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写评论了,只是电影关乎我喜欢的作家。有剧透,不喜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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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奥斯卡最佳提名电影《鸟人》。我看电影和书都没有提前看剧情的习惯,就像听到新乐队也不会去google他们的长相一样。不如让事情自然地发生。所以看到片子的基础居然是改编雷蒙德·卡佛的小说把它搬上百老汇舞台时,我吃了一惊。
卡佛是我次于毛姆读过的最多作品的作家。他近一次兴起的火热大概是2010-2011年间,译林出版了那本《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再早一次的火热大概只能追溯到十五年前苗炜、朱伟等人大谈于晓丹翻译的卡佛小说集的时候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用的标题,以至于连村上春树都著有《当我跑步时,我谈论些什么》这样的畅销书,更不用说追随者众。但是真的有多少人读过这篇小说,我持怀疑态度。甚至于作为情节贯穿始终的对于卡佛的崇拜,都没能让人们在影评里把重点转移到“卡佛是什么人,能让男主角死心塌地”上。更荒谬的是,在豆瓣的条目里,《当》这本书的目录甚至都没有这篇同名小说。所以卡佛在观者眼里大概只是一个标签,就像电影中说的,你只不过是在不停地贴标签贴标签而已,你都不知道你贴的到底是什么。
《鸟人》中的男主角里根·汤姆森执意改编卡佛的小说并出演它,以此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无知的好莱坞英雄片“名人”(celebrity)的原因,剧中已经透露——因为卡佛曾经在他高中表演的时候给予了他鼓励,坚定了他想要成为电影演员的信念。这让我想起去年孙仲旭老师翻译的一篇由美国女作家玛莎·吉斯写的《回忆我的老师雷蒙德·卡佛》。文章很长,通过她上卡佛写作课的经历,塑造出了卡佛这位老师的形象:
【我第一次见到雷蒙德·卡佛(他身材魁梧,身高6英尺)时,他穿着格子衬衫和卡其布休闲裤,坐在一张带着围椅式写字板的椅子上,他长长的腿伸到我们一圈椅子的中央。
通常,雷从问一个问题来开始点评:“这算是个短篇小说吗?”甚至对结构最糟糕、不可救药的故事,他也会这样问,而且极为严肃地帮助我们弄清楚为什么是,或者为什么不是。
如果有人开玩笑地提一个问题,他从来不会随便回答,而总是认真回答,似乎明白俏皮话经常出自紧张或者不自然。如果有人评论时带着讥讽(不是自贬)或者残酷(那可要命!)他会安静地盯着别处一会儿,通常抽着烟,耐心地等待我们自己回想起要大度。】
通过这样的描写,或许你可以理解为什么《鸟人》主演得到一块小小的、写在餐巾纸上的赞美,就愿意对卡佛用最后的生命向他致敬。因为他严谨,认真,尊敬小说,有足够的耐心给予他的学生,所以向他证明自己,也许就相当于证明了自己的这些年活得不过像场马戏。百老汇的致敬,才是有价值的。
【他对每个人都鼓励,不管某个短篇有可能在我们眼里有多么没希望。我听说并不是每位老师都会这样。我们班上有个女生前一年跟罗伯特·斯通(Robert Stone)学习过,斯通建议她完全放弃写作!当然,她深受打击。我后来读到过《巴黎评论》上对威廉·斯蒂伦(William Styron)的一篇访谈,他在访谈中说道:“教师应该把好的留下,不好的剔掉,像农民一样精心挑选,不去鼓励那些没有天份的人。”
雷蒙德·卡佛对我们都鼓励,而把剔苗工作留给了上帝。】
也许正是因为卡佛的生活太过艰难,知道梦想需要有多费力坚持,都不可能战胜现实,才会这样对待他想要写作的学生。这和《鸟人》影片所表达的主旨,在我看来是相似的——理解卡佛,就容易理解男主角所做的一切:远离高科技时代,用艰难的方式,艰难地证明内心最艰难的那个自己。
“亨利·米勒四十多岁写《北回归线》的时候,曾经谈到,他要在一个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他都可能不得不停下手中的笔,因为他坐着的椅子可能要被别人拿走。直到最近为止,这种事态一直是我生活的常态。从我有记忆开始,从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开始,我就要无时无刻不担心自己身下的椅子随时都会被人移走。一年又一年,我爱人和我整日奔波,努力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屋顶。我们曾有过梦想,我和我爱人。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弯下脖子,尽力工作,做所有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想错了。”卡佛这么说。这段话几乎可以概括他所有写过的小说的内容,永远没有正式的开头,只是你没来由地坐下了,但是永远坐不踏实。在漫不经心强装自然的对话后,椅子不知所踪。可能是被抽走,可能还存在,但你就是知道它其实不在那儿了,你们面对面地呆若木鸡。唯有沉默。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卡佛。
卡佛的笔触苦楚中带着平静,却从不是有恶意的戏谑中带着平静。这点在布考斯基的短篇小说集比如《苦水音乐》中尤其明显。布考斯基就像一名恶童,也是没着没落的短篇,看完却让人觉得世界充满了恶意。卡佛只是描写无助与苦楚。这点也像《鸟人》一样。所有演员的生活切开了都是一样的无助,哪怕是晒着日光浴的Mike(爱德华·诺顿)的角色,也会为了自己长达数月的无法勃起而无助。还有一点,就是卡佛从不会是夸张的。所以在男主角站在舞台前慷慨陈词说着那对老夫妇的爱多么伟大的时候,那是他自己的改编,是他对光中要对自己“看我吧!爱我吧!”的呼吁。这在卡佛的原文中是没有的。同样没有的还有“捉奸在床”并自杀的那一幕,原文只是梅尔和特芮这对情侣,对于特芮过去丈夫的述说。而《鸟人》中,里根其实扮演的是梅尔,所以最后死的并不是他,而是特芮的前夫。在原文描述中,梅尔描述特芮的前夫:“在屋里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有人听到枪响,报告给经理。他们用万能钥匙打开房门,看到发生的事情,叫了救护车。他被送来的时候我恰好在医院里。他还活着,但已经不可救药了。他活了三天,头肿得比正常人的头大了一倍。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情形,希望这辈子也不要再见到。特芮知道后想去陪他。我们为这事大吵了一场。我认为她不该看到他那副样子。我认为她根本就不该去见他,我现在还这么认为。”
他活了三天,而《鸟人》中的结局,里根也没有立即死去。他回想并怀念起了自己的成功,自己能够运用特效中的超能力或毁灭或拯救一切,他的视频通过喧嚣的方式瞬间点击过百万,他又红了。但是他最后还是飞了起来,他女儿诡异的笑容仿佛就是卡佛描写的所有文章的结局那样——从来都没有什么结局。
“我能听见我的心跳。我能听见所有人的心跳。我能听见我们坐在那儿发出的噪音,直到房间全都黑下来了,也没有人动一下。”——雷蒙德·卡佛《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文章的最后一句话。
Icier
2015.1.20
http://www.douban.com/note/102695577/?1305938291玛莎·吉斯写的卡佛。
这几乎已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Happy Ending。扮演超级英雄“鸟人”的过气演员Riggan Thomson,躺在铺满鲜花的上西区病房里,窗外是中央公园,电视新闻里是他在戏剧《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尾声时打伤自己的精彩一枪,《纽约时报》那个摆明就是要毁灭他的刻薄女评论家,也在文化版头条送上了最高赞誉《鸟人,无知的意外美德》。
一切看起来好极了,就连在内心小剧场里紧箍咒般纠缠Riggan的鸟人——超现实超能力的自己——这一刻也闭上了嘴,安静的蹲在马桶上。城市上空飞过一群鸟儿,Riggan推开窗,消失不见了……
这是一个讲述虎落平阳前,超级英雄也需要吃喝拉撒的故事。Riggan只被观众和圈子惦记着他那扮演“鸟人”的黄金时代,而他又像许多好莱坞明星一样,渴望通过更显文艺范和扎实演技的百老汇舞台,东山再起。与此同时,戏里戏外,又得面对与女儿的纠结关系,以及与对手戏霸Mike Shiner的激烈冲突。更有意思的是,Riggan的扮演者,正是曾主演1990年代初两部《蝙蝠侠》的迈克尔.基顿,过气、臃肿、中年危机、家庭烦恼,都是迈克尔和Riggan共同的处境。
“鸟人”、“蝙蝠侠”歇下好莱坞战袍后,都一样需要吃喝拉撒。这不免让人想到洛杉矶星光大道和纽约时报广场上那些穿戴成超级英雄卖合影为生的勤劳艺人,周五下午拐进附近超市,你会看到推着购物车的蜘蛛侠,与戴着“惊声尖叫”面具的“好基友”以及搁下大锤的雷神,一道选购着微波食品和啤酒饮料。将其装入汽车后,再一道开会城郊的合租屋里,度过一个蜷缩在沙发里看体育比赛和深夜脱口秀的愉快周末。
相较墨西哥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图最著名那些相互牵引的三段体故事(《爱情是狗娘》、《通天塔》),《鸟人》的结构纵深并不复杂,也就只有电影中的Riggan故事以及作为戏中戏的舞台故事两层;而相较其最为深情的《美错》,也一样为主角在心理横向上,平铺着平凡肉身和超能力灵魂两个对立声音。
单论剧情,从脉络精彩度到情感充沛度,《鸟人》都无法与亚历桑德罗那些著名前作相比,但他聪明的将戏中戏,设为改编自雷蒙德.卡佛经典短篇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的话剧,这就让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扎克·加利费安纳基斯、艾玛·斯通等戏剧功底扎实的大牌明星,可以与迈克尔·基顿一道,以好莱坞的方式,将百老汇舞台活络起来。
以戏剧舞台搭建而成的电影,从费里尼到波兰斯基再到阿伦.雷乃等大师,都早已屡见不鲜,亚历桑德罗并不准备跟着这么做。他请出曾为《地心引力》那些匪夷所思长镜头掌镜的墨西哥老乡艾曼努尔·卢贝兹基,继续在《鸟人》里玩耍和试验着那些拼接而成的“假长镜头”。2小时的全片,仅有10个左右的运动长镜头,一遍遍的从化妆间、走廊跟拍至舞台和时报广场街区。摄影机和主角大多时间都困于逼仄的小景别,一场对话或是争吵后,叙述主角和视点就在一个单镜头内得以巧妙转移。同一空间内的处理细节也颇为有趣,化妆间内,客观镜头总在呈现出Riggan超能力鸟人的那面时,眼神挪动杯子、隔空指炸灯泡;而转移到他人的主管镜头下,就成了Riggan实打实肌肤接触的歇斯底里。英雄的那个自己,永远只藏在心里而不会被任何外人看到。
与超能力一道,被内心虚构和放大出来的,是满布全片极度不安的自由爵士,无规律的架子鼓时不时以具象之形,出现在街道甚至剧场过道中,和脚步声喘息声共同加剧着主人公内心的焦躁。这个时候,揶揄其他扮演超级英雄的明星,就以台词对话适时跳出,以舒缓紧张节奏。
“我不想再演了,干嘛不找迈克尔.法斯宾德、杰瑞米.雷纳来呢?”试戏效果不理想的Riggan吐槽道。
“杰瑞米?那是谁?干嘛的?”编导回答。
“小罗伯特.唐尼这个小丑,不及你一半的才华,但就凭着一部‘锡侠’(Tin Man)东山再起并赚个钵满盆溢。”Riggan内心深处的“鸟人”喋喋不休。
……
或许是太热衷与《环太平洋》、《地心引力》等墨西哥同胞拼技术,这一次的《鸟人》,讲故事的好手亚利桑德罗,也第一次让作品本该具有的思考空间被花哨技术所掩盖。从探讨迟暮英雄的内心处境看,它确实并不如简单粗粝的《我是尚格云顿》,那个武打明星尚格云顿,以真名真身去介入一场他无力逞英雄的银行劫案,更不用指望能跟伍迪.艾伦和伯格曼比拼焦虑心态的影像呈现水准。
当然从善心悦目的角度说来,这次的视听技术运用得确实让人振奋,以至于让整个常规的戏中戏故事都稳定在一种饱满甚至激越的爵士情绪当中,着实好听、好看。
一个演员的咸鱼翻身,要在舞台上完成,动静堪比鲤鱼跳龙门,难度达到西天取经3.0,如果经书是雷蒙德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是,我们在谈论什么》,那么他们这一路上可谓历尽磨难: 先是遇到怪招乱出的麦克, 然后被女儿鄙视, 但是号称和他有代沟的女儿后来却和年龄不比他小多少的那个八戒麦克好上了,画面太残暴,不敢看,只能躲到门外默默吸一口烟,谁知被妖风呼得关在了门外,只能穿条短裤从大街上回到剧院里,屋漏偏逢连夜雨,影评界的观世音娘娘狄更斯老太太在这一幕闹剧后,毫不留情地点差评差评差评,32个差评。
看到这里,觉得Riggan很不容易,不仅觉得他不容易,觉得他代表的那一类演员都不容易,在看脸的社会,有脸的时候红了,于是被无情的贴上了“偶像”的标签,人老珠黄后,即使很努力,甚至到自残的地步,却摘不掉那个标签。
在咬牙切齿痛骂标签化的时候,却发现导演其实也在用标签化的方式表现剧中每个角色。
比如,与他相对对立的是Mike代表的演技派,评论界的宠儿,有才,自负,甚至有点不顾他人感受。和他们同台的女演员Lesley和Laura,长期默默无闻却努力着。那个总在酒吧里拿着纸笔将各人送上天堂或地狱的狄更斯太太,就像把自己关在奇怪小木屋里的巫婆,想想就汗毛倒立。那个长大了却翅膀被折断的女儿SAM。主要为了挣钱玩弄各种手段摆平各种事情的经理人Jack。还有一开始出现的那三个记者---文艺青年,胸大无脑的娱乐记者,和因为语言不通而频频假高潮的外国媒体。
这些人,都用他们的狂妄,无知,偏见,天真,勾勒出了一出出让人啼笑皆非的场景。
其中最让人觉得搞笑的场景还是Riggan的,当Riggan想要找一个新的演员的时候,发现他要的菲利普•塞默•霍夫曼在拍《饥饿游戏》,迈克尔•法斯宾德在拍《X战警》,杰瑞米•雷纳在拍《复仇者联盟》,COME ON, 你们这帮好演员怎么啦?什么,最佳吸金王是钢铁侠?
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发现你跑掉的股票涨上了天。欲哭无泪啊,只能摇摇头苦笑。
然后你发现,纽约遍地是人才啊,就连街边的流浪汉,念起麦克白来也不会比你差:“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了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 找不到一点意义。” (朱生豪译)“太过了吗,我只是想给你个范围。” 这句话也是那个被砸晕的男二号说过的话,我刚被骂得体无完肤,你来问我表演的意见?还是莎士比亚的?您埋汰我呢!
Riggan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人,曾经无限辉煌过,现在却很落魄。这种心理落差让他分身出了另一个他---鸟人。我喜欢那个鸟人,因为他够真。在一个个标榜着文化,潮流,品味,权威,个性的环境下,只有“真实”才最可看。当然,“真实”看上去并不那么美好。
Riggan这个人物在我看来挺虚伪的,他选择雷蒙德的作品真的是因为小时候那个作家写给他的那些话吗?我认为不是。选雷蒙德,在我看到,只是迎合市场的需要,因为戏院市场,是鄙视畅销文化的市场。 这个市场可以让他回到报纸头版。
而鸟人坦白多了,他就是重新拿回他的舞台,让那些曾经遗忘他的人永远也忘不了他,就算舞台总有谢幕,他也要用他自己的方式,让人瞠目结舌,嘲笑所有人。
当Riggan将雷蒙德•卡佛给他的纸巾扔在酒吧的时候,那个Riggan败了,他终于和鸟人完美结合,翱翔在曼哈顿的上空,也翱翔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于是,一个更加真实的Riggan,“重生”在剧院门口, 想在舞台上做一个完美谢幕。
“你(们)爱过我吗?我被你(们)爱过吗?” “没有。” …… 嘣!
落幕之后, 不禁想问,这部戏的导演为什么选雷蒙德?为什么选《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觉得作品中的这段话可以说明些问题,“但假如明天我们俩有谁出了事,我想另一个,另一个人会伤心一会儿,你们知道,但很快,活着的一方就会跑出去,再次恋爱,用不了多久就会另有新欢。所有这些,所有这些我们谈论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记忆罢了。甚至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我错了吗?我说得太离谱了吗?如果你们认为我错了,我希望你们立刻给我指出来。我想知道。我的意思是,我什么也不清楚,我率先承认这一点。”
爱情是一段记忆,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更何况只是对曾经喜爱过的偶像?影迷们是非常薄情的,是喜新厌旧的,而曾经被爱着的明星们,被开始爱着的时候,最好就先承认这一点。虽然片中有大量对超级英雄电影的影射,有对影评人,记者代表的舆论的吐槽,但这不是一部恶搞讽刺电影,这是一部有点忧伤的电影,关于拒绝被遗忘的电影。
一个讨巧的回闪,Riggan只是伤了鼻子,他用一只鼻子赢回了聚光灯和媒体的追逐。但他却再也摆脱不了鸟人了。当他在厕所看到蹲马桶的鸟人时,他在想什么?
当他站在窗台时,他看到了什么?。
当SAM回来后,露出那个笑容的时候,又是看到了什么?
如果回到影片开头,我觉得,她看到的是那首诗。
Late fragment
Raymond Carver (1938-1988)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全诗用的都是过去式,是去另一个世界的他说,“称自己被人所爱,感受到自己,在世上时,被人所爱。” 这也是雷蒙德生前最后一首诗。
影片的节奏似乎是随着鼓声律动在前进,每当人物开始移动,鼓声就会响起,这种接近于心脏跳动的节奏,渲染了那种“喧闹与骚动”的感觉,隐隐透出一种诡异。
13年春寒料峭时我在百老汇44街排了几个小时的队,为了买一张便宜的站票看Tom Hanks的话剧处女作。彼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对面的St. James剧院里孕育着这样一部作品。电影在美国甫一上映我就坐在了电影院,看到背景里隐约可见的Tom Hanks的大头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从来没有开过门的票房在酝酿这样一个后台大礼。Tom Hanks那部话剧站得我腰酸背疼,且并不好看。而他对面的剧院贴着毫无吸引力的海报,还是卡佛出了名晦涩的原著改编,如果真有这么一部戏上了百老汇,我恐怕都不会去看,更不会去餐风宿露地排站票了。
------------我是进入正题的分界线------------
Riggan(Michael Keaton)持枪冲进来对着在床上的Lesley(Naomi Watts)和Mike(Edward Norton)这段剧情电影中一共出现了三次,前两次是预演(百老汇的戏一般都会预演上几个星期看看观众反应以便调整,首演之后戏评才会参与评论,当然现在戏评早早出来也是很常见的),第三次是首演之夜。
这段戏中戏的台词是这样的:
LESLEY Ed(Riggan在戏中戏的角色名)! What are you doing here?
RIGGAN Why? I need you to tell me why.
MIKE Listen Ed, I know this is hard but--(被揍)
RIGGAN Shut Up! Shut up!
RIGGAN What's wrong with me? Why do I end up having to beg people to love me?
LESLEY Ed. Eddie. Please... Give me the gun. Just look at me. I was drowning. I was not capable of-- You deserve to be loved.
RIGGAN I just wanted to be what you wanted. Now I spend every fucking minute(第二次说的是fucking day)praying to be someone else. Someone I'm not. Anybody...
MIKE Put down the gun, Ed. She just doesn't love you anymore.(被揍= =)
RIGGAN You don't, do you?
LESLEY No...
RIGGAN And you never will...
LESLEY I'm sorry.
RIGGAN I don't exist. I'm not even here. None of this even matters. I don't exist...(后两句第三次没有说)
这段戏第一次出现是Mike和Lesley的视角,Mike要在台上跟Lesley真来一发被Lesley拒绝,然后因为硬了被观众哄笑。第二次是Riggan的视角,Riggan被锁在剧场外被迫“游街”后回到剧场,从观众席一直走到舞台。第三次是观众视角,或者说更像是上帝视角,一切看上去都走上了正轨。
第一次出现时,演出的效果是可笑、不真实且infantile(birdman画外音形容Riggan改编的剧本语,幼稚的、不成熟的)的。Mike在后台吐槽那把枪看起来很假进一步坐实了这一点。而此时的Riggan仍然沉浸在对自己演员梦的幻想里,陷入对自我的沉迷中不能自拔。第二次Riggan把自己对生活的愤懑和方才的遭遇都发泄在了这次表演里(表现在他对着嘲笑他的观众吼),而Lesley的那句“what are you doing here”也是真实的内心写照,她怎么也想不到Riggan从Stage Door冒出来了。Riggan没有说完最后几句台词镜头就摇到了后台,在后台走廊定格空镜,只能听到枪声——观众惊呼——观众欢呼。
第三次是首演之夜。由于经历了Sam(Emma Stone)的怒吼、Mike的嘲弄、戏评人的泼冷水和Birdman画外音的骂醒,Riggan逐渐意识到了“I don't exist”这个现实,他的表演开始上升到灵魂境界。那些喃喃自语“I don't exist, I'm not even here"更像是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就像女儿说的:“你一点都不重要,接受这个现实吧(You're not important. Get used to it.)。”真实的另外一个层面则表现在真枪上,与第一次Mike说的假枪遥相呼应。
这三次表演不止是一个演出日臻完善的过程,也是Riggan寻找和定位自我的侧面体现。
Riggan和Mike有点像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化身。Riggan坚持排卡佛这晦涩又不被市场看好的本子,仅仅是因为高中在雪城演戏时卡佛去看,把鼓励的话写在一张纸巾上递给他。得到了大神认可的Riggan一直怀揣着自己卑微的梦想,希望能洗刷自己动漫明星的名头而成为真正的演员。而Mike在百老汇呼风唤雨且有才、任性,他凉薄地嘲笑着Riggan的理想,工作想做就做,台词想改就改,看似活得洒脱,但却承认自己只有在舞台上才不需要伪装,其余时候连玩个大冒险都不敢。但表现在生活中则是Riggan显得自卑,尽管他非常自我,而Mike虽然光芒四射,却不断强调don't be so self conscious。
Riggan和Mike哪个更幸福?或者说哪个才是可怜人?表面上看Riggan似乎更可怜:濒临破产,婚姻不幸,女友离去,女儿不肖,事业低落,演出一波三折,自己又人已迟暮(台词Sixty is another thiry表明他已经花甲之年)。而Mike比他年轻,事业有成,在百老汇和好莱坞之间游刃有余,观众喜欢他戏评人也喜欢他,感情上也看得洒脱得多。但Mike的凉薄恰恰透出Riggan那股戆直的可贵。虽然这设定有点鸡汤,birdman现形卖鸡汤打气那段使片子逼格大打折扣,但片尾的留白算是扳回了一笔——没人知道Riggan和Mike谁会活得更好,局外人评判别人的生活,永远只能是个伪命题。
想起前两天友邻@北溟鱼 说的:
“特别烦一些装着洞若观火,‘老子早已看开,随波逐流,不受其扰’的人,你跪且自个儿跪着,嘲笑别人的理想主义、敏感和挣扎除了显得比较Low以外没有任何作用。人类文明最令人感动的部分刚好是不能卖钱的甚至不能让人感到愉快的敏感和挣扎创造的。”
深以为然。
20几年前,Riggan Thomson由于出演漫画英雄系列电影Birdman三部曲成名,在人气旺盛之时却拒绝了参与拍摄Birdman的第四部。20年之后,已至中年的Riggan早已过气,大众对他的标签单单依旧是个“鸟人”。由于虚荣和自负的纠缠,时间并没有帮助Riggan适应、接受自己在知名度、存在感上的落差。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艺术家,亲自改编了一个话剧剧本,并且自己担任导演和主角,即将在百老汇上演。电影给我们看的,就是Riggan从初期制作到首演的这段经历。你觉得事情会进展顺利吗?
这部片子很奇妙,竟然也非常爵士(我刚看过Whiplash),是我今年看到现在最喜欢的之一。照例,列一下为什么说它好:
第一,选角、表演
饰演主角Riggan Thomson的,正是多年前饰演过《蝙蝠侠》和《蝙蝠侠归来》的Michael Keaton。Seth Rogan在《邻居》里对Zac Efron说,“你们这一代认为真正的蝙蝠侠是Christian Bale,对我们那一代来讲,真正的蝙蝠侠是Michael Keaton。”经历是不可以复制的,被Nolan惯坏了的我们,很难会对Tim Burton的风格买账了。Michael Keaton这个名字在90年代之后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谈话内容(他出境的电影,貌似我看过的最新的也是1997年的Jackie Brown了,那还是因为Tarantino)。一个演过经典的Batman,到现在却“无人问津”的演员,来演一个曾经演过Birdman,而到现在无人问津的演员,Keaton所谓是本色出演了。但有一点我们都没想对——从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到同台的Edward Norton,都说Michael Keaton本人跟他所饰演的Riggan相比,性格和心态完全相反。电影中的Riggan没有安全感,而Keaton却很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和自己的方向。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投入那些慌张、绝望、没有头绪的戏,Keaton的表演其实非常有突破。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的选角也挺完美。有几个配角我特想聊一聊。
这部电影对Naomi Watts的挑战性不是特别大,跟Keaton演一个夸张、变形了的自己相比,Watts更显得是在演自己,或者在演一个自己最擅长演的“角色”:一个不停怀疑自己的事业崎岖的女演员。首先我们回到2001年的经典,Mulholland Drive (that David fucking-with-our-dreams-Lynch, right?). 在那部戏里,Naomi演的Diane是一个演技不错却没多少自信、特别想要红但就是没有红的演员。在Inside the Actor’s Studio访谈中,Naomi说自己更像Diane(为什么说“更”呢?),她说导演David Lynch“引发出了我内心的阴暗面,而我发现本来并不需要隐藏它”。她还说self-doubt(“自我怀疑”)对她来讲是件好事。我喜欢Naomi Watts这个演员,第一是因为她演技厉害,第二则是因为她让我看到她没有安全感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在我心里会给她加分。
Edward Norton演Naomi Watts的床伴。他的角色是一个演技高超、但却非常自负的演员。我猜Watts在读本子的时候能够意识到她跟自己的角色很像,而Norton在读剧本的时候可能根本意识不到,因为Norton本人就是这样一个演员,他有可能自负到看不见别人对他的评论。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一个访谈里就说,Norton一来,读了一下剧本,就开始跟导演建议,“诶,咱们怎么不拍这个啊?”“不如这样吧!”云云。而导演马上就笑了,问他,“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Norton说,“不知道。”“你在做你的角色恰恰会做的事情。”关于Edward Norton在片场难合作的说法有蛮久了,他并不是耍大牌,他只是对工作、对自己的艺术看得非常非常重,不愿意妥协。以下只是网上搜来的一个“版本”:当年在拍The Incredible Hulk的时候,他拿到剧本后,自己狂加了大概70分钟的对话,为了突出绿巨人Bruce Banner的人物深度。而在Marvel将那些全部砍掉后,他马上就不干了。这之后“复联”里面才由Mark Ruffalo演绿巨人,也是大部分人最喜欢的。(两个演员私下是好朋友)。之所以要强调是“网上搜的版本”,因为Gone Girl提醒了我们,道听途说杜撰太容易。而那个 “版本”的Norton,跟Birdman里他的角色,恰恰像是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唯独,这个角色再多么有才,他对自己还是没有足够的自信,他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最屌(literally),而我们依旧能感到幕后的他没有安全感的一面。真实的Norton是怎样的,我就不知道了。此片Norton但凡出境就抢了其他所有人的戏,好在他说本片是他最享受的创作经历。
由于知道这三个主要角色跟演员的现实特点之间的联系,我看电影时就多了一层乐趣。电影最开始(忘了谁)有句台词说谁谁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却还没死成,我第一反应就是Tyler Durden. But we’re not supposed to talk about it.
还想简单说两个演员。
Emma Stone演Riggan的女儿,她是一个有过沉重的曾经,如今茅塞顿开,却还没有丢掉包袱的灵魂。Emma Stone的性格非常 “Easy A,” 跟Jennifer Lawrence差不多,她也是比较大大咧咧的,在脱口秀上讲“在故宫上厕所”的故事。在Riggan的女儿里,我看得到Stone的那种自由,好像要高飞的风筝,但Stone的戏更多的是在同Keaton和Norton互动,这些互动里,我看得到一根很韧的风筝线,这是她演技所在。镜头给了她的大眼睛不少特写,而捕捉到的感情也足够真实。
Zach Galifianakis (噢耶,一次拼对) 对于经纪人/律师的表演也很出色。提他是因为你一般不期待他有这样的表演,他是玩Between Two Ferns瞎搞的人,这次正经了一把,当然他也提供了一些诙谐的对话。看他也是满脸毛,不禁期待他效仿Robin Williams,多演些戏剧。
第二,剧本、摄影、导演、剪辑
本片的摄影师是Emmanuel Lubezki,去年刚刚因为Gravity得了小金人。导演和编剧之一则是指导过21 Grams和Babel的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他们的合作下,这部电影从头至尾好像是一场2个小时的长镜头。
这个效果是剧本事先的设定,原本就需要演员演很长的戏。这部电影一共拍了30天的事实也确实证明了片场上的高强度高压力。这样的拍摄,不仅需要每个演员都靠谱(尤其是最后一个说话的那个演员,因为一旦他搞砸,大家就要重来),更加需要摄影师、演员、导演的默契。后者是电影成功的一大要素,因为每一场戏不仅很长,而且戏里的演员还有很多走动和互动。为了捕捉最能表情达意的画面,并产生跟踪镜头的效果,摄影机不能一直在远处拍全景,它需要一直跟着演员走,有时还需要拍特写,并不停的变换角度。同时镜头又不能碍演员的事。为了突出主题,电影里面有好多的镜子,电影对于有镜子的戏的取景也是非常棒的。
我对Aaron Sorkin 剧本里很多的长镜头非常熟悉,所以在看完此部电影之后,我很高兴的发觉自己根本没有花一秒去想过Aaron Sorkin,电影拍摄是自成风格的。这样的拍摄特点,结果就是不仅让我们充分了解角色,还让我们看到了百老汇后台的忙乱,给电影的气氛上了色(说到上色,灯光设计也别出心裁)。由于长镜头跟踪,电影的节奏和张力简直令人窒息,我很快就被吸引到了对话和剧情里面,忘记了去想“长镜头”,而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技术特点没有沦为让人分心的花招(这是主观结论)。更加厉害的是,在看的时候,我明明看得出他们肯定在某些地方喊了“咔”,但是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在哪里剪的。很奇妙。
第三,有深度的主题
说了半天“XX突显了”“YY烘托了”,也该具体谈谈主题了。不过到了这里,很大部分就都是个人理解了。
其实读到这里,你应该猜得出来了,电影的一大主题,便是演员们极度稀薄的安全感,以及对于接受和肯定的“瘾”。通过谈Keaton,Watts,以及Norton,我已经举了些例子了。这些演员都有着不同形式的自我痴迷。Keaton不停地跟自己的阴暗面斗嘴,一方面想要关心自己话剧的质量、担忧别人对自己作为艺术家的看法,一方面又愤怒的唏嘘“当年老子多辉煌,你们这帮人算个毛!老子可以拍Birdman 4发大财!” 但明明已经开始做话剧了,好好表演完成任务却不够,他又特别容易就被外界干扰到自信。所以他不停的设想重新披上Birdman的装束,通过商业电影再次被万众所爱。Watts和另一个女演员极端需要他人的认可,需要听到赞美才能稍稍安心。而Norton,虽然对自己演技功夫没有任何怀疑,但他大概是最痴迷的,他只对角色有信心,对自己却没有,所以他所有的经历都倾注到了表演上,对其他的任何东西都不在乎,台下的生活一团糟,没人喜欢他。每个人的潜台词都是“看我!爱我!”而且是一接受到一点光,就想要更多的光。这不是瘾是什么?电影中画面里的那一面面镜子,正是对于这种自我痴迷的象征。
此段很短似剧透:
Emma Stone的那卷卫生纸,是帮助她戒酒(或毒)瘾的,在地球长长的历史中,人类只有那一小块。而她跟父亲讲述这卷纸的目的,就是想要帮父亲戒掉对于 “看我吧!爱我吧!”的瘾。
剧透结束
不过,大家还是不要太早的去评价别人。Gone Girl里的Amy也是痴迷,Whiplash里的Andrew也是痴迷,我倒觉得我们所有人如今都是这样的。演员们只不过碰巧又是名人,是被媒体典型化了的虚荣自负的人群的代表物而已。说他们是“物”也不夸张,我们有谁真正的了解演员,我们多少次将他们的角色赋予在了他们本人身上,我们多么喜欢过度的解读他们的某个表情?“我们”是个很笼统的代词,我个人感觉,社交媒体时代的年轻人应该是病得最厉害的人群之一,但大家真的都差不到哪去。相比人到中年不会发推的Riggan,每天微博微信讲新事盼回复的我们大概更擅长拐骗别人的关注。那些根本不了解Riggan,上来就叫他Birdman,求他合照、签名的人,通过这样做,无非也是想填补自己的虚荣心,“我前几天看到Birdman了!”会成为谈资,而那照片便获得了很多点击率。
这就谈到了我想到的第二个主题,就是对“名人”和“名声”的评论。不过要注意:演员们对赞扬的期望和追求,跟某些人对“名人”身份的追求是不同的。二者都有虚荣心在作祟,但前者显然是任何演艺人都必有的心理,后者则从一开始就极不健康,而且我认为大部分的演员都认为当“公众人物”是很可笑可悲的事情。上面那一段讲的,就是我们是如何对待名人的,我们把自己心里的东西架到他们身上,我们想象他们的想法,然后我们再跟他们共鸣。当他们好的时候我们利用他们让自己感觉好过一点,当他们不好的时候我们笑话他们,从而对自己的生活不那么不满。但在另一边,是一个“名人”必须在保持自己形象、维持公众信念的同时,还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给大众交质量好的作业,否则他们就又不满了。另外,还时不时的有人说自己老了、整容了、拍拖了、吵架了,一直有狗仔拍照,一直有大众的审视,这个压力是多么的奇怪。影片能比较生动的表现这一点,也让人不禁叹气。
另外,我想说一说社会对“漫画英雄”电影的看法。漫画电影在美国,起码是在影迷圈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在Michael Keaton那个时代,这种电影可信度不高,人们不怎么当回事,倒是有情可原。现如今是Marvel和DC火拼的时代,拼的就是质量和内容。Marvel已经通过“复联”、“美队2”、“银河”这几部高水准的片子获得了业界充分的信任,新出的“复联2”的预告片也很令人振奋。然而很多喜欢电影的人依旧对这类电影嗤之以鼻,以为都是闹着玩儿的,只能随便看看的。我现在这样写,而且内心里肯定觉得“美队2”和“银河”都分别是自己本年最喜欢的片子之一,但就连我也不敢在年终派对里预测它们会被提名奥斯卡。因为你把片子拍得再真实再严肃,也不能遮掩不喜欢这类片子的人对漫画元素的荒诞性嗤之以鼻。于是总有人说漫画电影现在被如此重视,是否是过了头了?在这种环境下,拍这种片子貌似真的会降低你的安全感。人们真的会说“你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你赚的钱越多,可能地位就越低。而这种态度,任何真正爱漫画的人都会告诉你是错误的。
这就是为什么Robert Downey Jr.想要拍The Judge。如今上映这么久了,他显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票房收成,而烂番茄的分数也定格在了50%以下。我真的想知道Downey此刻在想什么。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看Birdman,以及我的一点评论。整部电影从技术到内容都让我很赞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而结尾也让我有些发懵。看完一天了,脑子里却还在想它。这就是艺术,让你不停想。希望大家读完了点有用,把我顶上去。谢谢。
最后,推荐大家看一下Halle Berry当年领取奥斯卡,不久之后又领取金酸梅奖时的分别两段获奖感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zODM3NDY4.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0MjIyOTc2.html
我自己的视频主页:
http://space.bilibili.com/3078695
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超级伪长镜头、风骚之极的鼓点、逆天无语的机位、恰到好处的特效、神神叨叨的台词、雷蒙德卡福的小说、魔幻现实的讽刺、舞台内外的癫狂、生猛发飙的表演,连贯完整的剧本。有时分不清是舞台剧还是电影,整个人都high到家了 #今年看得最爽的片子#
和《黑天鹅》《爆裂鼓手》一样,主角是一根筋,在铺满煤渣的环形道路上赤脚行走。看铁树开花,观英雄重生,满纸荒唐,道尽讽刺。伪长镜是心理探幽,人在狭小幽闭的空间里左右徘徊,前后不定。超现实的想象处理,是将疯魔的状态抽象化,逐格碾过肉身之苦,定格并美化飞翔。
如果哪天我自己拍电影,我希望就可以是这个样子,它就是一个优秀的榜样,好像心里多回味几下都能沾上点仙气和匠气,继承上一点革新精神。演员经历与剧本故事,戏剧与电影,评论与创作,各种互为镜像,带着欧式文艺片的自省和深刻,表演、摄影、配乐和舞台布景,影片的方方面面都足够优秀!★★★★★
都在说技术。其实不在炫技,而是掏心肺说对表演多热爱,对爱人多愧疚之类的陈词,略怪异。开枪和翅膀,都在意料中。反而是那些意外的裸奔尴尬,更有妙趣。况且,真把评论家抬到那样一个位置,至于么。其实对墨西哥人而言,他愿意放下多段叙事,这更是勇气。
Emma Stone水平真不行,一双金鱼眼恨不得瞪掉出来。长镜头过多,加上音效有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肥皂剧。
喜欢拉美魔幻文学的估计会和我一样疯掉。A.G.I不愧为墨西哥电影三杰之一,将一种几乎不可能呈现的文学体裁完美的转换为了电影语言。打破虚实屏障后故事就像被任意翻转的魔方,呈现出一镜到底的荒诞离奇。电影果然是一直在进化的...
#威尼斯电影节#开幕片,迈克尔基顿曾是89年的老蝙蝠侠,这种感同身受的演法很适合戏中戏,戏痴作死见得多了,Happy Ending的倒不多。雷蒙德卡佛文本赞,基顿挺本色,石头跟诺顿有点过,后者靠露屁股硬一发扳回一城,各种长镜头美哭,还有那个闹心却中毒的鼓点,非常爽,神讽刺一众超级英雄也蛮有趣。
在墨西哥进程务工人员的眼中,好莱坞的反义词是百老汇,超级英雄的反义词是雷蒙德卡佛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
OMG!!!!!!冈萨雷斯你可以去拍《百年孤独》了......
走出影院都快感觉双脚离地了,想跟着鸟人再飞一把,看什么都像连续无缝长镜头。绝对的电影技术迷的大狂欢,特效就是应该这么用啊!相比伊那里图几部前作,剧情稍弱。演员的悲歌——他们做别人的时间比做自己要多。不管是为了什么踏上舞台,不管剧场多么曲径通幽的世外桃源,最终难逃被吞噬
一个建议:请勿在同一天内观赏此片和爆裂鼓手,否则…后果自负。
推荐给姜文老师。看看人家怎么把现实和超现实结合在一个像样的故事里。怎么实现一镜到底的野心还可以征服观众。它嘲讽一切却又如此悲悯。它有着荒诞的笑点和悲伤的底色。当迈克尔·基顿只穿着一条内裤无奈地走过街道、穿过人群的时候,当他一次次在后台扯下假发的时候,那种从热闹迅速冷却的情绪多么悲
“你把崇拜当成了爱。” 观感跟《纽约提喻法》一样,晦涩、絮叨、先锋、超现实,前一个半小时闷的很难坚持看完,鼓点也敲的我脑仁疼。好在最后半小时突然就灵魂出窍了,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找到此生想要的了吗?找到了。你想要什么?成为被爱的人,在地球上感受被爱。”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
这电影真的不是折射每个人的吗?事业上求之不得的,亲情上求之不得的,谁都不在乎的只能活在戏里的,爱他可他爱其他更多的,安慰是一种什么产品,居然贵到谁都买不起。尽管长镜头太伪,调度还是很厉害,这样拍到不令人生厌已经难得,何况这样一部艺术片还和其他商业片同步上映。
毫无意义的长镜头,寻找存在感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表面,诺顿这条线直接写丢,总觉得结尾会有惊喜,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艾玛最后望着天空中的鸟笑也是够突兀的,不懂这种超现实有什么嗨的,做不到魔幻现实就不要做,完全像精神分裂,精神分裂做好也很牛逼啊,居然有人说他可以拍百年孤独也是醉了
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所有前作都不喜歡。這部也不例外。不喜歡的原因都是那些:無稽、無節操、無悲憫、固作高深。今次泛濫使用長鏡頭炫技更令人反感。道理就和瘋狂抽插兩小時不射只會教女方生不如死一樣。不過看在演員份上,就此打住。也不罵太狠了。
这电影不是拍给我们这些圈外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