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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电影挺酷的。看了过瘾。很纳闷评分怎么这么低。 最喜欢里面的一句对话。当时大为震动。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 酷吧。就是永远永远的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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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一次评论过去了十年。电影的评分已经慢慢高起来了。
又重温了一遍。依然觉得特别好看。很多小细节。大笑或者眼睛潮湿。 2019.1
从看过《阅后即焚》后,我就觉得布拉德·皮特最适合演傻呼呼的角色。这次看了《墨西哥人》,我对这个观点更加的确定了。皮特的演技真的是非常的适合饰演这样的毛毛躁躁傻里傻气的人物,做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走神。非常喜欢电影里的那只总是咬着一个破橄榄球的大狗,它很鬼,皮特用枪指着它它才会听话。电影的女主角瘦小枯干的,和她有过很长时间对手戏的胖子杀手很可爱。那个黑人杀手的样子让人印象深刻,长得很有个人特点。最搞的就是这部电影其实是一个喜剧片,尤其是当你看到那个死得很离奇的帽子男的时候,皮特一连串的“fuck”也解决不了他要面临的那些棘手的问题。电影中讲述墨西哥往事的片段很有怀旧效果,而关于那把神秘的枪的最终故事,也颇让人感动。
音乐好听,有点Ennio Morricone风格,尤其是每次电影讲述关于那把枪的故事时响起的“It’s Cursed,that Gun”,让人想到意大利西部电影。电影叫墨西哥人,所以墨西哥痕迹非常明显,只要场景转换到墨西哥,例如男主刚来到墨西哥小镇上,浓浓的Coco风。
虽然电影贴了动作/犯罪的标签,但还是重点讲爱情的电影,所有的都是为这一主旨服务。喜剧效果也恰到好处,女主被杀手堵在厕所面临人生中第一次生命危机时的惊恐,看到昨日还嬉笑玩乐的朋友今日死在眼前的悲痛,你完全看不到Julia Roberts一贯在喜剧电影里的夸张表演。Pitt一个美国大男孩版的小混混,两人CP感很契合,就是一对般配可爱的荧幕情侣。顺说电影的另一男主杀手A就是黑道家族的男主,当年一刷时我还没看黑道家族,现在二刷看到他有点感慨,演员已经去世了,但他演技真的好。
电影三段感情:男女主,杀手A和半路遇到的gay,枪故事里那对恋人。
男女主的爱情离不开杀手A的陪伴,确切说杀手A是女主一路上爱情的解惑者甚至是朋友。女主向杀手A抱怨男友一系列“恶劣”行径,说都是我包容他,杀手A听她喋喋不休的抱怨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女主说「因为你是男人,你当然站在他那边。」杀手A表示「所有关键在于你爱他」女主自己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她认为她一直在包容男友,其实她男友何尝不是一直在忍让迁就她呢?寻枪这一段旅程是会增进他们的感情,消融他们的之间的矛盾。但生活中的矛盾不会因为一次旅程就彻底解决,旧的消失新的还会来。但是他们不会在摇摆了,杀手A在死前跟女主进行了一次无比认真的谈心,其中一句问女主「两个人真心相爱,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相处,何时才是忍无可忍的时候?」女主支吾了半天,杀手A告诉她是「Never.」其实在开始杀手A告诉女主「你的问题关键都是你爱他」后,女主那笑而不语的态度,早已提前回答了杀手A的问题了,同样是「Never.」杀手A死后,男主把女主送上飞机,准备独自解决问题,女主没上飞机,走到男主面前,问了杀手A的那个问题,男主想都没想,理所当然的回答「Never.」看着女主逐渐湿润的眼睛,有种感触,你们在电影里就这样愉快吵闹着一起相爱走下去吧。
杀手A因为特殊的职业,感情不顺,虽然干这一行毫无感情地收钱杀人才是正理,但他还是有感情需求的,在路上遇到“一见钟情”的人,还没坦白自己的过往,那男的已经知晓一切,跟杀手A说「过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将来.」杀手A在和女主讲到这时,空气中弥漫着甜蜜,祝福。但是按照规律,杀手很少有happy ending,不是他死就是能让他能流露出感情的身边人死于非命。很不幸,那男的中标了。杀手A和女主赶回酒店看到现场发生的一切,杀手A绝望了,他本不是心地柔软的人,他是要杀男主,他跟女主说「我杀的人如果尝过爱,死时虽然会怕,但会平静一些去面对,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爱的人会怀念他们.」这话说给女主听也是说给自己听,他的死更大程度是他自我放弃,自己走了一段很长的路,孤独的生活中有了一个人又被剥夺,对于特殊的他来说相当于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喜欢贯穿电影的枪的传说,那对恋人没想过私奔,姑娘照样去嫁人,但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枪保护爱人,男方同样如此,正因为他们的死让那把枪从此有了诅咒,电影最后故事情节又再一次上演了,谁都知道这次肯定不会是悲剧,但你也可以浪漫的把女主的胜利看作是有真爱加持,有那对恋人冥冥之中的祝福。
剧情简单连贯,音乐好听,电影色调我也喜欢,当初看这电影还是因为电影的海报,两人在一起的画面甜,就是想看。
这是一部质量很高的烂片,意思是,符合一切烂片的元素,并且有影帝影后的卡斯支持。120多分钟里,每当我以为这故事终于结束了的时候,它就又冒出些愚蠢差错来使之继续,然后我才想起,对哦,导演费力安排的无聊悬疑还没揭谜底呢!何等的冗长又傻X。话说,我喜欢Pitt指天喊赢的傻样!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要不是我有时间,要不是因为外面下雨无所事事,要不是沙发很舒服,要不是我发现用电视看碟效果很好,否则我是不会看这片儿的。2个多小时,内容太简单了。就是个爱情片。剧情挺无趣的。影片顺带还说教了一番,关于爱情的态度。不过对我没什么用,感觉有点浪费时间。亮点是演员,皮特把一个底层的小混混那副无赖样诠释的让人恨的牙痒痒。
故事简介蛮吸引人的,看电影正片觉得巨巨巨巨巨无聊,结尾一把稍微翻点本儿。感觉墨西哥人手枪吧,就是穷小子做了一个机关,中间卡了一枚戒指,设计成一二发空弹,三发能打,四发能打并出戒指?
3.5。皮特抓狂和大嘴发飙的样子我快笑屎了。。。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Never(Legend of a gun)
把这么个简单的事儿说得有意思,还不错。要是前两年估计我看不下去。但这部妨碍其是一部好片子,虽然当年很多人诟病它多无聊多自作多情,我觉得说这话的人实在不是有趣儿的人。我喜欢那个传说。另外演员都很棒,尤其那条叼着美式足球的野狗。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很有趣的片子,各路神人,好玩台词,墨西哥音乐,酷车酷狗,都齐了。那个多愁善感但professional的杀手,是继Leon之后我最喜欢的杀手,相当有爱啊,都舍不得他死掉。很多段落,老让我有英国片的感觉,快节奏,冷幽默。
i dont think it is a comedy.
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就永远都不会结束。整个故事因为利洛有了温度,而他尽管失去了生命,却也因为他生前最后时刻收获的理解和留下的哲理而使他的死亡显得不那么冰冷。扮演者甘多菲尼年初演完Enough Said后不幸离世,是另一件遗憾的事。有深度的喜剧,尤其最后以今拟古,很赞。| 喜剧就该大明星演
布拉德皮特一部片换衫换的比大嘴还多,茱莉亚罗伯茨看上去好老的样子,脸上皮肤都不如那个基佬杀手,最屌的是那只狗了不拿枪指着不换地儿还去哪都叼着那破球。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really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披着黑帮外衣的爱情故事,还有两大巨星。这分数有点不合理,至少得有个7分吧。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where enough is enough?
一杆老枪引发的血案,很欢乐啊~原来戈尔在拍加勒比海盗之前有过这么欢乐的电影
一把被诅咒的枪,一对争吵的恋人,黑社会的暗杀,利益的争夺,还有那许久以前凄美的故事
If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but they just can't seem to get it together, when do you get to that point of enough is enough?
片子很黑色幽默,一种美国式的黑帮幽默。朱莉娅·罗伯茨的演技不是盖的,演一个癫狂的女人演得那么像。
“When two people love each other, totally, truthfully, all the way love each other, when you’ll get to that point when enough is enough? Never, n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