声称他已逃脱拘留。然而,Rajakannu 的妻子 Parvathi 并没有购买这个故事,而是寻求帮助寻找她的丈夫。最后,她找到了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律师 K Chandru,他加入了她的正义追求。
后来成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受人尊敬和受欢迎的法官的 K Chandru 在同一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经过13年的法律斗争,法院裁定这是一起羁押死亡案件,被告警官因谋杀拉贾坎努而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在接受The News Minute采访时,他回忆起警方在案件期间如何试图贿赂 Parvathi 和他。Chandru 的回应是从他的办公室扔出装钱的手提箱和警察。
然而,让 Parvathi 为她丈夫的监护人伸张正义,只是 K Chandru 法官为边缘化和受压迫者做出的众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贡献之一。
在他担任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法官的六年半时间里,他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壮举,这得益于他完美的计划和组织。
除了平均每天审理 75 起案件等令人难以置信的壮举外,他还通过了一些以社会正义为中心的里程碑式的判断,其中包括为什么女性可以成为寺庙的牧师,应该有一个不分种姓的共同墓地,以及确保政府雇员的心理健康根据《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患病者可免于被解雇。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作为律师和法官的行为。
与当今法律界所遭受的懦弱和贪婪的形象相反,钱德鲁大法官是一个生活俭朴的人,他一生都在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在 2013 年接受法律出版物Bar and Bench采访时,他说:“金钱从来都不是标准。我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我的志向不是成为‘五星级律师’。”
作为一名法官,他会要求律师不要像惯例那样在法庭上称他为“我的主”。他不希望拿着钉头锤的人宣布他到达法庭,拒绝了个人安全官 (PSO),因为他认为这已经成为“更多的身份象征,而不是基于任何实际的威胁感知”,并宣布了他的个人资产在他作为法官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事实上,退休后,他放弃了他的公务车,乘坐当地的火车回家。
争取正义早早开始
Chandru 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正统家庭,他的大学生活与他的个人背景完全相反。作为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学生领袖,他经常领导争取学生和工人权利的鼓动。这会让他首先在钦奈的洛约拉学院与当局陷入很多麻烦,他因在那里领导学生煽动而被开除,最终从基督教学院毕业。
作为一名积极分子和工会成员,他参观了工厂,与工人会面,乘坐卡车和公共汽车走遍泰米尔纳德邦,会见达利特工人、农业工人和工会领导人的家人,并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理解弱势和边缘化的人幸免于难。
他进入法律行业的愿望是由当时的DMK 党领袖M Karunanidhi设立的调查委员会引发的,该委员会调查了一名安娜大学学生在被警方指控后死亡。该委员会由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一名附加法官领导,钱德鲁代表学生出庭。
看到钱德鲁在委员会面前准备得如此周到,法官建议他进入法律行业。他于 1973 年进入法学院。最初拒绝进入他们的宿舍,因为他过去是学生活动家,Chandru 绝食了三天,直到当局最终让步。
在法学院毕业期间和毕业后,钱德鲁在一家名为 Row & Reddy 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该公司为穷人提供法律代理。在那里工作八年后,他开始自己的私人实践,成为最年轻的律师作为泰米尔纳德邦的酒吧委员会成员,20世纪90年代下半年的某个时候被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提名了高级倡导者。在此期间(1988 年),由于拉吉夫·甘地政府在处理斯里兰卡泰米尔问题的方式上存在分歧,他退出了印共(马)。
为人民伸张正义
他于 2006 年 7 月被任命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附加法官,并于 2009 年 11 月成为永久法官。在他担任法官期间,他通过了无数对国家社会结构产生持久影响的判决。以他在 2008 年 9 月的判断为例,当时他指示允许一名女牧师在主神是杜尔加女神的乡村寺庙中进行礼拜(祈祷仪式)。这完全拒绝了请愿人的男表弟提出的要求,他辩称,鉴于只有男性成员可以成为牧师,他应该被允许执行上述“礼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寺庙的主神是女神时,有人反对女性在此类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律或任何计划都没有禁止女性在该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官说钱卓。
然而,2007 年 10 月,他推翻了杜蒂戈林地区政府解雇 anganwadi 工人的决定,这是一项出色的判决。根据法庭文件,地区行政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不可能在请愿人的服务下运行 ankanwadi [anganwadi],因为她处于精神错乱的健康状况” 。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心理健康状况。
请愿人 A. Tamilarasi 是一名安甘瓦迪工人。法庭文件表明,她已经服务了 25 年,并因其“在儿童保育和相关活动中的杰出服务”而获得了地区收藏家的奖励。闲暇之余,她还给村里的孩子们教英语口语,并在未婚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
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于2002年11月去世。她的兄弟婚后离家出走,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并抚养她。2006年2月,她被完全免职。在广泛听取此案后,钱德鲁大法官严厉批评地方行政当局使用“精神错乱”之类的词来证明她的解雇是合理的,称其在相关法规中没有任何地位。
他补充说,没有试图“了解请愿人的状况,包括她的家庭背景”。更重要的是,没有试图“按照 1987 年《心理健康法》的要求,将她送到医疗委员会以获得适当的证明”。
Chandru 法官花了一些时间来说服 Tamilarasi,为了挑战政府对她被解雇的立场,她应该接受测试以确定她的心理健康状况。
尽管最初遭到拒绝并经过多次劝说,她还是被送进了马杜赖的政府拉贾吉医院,在那里她接受了精神科医生专家小组的检查。根据他们的专家调查结果,法官 Chandru 认为“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她的所有症状都通过药物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她处于清醒区间”。他补充说:“在心理健康专家和有效的抗精神病药物和情绪稳定剂的监督下,她将能够履行官方职责。”
即使假设政府公务员在其受雇期间患上精神疾病,Chandru 法官也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如何根据 1995 年《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秋季参与)法》对待他们。他引用了《残疾人法》第 2(i) 条和第 47 条来说明他的案子和最高法院过去判决(Kunal Singh 诉印度联盟)设定的先例。
第 47 条的开头部分写道:“任何机构不得免除或降低在服务期间残疾的雇员”。正如Chandru 法官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发现请愿人因精神疾病而残疾,残疾法第 47 条规定必须提供合适的替代性工作,薪水与之前相同。”
不幸的是,塔米拉拉西没有活到足以享受她在此案中获胜的果实。尽管如此,她的案件开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即精神疾病也是一种残疾,受到《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规定的法律条款的保护。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权继续在政府部门工作。
在马德拉斯高等法院作为法官退休后,钱德鲁法官成为公民社会中非常活跃的成员,撰写了大量关于法律的专栏和书籍。他的最新著作是今年早些时候出版的《聆听我的案例:当女性走近泰米尔纳德邦法院》,讲述了 20 位女性和她们为正义而斗争的故事。
从各方面来看,他都过着非凡的生活,看到像苏里亚这样的泰米尔电影巨星冒着风险描绘他生命中的重要一集,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搬运结束----
昨晚看完杰伊·比姆,难过得迟迟不能入睡。
其实影片的处理是有些极端化的——绝对的正义+无辜VS绝对的邪恶,律师的形象过于伟光正,受害者符合“完美受害者”的定义,对于黑暗势力的描绘也是典型的不见一丝光明的恶——按理说会让人觉得不真实。然而镜头语言的呈现太真实了,以至于在看到拉贾坎努死亡照片的瞬间我听见自己小心翼翼怀抱着的希望碎裂的声音;在警察殴打三人意图屈打成招的画面闪回中我捂住眼睛,恨不多长出两只手同时堵住耳朵,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拉贾坎努帮助别人时淳朴的笑容,看向妻子时深情的眼神,他们还期盼着有一天住上自己烧制的砖砌成的新房……这是镜头语言对于容易共情的人的力量。虽然最后正义得到了伸张,但逝者已逝,仍是久久意难平。
今早读到一篇从“共情”角度探讨这次东航空难的文章,忽然找到自己最近情绪化的部分原因。我理解还原真实事件或灾难的痛苦的意义,杰伊·比姆或熔炉之类影片中的还原是为了警示世人,促进社会进步;空难后报道的还原是为了追问和反思,为遇难者和家属发声,避免后续灾害的发生。然而被这些新闻报导刷屏的同时,共情能力强的人难免不由自主地去代入,想到最后几分钟飞机上的人得有多绝望,想到亲属得有多么崩溃……
所以当共情的痛苦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时,提醒自己暂时放下手机,别再去看那些还原痛苦的文章,好好休息,同时也好好去关心一下自己身边的人。
《杰伊·比姆》让我想到了美国的《刺杀肯尼迪》和韩国的《辩护人》。这三部电影都和法律相关,感染力极强,影响力极大。我多么希望我们也能拍出、并且能上映这样的电影。
这部电影还让我想到两部国产电影,一个是《让子弹飞》,张麻子上任之后伸出三个指头:我上任只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另一个是《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火爆网络引发热议,我们真的太缺这个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尤其是因为种姓制度,印度一直是压迫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看《杰伊·比姆》的大多数时间里,我和妻子都捏着拳头揪着心含着泪……
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黑暗通向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眼角的泪水。
正所谓“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惟愿公平正义满人间,窦娥冤屈永世休!
诗人马拉地写道:“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一条从黑暗到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的眼泪”。
原本以为杰伊·比姆是主角的名字。没想到它是一句口号,意为"比姆万岁"。
而比姆的全名,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而深受比姆影响的钱德鲁法官在6年时间里他主持了9.6万起案件,并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通过判决,确保潘查米的土地只给予达利特人,废除了低等种姓地域的种族隔离。
本片以上世纪90年代拉贾坎努案为原型,钱德鲁用了十年的漫长时间对抗种姓制度、执法和司法系统,最终赢了官司。该案是当地高等法院历史上耗时最长的人权案件。
Chandru律师与Perumalsamy警长的第一次对话,彼时的Chandru正为了警察的违法侵犯行为而发起抗议,警长也自知不是律师们的话难听,而是警察们自己做的事难看。这次短暂的交谈也为后来两人的联手埋下了伏笔。
Sengani的丈夫Rajakannu被警察折磨得皮开肉绽,虚弱到连米饭都无法下咽,仍安慰因为太痛苦想要认罪的弟弟,坚持没有做错事就绝不承认,因为肉体上的伤疤会消失,但名誉上的污点永远不会被洗净。
Chandru律师在听完Sengani声泪俱下的控诉之后决定接下案子,帮助这个可怜的部落女人找到丈夫和正义。而他自己也明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向权力发起诉讼将会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Sengani一边感激Chandru律师的帮助,一边窘迫地解释自己没有钱付他酬劳。Chandru反问她如果一个被蛇咬伤但没有钱的人向你求救,你会不会帮助他?Sengani不假思索当然要帮了,就算是可恶的警察也会帮他的。这就是了,像你这样善良的人获得正义才能使我心安理得地睡个好觉,这就是我作为律师为你辩护的酬劳。
HC: House of Commons 下议院;Habeas Corpus人身保护法。真实案件中,拉贾坎努的妻子帕尔瓦蒂提出的人身保护令,在金奈高等法院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印度实行联邦制,联邦下有20个邦和8个直辖市(截止于1978年)。各邦划分成若干地区,地区又划分成若干区。法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划密切相关。联邦设最高法院。各邦和直辖市分别设高等法院,是该邦和该直辖市的最高一级法院。每个邦最少一个庭区(session divisions),一个庭区可能是属于一个地区(district),也可能共属于几个地区。每个庭区设置称为Court of Session的法院。各邦在每个地区(除市区外)设地区治安法院。地区治安法院分一级和 二级。一级治安法院为常设法院,二级治安法院是为特别的案件而设立的特别法庭。地区下面还可以设分区。在分区还可以设治安法院(或者治安法官)。
因为坚持为底层人民争取正义,钱德鲁在反对MISA, TADA和POTA法案的案件中代表辩护,他没有为自己负责的任何人权案件收取一卢比的费用。
MISA: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l Security Act 《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印度议会 1971 年通过的一项有争议的法律,赋予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 Indira Gandhi )的政府和印度执法机构非常广泛的权力。1977 年,甘地在印度大选中失利,人民党上台执政,最终被废除。
TADA: The Terrorism and Disruptive Activities (Prevention) Act 《(防止)恐怖主义和破坏活动法》该法案于2002年被《防止恐怖主义法》取代。
POTA: The Prevention of Terrorism Act 《防止恐怖主义法》该法案于 2004 年被联合进步联盟联盟废除。
我们不能改变你丈夫的遭遇,但至少我们可以为后人不再经历这些而战斗。
这一对正直善良却得不到善待的人真是让我破大防了,明明他们是当权口中最低贱的"贱民",却赚着比当权者干净千倍万倍的血汗钱,更比他们坚守着做人的道德底线。面对警察的严刑拷打Rajakannu至死都在申辩自己没有偷盗;面对巨额赔偿的诱惑Sengani反问对方“这是那些把你父亲打死的人给的钱,也因此我们还活着”我应该这样告诉孩子们吗,长官?
泰米尔经典史诗《西拉帕迪卡南》(Silappadikaran)中,卡瓦南被诬控为偷盗犯而惨遭杀害,他的另一位妻子莰娜吉(Kannagi)悲愤成狂,诅咒凶手及其王国,以贞节之火烧毁了这个城市,自己也同归于尽。
好在Sengani虽然历经艰辛和痛苦,最后得到了正义和赢得的赔偿。
Perumalsamy警长在影片最后和Chandru律师吐露心声,镜头和第一次对话时的构图很像,不同的是两人从对立变成了战友。一个代表底层人民追求正义,一个代表当权者维护人民的正义,原来让一个国家变更好的方法,不过把人民的权益还给人民。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印度版《辩护人》🇮🇳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