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漂泊无常的人生
每看一部电影,里面总有一些让自己难忘的镜头。这些镜头或是对人物的刻画,或是对事件的叙述。唯有这部电影,每次想起的时候,居然只是开头的那根飘来飘去的羽毛,当然,还有伴随羽毛飞舞的那首敲击心灵的钢琴曲。。。
第一次看阿甘正传的时候还是刚上高中,看得是录像带。可惜那个时候没有太多的经历,加上天资驽钝,只是觉得有趣,但是对开头和结尾部分的羽毛和钢琴曲产生了好感。
再一次看的时候已经读了两年大学,在刚刚经历打击之后无意中又翻出了这张碟。可以说是把它当成一部励志片子来看的,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向前,阿甘这种傻子式的执着总能给人些许鼓励,让人觉得希望总是在永不放弃的努力之后到来。
再看则是工作许久,身在异乡的时候了。剧情熟悉得几乎可以把台词都全部背下来,但是仍然绕有兴趣的看下去,则要归功于开头的那根羽毛。十年之后再次看它的时候,只是觉得全剧的所有想表达的东西,都在开头这一幕——人生无常。
昨天一个哥们告诉我,十年前他有理想,和同学相约十年后比一比谁的车好。十年后的这天晚上他告诉我他输了,因为他到现在只有一辆自行车,而他的同学好歹开着客货两用皮卡。我想,阿甘似乎也和我这个哥们一样,当他带着纠正器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善于奔跑的人;当他和珍妮在树上看日落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自己再度和她如此平静地在一起时会是珍妮时日不多的时候;他甚至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大人物。
也许阿甘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没有。他记得的就是两个人对他说的两句话,妈妈说的,“生活就像盒子里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珍妮说的,“跑!”一个告诉他人生无常,另一个则告诉他,如果想品尝各种滋味,不二法门就是向前。就像羽毛一样,经历着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可能,但是达到这些不同可能的唯一途径,就是飘着。
所以阿甘的前半辈子,就是一直的飘着,打橄榄球,越战,乒乓球,捕虾,跑步,直到和最最心爱的人一起在橡树上看日落。。。
有时候,真的很羡慕阿甘只是一个傻子,用不着想那么多,也不会想那么多,简单的人有简单的快乐,认真做事,深爱自己的心上人。无论明天会有什么样的情况,会是一块什么口味的巧克力,都不会影响他的胃口和心情。
简单,也许这就是面对这一切的方法,但是谁又能真正做到呢?如果只是为了简单而简单,简单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羡慕阿甘。。。。
2 ) 经典重温!一定有你不知道的
1。阿甘和对丹中尉说自己要做船长时,丹中尉嘲笑说如果阿甘做了船长自己就会做太空人,这为以后也埋下了一个小伏笔,因为最后丹中尉的假腿就是用造航天飞机的材料做的。
2。阿甘最后和珍妮举行婚礼时,丹中尉是站在最后,其他人都是座着的。对于失去双腿的人,能够站立着就是幸福 。
3。阿甘在住宾馆的时候打电话叫人到对面楼去查看一下,他被楼对面的手电桶光照的眼睛睡不着,这其实就是着名的”水门事件”,导演巧妙安排了甘作为检举人,我们可以在后面马上看到尼克松辞职的一幕。
4。阿甘跑步时被溅了一脸泥水了吗?阿甘用路人递过来的背心擦脸,从此就有了文化衫。要知道在这之前是没有在背心上印字或图案的。
5。丹把赚的钱投资苹果电脑了吗?阿甘居然说是投资水果行业,真是搞笑。
6。这部片子最搞笑的是:阿甘在美式足球比赛中,当他得分后冲向场外时,看台上飘下一张标语:STOP!
7。一开始阿干还小得的时候 他妈指着电视上那个跳摇摆舞的说“少儿不宜”。。之前这个人还在阿甘他们家投宿过。。这个人就是猫王。。呵呵~没想到他也客串了一把。。的确在那个时候,猫王最先引导了扭臀的时尚,不过一开始大部分美国人都觉得这个招牌动作是很下流的。。
8。拿背心擦脸的那个不只是文化衫那么简单。。擦出来的印记就是着名的品牌smile啊,那个人就是创始人。。呵呵~原来也是阿甘指引他了
9。阿甘在集会上碰到一个黑人在滔滔不绝的演说,以前不知道是什么人,后来看了丹泽尔华盛顿的片子后知道是黑豹党。
10。阿甘到白宫作客,洗手间里有一张梦露的相片。
11。影片中你还可以看到:鲍勃·霍普(Bob Hope),美国喜剧演员,生前得到1500余个奖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因此称之为“最受尊重的娱乐界人士”。2003年7月27日去世。另外还有一个大家都熟悉的美国登月宇航员——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还有一处大家更熟悉的,阿甘在退伍之后回到家,他妈妈给他准备的球拍是“毛主席”牌的,上面有个很大的毛主席头像。
12。把阿甘带到反战活动现场并推上讲台的女的的名字叫Hillary(希拉里)不知道是不是在影射什么。。毕竟阿甘上映的时候是克林顿的年代。
13。还有一些是我在网上收集的:介绍丹中尉是军人之家的时候给了他祖辈的四个战死的镜头,分别是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和二战。从着装看出来了。还有阿甘和珍尼在一辆”灰狗”见面,是肯.克西,就是写飞跃布谷鸟巢的作者组织的”merry prankster”之旅。阿甘和珍尼在一次集会上见面,是meiguo有名的”爱之夏”集会。
14。好像也是什么公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因为阿甘随口说的一句什么话,就用来做广告语,然后就咸鱼翻身了。
15。阿甘跑步的时候踩到了一堆SHIT,跟在他后面的那个人提醒阿甘,他说“IT HAPPENS” (这种事经常发生)后来被那个家伙用成了自己公司的广告语。
16。阿甘珍妮和他们的儿子一起在橡树林荫路上散步,树荫移动的那么快,象征了将有人随风而去,快乐是短暂的。
17在阿甘第一次送儿子上学是,在儿子要上车是他本来想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结果没说出口,似乎暗示这开车的是同一个人!
18。shit happpens 应该是我们中国谚语中的“人生不如意,十之有五”的意思吧,
19。小时候,珍妮害怕时便去找阿甘,可以想象当珍妮回来时内心有多害怕。就像小时候一样,用同样的姿势掀开阿甘的被子,依偎在他身边。
20。珍妮小的时候说要上帝把她变成一只小鸟!在她死后阿甘在她墓碑前说完话往回走时!草丛里飞起一群小鸟!阿甘回头看看!我想他一定认为是珍妮变成了小鸟!
21。里面还提到了甲克虫的主唱,就是约汉列农被枪杀的事件的.
23。丹中尉在初被诈伤双腿的时候,大骂一句:该死的越共。而他后来的未婚妻又是亚裔,我觉得很可能是中国或者越南,总之很可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导演这样安排一定有他深刻的意义。
24。其实映射的还不只是政治,而是处处紧扣住时代。当甘在跑步时闪过一则电视新闻,讲里根总统遭遇暗杀。而之后不久,阿甘进入珍妮的住所时,发现珍妮家里安置了空调说了句“You get a air-condintioning.”空调(air-condintoning)的发明正是和里根总统被刺有密切联系。里根遇刺后紧急抢救,当时是炎炎夏日,需要将病房温度降低才能进行手术,当时还没发明空调,手术无法进行。后来有人出想办法,把压缩空气机发热,还原空气制冷的原理,于是使用空气压缩机,最终使病房温度降下来,里根总统得以脱险。第一部空调也产生了。
25。羽毛的寓意,我想它代表着命运的飘忽不定影片中反复提到destiny 也就是命运 阿甘妈妈也说 life is a box of chocolate you never know what you are gonna get…… 还有丹中尉也说过destiny ……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有时我们是不能主宰的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有时我们需要去追求有时却又要学会放弃 “you have to figure that out yourself” 最后一幕阿甘在珍尼坟前 也在讲:i don’t know if we each have a destiny……
26。羽毛不过是丹中慰与阿甘的母亲对人生理解的感悟的象征,丹中慰说人生是命中注定的,而阿甘的母亲认为人生是随意并飘零着的。事实证明丹中慰错了,因为他认为自己命中注定应死在战场上,但他却被阿甘救了回来。阿甘一生都在向前奔跑,那也是他听了母亲的话,随风飘零,无有定数。羽毛像征阿甘的人生与命运。
27。羽毛的事情不单单只是说明了阿甘母亲认为”人生是随风飘零”的,其中多少也存在了丹中慰的”人生是命中注定”的观点。因为羽毛恰巧落在阿甘的脚下并且被他夹在书里保存了一段时间,这也是在某种程度和意义上暗示了”命中注定”的特质。当然开始和结尾羽毛的飘飞更明显地印证了阿甘母亲的观点,总体来说也许是在阐释”随风飘零中的命中注定”吧,即是人们常说的”偶然中的必然”.
28。描写甘在中国打乒乓的时候那些中国观众挺真实的,都是蓝色工作服,绿色军衣一类的着装,头形也符合。
29。还有阿甘的前辈不是三K党的创立者吗,三K党就是排斥黑人的,可后来阿甘和布巴成了好友,还为他做了这么多,可见导演用心!
30。从影片中可以看出导演多次良苦用心安排阿甘与黑人的亲密接触来说种族问题,阿甘上大学有一段,写的是黑人要上大学的事,白人大学生叫他们”黑熊”。阿甘竟上前当众拾起女黑人学生掉的书,还作了个打招呼的手势,搞笑。还有和布交往的时候,有三个镜头讲述布的妈妈为白人服务,而有钱后的布妈妈由一为白人上餐。算是导演的一个小小的报复(导演是白人)
31。JENNY和阿甘都是单亲家庭,不同的是Jenny跟着父亲,阿甘跟着母亲,JENNY的人生很失败,对家庭没有好感,而阿甘太成功了,美国那几十年的大事都让他赶上并参与了,这一切象征了母爱的伟大,导演对母爱的推崇.
32。小时候被人追,经过一个桥,有两个人在钓鱼,后来跑遍美国的时候,出发时又经过这座桥,你看见了什么?还是两个人……世界真奇妙,时间一直跑,儿有时候又好像静止了一般
33。珍妮的墓碑上,写着“JENNY GUMP”,JENNY使用着甘的姓,甘的梦想变成现实,而另一层意义:JENNY和GUMP在此刻合为一体。也许他们一直都是一体的。
34。笑车司机最后不再抽烟,而是改嚼口香糖,是不是又呼吁戒烟的意思我们不得而知。也许预示着一切颓废都归于美好,世界是崭新的。
35。在甘跑步期间,有个人不小心踩到shit,然后甘说“意外经常发生。”接着镜头就变成了两个车子相撞。导演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那个人最后成立了保险公司!
36。其实「Shit Happens」是个名言,而且还是个具有禅意的名言。电影阿甘正传(Forrest Gump)中,阿甘在跑步时踩到 shit,旁边一位失意的商人问他对此事的看法,阿甘表情轻松地说:「Shit Happens.」,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偶而会有不顺遂的事发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个商人于是将「SHIT HAPPENS」做成标语,结果大卖。 电影下一幕镜头出现一台后面贴有「SHIT HAPPENS」标语的汽车,飞来横祸地被后面的另一台车子撞了……果真是「Shit Happens」。
37。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阿甘说鞋那段都是好有意思的,他脚上穿的就是珍妮送他的NK,不过他那时穿着跑了三年步,看上去还是那么完整,真是惊人的鞋
38。fire in the hole——美军常用的规避己方实施的爆破的术语,在越南战场上,导演让它完全吻合字面意思——丹中尉让手雷在坑洞里爆炸
39。作为全明星球员接见总统连喝十五瓶汽水——可口可乐开始在美国流行
40。以阿甘名字命名的Bayou le Batre医院事实上是南卡罗来纳大学——波弗特表演艺术中心
41。当阿甘站在华盛顿反越战集会上说话时,麦克风插头突然被人拔掉了,所以你没听见他说的话。据汤姆·汉克斯说,阿甘当时说的话是:“有时,人们去越南,他们会缺了双腿回家见他们的妈妈(指丹中尉);有时,他们就再也没有回来(指鲍勃)。真的很糟糕。
42。校巴上第一个拒绝给阿甘让坐的小男孩是由导演罗伯特·赞米克斯的儿子亚历山大·赞米克斯扮演的。
43。校巴上红头发的女孩事实上是汤姆·汉克斯的女儿伊丽莎白。
44。那天晚上当阿甘在水门宾馆报告有人闯入时,保安在电话里回答说:“保安部,弗兰克·威尔斯。”而事实上那天晚上正是一个叫弗兰克·威尔斯的守卫值班,他也正是发现这起非法闯入(指水门事件)的人。
45。“我的名字是福瑞斯特·甘。人们叫我福瑞斯特·甘。”这句台词是汤姆·汉克斯在拍那幕戏时即兴说出来的,导演罗伯特·赞米克斯特别喜欢,所以他就决定用这句台词。
46。萨莉·菲尔德(阿甘母亲扮演者)只比汤姆·汉克斯(阿甘扮演者)大十岁。
47。在这部电影中,“门”乐队的歌曲共有五首,比其他乐队都多,这五首歌分别是:《心灵厨房》(阿甘在越南时的一个场景),《你好,我爱你》(阿甘打乒乓球的第一个片断中的第一首歌),《突破》(阿甘打乒乓球的第一个片断中的第二首歌),《人们真奇怪》(阿甘打乒乓球的第一个片断中的第三首歌)和《爱她疯狂》(在珍妮大概是出卖自己的肉体之后,黑着一只眼圈离开旅店房间时)
48。几乎约翰·列侬所有的对白都是来自他的歌《想像》(“没有财产”,“没有信仰”,如果你尽力……很容易”)。
49。在夜总会表演时,珍妮是以“鲍比·迪伦”的名字出场的。她唱的歌是鲍勃·迪伦写的《风中吹》。
50。为什么阿甘在演讲时有人拔去音箱电源线啊?
那个场面是华盛顿反战集会 ,是米国民众举行反对越战的大示威,看到有个标语了吗,peace:和平。所以,会有个军人拔线,显然拔线者是支持越战的。阿甘的话正好没被大家听到,所以无论他的立场是哪一方,台下的人,政府都没法找他麻烦。导演很厉害,这样安排!
51。刚入伍时,一名黑人教官大喊阿甘的智商一定是160,从75到160,这可是质的飞跃~(真佩服那位黑人教官,一语道破天机)
52。”妈妈说:’要往前走得先忘掉过去.”但他停下了,往回走, 说明他还是怀念过去. 怀念死去得妈妈和好朋友巴布. 借此提醒人们不要忘掉过去得东西,曾经对自己有帮助,有爱的人或事。
53。珍妮的墓碑上是1945~1982年,所以她是在37岁死的。她在34岁那年回到绿荫县和啊甘过了一段日子。也可以算出珍妮在外面迷茫了10~11年后才回来,之后又逃了3年。
54。有个地方你们肯定没注意,在阿甘来中国打完乒乓球,回国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他,你对中国什么印象的时候他说,他们什么都没有,然后又说,他们那的人不去教堂,主持人说,没有宗教吗,那太可怕了。这个是典型的美式幽默,他在影射,当时中国很穷,还很封建,保守,不接受其他国家的文化~~..正好反映了文革时期的政治局面~~..
55。”珍妮的墓碑上是1945~1982年”阿甘应该也是1945年左右出生,他没有爸爸,是否暗示他的父亲在二战(1945年结束)中阵亡?
56。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主要注意到一个很小的细节。我发现Forrest和Jenny举行婚礼时,只有Dan站在最后,而且他同时也在抚摸自己的未婚妻Susan,说明他也找到了真爱。我认为Susan是越南人,我想这样安排电影就比较完美了。
57。 瑕船上,丹中尉坐在很高的地方,暴风雨来的时候,他叫得很大声,和风雨在很顽强的抗争着, 细节是就在他头顶的位置有一面美国旗帜,美国人拍片经常的做法,显示出美国的强大。
58。还有丹中尉在船上指挥甘的时候说:“我预感虾在左边。”最终是没有。这应该是照应前面越战的时候他经常性地有敏感的反应然后让部队趴下的结果也是没有什么。还有丹是来做甘的大副的而甘是船长。可是后来变成丹指挥阿甘运作,应该是说丹还没有忘掉自己的职务吧。
59。在越南,雨刚停,响起了Buffalo SPringfield乐队的歌曲《For what it’s worth 》,第一句词“There’s something happening here”(有什么事情正要发生),果然,就在此时越南人的枪声四起,阿甘他们中了埋伏。
60。阿甘在最后一次在军营里打乒乓球时一个军官过来说他可以退役回家了,当时放的背景音乐是《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d oak tree》,这是一部日本电影的主题曲,讲的是一个男人刑满释放回家与爱人相见路上的紧张不安心情,可能暗示阿甘将回家见到珍妮。
61。阿甘在白宫接受勋章时背景音乐是Pale Simon 和Garfunkel 的《Mrs Robbinson》,风行一时的反战音乐。这两个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民谣乐手。他们在电影《毕业生》里的配唱《Sound of Silence》 和《Scarborough Fair》最广为流传,也是着名的反战音乐
62。我想回家—————-好经典啊! 这是最真实最震撼的反战的遗言!!!!!!!!!!!!!!!!!!!!!!!!!!!!!!!!!!!!
63我觉得把 jenny其实是非常爱Gump的他一直不愿意把自己的生活带进G的她一直关注着他的一切似乎上帝也一直有意无意的把他们凑到一起每次G认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jenny的时候上帝总会给他们突然的重逢而jenny在外面有了那么多次也是把自己唯一的一次留给了G,所以她才会有他的孩子,直到最后他自己的生活回归于平静之后才回到他身边,躺在床上直到自己快死的时候 才对G说了 i love you (jenny有次躺在床上的时候 G都吓了一跳因为他妈妈也是这么走的 )
PS 我觉得jenny很多信息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被父亲很疼爱的抚摸吸毒什么的。很明显阿
但是有一些我不怎么明白,比如最后j回来的时候应该是不是已经得知了自己有AIDS的事?不然他不会他突然回到家乡,我觉得她是想在这个平静的地方抚平自己受伤的心她伤心痛苦的扔石头认为她的一生都是他父亲害了,都说明他好像知道自己有病了阿,她离开了G之后不失就当上了服务员了么?正当的干静的职业啊。那如果说她那个时候如果知道自己有病为什么还和G发生…….呢?她不是因该很爱他的么?她离开他是为了不病传给他啊??
她最后回来另一个方面是因为为了孩子~
PS又PS 傻人有傻福 傻人很获得这么多成就那么我们这些所谓智商高于75的人又怎么样呢?如果在现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个人的话(美国足球超人战争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天呐!!!世代偶像阿!!!
64。 The Vietnam scenes of Forrest Gump were shot on what is now the Ocean Point Golf Course on Fripp Island, SC.阿甘在越南的那场戏是在南卡罗来纳州弗瑞波岛上的海点高尔夫球场拍报摄的。
65。Gary Sinise’s lower legs were wrapped in a special blue fabric that allowed them to be optically removed from the film by computer later.加里·西尼斯(丹中尉的扮演者)的小腿是被一种蓝色的特殊材料包起来,这种材料后来经电脑处理后,视觉上感觉就像除去了。
66。Tom Hanks’ younger brother Jim doubles for him in many of his mindless running sequences.汤姆·汉克斯(阿甘的扮演者)的弟弟吉姆·汉克斯在他没头没脑跑步的许多片断中充当了他的替身。
67。Tom Hanks patterned his accent after Michael Conner Humphreys who played young Forrest, who actually talked that way.汤姆·汉克斯模仿少年阿甘的扮演者迈克·康纳·汉弗莱的南方口音,而小迈克确实就是那样说话的。
68。When Lt. Dan says “I’m walking here!” to the cab – a nod to Midnight Cowboy (1969) – the song in the background is “Everybody’s Talkin’”, also from Midnight Cowboy.当丹中尉对那辆出租车说“我在这儿行走呢!”——实际上这里是在向美国经典电影《午夜牛郎》致敬——当时背景歌曲是“人人在交谈”,也是来自《午夜牛郎》。
69。All of the still photos of Forrest show him with his eyes closed.所有静止的阿甘照片都能看到阿甘是闭着眼睛的。(比如立在阿甘家里的拿乒乓球拍的阿甘模特,还有《财富》杂志上和丹中尉站在一起的阿甘)
3 ) 【阿毛爬格子——影视圈】与神和好
“你与神和好了吗?”
这是好多年前,我第一次看《阿甘正传》时,记得里面的其中一句台词。阿甘和从战场上因伤退役的中尉再次碰面时,他问的,就是这句话。在那之前,中尉是个深陷痛苦、脾气暴躁的人。在某一年的圣诞节夜晚,他看着电视里的热闹场景,自己却在电视前发着酒疯,大声质问阿甘:“他们说耶稣是救主,他到底在哪儿呢?到底在哪儿呢?”紧接着,就从轮椅上跌在了地上,抱着仅剩的上半身忘我地哭泣。若干年后,他与阿甘一同经营捕虾事业,在一次暴风雨的夜晚,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他爬上桅杆,对着电闪雷鸣的夜空吼叫,用最下流的话咒诅上帝,抱怨自己悲惨的经历。结果,第二天开始,他们却大大收获,从那时开始,捕虾生意便如火如荼地展开了。几年之后的一天黄昏,中尉和阿甘一同漂在海上,看落日余晖。他对着徐徐降落的太阳一言不发,然后转过身,对阿甘说:“嘿,我好像从来没有感谢过你,谢谢你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回来。”而在那之前,他一直埋怨的,就是自己没能光荣地死在战场上。说完之后,中尉扑通一声地投入了大海的怀抱,展开双臂,享受着海里的畅游,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喜乐。
我第二次再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是在我自己与神和好之后。所以,我终于明白了阿甘的问话,与神和好,确实是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在我认识神之前,我对这一点也不明白。甚至在我的脑海中,根本没有一位神的存在。他是谁,他与我何干,我为什么要与他和好,我和他本来是不好的吗?这些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当阿甘被送到越南的战场上时,遇到的中尉,就是我之前的样子。他的人生正经历着一些辉煌,是战场上英勇的官兵,被人尊敬,受人爱戴,既和蔼又严厉,并有献身精神,为了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不惜耗尽自己的生命。我不至于像他这样是个标兵式的人物,但从小到大,也是一帆风顺,从入学到工作,扶摇直上,性格也是不煴不火,循规蹈矩,不惹人讨厌。尤其对于自己看重或是喜爱的人或事,就会全情投入一往无前地尽己所有。中尉是直到一次猛烈的战役爆发,被炸成了瘫子后,人生陡然之下。我是在稳步上升地过程中,遭遇了现实的残酷和梦境的破碎,不仅如此,对于整个人生观的认知都被炸成幻影,从此,人生开始转折了。
被截肢的中尉躺在病床上,奋力地拉下睡在临床上的阿甘,恼羞成怒地问他为什么要救自己,与其这样羞辱地生,还不如光荣地死。我也如他一样地抱怨过生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所憧憬的世界,原来竟是这样地世俗。我看到自己不过是个可以忽略不计的人,但也并不觉得其他人有多么伟大,在我的眼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都是自以为能影响人生命运的主宰,其实连最现实的时间都无法挽留。和中尉一样,我开始活在一种困苦的光景中。要么就是面对现实沉默无语,要么就是义愤填膺地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从我过去的文字中,我能深深感受到自己那时的绝望,总是想拼命地呐喊,渴望得到一些回声,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如同没有人能理解中尉所承受的羞辱与受伤的自尊一样,我也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能懂我。即使是最亲的亲人,反而是最不能理解我的人。如果人生能就此结束,那倒成为美事。但残酷的就是,人生并不能因此而结束,反而要日复一日地重复,直到将心麻痹。中尉离开战场,回到现实生活中,最后沦落为一个坐轮椅的乞丐。我自己也是如此惨淡,虽然外表没有变化,按着世界的眼光,生于教养得体的家庭,拥有体面的工作,过着闲淡的生活,似乎向着光明的未来前进。但真实的心唯有我自己知道,这表面的一切根本不是我心里所愿意的,我的内心,就像沦为乞丐的中尉一样,是个孤苦无求的乞讨者,得过一天算一天。索要入口的饮食并不能使人富足,反而使得内心的需求更加增长。中尉陷在过往辉煌的回忆中顾影自怜,我则陷在与现实的挣扎中不能自拔。就像一个深陷沼泽的人,越是挣扎,反而陷得越深,但我不愿妥协的心,却越来越坚定。
圣诞节的夜晚,阿甘被邀请至中尉的家。听着电视里传来的圣诞歌曲,中尉说:“人人都喊着要耶稣,开口闭口都喊耶稣,我找到耶稣没有?他们甚至派人来向我传福音,他们说神是听祷告的,我如果心中接受耶稣,就会跟他一起走入天堂。简直是放屁!神会听祷告?放屁!”他骂骂咧咧地咒诅神,咒诅耶稣。一旁的阿甘听他骂完了,沉默半响,冒出一句:“中尉,我会进入天堂的。”我没有经历中尉的放肆和叛逆,所以当我再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深觉是对神的一种亵渎。但我遭遇他的出现,确实是和我之前的人生一样,一帆风顺。我也和中尉一样,被人传了福音。但我的反应却像阿甘那样直白,那一刻,我定意要上天堂。我曾经以为,这不过是西方的童话故事,直到听见福音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传说中的神,是存在的。后来,我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和我的想法一致,相反的,很多人都认为这是胡说八道,否认他的存在。我想,是神特别地怜悯,所以让我接受地如此顺利,没有怀疑,没有猜忌。我对这个世界,厌烦已久,神却给我一个新的希望,让我来认识他。我现在常常在想,如果当时,神不给我这个恩典,让我来认识他,我的人生或许已经走向更深的渊底。但他的出现确如晨光,照在我心里。我的心中忽而明亮,虽不认知,但我却愿紧紧跟随。
中尉说,基督徒告诉他,神是听祷告的。中尉身有残疾,若真愿被医治,他必定希望自己能重新要回自己的双腿,回到战场上一展当年的风采。理性告诉他,重新站立已成为不可能的事实,既然如此,他何须向神祷告,又何谈认罪得救。所以,他回绝了神的邀请,他回绝了救恩,他所以为的拯救,就是对身体的医治。他继续沉沦在自己的怨气当中,每天过得七荤八素,混迹在妓女院和街边流氓群中。若是从人的眼光来看,他这样一个曾经被国家重用,派往战场英勇杀敌的官兵,如今竟落得如此悲惨的境地,成为痞子乞丐,该是何其不幸!他的人生以后该如何?就一直这样下去么?结果说不定某一天会暴死街头。但在我看来,他最不幸的,确实将永远活在内心的不甘和屈辱中。人的心决定一切,心里快乐的时候,经历什么都觉得满足,心里愁烦的时候,经历什么都觉得劳苦。但人的心,唯有自己知道,再没有人,会真正准确地理解。在我处在这样光景的时候,神却让我看到,其实,他才是最了解我的人。因为很多的痛苦,我只是心里忍受,并不知道为何会这样。就像中尉一样,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人生转折会让他觉得羞辱,他只是感到自尊受到了伤害,人生没有了盼望,但为什么会这样,他并不知道。
我是个旱鸭子,所以害怕近水。小时候曾有过在游泳池溺水的经历,当时的记忆仍旧清晰。我恐慌,害怕,我拼命挣扎,但却无力自救。最后,是表姐将我一手捞起,送上岸去,等我定下心来的时候,心里相当地安稳,因为我知道,自己得救了。当神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溺水扑腾”,但他将我捞起,救了上来。等我回头再看的时候,我发现,那曾经拼命想要挣脱的人生,原来是以死亡为终点的没有盼望的境地。我之所以想要挣扎,是因为我不甘于走向那死亡;我之所以想要摆脱,是因为我不甘于明知要死亡还要继续苟活。“被救上岸”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不会再有这样的恐慌了,从今以后,我已经战胜了死亡,不再活在它的权势之下了。这就是我听到的福音,也是我所信所亲身经历的来自神的拯救,他不是如来佛祖,不是观世音菩萨,也不是没罕默德,而是又真又活、赐人灵魂永生的神。人活着,不是单靠这外表的一摊肉,乃是有里面的灵魂在支撑,否则就是行尸走肉。我笃信神的真实,完全出于他特别的怜悯。因为我看到,很多很多人,他们和我一样在这样的“水中”扑腾,但他们却没有看到,岸上有双手,可以救他们出来,甚至他们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要死的。或者说,他们不愿意接受这救恩,宁愿劳累自己,一直到筋疲力尽,沉入下去,永不得活。
几个月后,阿甘开始了捕虾事业,他邀请中尉一同加入。中尉思考了几日,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他们一起杨帆启航,开始新的征程。但一开始并没有料想得那么顺利,连续几个月,他们都是下网成空,直到中尉对天破口大骂的那天。他是个骄傲的人,从来不肯相信什么神迹奇事,那晚狂风暴雨,他们行船在海上,中尉爬到桅杆顶上,冲着高天狂喊:“你可以让这暴风刮得再猛烈一些啊!这算什么暴风!来吧!你我摊牌的时候到了!我就在这里,来取我的命啊!”自从受伤之后,他一直在质问神,为什么让他活着,现在,他又发出这样的质问。他想寻求一死了之,他质问这生命的主,问他为何不索取他的性命。结果,第二天,暴风雨过后,他们却意外地捕获了一船的虾,从那之后,每每出船,都会满载而归。神并没有直接告诉中尉,他为什么还活着。但他自己,却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后来的一天,他对阿甘说了感谢的话,感谢阿甘把他从战场上救了回来。他的意思是,因为我活着,所以我才知道自己本是该死的。他跳入海中畅游的时候,就像跳进神的怀抱,认清了自己的本相,卸下一切骄傲、自私、自怜、苦毒……从此以后,与神和好了。
若干年后,中尉带着自己的未婚妻来参加阿甘的婚礼。远远地,阿甘看着他,一身白色西装,头发整洁干净,面貌焕然一新,更出乎意料的,是他正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走进。如今站着的,不再是那坐在轮椅上,自暴自弃的乞丐,也不再是爬上桅杆,任意妄为的暴徒,中尉成了一个新造的人。他的心从未想过要重新站立,但神给他一个新的生命,让他的灵里复苏,在与神对决之后。每个人经历神的带领都各有不同,我很感叹中尉归回那生命的本体,因我自己从未有过如此激烈的碰撞。这样一个悖逆顽梗的人,最终回到神的里面,同享喜乐,除了神的亲自接纳,再没有其他解释了。当他对阿甘说那感谢的话时,我想,其实他是在对神说:“你救了我的命,我却从未感谢过你。”只有当我真正经历了神的拯救之后,我也才能真正地心怀感恩,对他说,感谢你,把我生在这个世上,让我活着,人生只因有你,才有了意义。
“人生是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将会尝到什么口味。”影片的开头,阿甘如此这般说。我知道,我的未来在谁的手中,所以我确信,我的人生会像这一盒巧克力,无论经历什么,无论是酸甜苦辣,都会有甘甜的滋味,直到永永远远。因为,我已经与神和好,他必带领我前方的道路。
你也愿意与神和好吗?
4 ) 巧克力的骗局
长大了,觉得好莱坞不好玩了。
大概是因为,总能从看起来很娱乐,很简单的电影里面,读出其他东西吧?
那些东西使我不快。
很多感动过我的东西,也已经变质了。
比如说,再看《沉默的羔羊》,
已经不再觉得朱迪 福斯特是一个坚毅智慧的女英雄。
女人从来不是好莱坞电影行动的主体。
她仍旧是一个向男性寻求帮助,得到指示,完成任务的傀儡——
她是通过什么得到汉尼拔的信任的呢?
女性的魅力,脆弱,袒露的纯真。
再看《阿甘正传》,小时候觉得逗死了也感动死了的电影。
他回避了什么?
黑人运动,就在阿甘的家乡,阿拉巴马。
七十年代的嬉皮士和反战运动,还有女权运动……
在电影里,一个老实头一个保守主义的阿甘眼中,
完全就是胡闹和瞎折腾。
珍妮不是反叛,是自我糟践。她饱受摧残。
她的回归,也就是暗示着这些运动的失败。
那些巧克力糖,也许,并不是那么地甜。
5 ) seeds of a conservative revival
大二的时候,和一个alpha female谈起阿甘。她一脸鄙视:你还认为阿甘是白痴阿?
我点头。
好莱坞的聪明人把阿甘送上神坛,好像动机太过明显。表面上说圣洁的白痴(holy idiot)总可以逢凶化吉,老掉牙的motif,不过很有趣地用在风起云涌的革命年代,越战,Kennedy,民权运动,性解放,这些美国社会的指针都被阿甘的反智性给打乱了。
电影比书好,书里面说阿甘是个Adonis,是个完人(除了智商)。可是两个媒介传递的是一个美国传统中死不掉的对智性的反动,又是一个老掉牙的motif,不过酒瓶子装了新酒,电影人还是有几个噱头的。
阿甘一直主流,一直处于“美国精神”的中心。他的智障是对历史的尴尬。Jenny是典型的60年代的孩子,所以被打入死牢。Jenny听摇滚,吸毒,滥交,参加政治运动,而阿甘的韬光养晦不知不觉就躲掉了所有的事由,落得一身清静。他参军,他做工,他是高产的,是美国社会的模范公民,经济动物。他还替这些对历史非常不安的电影人们意淫一番:打败中国乒乓球队,对反越战的人群训话……如此种种
所以阿甘的一切成功,都是他的创造者对60年代的一种轻蔑的态度。他(们)中产,怀旧(if you go to san francisco...),反对批判考量(阿甘在战争中的无意识成功就是对反对越战的Jenny等人的一记耳光)。60年代固然幼稚疯狂,不过阿甘是否是一个普通人对无法预知的未来的应对的最理想化,还相当成问题。
听起来这个上纲上线了,不过阿甘的架构太明显,我不往歪里想实在太难。
阿甘是个好人,不过只是一个小棋子,背后是大智若愚的好莱坞经理人们对历史的小动作。
或者应该说:“Gump Cons prove that conservatives are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en something mushy is going to ooze out.”(Florence King)
6 ) 《阿甘正传》观后感——愚人不愚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阿甘正传》这部片子了,虽然老,但是却仍旧十分意味深远。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为了纠正驼背要戴矫正架。
在上校车后,所有的孩子们都不愿意和他坐在一起,只有一个叫做珍妮的女孩子愿意。这两个人的命运截然不同,但是阿甘从小就爱上了珍妮。他们形影不离。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珍妮这一次叫他跑的时候,他为了躲避孩子们的欺负而开始了人生的奔跑,而那双累赘的矫正架也被他似乎要飞起来的速度而淘汰。那一个镜头是第一个感动我的镜头,也是同学们全部鼓掌的镜头。阿甘就是这么一溜烟的甩掉了骑着单车的孩子们。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
接见。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在上军车的时候,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不愿意和他坐,这个情景就和小时候在校车上被拒绝的情景一样。这次他认识了一个黑人朋友巴布。阿甘虽然是很傻,所以他没有任何种族歧视。
在那里,在越南他还认识了中尉——丹。丹中尉的命运既光荣又富有压力。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在美国的战役中死亡的,于是他要在越战中阵亡的命运似乎无可推卸。
在森林里,阿甘那一排受到了越南军队的火力攻击。似乎轮到丹中尉接受他的命运的时候了,他叫阿甘“run!”,阿甘也想起了在离开美国前和珍妮最后的一面,珍妮叫他“不要逞英雄,有麻烦就跑。”于是阿甘又开始跑,一下在跑出了森林到了安全的湖边。这才想起了最好最好的朋友巴布。于是他又撒腿跑回去,但是每次都救回了其他队友,包括那个丹中尉,所以丹中尉没有得到他的命运。最后阿甘找到了巴布,而巴布肚子上的伤已经触目惊心,巴布用一块大叶子挡在腹前,对着阿甘说“我没事”。虽然阿甘愚钝,但是他也似乎意识到好朋友命在旦夕了。果然,不久后巴布也离开了他。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这个故事蕴含了太多太多的哲理,说不完道不尽。说说这里的几个角色吧。
首先是珍妮,她有自己的梦想,她渴望做一位乡村歌手,在自己的舞台上谈着吉他唱歌。为了这个梦想,也是她三番几次的离开阿甘的原因。她在追求这个舞台,但是命运却没有让她得到这些。第一次,她被赶出女校后,到了一间不正当的舞厅唱歌。全身赤裸的她抱着一把吉他挡在身前,深情的唱着歌,她原本以为自己似乎已经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但是看客们却没有被她的歌声感动,他们要的是性感的身体的舞动,阿甘看见了看客们对珍妮的调戏,义无反顾的救出珍妮。珍妮就这样离开了自己的第一个舞台,也离开了阿甘。
后来她逐渐堕落,滥交,吸毒,成为了一无所有的烂女人。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想要那个梦想,舞台。那时候阿甘已经是美国的名人了,她完全可以靠阿甘,但是她没有那样做。虽然指靠自己的付出是很艰难的,而且会受到很多坏人的欺骗。珍妮想到了自杀,她爬上了阳台的栏杆,跨出了越向死亡的一步,可是她想到了阿甘。那个傻家伙还在阿拉巴马,怀着纯真的爱等待她。是的,就算珍妮的心已经被污染的如何溷浊,但是她心中还是有一块未经开垦的处女地。那个地方,有阿甘在。珍妮似乎找到了她的命运的方向。
后来她和阿甘生了一个孩子,一个金发的漂亮的男孩,聪明的像妈妈。可是珍妮要为自己的堕落付出代价,感染了不知名的疾病,最终离开了这个世间。对感情一向迟钝的阿甘,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样的感受。
那天,他拿着小阿甘的一封信来到珍妮的目前。他说:“珍妮。我来看你了。我还给你带来了一盒巧克力,你想吃吗?我帮你打开。这是小阿甘的信,他叫我不许拆开来看,我没有打开。我放在这里,你看吧。我们都很好。小阿甘上学了,他很聪明,一点都不像他爸爸……”
对比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阿甘,虽然傻,但是却活的很幸福。他的心里,没有一个被社会的丑恶所感染的污点,只有一片如孩童般美妙纯真的心田。那个地方,有一个永远的天使——珍妮。他不在乎珍妮到底是好是坏,在他脑海里,自从珍妮给他让座的那一刻起,珍妮就是他心里永恒的天使。面对珍妮多次的离开,阿甘曾经挽留,他告诉珍妮他爱她。但是珍妮却仍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她多次的抛下阿甘独自离去。也许最后,她真正理解了自己生命的真谛,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这样的女孩子,在现在的社会上应该不少见。她是一个智力正常的人,但是却被梦想冲昏了头脑。阿甘是她灵魂精神上的所爱,但是阿甘毕竟只能给她灵魂上的安慰,却满足不了珍妮物质上的欲望。并不是说阿甘穷。珍妮希望的是自己可以亲手塑造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靠任何人,但是她的付出反而微不足道,反而自己堕落了。到底是什么救了她,在跳楼的那一刻,她伸出脚和收回脚的那一刻,或许她知道了。
再说丹中尉。这片子里面脏话十有八九都是他骂出来的。他是一个军人,原本应该像祖辈们一样光荣的殉职,但是他的命运却被阿甘改变了。他没有死,但是却失去了双腿,过着颓废的生活。也许刚开始他多么恨阿甘改变了他的命运,但是后来他也被阿甘感动了。他骂上帝,骂老天,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神,想要逆着命运但是却无可奈何。在阿甘的虾艇上,他跳入了海里,丹中尉对阿甘说;"你救了我,我从来没有感谢你",然后跳到水里,向远方游去.阿甘说;"他和神和好了"。丹中尉被阿甘所感动,终于不再骂天骂地,也靠自己闯出了自己的命运,过着幸福的生活。
很多人看了这部戏后,都为阿甘感到可怜,但是阿甘自己或许不这么觉得吧。因为迟钝的神经,他甚至不知道什么可怜。但也许就是这么个愚人,才没有世俗中那些智者的悲哀。那些聪明的人就好像珍妮,为了梦想或者别的而抛弃了尊严以至于生命。虽然我并不是不鼓励去追求梦想,但是在追求的时候不能盲目。在这个浑浊的尘世中,人的心灵里还有多少成是干净淳正剔透的呢?又有多少人从没有被世俗所污染呢?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那么一块田地,那里是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那里是无忧无虑的纯真,那里是真正的天堂。我们的天堂或许还在隐藏着,或许连自己都还没有开垦到,但是主宰阿甘神经系统的正是这一念天堂。它让阿甘过着愚人不愚的生活。当然这里有不少幸运的成分,但是如果阿甘是正常人,那么他一定是痛苦的。
如果阿甘是正常人,他就不会在战地里把丹中尉,巴布,其他战友救回来;如果他是正常人,他就不会在军旅生活中仍孜孜不倦地给珍妮写信;如果他是正常人,他就不会依照巴布的遗愿,捕虾,发财致富;如果他是正常人,他也会受不了珍妮的离去,可能会自暴自弃;如果他是正常人,他也感动不了丹中尉。但是他是一个白痴,也正因为他是白痴,别人展现在他面前的都是真挚的感情,没有我虞尔诈。
最后片子里还有一句经典的台词:lifewaslikeaboxofchocolate,youneverknowwhatyougonnaget……(生命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将拿到哪一味。)
我相信阿甘的那盒巧克力中,蕴涵的味道不必正常人的少,也并不完全甜蜜,但是这些酸甜苦辣的巧克力,却能在化为蜜糖般的甜蜜融化在阿甘的舌尖……
Mama always said 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十年前看过一遍,那时还是一个小屁孩,就像Forrest的妈妈说的一样,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十年前的我绝对不会预料得到现在我会成为一个这样的大男生。Forrest Gump真是把"蠢萌"这两个字发挥到极致,我的意思是,蠢萌,其实也是上帝给予的天赋。
这是一部美国典型的反智题材电影。聪明的人未必一定能成功。阿甘的智商极低,却情商极高。他一直怀着单纯的心,做了在别人眼里了不起的事,也尽力照顾身边的人。成功充满必然与偶然。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最经典的两句台词
这部电影的主题是:“保守主义始终代表美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美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美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看完有些伤感,为什么相爱却不能相守,阿甘在别人眼里很成功,但那到底是不是他想要的
电影开篇,就告诉了人生的真实意义,就是羽毛,你无法决定和选择将要遇到什么,只能随风摇曳,在空中尽情的舒展美好!
傻人有傻福,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在我看来,阿甘的妈妈才是最伟大的人。很多普通人把低智商的孩子早早就放弃了,不让上学,不与别人接触,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但是这样以后孩子就等于废了……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总体来看整个电影的情节非常好!连贯!演技也好!故事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他的十二支船,每一支都是她的名字。她走后,他只得跑遍世界的每一个湖泊和沙漠来思念她,只等她一声召唤便死心塌地的回到她的身边。好莱坞编造一个这么纯粹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我们所拥有的感情,是多么的残破不堪。这简直是残忍的,不道德的。
you are my girl.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不知道会选中哪一颗。
我生命里最温暖的一部电影
每年看一遍,每年哭一遍,看看自己幸福还是阿甘幸福!时间:从2003开始每年一遍
羡慕珍妮,不管她多么叛逆、落魄、堕落,永远有阿甘在等她回来
妈妈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请不要再续下一句,耳朵听的起了茧子。
重新再看一遍,觉得奥斯卡当年颁给《阿甘正传》而不是《肖申克的救赎》,还是对的……更广阔,经得起各种解读,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点。
《阿甘正传》总觉得有点伪心灵鸡汤的感觉。阿甘人生处处开挂有点不真实,相比较来说更喜欢《肖申克的救赎》。
太甜美的美國夢
电影以一个虚构的人物阿甘为主线巧妙的融入了越南战争,水门事件,总统被刺,乒乓外交等多项历史事件,以一个小人物的视角看待历史问题,故事采用阿甘对白的方式讲述故事。电影展现了阿甘的乐观坚强,以及感染了周围人,相对来说还算励志。
阿甘奔跑的意象,应该留在了很多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