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影立意讲,这部电影本应该能达到五星的,这是一部最为直接表达印度目前社会现状的电影。
比百万富翁,印度合伙人,杰姆这些都要更加直面问题,那就是阶级和种姓。
导演用的是说法是鸡笼的说法,底层人住在鸡笼里,每天看着养鸡人杀鸡,所以不敢反抗。
电影的结构和台词都异常大胆,甚至调侃了我们的二哥,神台词数不胜数,毕竟一直是以男主旁白bb为串联推进的电影,靠的也多主要是台词吧。
不好的地方在于后面男主的价值观并不太可取,前面给大家营造的气氛是男主爱学习,学车,学电脑,互联网,仔细听美国回来的主人,了解这个世界,但最后他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杀了主人,抢了钱最后去开出租车公司也是用的贿赂的方式,这就很令人诧异了,当然可能更现实,但绝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结果。
片尾,男主说他逃出了牢笼,但实际他和他主人一样,是融入了这个社会,而不是真的在改变。
当然,可能这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吧,所以我还是给了四星。
这部电影可能没有其他电影那么血淋淋,各种警察打人的场面,但是精神上的压迫力要大于其他电影,那是种让人绝望的压力。
前一秒喝醉了还把你当兄弟,下一秒清醒过来你就什么都不是。
主人犯罪可以随意的让仆人顶罪……
这样的社会连主人的老婆自己都接受不能回了美国。
她的逃离是一种暗喻的手法,实际她也是土生土长的印度人,12岁才去往美国,这代表了两种不同的选择。
去留肝胆两昆仑。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6224.html
那只锋利的破酒瓶,终于刺向了阿肖克的身体,终于割破了阿肖克的喉咙,当主人仆倒在地上,当大雨冲掉了血色,这一个杀人计划对于巴拉姆来说,是一次抹掉自己身份的机会,甚至于颠倒秩序的开始,在完成杀人之后,他仰天而望,仿佛在对着天上的佛陀说话,仿佛最后一次为自己的罪恶赎罪,而仰头之后,他完成了一次自我命名:我已经成为了可以俯视别人的神——在实施杀人计划之前,他擦干净了车,他为自己熏香,他告诉了坐在后座的阿肖克一句佛陀说的话:“我只是醒来了,其他人还在睡着。”醒来就是不再做关在鸡笼里的鸡,不再被困于没有自由的“鸡笼法则”中,不再是一个卑劣的低种族仆人,甚至醒来就意味着自己成为了主人,成为了神。
雨夜的暗杀,刺中的是被压制数年的种姓制度,是从出生开始无法翻身的主仆关系,但这仅仅是开始,在第一步完成杀人之后,巴拉姆也有不安,也有恐惧,他拿着阿肖克本来贿赂官员的那一袋子钱,带着侄子达拉姆,坐上了火车,开始了逃亡,他甚至住在房间里四个星期也不敢出门,从行动上杀死主人只是一个开始,对于巴拉姆来说,重要的不是杀死主人,而是自己要成为主人,而从他走进理发店理去头发开始,他就开始为“主人哲学”注入了新的内容:他去了警察局,用钱贿赂了警察,另一个司机被抓走,他成了无辜的人;他用剩下的钱开了“白虎出租车公司”,招募了更多的司机加入;他给自己取名叫阿肖克,身价涨到了阿肖克生前的15倍;他不再关心乡下家人的命运,他千方百计帮助自己的员工,让他们不再有后顾之忧;他以企业代表身份被来印度访问的中国总理接见,他说的一句话是:“白人的时代要过去了,将来是黄种人和棕色种人的天下。”他给公司里的员工讲了自己做的一个噩梦,一个仆人杀死了主人,当他杀死了主人,便不再是噩梦,“我成功了,我逃离了鸡笼。”
杀死了主人,然后自己成为了主人,对于巴拉姆来说,他是用此后的一系列动作丰富了“主人哲学”,对下属的关系达到了极致,对未来的预判颠覆了秩序,对金钱的把控超越了企业家的身份,比起曾经压在他身上的主人,巴拉姆无疑加入了更多现实的成分,也使得自己的主人身份不再只是天生种姓制度的一个产物,他在颠覆,他在创造,当逃离了鸡笼,他也终于成为“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在噩梦醒来之后真正成为了众人仰视的神——从鸡笼法则到丛林法则,巴拉姆改变了秩序,他似乎就是在这种醒来的状态中走向了人生的辉煌,但是,在丛林法则中的“白虎”是不是永远不存在那只笼子?巴拉姆的主人哲学是不是最后依然是一个轮回?
从关在鸡笼里的鸡,到“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巴拉姆无疑解构了压在他身上的种姓制度,颠覆了从来没有人反抗的等级生活——从仆人到主人,是一次从不自觉到自发,又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是艰难的,甚至是一种冒险。出生于低种姓家庭的巴拉姆,他生活的拉奇芒格阿尔是一个“处于黑暗之地”的村子,家里有着众多的孩子,他称之为“蜈蚣”生活,当父亲患上肺结核而终于没钱治病死去的时候,他看到在火葬之前父亲的脚趾一直在动,“他即使死了也还在反抗。”死了还在反抗,其实是即使反抗也还是死了,所以巴拉姆对世事的悲哀在于:“要在印度赢得只有是多么困难。”而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成为了囚于鸡笼的鸡,“这个国家创造出来的最伟大东西便是鸡笼。”鸡笼的存在是为了关住那些鸡,而长久生活在鸡笼里,鸡便失去了逃离的欲望,即使当同伴被拔毛、被放血、被剁头,鸡笼里的鸡也不会意识到这种命运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它们是麻木的,从来不知道醒来。
出生于“黑暗之地”,生活在“蜈蚣之家”,命运是鸡笼里的鸡,所以他们就是仆人,就是被鸡笼法则束缚住的仆人。而仆人的存在永远为主人留着一个位置,阿鹳是这个村子里的主人,他掌管着村子,掠走了村子三分之一的收入,他的大儿子猫鼬也是和阿鹳一样欺压村民。但是对于巴拉姆来说,他对于主人并不盲从,当阿鹳的小儿子阿肖克从美国回来出现在巴拉姆面前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才是我的主人”,一个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印度男人,是可能改变现有秩序的,这正是巴拉姆选择他作为自己真正主人的原因。这是巴拉姆改变自我命运的第一步,他拒绝了奶奶为他安排结婚的想法,这是对于鸡笼法则颠覆的主动行动,他开始学习开车,认为有了这一项技能就能在阿肖克身边找到工作;他还学习了电脑,接触了互联网,以备和阿肖克有对话的资本。
在这一系列准备之后,他终于成为了阿肖克的司机,从此走出了离开村子离开原先生活的第一步,他穿上了干净的制服,他有了自己的工作,他甚至暗中揭露了一号司机是穆斯林的真相,最后他成了一号司机,开上了豪华的帕杰罗,去了繁华的德里——他第一次见识了高档酒店,打开了自己的眼界,尽管作为司机只能住在阴暗的地下室,身边都是爬行和飞翔的蟑螂。巴拉姆选中了主人,而阿肖克也渐渐把他当做朋友,在车上他会亲切地将手放在巴拉姆的肩上,他不让巴拉姆叫他“主人”而以名字称呼他,他和巴拉姆一起练网球一起打游戏,他甚至还会和妻子平姬学着他对神祈祷,而从纽约来的平姬在巴拉姆面前还诅咒该死的种姓制度,她告诉巴拉姆的是人必须通过学习改变自己。
阿肖克的宽容、亲切,以及对创业的自信,平姬的现代仪式,都让巴拉姆感受到他们是不一样的主人,而在他们的启发下,巴拉姆也开始刷牙,开始买新皮鞋,他一遍一遍刷着自己发黄的牙齿,希望将旧有的东西都吐掉——只有去除以前刻印在身上的等级符号,自己才能慢慢逃离鸡笼拥有自由。但是,“接下来的故事会变得阴暗”,这对于巴拉姆来说,是理念革新的重要一步,是从仆人到主人走出的最关键一步。在平姬生日那天,喝多了酒的平姬在兴奋中自己开车,而巴拉姆坐在了后座,这是位置的置换,似乎也是身份置换的一种暗示。但是在行驶过程中,躲开了路中央一头牛之后,车子猛地撞到了走在路上的一个孩子,惊魂未定的他们停下车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孩子,这时平姬想要送孩子去医院,但是出面拦住她的却是巴拉姆,在没有他人目击、孩子已经昏迷的情况下,逃离是正确的选择——终于他们成了逃逸者,巴拉姆为主人做出的这个选择,在最后却让他彻底醒悟。
撞车的是主人,巴拉姆为主人考虑逃离现场,但是他并没有得到主人的认可,之后他被阿鹳和猫鼬叫去,猫鼬感谢他那晚做出的选择,然后递给他一份合同,上面清楚地说明当时开车的是巴拉姆,猫鼬让他在上面签字,这是一个顶包的合约,那一刻巴拉姆才知道自己还是仆人,还是关在鸡笼里没有自由的鸡,主人可以随时将自己剁掉头,他眼中含着泪签下了字,而猫鼬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现在是我的兄弟了。”当自己重新回到鸡笼,对于巴拉姆来说,无疑是更大的打击,无法改变命运不仅仅在于自己永远是仆人,更在于阿肖克也露出了主人的嘴脸:他依然是印度富家子弟,依然在骨子里看不起巴拉姆——巴拉姆跑到外面,对着空旷的世界大喊,但是他感觉到的是强烈的无力感——也正是从这一次开始,巴拉姆不再是用寻找主人的办法来改变生活,而是开始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超越。
“我们对主人是表面是爱而内省恨之入骨,还是表面是很内心却是满满的爱?”巴拉姆的疑问是为了确定自己对阿肖克到底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感情,他在阿肖克喝醉了酒睡着的时候,穿上他的衣服,喝着他的酒,那一刻巴拉姆有了某种主人的感觉;他学会了撒谎,偷偷卖掉了汽油,也用那辆车去接不同的客人赚钱;当平姬无法忍受这里的生活离开了印度,巴拉姆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阿肖克,他还都阿肖克说谎,说平姬还会回来的,平姬希望他会越来越好——没过多久,阿肖克便接到了平姬的离婚申请;巴拉姆读出了猫鼬的唇语,是“换人”,他于是变得更加疯狂,在看到阿肖克拎着红色行李包去贿赂官员时,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传来:“他的这些钱是为了贿赂官员,这是穷人的钱,偷去不算是偷。”起先他不敢下手,是因为他想到自己的家人,如果猫鼬和阿鹳知道这是他干的,他的家人就会死在他们手里。
但是,当他去看了动物园的白虎之后,才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在你认识到世界美好的那一刻起,你就不是奴隶了。”白虎就是巴拉姆的人生理想,就是美好的存在,只有白虎才能改变鸡笼命运,才能适应丛林法则,于是巴拉姆开始了最具革命意义的复仇,开始了如佛陀一样的“醒来”——当他用锋利的酒瓶杀死了曾经的主人阿肖克,他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这一复仇能够顺利实施,能够成全自己,关键在于传统的主人哲学已经被改变了,或者说巴拉姆幸运地遇到了阿肖克这个不像主人的主人,正是他的宽容和开放使得巴拉姆感觉到一种平等,感觉到主仆之间并不存在那一条鸿沟,甚至巴拉姆从他身上学到了贿赂这样的行为,即使在阿肖克的骨子里还有着主人意识。当巴拉姆杀死了主人,当巴拉姆改头换面,当巴拉姆开始了另一套更加隐秘也更加阴暗的“主人哲学”,或者,他也可能成为另一个阿肖克。
鸡笼里的鸡不会逃离命运,“一代只有一个”的白虎站在丛林中,巴拉姆成为了白虎,甚至是自己建造了丛林法则,但是当他对下属说起自己噩梦,说起只有杀了主人才能逃离鸡笼,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一种暗示?那些司机是不是也是鸡笼里的鸡?他们是不是有朝一日也会刺向自己的主人?而另一个隐喻是:当巴拉姆看见白虎发现世界的美好而不再是奴隶的那一刻,那只白虎其实就关在牢笼里——一样是牢笼,它里面是鸡也可能是虎,它可以让一个仆人翻身成为主人,也可能让主人倒下再次沦落为奴隶。
一个社会能够形成某种在外人看来很不可思议很不牢固的制度却依然能传承千年,说明这个制度下形成的思考方式早已从内到外从上到下浸透到每个人的细胞,每个民众都在为这个制度的延续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主人:主人对仆人心安理得的剥削与毫不犹豫的施暴不但是金钱与地位上的压制,更是为了维持这个制度运行下去需要不停营造的氛围——鸡笼里的鸡们都看着,不经常杀掉几只,鸡儿们就会淡忘自己身份,从而以为主人对它的好是应得的待遇。年轻的主人们呼吸完国外甜美的空气回归到故里浑浊的空气中,如果不像父辈那般戴上丑陋的呼吸面具,不去营造自己的威严,不让仆人们被生活中的各种困苦压得无心思考,甚至点燃了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景愿,那么,那些鸡儿们便会开始寻找逃出鸡笼的钥匙。通向美好生活的钥匙就挂在主人的脖子上,而主人又不可轻易交出关锁牢笼的钥匙眼睁睁看着自家的鸡跑掉,于是每把打破牢笼后的钥匙上都势必带着主人的鲜血。
仆人:仆人呢?从母体中掉落到泥地那刻开始,不管是主人还是家人,在言语上在行为举止上都在向这个新生命全方位地诠释着主与仆的区别:如何亲吻主人的腿面,如何承受主人的打骂,如何遵从主人的意志,甚至在得罪主人后会遭受如何的惩罚,逃跑后家人会面对何样的报复都已预设清楚;而仆人家族的长者呢,一边遭受了主人一辈子的奴役一边却成了后辈的主人,他们既是这个制度的受难者同时也成了这个制度的传承者。可这能怪他们吗?在生命的无望后期,在自己小小的权威的领地里极力学着主人的模样将后辈关押在身边的牢笼里,从后辈那里讨回生命中失去东西——金钱与尊敬。这些生命中从未见过美景从未想过逃出鸡笼的人,又如何可能向他的后辈传达光明的思想?
中间层:而富二代的女朋友Pinky代表的从底层爬上来的中间层呢?靠着自身的勤奋和努力,暂时摆脱了上一辈的命运,甚至找到了看似开明的富二代男友。她对富人保持着抗争的意愿,对穷人极力展现出维护的姿态。但当她撞死人后才意识到,在这样的社会里能为她脱罪的正是这帮她看不起的富人,同时正因为这些奴性的穷人的存在她才能轻松地拥有了替罪的工具。在这个国度里,她痛恨的人帮了她,她想保护的人却差点被她送进监狱。她极力想维持的来自新世界的平等、文明的人设被摧毁了,她选择了逃离。也正如其它中间层所做的一样,努力的目标是摆脱自身作为奴仆的身份,而不是改变整个阶层的命运,实在不行便是逃离。
男主呢?拿着弑主而得的金钱作为钥匙打开新人生之门,马上学着主人的方式贿赂长官消灭竞争者,开始招募穷人为自己赚钱。表面看似他对待手下比那帮“老派”的主人慷慨且尊敬得的多,但要知道,这样的面孔之下有一颗不为杀人而后怕、不为家人死亡而愧疚的冰冷的心。他开公司招募穷人也不是为了改变他们的命运,只是学着主人的方式赚钱、生活、打扮、处事,他必将从“新生”富人成长为“老派”富人。他从奴仆成长起来,知道奴仆们怎么思考,害怕什么,想要什么,也知道作为主人怎么充分利用仆人,怎么保持威严。一个奴仆的消亡和一个新主人的诞生,在这个庞大的国度里只不过是一个新老细胞的更替,一切都是往日的模样,不曾变动半分。
所以,这不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也不是讲奴隶发迹史的故事,也不必为后面杀人者逍遥法外且毫无负罪感的剧情觉得不满,因为讲这个故事不是为了号召仆人们杀主人闹革命。这个故事就像一只手,目的是揭开盖在印度社会伤口上的衣物,让在意印度的人们看看:从这伤口里看到的是无可救药的顽疾,还是尚可医治的重症?让人们想想:印度的现状是在积极治疗还是在遮掩脓疮?将来是日渐康复还是踩在奴仆的身上走着老路?以及该如何变革如何医治。这才是真正关心印度的人需要思考的事情。
印度社会上因种姓制度肯定发生过许许多多比这更可怕更有戏剧性的故事,但作者却没有花太多力气去体现这个故事的戏剧夸张性和转折性,而是在讲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利用许许多多的具体的情节、细节来描述来展现这个真实的社会(亲吻主人的脚,主动不与主人平坐,每个种姓规定了职业,有钱人撞死人想找人替罪却发现其实没人报案,撞死个小孩赔的那点钱还不如给份工作等等),故事本身成了带出这些情境的工具。因为这些随时随刻在这个国度中发生着的事才更贴近观众,让观众觉得真实,观众才愿意去思考,这也是这个故事难能可贵的地方。
没看过小说原著,看完电影本篇后觉得虎头蛇尾,也有许多疑虑,但想了好久,突然发现这部电影的牛逼处。当然,都是我个人看法。
1、巴拉姆小时候以白虎自比,人生第一次真正看到白虎,却发现,白虎,也是关在笼子里的,某种意义上说,和鸡没区别,那时候他才真正开启了逆袭计划。说白了,他是鸡,还是白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突破笼子。
2、许多网友认为二公子阿肖克人还不错,待巴拉姆不薄,罪不至死,但理解点不一样,巴拉姆一直是以仆人自居,自信,自傲,对阿肖克的照顾无微不至,甚至心甘情愿做替罪羊为主人偿命,然而,电影里的明线导火索,不是因为巴拉姆要抢钱,而是阿肖克要“换司机”,当然,阿肖克打算换司机的表现方式很微妙,是巴拉姆通过读唇语及远观阿肖克和别人握手的臆测,也可能是阿肖克为弑主谋财找自我安慰的借口,但就明线故事上看,巴拉姆在暴雨中下手的时候,就明说了,你该早点换掉司机。说白了,巴拉姆对主仆关系有着极其强大的执念,我作为仆人,可以为你死,但你如果不要我这个仆人了,你便失去了作为主人的意义,你就得死。这是主仆关系的诅咒。仆人的忠诚已经上升到了相爱相杀的地步,我忠诚于你,可以为你而死,但你若背叛我,我会杀了你。如果不能理解上述的话,请联想一下一些关于虐恋爱情故事的桥段。
3、很多网友对巴拉姆的倾诉对象是宝宝觉得很谜,并且一开始的画大饼,以为巴拉姆是IT界超级土豪,没想到只是个有三十名员工的出租车公司老板感到反差很大,我也觉得挺拉跨,可最后结局,他的司机撞死人后,他出面赔偿安抚,收买人心。然后再联想到另一条暗线(其实都很明了)——女政客。巴拉姆不止了解穷人,了解富人,也在作为司机仆人的过程中了解了政客。最后的台词是,要想成为top,只能犯罪和成为政客,所以一系列操作后,我觉得,和宝宝写信,开出租车公司,安抚事故家属等,都是成就一条更夸张的暗线——巴拉姆的野心绝不至于成为一个通过犯罪获得第一桶金然后小富即安的老板,而是,成为一名政客,可以连带种姓的富人都欺负的,有强大穷人作为支持基础的“伟大”的政客,达成真正的top,直到再之后,可以真正和宝宝面对面握手。这才是他真正的野心,故事里的线索已经很明显了。
另外,还有许多暗线值得玩味,等二刷后再写。
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主线情节:一位出身贫寒、受过很少教育的农村青年Balram应聘成为富豪贵公子Ashok的司机,当他知道主人要辞退他后,便铤而走险杀害主人,抢走主人的四百万卢比(约合40万人民币),逃到班加罗尔成为出租车公司老板,实现阶层跨越。
每一个受过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人,看到这样的主线情节,应该都会同意Balram是一个坏人:身为仆人却背叛主人、谋财害命,无论怎么辩解都是洗不清的罪恶。中国古典小说中有很多类似的故事:恶仆害主,比如李固私通卢俊义娘子、霸占家产、谋害主人,最后在梁山好汉们的大刀下身首异处,被后世辱骂耻笑;忠仆救主,比如燕青对成为通缉犯的卢俊义忠心耿耿、不离不弃,本人成为水浒好汉中结局最好的英雄之一,被后世传颂为忠义佳话。这些有明显道德喻义的故事,用“恶仆”与“忠仆”迥异的人生结局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殖入这样的信念:“忠于主人是美德,背叛主人是罪恶。”
这种思想是儒家的、和谐的、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的,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思想。我们不假思考地坦然接受它,大多数人从来不曾质疑这种思想,于是中国人在儒家思想的教诲下生活了2000年,直到1911年——这种思想才在中国第一次被颠覆,背叛主人的人被称为“革命者”,忠于主人的人被称为“封建余孽”。
《白虎》这部电影的优秀之处,在于有史以来第一次让一位“恶仆”来做电影主角,使观众从一位“恶仆”的视角来看待这个整个“恶仆害主”的故事。“恶仆”究竟是如何成为一个坏人的?他为什么要忘恩负义地谋害主人?他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白虎》不是一个道德寓言,它并没有对善的弘扬、对恶的批判,它只是从一个“恶人”的视角讲述了一个故事,由观众自己思考得到不同的启发。
主角Balram生活在印度贫穷的村子里,过着没有希望、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远远望见贵公子Ashok,立刻就为对方的风度倾倒,渴望成为Ashok的仆人,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听说Ashok需要一位司机,于是他向家中长辈借钱去学开车,学成后去Ashok的府邸应聘。Ashok的父亲“阿鹳”是Balram家和周围好几个村子的地主,“阿鹳”与其长子“猫鼬”残酷地剥削农民,甚至Balram自己就是因为父亲还不起欠“阿鹳”的租子而导致Balram过早地失学、不得不在茶水摊做工一直到25岁。但是为了成为Ashok的司机,Balarm对“阿鹳”极尽谄媚之能事,溜须拍马,违心地赞美其为“圣雄甘地一般最好的地主”,最后终得到了这个工作。Ashok是一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印度年轻人,受到美国文化影响的他待人平等,热情友善,哪怕是对仆人也是如此,与其父兄形成鲜明对比。
有一次,Ashok与父兄谈论互联网为印度带来的机遇,Balram插嘴,被“猫鼬”殴打。Ashok阻止兄长的行为,而父亲“阿鹳”却说:“不揍他们,他们就不尊重我们。”
Ashok的父兄是深谙印度社会文化精髓的老油条,他们从底层社会的残酷竞争中脱颖而出,了解在这样一个人类被分为“主人”和“仆人”的前现代世界中,为了维护自己身为“主人”的地位,必须经常性地找茬教训“仆人”使他们恐惧、服服帖帖。而Ashok则完全是现代世界的人,认为“主人”和“仆人”是平等的,应该互相尊重,父兄对仆人的虐待在他看来是落后野蛮的行为。
为了家族的生意,Ashok和妻子Pinky前往首都德里行贿政府官员。没有了父兄在身边,Ashok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以对待朋友的方式对待司机Balarm:两个人没有尊卑之分,一起打球,一起玩游戏。但是Balarm仍然怀着一颗“忠仆”的心,恭恭敬敬地对待Ashok,用甜言蜜语谄媚他,对Ashok的要求有求必应。这是Balram最开心的一段日子:他忠诚地为主人服务,被主人器重与喜爱。作为一个仆人,这就是最理想的生活吧。
Balram不知道,这种“主人”与“仆人”虚假的和谐如同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印度教神像:平安无事时人们烧香敬神,生死攸关的大事到来时,神像对信徒的哀求视若无睹。
在Ashok的妻子Pinky生日那天,Balarm打扮成莫卧儿人,驱车载着两位主人到处游玩。Pinky喝多了酒,兴致上头,要求自己开车,却一不小心撞死了一个过马路的小女孩。Pinky与Ashok吓呆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不因酒驾肇事坐牢,Balarm当机立断,要求Pinky不要报警,趁着没有目击证人赶快开车带着两人逃回酒店。他仔细地清洗掉车上的血迹,为自己成功地挽救了主人而衷心自豪。
听说儿媳撞死了人,地主“阿鹳”来到德里找律师处理这件事。为了保证儿媳不会遭遇可能的牢狱之灾,“阿鹳”强迫Balram为女主人顶罪,在自首书上签字,承认是他开车撞死了小女孩。Balram原本以为自己的忠诚会得到主人的奖励,没想到主人却要让他当替罪羊!Balram向Ashok投去祈求的目光,但懦弱的Ashok只是嘴上反对了几句,默认了父亲对Balram命运的安排——牺牲Balram来保护妻子Pinky。Balram绝望了,这时他才明白Ashok所谓的“人人平等”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Ashok和“阿鹳”父子是一丘之貉,其阶级本质都是自私自利、残酷剥削压榨“仆人”的“主人”。
虽然后来这件事因为没有目击证人而不了了之,但Balram和主人Ashok的关系却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亲密。人只要做过一次坏事,就会不受控制地自暴自弃下去。Ashok既然已经为了保护妻子,撕下了“主人”与“仆人”平等的面具,就逐渐变得与他的父兄一样,对Balram颐指气使,肆意侮辱。Balram通过这件事也明白了,自己无论如何忠诚、恭顺地讨好主人,在主人眼里自己永远是一个不值得尊重的仆人,是一个可以随意压榨的钱包,是一个随时可以当成替罪羊的倒霉蛋。
他的奉献,他的谄媚,他的驯顺,非但没有打动主人冷酷的心,使主人喜爱他、对他仁慈,反而是使得主人更加确信自己对仆人拥有的无上权威。当主人相信仆人不敢反抗自己的权威,主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欺负仆人,从仆人身上榨干最后一滴血汗。
三观崩溃的Balram询问一位老司机,仆人的未来是什么样?老司机无奈地说,大多数仆人会在年老体衰后被主人赶走,带着多年攒下的一点工资在贫民区买一个棚屋,聊此残生;仆人顶多精明一点,从主人那里多捞点钱,除此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结局了。
对前途感到绝望的Balram决定不再做一个模范的“忠仆”,而是要偷奸耍滑,尽可能多地从主人那里骗钱,比如伪造修车发票、开主人的车去接私活。而主人Ashok似乎也感受到Balram的微妙变化,对仆人Balram越来越冷漠。终于,Balram在偷听主人谈话时听到了那个所有仆人最害怕的词:“换人”。
Balram意识到自己的前途彻底完了,在贪欲与报复心的双重刺激下,他趁着一个雨夜用碎玻璃瓶划开Ashok的喉咙,抢走Ashok准备贿赂政客的四百万卢比。
Balram见财起了歹心,残忍地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他都是有罪的。然而《白虎》并没有谴责Balram,而是用Balram自己的话赤裸裸地表达出罪犯心中最真实的愿望:“我宁可犯罪也不愿意继续做仆人。真正的令我恐惧的噩梦不是弑主劫财,而是懦弱地服从主人的命令当一辈子仆人!”
什么样的人会有这样的愿望?只要世界上的人类仍然被分为“仆人”与“主人”,这样的强烈的愿望就永远存在于某些“白虎”(印度人称白虎一代只出一头)一样的仆人的心中。
为什么Balram宁可犯罪也要实现这样的愿望?只要社会秩序——无论是否民主——无法保障仆人的权力、给他们一个充满希望的光明未来,总会有某些“白虎”一样的仆人会怒吼着暴起,用最极端的手段反抗这个社会秩序,不惜犯罪来实现“不再当仆人”愿望。
作为一个生活在比较平等的社会中的中国人,我从《白虎》这个故事中的得到的启发是:“永远不要做卑躬屈膝的奴隶。”
人人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奠基思想,世界上各个主流大国几乎都是流血流泪、死了百千万条人命才将这个思想落实到社会制度中。法国人为了推翻贵族阶级杀红了眼,用断头台砍完了贵族又砍平民;美国人为了废除黑人奴隶制,北方白人与南方白人同室操戈,血战十年;中国人更是从1911年起经历了60年三代人的不断革命,冒着亡国灭种的危险,走了不知多少条歧路,杀了不知多少仁人志士,才彻底地把“老爷”、“地主”、“大人”塞进历史的垃圾桶。
人人平等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要真正实现它,是多么地困难!我们今天能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是多么地来之不易!
人人平等是宝贵的,无论如何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尊严、甘愿做别人的奴隶。《白虎》中Balram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自降身份,把自己视为一个奴隶,全身心地去侍奉主人,那么他非但不会得到主人的奖励与器重,反而会遭受主人更肆无忌惮的压迫。
这是为什么呢?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自重。当一个人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用自己的头去触别人的足(印度教中卑贱者对高贵者行大礼),把自己视为比“主人”下贱的“奴隶”,那么“主人”为什么要尊重你呢?
对于一个恭顺的奴隶,也许少数良心未泯的主人会感到怜悯,会尽己所能保护和善待奴隶,但是这仅仅是少数罢了。“世界上有背叛阶级的个人,但是没有背叛阶级的阶级”,主人作为压迫阶级,其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剥削奴隶;一个理性的主人,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压榨、剥削奴隶。既然一个人自愿做奴隶,而且还这么恭顺、那么乐于为主人奉献,那么一位精于算计的、理智的主人有什么不尽情压榨、剥削这个人的理由呢?
这就是地主“阿鹳”对Balram做的事情:既然你Balram把我视为“圣雄甘地一样的好地主”,对我这么顺从,那么就选你来为我的儿媳Pinky顶缸好了——我知道你肯定不敢反抗,你甚至都不敢跟我谈条件!
奴隶想要靠自己的驯顺奉献得到主人的奖赏,无异鸡笼里的鸡希望靠自己的乖巧免于被屠宰的命运。身为一只被困在鸡笼里的鸡,只能把希望寄托于主人的善意。对于一个人,历史已经无数次告诉我们,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善意上是一件多么愚蠢的行为!
Balram幻想自己拯救女主人Pinky的忠诚举动能换来主人们的奖励与器重,然而主人冷静地分析后决定,对他们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就是让Balram这个驯顺忠诚的奴隶去背黑锅!
中国社会没有“主人”和“仆人”,与之最相似的关系是“老板”和“员工”。老板在招聘员工时,都会想方设法招聘最有服从性——奴性——的员工,他们会利用很多手段试探你的底线。比如要求你无条件加班,比如不给你缴纳五险一金,比如强迫你超负荷工作。这些试探都是在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员工抱着“找到一个工作不容易”的心态,对老板的无理要求能忍就忍。
当你容忍一件损害自身利益的事情发生,那么一百件损害你利益的事情就会接踵而来,不为别的,就为你好欺负,是个软柿子。当老板的试探成功地打破了你的底线,老板就会意识到你为了保住工作宁可忍受他施加给你的不公,于是愈加地大胆,进一步地压榨你、利用你。由于不敢反抗不公,员工丧失了自己作为一个“平等的人”的尊严,将自己的地位降到为“驯顺的奴隶”,无条件地满足老板的要求。员工们中怀有上进心的那些人,和Balram一样努力工作,尽职尽责,希望得到老板的赏识,也确实有人做到了——他们被老板提拔成了小领导,有了一点权力,有资格压榨其它比自己级别低的员工了。这恐怕就是员工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对于大多数员工,最常见的结局就是为公司辛苦工作十几年后,因为年龄大了,性价比不如年轻人,于是被一脚踹开,强制“毕业”(互联网行业对裁员的美称,又称作“向社会输出人才”)。
《白虎》中,当Pinky撞死人时,Balram如果将自己视为与Pinky“平等的人”,将被撞死的小女孩视为与自己“平等的人”,那么他就应该立刻报警,让Pinky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让医院的救护车来挽救小女孩的生命。但是Balarm把自己视为主人的奴隶,把死去小女孩视为比自己还要低贱的阶级,于是他选择了保护主人,为主人掩盖真相。这种媚上欺下的奴隶心态,不但害死了小女孩,也差点害Balram自己进监狱。
很多当了小领导的员工也和Balram一样,自以为受到老板器重,于是扬眉吐气地摆出两张脸:一张笑脸极尽所能地讨好老板,一张怒脸帮着老板作践员工。他们一边像奴隶服从主人一样讨好老板,一边又像主人使唤奴隶那样压迫员工。他们就和Balram一样身处迷局之中,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主人对仆人再好,也不可能改变主仆关系的本质。当老板认为自己的利益在于抛弃小领导时,小领导会和Balram一样痛心而震惊地发现:之前的恭顺与努力,原来是在亲手给自己掘墓。
看看吧,我们作为员工的生活与《白虎》中Balram作为仆人的生活是多么地相似。奴性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稍有不慎,我们自己也可能和Balram一样踏入奴性的陷阱。
《白虎》中Balram身穿仆人的制服,骄傲地走在村子里,接受贫穷村民们羡慕的目光。尽管Balram后来声称自己“再也不愿意做仆人”,但是印度十三亿人中又有多少年轻人渴望成为仆人呢?中国的老板可以傲慢地告诉员工:“你不愿意干就滚,这活有的是人抢着干!”印度的主人们也可以骄傲地训斥仆人:“你要不能干就滚,大街上每一个贫穷的男孩都渴望给我当仆人!”
当全天下都是渴望成为奴隶的人,拒不当奴隶的人何以为生?《白虎》中的Balram找到了自己的出路,然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每一个渴望尊严与平等,不愿意当奴隶的人,都要自己寻找出路。
底层爬到阶级顶层的途径有两种:犯罪或从政。主人公选择了犯罪,给予他启发的是从政的那位同样出身底层的女性——社会主义党的领袖。
途径不同,本质一样,即不择手段;目的也一样,即不择手段捞钱。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社会主义党领袖,干的还不是蝇营狗苟的事,索贿贪污才是初心;富豪一家对下压榨,对上行贿,坏事干尽,富二代出国留学,似乎带回来民主的希望,张口闭口平等民主,但实质呢?任由酒后女友飙车,任由仆人顶包,到处行贿维护家族地位……
在这样烂透了的社会,谁又有权利让主人公固守阶层,不思反抗呢?
主人公不过是一个扭曲了价值观的觉醒者。冲出鸡笼,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不知道吗?一家都会被灭门,影片中出现两次,一次他脑海中构想自己杀人后家人的悲惨结局,一次是他功成名就后翻阅报纸时看到的一个新闻。如此惨烈的代价,主人公为何还要走这样的路,因为他已经完全扭曲了价值观,放弃了人性。 至于杀的谁,重要吗?谁带了400万,他就杀谁。
本片比寄生虫高了n个层次。如果纠缠于不知恩图报反而恩将仇报的层次,那就太对不住这部电影了。
在电影上映之前几天读完了原著,应该说影片很忠于原著了。但是,文字能传输的思想和影像带来的印象不一样,但是可以互补。对印度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的描写淋漓精致。
三星半。“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对印度的阶级矛盾、种姓制度之类的社会面貌描绘得挺入味的,感觉涨知识了。男主一路的挣扎转变演得真好,尤其是被迫当替罪羊的那一段,笑着落泪。可惜片子结构有些虎头蛇尾,发家致富快得魔幻,感觉草草收了尾。ps:为什么强行cue宝宝?
比较敢拍,把印度的种姓制度类比为鸡笼,而让受过教育的上层归乡梦碎,却最终显露深入骨髓的阶级歧视,这都是电影的亮点所在:“我一直都在寻找钥匙,然而却忘了门一直开着”。然而,故事尤其是犯罪的情节本身却乏善可陈甚至做作,形式大于意义。
影片最后音乐响起,司机们群聚一处,眼看要翩翩起舞,终于忍住,只是默默观望。他们谈不上前途光明,但养家糊口总是可以。从懵懂到喧闹再陷入阴暗,天资聪慧的主角冲开彷如鸡笼的阶级天花板,也只能做更高级些的仆人。创业之余,他把种族主义成功学大历史之类融会贯通,锻造一套草莽理论,还想号召隔壁大国相互亲善,一致对外。从小村到小城再到德里哈班加罗尔,走上内圣外王之路,这一切都太传神了。
这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至少鸡笼里的中国人都该看,它的优越之处在于通俗易懂,通俗易懂对鸡笼里的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挺让人触动的。第一桶金最重要。
Ramin Bahrani继Goodbye Solo之后最优秀的作品,终于在戏剧化的故事和真实质朴的影像中找到了相对的平衡,粉丝爆哭!这部原著跟F451相比也更适合Bahrani改编,连网飞廉价的电视剧质感都无法抹掉他对节奏和语境的完美掌控。Adarsh Gourav真诚无畏的表演锦上添花。我太爱这些crane shot了,是每蹦出来一个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程度。
畅销书改编,拍得不错,但总觉得片子有些怪。主人公给中国总理写信是第一怪,啥思潮、社会心理会让作者想象出这么个假设?还在世的中国当代领导人,被“扮演着”出现在外国的电影中,可能还是第一次。片中极力丑化的印度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又是一怪。我知道印度南部的克拉拉邦经常是由印度共产党竞选成功执政,但没听说像影片中那样腐败。影片主线编演得还可以。有兴趣者可以看看。听说原著小说也翻译出版了。
印度《寄生虫》,毕生只被教育做仆人的穷人乡巴佬和试图改变国家的富二代海归,因为司机的雇佣关系生活被捆绑在一起,乡巴佬从农村到班加罗尔再到德里,逐渐意识到世界的广播,声色犬马的滚滚红尘让本就热衷底层互害的他变本加厉;受美国教育熏陶的富二代骨子仍然信仰封建那一套,看准互联网市场妄图做一番事业,但是脱离社会现实傻白甜只能处处受挫。底层和上层的互为映照,两个人都不是坏人,但在根深蒂固的阶级信仰中不断施暴,最终在暴力的怂恿下互换角色。阶级的跨越来源于贪污、暴力、背叛、戕害原生家庭,这是印度或者说是全球经济饱和的今天最大现实。除了小说伟大之外,美国出生伊朗裔导演拉敏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印度社会奇观的呈现和阶级矛盾的洞察叹为观止。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此处应该把某部发言人金句循环播放……反励志还行,不过仍旧些许套路,复仇与最后平息的方式拍得过于省事儿了。
感觉是把原著中最浅显的一部分情节拍了出来,保留了原著comical的一部分,原著中很诗意的几个情节(主角小时候淌过大河抵达山上城堡后的思考,以及他决定杀人前,在德里集市书摊的情节,引出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已寻找钥匙多年,门却一直开着)以及对一些重要的故乡片段,以及在新德里时重要的金发女郎和尼泊尔女友片段,在电影里都没有展现。原著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对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翻拍成电影后缺失了这部分显得整体十分苍白。原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半部分主人公在故乡(鸡笼)里的生活,电影中淡化了这部分,显示不出原著中Coop Theory的张力。原著中有很多对于中印民主映射在电影里也缺失了。其实原著的结尾部分也十分仓促,我个人认为是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没意料到会有巨大成功,获得布克奖,从而草草结尾。
拍得很真实,这就是印度的真实写照~
印度版的寄生虫啊。后半截拉垮,但依然很精彩。天朝印度互黑什么的也有趣。
网飞的改编砍掉了主人公很多心理描写,减弱了他冲破牢笼的纠结与印度制度对人性的压抑,缺少观众对他善良一面的理解和对比,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片面的野心勃勃的阴谋家。虽然是看了预告片而去看的原著小说,但是小说里对于中印社会制度还是有很多隐喻和反讽,值得细细琢磨。
拉敏·巴哈尼不愧是罗杰·伊伯特当年力捧的导演,相对于Netflix的那些网大流水线行活导演,他常有一些不错的镜头处理。抱着对标《寄生虫》的期待,结果一嚼就是一口渣,男主角折腾到最后成了那只挣脱鸡笼的鸡,成了那只白虎,只是他发家致富打破一切的方法过于魔幻了,这样反而没了那么强的力度。
印度电影的一般特点就不说了;1.头重尾轻;2.最后就开了个30人的出租车公司,是不是有点拉跨了?和前面铺垫的那么多互联网有什么关系?
还是蛮紧张刺激紧凑的,虽然明白重点是心理转变的过程但是结尾还是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另外我全程没搞懂中国线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坦白说连旁白中的sir都让我很不适应,演技更是出众。如何从low caste认知中挣扎,从第一次刷牙到看清master骨子里的烂,对自己的过去生气转变成对外部环境愤怒,缠绕的问题多但自然,不输《寄生虫》,可惜雨中杀人开始败掉了。开头举报穆斯林上位一如他那份灵气,当真是模糊的道德环境,车祸情绪进入dilemma,再戏剧化的结局。master的变化其实特别有趣,生动的演绎了李光耀回答的那个问题:在西方受教育,回国后进入体制,会不会改变体制?李光耀说这些留学生会被体制改变,master后来彻底变回印度大少爷了。Pinky回到美国嫁给Nick Jonas了,哈哈。中规中矩,Netflix,3.5分,看得出来导演有才华,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让他发挥下。
第一条热评就说电影三观不正?这是角色的反抗,并且这也不是白眼狼。不能说比其他富二代好就是好,的确很多时候也没有当人来对待。这部电影已经把原始人设做到非常细腻了,不但剖析了印度社会底层的生活以及低种姓地位的现状,还展现了“男主人”渐渐的印度化。电影的重点也不是讲述发迹过程,而是白虎挣脱牢笼的意象。
别叫《白虎》了,叫《白眼狼》比较合适。这片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正。有人说这是印度版的《寄生虫》,我觉得完全不对。《寄生虫》最后的杀戮其实有很多无奈和被迫在里面,是一步一步逼到那个份上的。而本片就是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目的就是为了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在印度,对司机这么好的富二代真的不多,哪怕后来他的妻子回到美国,这个富二代也没有很可恶,所以最后司机的杀人并没有不得已。而且他杀的恰恰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更可笑的是,司机杀人抢到钱之后,开了个拥有几十张车的租车公司,然后他就觉得他飞黄腾达了,可以与某国首脑对话了,把他的发家史当做奋斗史说出来,丝毫没有自责和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