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影
  • 电视剧
  • 美剧
  • 韩剧

与鸭共舞

HD

主演:任达华,叶玉卿,吴君如,林聪

类型:电影地区:香港语言:粤语年份:1992

 量子

缺集或无法播,更换其他线路.

 非凡

缺集或无法播,更换其他线路.

 剧照

与鸭共舞 剧照 NO.1与鸭共舞 剧照 NO.2与鸭共舞 剧照 NO.3与鸭共舞 剧照 NO.4与鸭共舞 剧照 NO.5与鸭共舞 剧照 NO.6与鸭共舞 剧照 NO.13与鸭共舞 剧照 NO.14与鸭共舞 剧照 NO.15与鸭共舞 剧照 NO.16与鸭共舞 剧照 NO.17与鸭共舞 剧照 NO.18与鸭共舞 剧照 NO.19与鸭共舞 剧照 NO.20

 剧情介绍

与鸭共舞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退休舞男Simon现从事古董买卖经纪,生性风流倜傥,他的表弟Mike是一个新入行的舞男,因事惹上官司,Simon为救表弟,因而与性格保守的女助理检控官Sandy相识,最后Simon于庭上斗赢了Sandy,令Sandy对他又爱又恨。富家太太留太太嫁了世家子Peter,没有女儿,令家族甚为不满,Peter遂与妻子合谋用金钱雇请舞男借种,唯留太太只看中退休舞男Simon。Sandy有阴险上司林冲,时常压迫她,并且联合杀鸭警司扫荡舞男,Sandy这时对Simon有爱慕之意,欲通知Simon,结果反被上司知悉,遭受革退,Simon知悉Sandy消沉,极盼与Sandy和好发展一段真正友情,留太太本来利用Simon借种,结果爱上Simon,苦缠Simon,Simon欲向留太太摊牌,Peter出现,纠缠间Simon错手杀了Peter,留太太大力指证simon谋杀丈夫。Sandy为救情郎充任Simon辩护律师运用智谋,引得留太太暴露弱点,成为污点证人,Simon无罪释放。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我的!体育老师安洁丽卡表妹蛇欲进击的沐小姐死不瞑目红粉动江湖阿敏将军梦想改造家第十季假面医生双程拜托了!别宠我 第五季亏成首富从游戏开始午夜快车光灵神秘破坏客手机2003歌舞伎町律师凛花绝命碰撞大自然之舞一村之长之爸爸回家重案行动之连环凶杀庞贝 尘埃落定狂魔雷克斯

 长篇影评

 1 ) 《与狼共舞》细节分析

一、 故事发生时间:
开始主人公邓巴面对的敌人被成为“Tucker”,估计是对塔克县的居民的称呼。而塔克县是现在西弗吉尼亚州东北部的一个县,在美国南北战争初期是合众国和联盟国的交界处。而根据电影最后的字幕往前推断,“红云战争”发生在1876年,一年之后苏族酋长“疯马”向美国政府投降,即1877年。1877年倒回13年为1864年,而预计邓巴与苏族从开始接触到离开应该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再加上美国内战、养伤的时间,电影大体应该在1862年开始。
二、故事发生地点:
邓巴在养伤之后被掉到一个新的地方,字幕给出的是“Fort Hayes”与“海斯堡”,根据查询“海斯堡”可以查到在美国堪萨斯州有一所大学叫做“海斯堡州立大学”,而其英文名称为“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所在地为美国堪萨斯州海斯镇的西南方。海斯镇位于堪萨斯州西北部,离内布拉斯加州非常近,也符合苏族人曾经在内布拉斯加州生活的史实。
三、 海斯堡里范布若少校自杀:
邓巴养伤结束到海斯堡报到时,是向一名叫做范布若(Fambruough)的少校报道的,而可以注意到范布若少校在对话时行为有明显异常,并在随后开枪自杀。假设范布若是本身就有自杀倾向,只不过恰好碰上了邓巴来报道,那么其实也可以解释。因为范布若少校在签署任命书时只是随手拿张纸并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安排,这样的确可以解释为何之后邓巴被遗忘,而范布若原来并不认识邓巴,并非有意陷害。但是范布若少校在邓巴离开之后有过关于皇冠的对白,并且自杀前说了一句“The king is dead,long live the king”。对那句英文的查阅最早出于马克•吐温的小说“王子与贫儿(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小说出版于1881年,按常理和电影所处年代出入过大。但是结合小说内容,老国王亨利八世驾崩后,继任的却是假冒的皇子,倒也符合那个两种社会意识对抗的时代。这里推测范布若少校其实是一个奴隶制的拥护者,在得知联盟国大势已去的情况下绝望自杀。南北战争的转折点是葛底斯堡战役,在1863年7月结束,在此完善电影时间轴。
四、 赛德格威克堡(Fort Sadgwick)在哪:
通过谷歌地图,可以在美国找到Sadfwick,位于内布拉斯加州与科罗拉多州的交界的东北角,于分析二相吻合。
五、 马的名称由来:
邓巴的座驾名叫西斯科(Cisco),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根据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得来的。皮萨罗是西班牙著名的殖民者,主要功绩是征服印加帝国。而皮萨罗是死于合伙关系士兵迭戈•德•阿尔马格罗(Diego de Almagro)的追随者,也符合西斯科死于邓巴的同胞这个情节。
六、 两只袜子:
这只狼在电影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它身上富有多重含义。首先,狼是草原上的原始居民,而苏族人也是当地的原始居民;其次,狼是群居生物,但是两只袜子一直是以单独的形式出现,并与人类进行亲近,这里有明显的邓巴的影子;两只袜子最后受伤于押解士兵的枪下,这里一方面它代表了前来营救的苏族人,另一方面也代表了被同胞伤害的邓巴。不过不得不说明的是,两只袜子和帕克(出自《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并不具有同样的意义,帕克完全就是派在孤独时创造的另一个虚构的动物化的自己,而两只袜子是真实存在的。
七、 踢鸟第一次遇到邓巴时为何慌忙逃跑:
当时踢鸟正在试图抓走西斯科,而被赶来的邓巴叫停,并狼狈逃走。首先,踢鸟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后面他带队进攻另一个部族可以证明;其次,邓巴当时是赤身裸体,而踢鸟衣着整齐,还有简单的武器。我个人分析如下:一、苏族部落内已经对偷窃有了明确的认识,并将其定义为罪恶,而踢鸟的行为正是偷窃;二、邓巴是赤身裸体出现的,而在原始部落里出于对生殖器的崇拜,对裸体的人更为敬畏。
八、 苏族的头饰:
根绝观察,苏族几个主要人物的头饰(羽毛)数量如下:踢鸟——5、6个、风中散发——3、4个、石牛——4个、十熊——2个、邓巴——1个,而数量变化是在苏族出征之后出现的现象。考虑到部落的酋长一般是指定或者世袭,所以我不认为羽毛的数量代表在部落中的地位,而是参加战斗的次数的表示。十熊作为酋长,并不是那种富有攻击性的人(从他妻子讲的故事推断),这是一个考虑因素;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年龄,一般年长的人羽毛数量更多。
总结:
    《与狼共舞》在我看来属于典型的学院派电影,从剧本到配乐、服装、化妆都一丝不苟,甚至在语言上都最大化的贴近真实。而剧本所具有的先天优势使其在1990年奥斯卡上载誉而归并不偶然,唯一的小瑕疵在于3小时56分钟的电影时长(我只看过《飘》比它长)的确不适合在电影院播放,就算现在通过网络下载想要细致观看也很有难度。西部片虽然是美国电影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却很难入评委们法眼,在这里凯文•科斯特纳自制、自导、自演了一部这样的作品,公平的面对那段充满鲜血和痛苦的历史,深入的思考了关于现代文明和古老文明最直接对抗下的人性和选择,不得不说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

 2 ) 与狼共舞

屠杀印第安人奴役黑人排斥华人,这就是美国的人权历史。关于黑人反抗的影片尤其多,正面印第安人的毛鳞凤角,华人的基本没有。当年能拍出这么一部影片,无论从创作方式还是价值观念都是一次创举。只可惜,印第安人已然几近绝种。
关于忠诚、勇气、理解、友谊、爱情以及人性的善恶面,人类文明的进程就是伴随着杀戮和剥削而来。影片配上业已消逝的神秘西部处女地的美丽画面以及无与伦比的约翰·巴里式恢宏配乐,珍惜回味那仅存的良知和美好吧~
赛德克巴莱加上与狼共舞让我对土著居民有了可能偏正面的具体形象。踢鸟和吐吐沫多有诸多相似之处。让人想到人类社会原始状态与现代的异同,以及亲近融入自然的状态。

 3 ) 与狼共舞的困惑与启示——人类学视角下看电影《与狼共舞》

    这是我的文化人类学课的作业,就是写这部片子的感想,欢迎同样和我喜欢这部影片的朋友们来阅读、评价。

    电影《与狼共舞》在影史上的地位尤为突出,首先它是美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一改传统西部片的西方中心价值观,从老套的以白人为主角的个人英雄主义跳出,而是对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使《与狼共舞》成为最具有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美军中尉邓巴的视角进入陌生的苏族人的世界,而后半部分,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展示给观众,不再是白人作为探险者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生活,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以西方价值观作为观察核心的追踪白人视角的描写方式。作为一部相当长时间都说苏族语、打英文字幕的“另类”大片,凯文•科斯特纳追求的是为观众营造这样一种观察视角,即站在苏族人和白人的价值观之外,让观众自己来评价、思考这对矛盾主体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使观众以韦伯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上白人与苏族间的冲突。

一.白人的态度——当征服成为一种“习惯”,以及殖民思维的产生
    那个时代美国政府对待原著民的态度是“顺则招降,逆则清缴”,不管怎样都要强迫所有原著民服从西方价值观,以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我们现在对那个时代美国政府的这一系列对待土著居民的做法是口诛笔伐也好、辩护其历史局限性也好,都必须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白人对待土著居民的态度是自然的,是必然形成的。这都可以归因为美洲白人的特定历史和西方文明发展的必然性。现代西方文明从十五世纪发端于地理大发现开始,就注定了其征服性的特质,随着西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完整建立,和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深入,那种中心价值观的思维方式,和对自己所持信仰“不证自明”的坚定,更在西方人的大脑中深入根植。
    所以,自从第一批欧洲人登上美洲大陆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了,在白人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了:西班牙探险者践踏中美洲帝国的行为完全合理,因为那些“野蛮人”屡教不改,不信上帝;大英帝国和波旁家族应该拥有美洲殖民地,因为这片土地上的原著民“未经开化”;合众国必须同化所有土著,因为“生活在美国版图的人民应该获得自由与民主,理性与法制应该推广”。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影片中花旗大兵们见到印第安人的仇视和鄙夷,“所有拒绝改变的‘红番’都是美利坚的敌人”……融入苏族人生活的邓巴中尉也就成了“叛国者”,他叛的这个“国”(state)是政治和价值观层面上的思维方式实体……

二.苏族人的态度——社会结构分析和对白人的认知
    世代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苏族人是一种金字塔型的狩猎采集型的小型社会,虽然广义上的苏族人包括从北美大平原到南加拿大地区的各个人数庞大的氏族,但是由于缺乏适宜农耕的土地,苏族人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地为自己带来大量财富,所以社会分工非常简单,也就失去了建立国家机器和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帝国的机会。这样的社会的特点就是,他们无法离开能为他们带来食物的小范围地区。对于苏族人来说,赖以生存的就是大平原上数目庞大的野牛,即使因为环境因素而需要整个部落整体迁移也离开不了大平原地区。大酋长和七大氏族的酋长是苏族人的行政和宗教精神领袖,各氏族以“部落议会”为纽带决策各类事项。
    综上各因素,决定了苏族人对世界的认识和自身的认识。他们不像西方世界,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分化,狭小的欧洲大陆无法满足西方人的生存需要,所以对世界的认识采取探险和科学分析这种“眼见为实”的方法。苏族人的一切认知局限在野牛众多的河谷和部落里来自长老的迷信传说。但相同的是,无论是白人或是苏族人都以自己的认知经验来定义他们所见的陌生事物。
    在苏族人看来白人的对未知世界的征服是愚蠢并且令人费解的,因为停留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中只要固定的土地和吃不完的野牛就足够了,他们相信没有人拥有土地。土地,天空,海洋都由伟大的神灵“百康塔卡”而来,谁都不能拥有,只能享受大地的恩赐,使用土地而不是拥有土地。人可以拥有马,帐篷,衣服,但是拥有不了土地。不少苏族战士也手刃过不少白人平民,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异类”都是贪婪残忍的,都是来与苏族争夺土地的敌人。人类总是有这样的思维习惯,即忽视个体的特质,而只停留在对某同类群体的刻板印象上。于是苏族人对整个白人群体产生了仇恨,在他们看来白人如同蝗虫。白人来了,说要买土地,给一些东西交换,淳朴的苏族人以为白人只是要租用土地,以为他们不久就回离开。白人告诉苏族,你们可以永远住在美丽的黑山上,可是马上就背信弃义,疯狂的开采黑山黄金。白人来了,疯狂的捕杀野牛,毫无计划,把野牛杀光了。苏族人失去了食物,苏族也捕杀野牛,可是他们懂得在控制野牛的数量,而白人却要把野牛干尽杀绝。白人带来了许多奇怪的病,许多苏族人受到传染后死了。白人又带来了烈性的酒,苏族人从来没喝过酒,有人得病了,有人开始撒酒疯狂,勇猛的战士变成了醉鬼,兄弟之间开始打架,苏族被污染了。白人要苏族象他们一样生活,不许打猎,要去种地。白人要苏族人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连最重要的“太阳之舞”祭典都不可以举行。美国的西进就是伟大马背文化的灾难。

三.文明的冲撞——当邓巴中尉与“风中散发”相遇和“帽子事件”
    以上是电影中矛盾双方的核心价值观的展现,接下来,导演就让这两个主体好像棋盘一样放置在对垒状态,让观众细看他们之间的冲突、谅解一直到相互的理解。
    苏族人和邓巴中尉刚开始一直在相互试探,在双方的原有意识中,对方都是带有敌意的。对邓巴来说,他直面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当他发现苏族人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毫无原则地烧杀抢掠时,他试着去接近他们。在众多苏族长老中,也不乏乐于学习陌生事物的人,但是即便是双方都愿意放下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试着理解对方,也会产生摩擦。我对一个情节的印象特别深刻:邓巴在获得部落的信任,帮助族人一起捕猎野牛的过程中不慎丢了自己的帽子,在晚上的全族宴会上,邓巴却发现苏族勇士“风中散发”毫无顾忌地戴着自己的帽子出现,当提出要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因为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这是典型的西方式的权利——义务思维方式,根源于西方世界经济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精神。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对所有对他的“战利品”所有权提出疑问的,都被视为是对他的“挑战”。因为在苏族的社会中,骁勇善战的战士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战士”也是最出色的猎人,战士的“卡利斯玛”正是体现在所拥有的“战利品”上,任何对“战利品”的疑问都是对战士自身地位的挑战。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自于不同文化类型的人,在生活经验上的不同是如何产生差别如此巨大的价值观。

四.启示
    也许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苏族部落中有像“踢鸟”那样乐于学习,善于理解的人。而邓巴又是那种友好的白人,那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一些成见,坦诚相见不就解决冲突了吗?其实不只是影片中的白人与苏族的冲突,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冲突和误解都是那么难以和解。而核心的问题就是自我中心。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民族价值观的偏差和主观意志的自我中心其实相当大地来源于各自文明不同的生活经验。由于生产方式和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各文明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或是哲学观都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在《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和“踢鸟”是两个引人深思的角色,他们虽然如同他们的“同类”那样,对对方文明产生怀疑甚至鄙夷,但是,他们敢于去主动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既然相对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说,陌生文化的价值观是如此难以接受,那就去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思考其所属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如果脱离这点去寻求弥合矛盾或是理解的途径,那就是空谈,难以放下自己的主观成见和价值观中心态度。因为这样就根本没有理解对方的资本。在影片中,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

 4 ) 现实总是残酷的

看了《与狼共舞》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想哭哭不出来,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复杂吧。   电影里有许多东西是美好的。电影的第一部分便向我们证明了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要做到“融合”,并非十分艰难的事情。   想到曾经谈到某种特异功能:只要心里想着什么,对方便知道了。主持人随后解释:这样的能力在人类还不会用语言交流的时候便存在了,并且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交流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在出现了语言之后便消失了。突然之间觉得异常感动。《与狼共舞》所说的融合,就是这样的融合。人与人之间语言不通,但是他们的心灵相通。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亦是如此。这实在是一派美好的景象。   而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实在不假。不断的战争,无休止的掠夺,流不完的鲜血摆明了那样的美好景象只不过是一个梦境。在世界存在的某一天起,一种情感油然而生——仇恨。人们对仇恨如此牢记在心,日积月累,一代传一代。后来的人们对仇恨如此盲从,如此笃定,硬是认为这是合乎所以的,没有道理可循的。仇恨越来越大,像乌云一样笼罩天空,无处不在。

 5 ) 关于文明与野蛮的悖论

应该说,最初的时候,邓巴中尉是以文明者的形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他的军装衣料考究,他写日记,他拥有一切文明人都拥有的特质。而那些印第安土著的苏族人则衣不蔽体、身上涂满象征民族图腾的颜料、手拿原始的弓箭,看的时候甚至会暗暗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是远古的食人族,会把这个孤零零的白人吞的连骨头都不剩。
但人是耐不住寂寞的种群,套用一句哲学的话来讲——人具备社会的属性,哪怕这个“社会”仅仅是一个印第安的部落。草原的生活让邓巴首先结识了一头狼,而正是与这头狼的接触使得印第安的苏族人开始认可他的存在,并由此诞生了他的印第安名字——与狼共舞,这个名字同时还是这部电影的片名以及主题。印第安苏族的野蛮形象也在邓巴的融入中一点点淡化,这群人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生活的家园、相互依赖、相互信任,构成的事一个和谐自然的大家庭。这是邓巴从未接触和感受过的,他一步步走进这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
所以,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邓巴义不容辞的拿出了文明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枪,这些枪帮助苏族人取得胜利的同时,苏族的单纯与原始开始不复存在。
下一步就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白人的军队开始进驻这片土地,这些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在一开始就用武力对待他们的同胞,仅仅是因为邓巴的穿着打扮是印第安土著的打扮。他们对他拳脚相加,他们把他的日记一页页撕开当做厕纸,他们向“两只白袜”开枪,不是为了衣食,仅仅是为了找乐子狂欢。当他们被印第安人全部收拾掉的时候,你会觉得他们是那么活该,那么罪有应得。
可是,一个无可挽回的悖谬就这样出现了。表面上,印第安的一个孩子干掉了一个美国士兵,而事实上,这个孩子却因为杀掉一个人而变成了白人文明侵蚀掉的第一个受害者。
当白人的枪声在这片土地上响起的时候,印第安文明注定会伴随着这一声枪响烟消云散。影片的结尾用字母向我们揭示:十三年后,他们的家园毁了,野牛群也消失了。在内布拉斯加州罗宾逊堡,最后一群苏族人归顺了白人,伟大的平原马背文明消失,美国边疆成为历史。
看到这,真的很难说清,究竟谁是代表了野蛮,谁又代表了文明。看似文明的白人却在暴力血腥的对待着自己的同胞,对待草原上的生灵;而看似野蛮的印第安土著反而明白对自然的索取不能过量,明白要爱护自己极爱那个中的每一个成员。但是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印第安的混血后裔今天活跃在美国影坛,主演世界闻名的爱情魔幻电影《暮光之城》,不知道当他被问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会作何感想。
自由宣言的火炬下,那些土著的文明,包括印第安、也包括墨西哥,他们的贡献功不可没。不知道美国电影学会将这部电影评为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时候,是不是想向那些被野蛮侵占的文明表达一丝微弱的悔恨与歉意。

 6 ) 文明的失落——《与狼共舞》观后感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短评

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

8分钟前
  • 大宸
  • 还行

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10分钟前
  • 方枪枪
  • 推荐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

13分钟前
  • 打盹的拉布拉多
  • 力荐

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16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 推荐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17分钟前
  • 潇潇暮雨
  • 还行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22分钟前
  • 何碰碰
  • 力荐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23分钟前
  • RIVERSDIARY
  • 力荐

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25分钟前
  • 巴喆
  • 力荐

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29分钟前
  • Se7en丶小七
  • 力荐

"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32分钟前
  • 静@Einfühlung
  • 推荐

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33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推荐

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

34分钟前
  • 半城风月
  • 推荐

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

36分钟前
  • 冰红深蓝
  • 力荐

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40分钟前
  • 天问
  • 力荐

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43分钟前
  • 罐儿图样图森破
  • 推荐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44分钟前
  • 袁牧
  • 力荐

他是阿凡達祖宗

46分钟前
  • aigohyuan
  • 力荐

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50分钟前
  • 余小岛
  • 推荐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53分钟前
  • 莱尼圆
  • 力荐

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55分钟前
  • 我是谁你又是谁
  •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