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性感漂亮的餐馆女服务生和一个企图偷自己母亲汽车的跛脚大盗私奔,在经历了夹杂着欲望与沮丧、浪漫与刺激的危险之旅后,两个人在乱枪扫射中永远告别了他们的明天。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概括《雌雄大盗》,那就是上面简单的一句。然而,影片带给我的却是非常复杂的。透过抢劫与惨死的表面,影片通过对这两个蹩脚匪徒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社会的一个侧面,影片所反映的问题,在不同时代、在所有国家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
两个隐喻。 影片开始,邦妮以性感的红唇大特写出镜,身上唯一的小内裤和赤裸的后背让这个女人看来无比性感,而屋子的凌乱与局促则暗示着出逃是早晚的事。事实上,邦妮也早就厌倦了与餐馆那些卡车司机纠缠的无聊生活。邦妮在窗口无意间发现克莱德正在偷自己母亲的汽车,于是急匆匆地下楼去制止。克莱德是早就探知好了邦妮的底细的,在凭借抢商店这样一个小小的勇敢证明后,邦妮和心仪的克莱德乘坐着偷来的汽车踏上了不归路。 邦妮和克莱德之间是有爱无性的,这对邦妮是个很大的打击。然而,克莱德的爱还是留住了她。在这里,男人的性无能隐喻着整个社会经济的衰落和精神的颓靡,女人对性的强烈需要隐喻着作为自然人在精神、物质方面的正常需求,而两者之间的矛盾恰恰就是这个病态社会必须正视却无法解决的症结。劫后余生的两个人虽然有了一次完满的性生活,但他们的末日紧随而至。人生似乎总是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间徘徊。 两个印象很深的情节。 一个是邦妮和克莱德偷偷在别人的一个空房子里借宿,醒来时他们发现外面有人正在盯着这个房子。克莱德以为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变得十分紧张。事实上,那些看房子的人是房子的原主人,他们是来与房子告别的,因为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得已搬走。克莱德不再紧张,他向房子开枪,并把手枪递给了房子的主人。伴随着一阵清脆的枪响,窗子的玻璃与房主人的心一起碎裂了。然后,几个人相视而笑。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很多人都会有如此心碎的经历吧! 还有一个情节是邦妮和克莱德为了抢银行而做了十分充分的准备,但当克莱德气势汹汹的持枪进了银行后,却发现偌大的银行只有一个人在窗口那里若无其事地写着什么——银行早已经破产倒闭了!克莱德为了解释不是自己无能,而是银行破产了,他严肃地对那个职员说,“破产了?什么时候?你出去和我的妻子解释吧!”职员被迫赶来出来。开车逃走之前,克莱德冲着那个他起初没有注意到的封条狠狠打了几枪,这不痛不痒的几枪对庞大的国家机器根本起不到震撼作用,反倒很像早期工人为反对资产阶级剥削而进行砸机器的“卢德运动”。仅仅触及了表里,或者连表里都影响甚微。 盗亦有道。 邦妮与克莱德、连同哥哥巴克、嫂子布兰彻及年轻人莫士胡一伙,抢劫银行、掠夺商店,但他们却对到银行取款的人“高抬贵手”,而且他们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杀人的——克莱德失手杀人后他特别内疚,他一个劲的念叨着“我不想杀他”这样的话,并在看电影这样放松的环境里仍无法释怀,不停地埋怨莫士胡不会做事。天真的他们甚至和一个被他们抢了汽车的富人及其情妇成了朋友,几个人谈笑风生,克莱德的哥哥巴克还考虑加他们入伙。可见,他们是只对钱不对人的,而他们平时的抢劫也没有使他们暴富,他们吃的还是汉堡、桃子冰淇淋这样的普通食品。在片中,抢劫只是一种生存手段,颇有些劫富济己的味道。当他们落荒而逃时,那些贫民是把他们当作英雄看待的,给他们水喝,而不是出卖他们。社会动荡时,总会出现所谓的绿林好汉,古今中外只有形式的不同,实质莫不如此。孟子曾经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在社会连作为个人基本生存的权利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这样的选择即便不能完全为人所赞同,但还是可以理解的。 悲惨的结尾。 一个警长曾经偷偷的跟着他们,不但没有得逞,还受到了嘲弄。警察对他们的围剿也是十分疯狂的。第一次围剿是在夜里,狡猾的布兰彻将祸水引到邦妮和克莱德的房间,却并没有摆脱命运的劫数。结果克莱德的哥哥巴克被枪杀,嫂子布兰彻被打瞎眼睛并被逮捕。也是她,在言语的蛊惑下交待了逃匿的邦妮与克莱德的下落。警察的第二次围剿是警长通过计谋而成功地伏击了邦妮和克莱德:一阵鸽子从灌木丛中飞起,出卖了邦妮和克莱德的莫士胡的爸爸急忙钻到卡车地下;邦妮与克莱德互相对视了一下,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妙,但为时已晚;一阵乱枪过后,两个名扬一时的雌雄大盗被打成了筛底状。 结语。 不知怎么,这个影片让我想到了贾樟柯的《小武》。小武也是在影片结尾行窃时被当场抓住,广播中传来的是关于“严打”的报道,背景音乐是屠洪刚的《霸王别姬》,颇有些英雄气短的味道。《在看车人的七月》的片尾,由范伟饰演的看车人一改往日唯唯诺诺的“老实人”形象,“勇敢”地操起了板砖,将一向欺负自己的仇人拍倒在地。他不过是想教训人家一下,却失手打死了人。英雄不好当,英雄主义往往也很悲凉。
生活方式决定人的命运,而社会对于生活方式的选择是有着无法逃避的责任的。我无意于为贼者、盗者辩护,但“贼”“盗”产生的原因则是需要反思的。
(人物:她,他,矮子,他弟弟,弟弟老婆)
開始時,是她的紅唇。她打扮好了自己,卻不知道該去哪裡。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看見沒有穿衣服的身體,又回到了床上。她討厭這張床,也討厭這個地方。她像一隻鳥,走到窗戶邊,看見了底下鬼鬼祟祟的他。他正在偷車,她叫住他,他不知說什麼,只是透過毛玻璃,盯著她的身體看,同時對她笑。
她隨手抓了一件衣服,穿上了就下樓。她又問一次,你幹嘛偷車,他卻回,不,我只是想買一台一樣的。她不信,於是他說,你想跟我進城嗎,她說,好啊,反正我要去工作。兩個人並肩走,像情侶那樣。他問她幹什麼的,她不說,他說,那我猜你是電影明星,她被逗笑。但當他很快猜到,她只是一個服務生時,她就不再笑了。
她反問他是幹嘛的,他說,我在找工作呢。她問,再之前呢。他說,我之前在州立監獄,持槍搶劫被關的。她被吸引,卻嘴硬說不信。他一瘸一拐地跟上,說他還用斧頭把兩根腳趾頭剁掉了,因為這樣就可以不用勞動。他還想把鞋子脫掉,證明自己所言非虛,她卻嫌他腳臭,不肯看。
他請她喝可樂,她看著他仰頭咕嚕咕嚕的樣子,試探地問,那是什麼感覺。在監獄的感覺?不,搶劫的感覺。噢,搶劫嘛,就是搶劫的感覺。她不買帳,說,那我不信你真的搶過劫。他看了看左右,從西裝裡掏出一把槍,放在大腿的位置。像撫摸陽具一樣,她撫摸那把槍,並為它著迷。她刺激他,那你現在肯定不敢用它咯。他想也沒想就說,在這等著,然後徑直走進對面的商店。
荒涼的街道,很安靜,她等了一會,他就再次出現在門口,手裡握著一沓錢。她很開心,跟著他走,商店老闆跟出來。為了嚇唬老闆,他只好對著天空鳴了槍。他們上了車,街上的隨便一台。她跳進那台車裡,像是回到自己家。她很高興地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鄭重其事地回,我叫克萊德·巴洛,然後啟動了車,她說,你好,我是邦尼·帕克,很高興認識你!車開走了,就這樣,他們認識了不到二十分鐘。
車開在鄉間的小路上,橫衝直撞的,因為她正在瘋狂親吻開車的他。車停在樹林裡,他卻推開了她,他說,我狀態不好,同時我不是一個好情人。她覺得自己受到了羞辱,有點生氣,要他開車送她回家。他試著挽留她,一口氣說了好多,他說,如果你只是想跟我打個炮,那你現在就可以回家,男人隨便找都有,但你不想跟我去玩去浪嗎,從這裡到那裡,再到更遠的那裡,你想想,你穿著白色的禮服,去高級飯店吃東西,還有人來服務你,你想想這是什麼感覺。她詫異,問,為什麼是我?他說,因為我覺得你很特別。
晚上吃飯的時候,他看著她的眼睛,把她的一輩子猜得透透的,他明白她過得不開心,想擺脫那個地方,而眼下的正是她的機會。她沒否認。服務生來了,一個老女人,他看著她,彷彿看著她的另一種未來。他叫她把頭髮放下,她照做了,他誇她很好看。她開心地笑, 正式成為了他的女朋友。走的時候,他又隨手開走了別人的車,她開始習慣這一切。
那天晚上,他們睡在一棟廢棄的屋子裡。早上醒來,他教她使用手槍。他射得很準,而她還有點怕槍聲。突然來了一個老男人,那人身後是一輛整裝待發的車,像是即將遠途旅行的樣子。老男人說,這原本是我家,被銀行收走了,我只是來看看,你們繼續玩吧。他轉身,看見了那個寫著此屋被某某銀行收走了的牌子,然後對它打了好幾發子彈。他把手槍遞給男人,男人也打了幾發。像是一種發洩,連男人家的僕人也來打了幾發。他們準備走,他想起還沒介紹自己,於是在大風中,他對著男人的背影喊,我們是搶銀行的。她看了一眼他,明白這是他剛剛才做的新鮮決定。
車停在轉角,銀行就在眼前,他深吸一口氣,就拿著槍進去了。他說出了那種慣用的台詞,搶銀行咯,乖乖交錢就沒事。櫃員很無奈,說,這裡沒錢,三個禮拜前這個銀行就破產了。他看了看裡頭寒酸的樣子,認為這人應該沒撒謊。於是他把櫃員抓到街上,叫他把情況再說一遍,說給她聽。她覺得荒謬,狂笑起來,他把銀行的窗戶打破,像是留下到此一遊的痕跡,然後就離開。
他再次搶商店,架勢好像在買東西,還跟老闆討價還價,你真的沒賣水蜜桃派噢?突然後面有人拿刀想砍死他,他躲開,卻被拉住,那人比他強壯很多,他掙脫不了,只好開了槍。他頭上都是血,很疑惑地問她,為什麼我只是想要點吃的,他就要砍死我,我並不想傷害別人的。
他們在加油站,遇見一個一直打嗝的矮子,講話口音很奇怪。他們發覺矮子很懂車,似乎可以一起做事。她問矮子這輛是什麼車,矮子嫻熟地說出型號,她說不對,這是一輛偷來的車。矮子抿嘴笑,不太相信,卻又被吸引。他繼續說,我們是搶銀行的,敢不敢一起。矮子不說話,他們以為他不行,準備走了。矮子試圖留著他們,說自己之前也被關過。他叫矮子露一手,矮子便走進加油站,拿走了收銀台的錢,慢慢悠悠地走出來,把錢撒進車裡。他為矮子喬好位置,矮子像要去郊遊一樣,坐上了車。
但矮子很快犯了錯,他們第二次去搶銀行時,矮子怕車子擋住別人,於是把車從銀行門口移開,結果他們一出來,找不到車,延誤了逃跑的時間。矮子慌張地移車,卻被前後的車子卡住。警察已經趕來,甚至差點從窗戶爬進來。他不得不殺掉了這個警察,血噴出來,留在玻璃上。
那天晚上,他們三個人在電影院,銀幕上播的是快樂到近乎幻覺的歌舞片,他在底下罵矮子,她嫌他們吵,先走了。他還打了矮子的頭。當晚他們單獨相處時,他告訴她,現在狀況不一樣了,以前是搶銀行,現在是殺人,性質不一樣了,你最好還是離開比較好。她不肯,說要跟他在一起,說她愛他。直抒胸臆的告白之後,兩具身體離彼此越來越近,他把她壓在身下,他們似乎即將要做愛了。他卻嫌床上好多撲克,很亂,然後又找了很多藉口,最後他想不到藉口了,只好站到窗口,留給她一個壯碩的背影。她終於明白,這個男人不像表面上看來的那麼危險,他也有無能的地方。
弟弟帶著他老婆來見他,弟弟很樸素,直爽,跟他是一路人,弟弟老婆卻嬌滴滴的,連拍個照都不肯,一直嫌棄今天自己不太好看。她在旁邊,看不太下去,等到她拍照時,她故意拿著槍,叼著雪茄,顯得非常帥氣,又颯爽。弟弟跟他進屋,問他關於她的事,男人的話題,他撒謊,說她在床上很厲害。弟弟又問,你真的殺了人,他說,沒辦法,我被逼的。弟弟說,那接下來可得小心了,他說,當然,我可不想再進監獄了,我畢竟切了自己的腳趾頭。他說,我們開到其他州,沒人追我,我們相當於去度假。弟弟說好,別告訴我老婆就行。
他們真的去到鄉下,租了一個房子,弟弟老婆很煩人,嫌棄起房間的傢俱,她受不了,進房間,跟他模仿弟弟老婆的語氣。他叫她多少放尊重點,畢竟是家人。她下去拿雜貨店送來的東西,送貨小伙看了看他們,走掉了。她唸自己寫的詩給他們聽,他們未必聽得懂,但是他堅持要大家聽完。他像是很享受聽她讀詩,邊聽邊踱步,走到窗前,才看見下面全是警車。他掏槍,弟弟老婆被嚇得大喊了一聲,於是外面馬上就射了子彈進來。然後便是槍林彈雨,好像子彈不用錢一樣。他們命大,逃走了,逃走時才看到,整個街上也都是警車。
弟弟老婆還在車裡大叫,她再也忍不住,大喊閉嘴,弟弟老婆受委屈,叫弟弟來做主。弟弟卻說,親愛的,你剛剛真的差點把我們害死。於是弟弟老婆哭得更大聲,她又發了一次火。他阻止她,她不爽,叫他停車,說要談談。車子停在一個矮林邊,他們下了車。她叫他甩掉弟弟老婆,他不肯,兩個人吵得很兇,他就罵她只是個傻逼服務生而已,她罵他是農民,還說起他無法做愛的事。他像是胃部被打到的那種樣子,突然顯示出軟弱,要往回走。她知道自己這樣不對,她很愛他,趕緊過去抓住他,同時跟他道歉,說是槍林彈雨才讓自己變成這樣。他沒說什麼,叫她上車,畢竟後面隨時會有人追上來。
在路上,他們隨手從人家信箱裡抓了一份報紙,然後弟弟唸報紙給大家聽。他們才知道,自己已經被取了名字,叫巴洛幫,像是無法無天的樣子。報紙還把其他地方的犯罪事件歸到他們頭上,那些地方他們甚至一輩子都沒去過。總之他們被描述得很邪惡,無所不能的邪惡。車子停在柳樹林,旁邊是河流。他下車去尿尿,弟弟在車裡繼續唸報紙給大家聽。一輛警車也開過來,下來一個警察,慢慢靠近他們的車,他及時趕到,把警察手裡的槍打飛了。其他人一起下來,把警察綁住了。警察是不該再殺了的,那該怎麼處理他呢。她想到了一個辦法,既然報紙上都說我們是壞人,那我們就自己證明不是。她站過去,叫弟弟拍下她和警察的合影,她的動作越來越輕佻,擺弄他的鬍子,最後甚至親了一口警察。警察受不了,對她吐了一口痰。他很生氣,想打死警察,被阻止,他只好把警察丟進水裡,然後丟進水裡的那隻船,然後推走船,讓船漂走,不管警察的死活。
接下來他們去搶銀行時,都打扮隆重,穿著西裝,像是去參加婚禮一樣。他們動作很快,大家都追不上。警察從邊界的這端,追到邊界的那端,都怕自己被打死,掉頭回自己州去。與此同時,報紙開始宣傳他們,甚至拿牆上的槍孔做文章,顯示自己勇敢抵抗過壞人。也有老農民接受採訪,說,搶銀行,我覺得他們做得沒錯,他們死的時候,我會去送花。
矮子修車時,正好他在分搶來的錢。弟弟老婆發現自己沒份,叫弟弟和他說。他只好把分到一半的錢收起來,然後多分弟弟老婆一份。她又生氣,扭頭走,說咱們談談。她說分錢給那女人,不公平,他說畢竟是家人,她說,那我也有家人,我也要我家人那一份。他說,你家現在肯定都被警察看著,怎麼回去。他們正要吵架,矮子過來說,車子在漏油,得趕緊換一輛。
他們開走了一對正在接吻的情侶的車,男的看見了,開上女的的車,追了上去。追到一半,女的提醒男的,偷車的可能是亡命之徒噢。男的怕了,掉頭往回走,結果他們卻也調頭,反追過來,而且越追越緊,終於停在他們的面前。他拿槍,叫那對男女下車,然後上自己的車。上車後,他們很快打成了一片,弟弟甚至還拿槍,開玩笑威脅男的,什麼時候娶人家。弟弟講一個講過很多遍的笑話,效果還是很好。到了晚上,那對男女都還在車上,跟他們一起吃漢堡。他問,是不是很開心我請你上車,男的說,是啊,你招待得很好。她問,那你是做什麼的呢。男的回答,開葬儀社的。她聽到,馬上變了臉色,叫他放他們下車。他照做了。
隔天早上,他們就發現她不見了,他們開著車,一邊喊她名字,一邊找她。他走進一片枯黃的玉米地,終於找到了她。她抱著一堆東西,像是要離開,去很遠的地方。他抱著她,叫她別這樣。她說,我很想去看我媽媽,她年紀很大了,我怕看不到她。他說好,那我們現在就去。
他們約在一個戶外的沙地,那天風很大,太陽是淡黃色的。大家像是野餐一樣,坐在地毯上,她家那邊的親戚也把小孩帶來了。親戚們甚至還借用他的槍,拍了假裝抓到了他的照片。她媽媽坐了一會就想走,她叫住媽媽,把脖子上的金鏈子取下來,給媽媽戴上。她叫他過來,說多跟我媽媽說說話。媽媽先開口說,我很擔心你,報紙上都是你的新聞。他說,別信報紙的,他們說話很誇張。媽媽說,好吧,我只是個老女人,我什麼也不懂。說完就要走,他繼續說,邦妮告訴我,以後要住得離您近一點,您覺得怎麼樣。她媽媽說,不可能的,你們住得近,就活不長了。像宣布一個神諭一樣,她媽媽說,你們就跑吧,你們自己很清楚的,跑得越遠越好。最後媽媽抱了一下她,就走了,留下他們站在風沙裡。
從那往後,她變得不太開心,還有點脆弱,總需要偎依在他的懷裡。事情起了大變化,是那天晚上,弟弟老婆和矮子去鎮上買東西,矮子腰間的槍被看見了。當天晚上,警察就包圍了他們住的旅館,甚至還出動了裝甲車。又是槍林彈雨,他們設法逃出重圍,而弟弟的腦部被子彈打中,弟弟老婆的左眼也被打中。車裡都是哀號,他一聲不響地開車,終於逃了出來,來到了小樹林。弟弟的腦部血流不止,弟弟老婆喊著上帝救命,幾乎要失去理智,連平常看不順眼的她,都過去抱著了她。流血太多,就不能移動身體,他就這樣,抱著弟弟,從夜晚抱到了白天。天一亮,警察又包圍了他們,這次他們也中了彈,但所幸遇到一條河,最終還是成功逃走了。但弟弟和弟弟老婆被抓了。
他們受了傷,於是變成矮子開車。不知怎麼的,矮子開到一個吉普賽人的部落,很窮的那種,去討一口水喝。吉普賽人給了,然後得知他們就是搶銀行的那夥人時,一起圍住了他們的車。他們像看著英雄一樣,看著車裡受傷的他和她。有人伸出手,去摸他的手,就好像當年別人摸耶穌一樣。有個女人送了一些湯給他們,矮子收下了,就繼續上路了。
矮子無處可去,只好回到自己鄉下的家,叫老爸出來幫忙把他們扛進去。矮子爸爸知道他們是那對出名的雌雄大盜之後,裝出對他們很客氣的樣子。他們也以為這裡很安全,就待在矮子的家療傷。那天下大雨,她在車裡唸自己寫的詩給他聽,他聽到一半,突然說,不如我把它寄到報社,他們一定會用的。她有點害羞地笑了笑。他真的這麼做了,於是那天,她拿到報紙,又把詩唸了一遍。那是陽光明媚的一天,他們像是坐在伊甸園裡,而她穿得像一個女孩。唸完了詩,他突然意識到什麼,說,你這等於是把我全部的故事都給說出來了,我以前說要讓你出名,結果你幫我出名了,這樣的話,以後所有人都會記得我。說完,他抱著她的頭,深情地吻她,她躺到了地上,或許是這一系列動作引起了一陣風,那陣風把報紙吹起,於是它們相互糾纏地,飛到了更遠的曠野,而他們在草地上做了第一次愛。
這幾乎是他們的成人式,而與此同時,死亡也近了。矮子爸爸去鎮上,找到警察告了密,這樣他兒子至少可以少判兩年刑。他們死的那天,是要去鎮上買東西。矮子爸爸告訴偷偷矮子,去了的話,就別坐那輛車回來。矮子沒說話。他們買完東西,發現找不到矮子,就繼續等待。那天他買了一個新墨鏡,其中一個鏡片很快就掉落了,他彎腰去撿,撿不到,卻看見警察來了。矮子就不等了,他們不得不自己先走。
回矮子家的路上,他們看見矮子爸爸正在半路修車,他高興地下車,想幫忙,而她留在車子裡。矮子爸爸叫他過去看車該怎麼修,然後看見遠處來了一輛車之後,突然躲到了車子底下。此時,一群鳥,從林子裡飛了起來,好大一群,飛得很好看,他和她還一起抬頭看了看那群鳥。但他馬上意識到不對——林子躲著一群警察,他想跑,但知道來不及了。他和她離著十步以內的距離,也來不及一起跑了。他們死之前,互相看了一眼對方,他掉了一半的墨鏡,她看著他,他笑了一下,她歪了一下頭,也笑了一下。他們像是第一次見到彼此。
然後林子裡就開槍了,子彈爭相從他們身體穿過,很殘酷,好像他們從來就不該活在世界上一樣。他們一點都無法動彈了之後,警察們從林子裡走出來,靠近他們的屍體,然後盯著他們的屍體看。有很長一段時間,他們一句話都沒有講。
越狱、杀人、打劫平民——但美国人爱他们,这就是邦尼和克莱尔传奇的吊诡之处。
在这个国家,“银行大盗”不仅是明星,而且是英雄,甚至在抢劫时有人向他们索要签名;
在他们伏法与乱枪之下后,有“狂热粉丝”想花7500美金,从克莱德父亲那购买他的遗体;
邦尼的坟墓更是围满了公祭的鲜花,仿佛那里装的是糖果,而不是死亡;
“他们年轻,相爱,也是杀人犯。”《雌雄大盗》更是以颂歌般的升格镜头,将这对劫匪情侣捧上神坛。
……
然而,电影和现实之间的差别,就像光明和黑暗一样。“雌雄大盗”背后真实的故事,不仅与美国人的意淫相去甚远,甚至有些龌龊与不堪。
在美国FBI的官网上,“邦妮和克莱德”一案被访问了无数次。案情简介是这样开头的:
1934年5月23日,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克莱德·巴罗(Clyde Barrow),臭名昭著的德州杀人犯,以及他那个爱抽雪茄的快枪手女友——邦妮·帕克(Bonnie Parker),今天在德州骑警的伏击中遭到射杀——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戏剧化、最跌宕的伏击行动之一。
当天早些时候,由德州前游骑兵队长Frank Hamer率领的队伍,在一条小路上埋伏,屏息静待那辆从远处开来的福特V8。9点15分,目标从远方驶来,以每小时85英里的时速冲进了这个精心罗织的死亡陷阱。
Hamer认出了那辆车,司机正是通缉犯克莱德。六枝自动步枪一起向车厢扫射,枪声之大,Hamer说他的耳朵在几个小时之后还是聋的。
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里,六名骑兵一共发出了167枚子弹。几乎未经抵抗,这对“危险的美国情人”当场死于乱枪之下。
据法医统计,约莫107发子弹射入了两人的身体。即使邦妮从未被判死罪,她的身体还是被50余发子弹打成了筛子。
总指挥官Hamer事后对媒体说:“我讨厌对一个女人下手,尤其是她坐着的时候。但在那种情况下,不是她死,即是我亡。”
Hamer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若干年后,他会以一个复仇的、萎缩的警察形象出现在大众银幕上,也没想到,伏法在自己手下的邦尼和克莱德,倒是成了美国人的偶像。
时间倒回至1930年代初。彼时,“美利坚的精神大厦”轰然倒塌,翻开中西部的地方志,大量的笔墨用在了记录这场空前的大饥荒上。
“找不到工作的1500万美国人成了流民,还不上钱的农民成了银行的佃农。俄克拉荷马大批农民破产逃荒,宾夕法尼亚州的乡下人吃蒲公英和野草根。而贫富间却有着非常壮观的差距,衣着体面的富人依旧开着漂亮的轿车。”
和其他达拉斯贫民窟的孩子一样,克莱德也共享着那个时期差不多的贫困。在加入海军的申请被拒之后,他便和哥哥一起,干起了抢劫、偷车的勾当。
1930年一月,克莱德在朋友的家庭聚会中遇到了正在制作热巧克力的邦尼。
当时邦尼19岁,父亲去世后,一家人迫于贫穷,搬到了素有“魔鬼的后院”之称的西达拉斯贫民窟,而辍学后的生活就是一份没有出路的端盘子工作。
几乎是在一瞬间,邦尼就爱上了克莱德的孩子气。“他穿着西服和开车的样子让我着迷,尽管我知道那很可能是偷来的。”很快,她就适应了克莱德的“生活方式”。
1932年出狱后,克莱德和邦尼招募了几名同伙,开始了打劫生涯,其中包括了他的哥哥巴克,以及嫂子布兰奇。
这一年4月,克莱德与同伙在德州Hillsboro打劫一间小店时闹出了人命。
不过,这并非他第一次杀人。在Eastham 监狱服刑期间,他不仅要忍受狱警的虐待,还要忍受一个犯人的鸡奸,一气之下,克莱德用铅管敲碎了他的头骨。
两年后,刑满释放的克莱德因前科累累,经常受到警察的盘查。克莱德对母亲说:“他们不会让我自由的。我要和他们一起下地狱。”
而面对巴罗邦的成员,他则强调:“犯罪的最终目的不是发财,而是要为自己待过的 Eastham 监狱带来变革。
从1932年起,巴罗帮就开始频繁地进入公众的视野。
两年间,他们沿着美国中西部的洲际公路,撕出了一条血路。当他们最终在Bienville教区附近被捕时,已有13名被害者遇难,其中包括9名警察和4名无辜平民。这足以让巴罗邦与同时期的“漂亮男孩”弗洛伊德、“全民公敌”约翰·迪林格和“娃娃脸”纳尔逊齐名,在美国“犯罪名人堂”里争得一席。
彼时,美国警察并无权跨州执法,巴罗邦游击战式的跨州作案,让各州警方都很头疼。
而美国大众却似乎被他们罗宾汉式的冒险深深迷住。新闻出版社喜欢称他们为“亡命路上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容姣好的无名之辈,在银行不为人所喜之时,对其进行了抢劫。”
在一篇专栏文章里,作者认为“他们年轻,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而邦尼作为一名女性角色,“她的存在让他们‘成为不可替代的个体’之愿望显得无比真挚。”
1934年的复活节,克莱德一行又在德州一个小镇枪杀了两名公路警察,这时,民意才开始转向,认为他们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五天之后,60岁的警察坎贝尔成了巴罗邦的最后一件牺牲品。此时,德州及联邦警察发动大批人力,誓言死活不论,务必要将他们全都问罪。
1934年的春天,巴罗邦的好运气用尽了。
几周后,为了争取儿子能够从宽处理,梅斯文(巴罗邦成员)的父亲配合警方,将邦妮和克莱德引到了那条僻静的小路上。
在邦妮和克莱德被射杀以后,警方留在原地,等待验尸官的到来。前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疯狂地涌入车中收集“纪念品”。
有人想割下克莱德的耳朵,有人想割下他的手指,有人带走了邦妮满是血迹的裙子一角,有人收集了一捆她的头发。
当验尸官韦德来到现场时,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搜刮来的“纪念品”,从金属子弹外壳,到车窗抖落的银色玻璃碎片。
二人的死讯传开后的12个小时内,小镇的人口从2000人激增到了12000人,人们纷纷从不同的州、市赶来,想要一睹一代大盗的遗容,当地酒吧的啤酒价格因此而涨了一倍。
几天后举行的葬礼也是热闹空前。
粗略估计,约莫有两万人前来参加邦妮的葬礼。许多人送来了鲜花,包括“漂亮男孩”弗洛伊德和“社会公敌”约翰·迪林杰。其中最大的一束来自达拉斯的报童,因为死讯使得报纸的销量飙升。
很快,邦尼的坟墓成了一个香喷喷的化妆盒,仿佛里面装的是糖果,而不是死亡。
克莱德的葬礼同样引来近万人围观,有人甚至想用7500美金从克莱德的父亲那里购买他的遗体。
就连开枪射杀他们的骑警,事后也想要一点“纪念品”。Hamer和他的同事们收藏了福特车上找到的枪支,以及克莱德用来迷惑警方的5个假牌照,另外,还带走了邦妮放在车里的衣服,以及克莱德的萨克斯。
邦妮的家人要求警方归还这些物件时遭到了拒绝。后来,这些东西都被当作纪念品高价拍卖掉。
在几个月内,亡命之徒约翰·迪林格和“娃娃脸”尼尔森也迎来了相似的结局。
对于大多数犯罪分子来说,死亡就是故事的结尾。然而,射在邦妮和克莱德身上的107发子弹,却持续地发挥作用,激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想象力。
关于邦尼和克莱德的案件研究、生平报道此起彼伏,两人的“传奇事迹”逐渐成了歌曲、书籍和百老汇音乐剧的主题。
这种狂热一路高歌猛进,并在60年代达到高潮。
1967年,电影《雌雄大盗》横空出世,旋即成了新旧好莱坞的分水岭,不仅收获了可观的票房,还斩获了两座奥斯卡小金人。而作为角色原型的邦尼和克莱德,也从恶棍、逃犯,一跃成为了荧幕偶像。
在电影中,邦妮与克莱德来到一个农户家中,农户面有戚色说:“银行打劫了我的家。”二人回到车中,沉思了一会儿,面带兴奋,做出了抢劫银行的决定。
婴儿潮一代马上被这种“反政府的英雄”俘获,在“依然失败的经济体系”面前,年轻人不约而同地向往起“邦妮与克莱德式”的野性、流浪和垮塌——这种叛乱精神,与60年代的反文化大潮不谋而合。
“人们正合力设计一种情感的新的出口。”达拉斯的历史学家John Neal Phillips这样解释近乎泛滥的“邦妮和克莱德现象”。
就像他批判的那样,“自由”被误用的后果很快便初见端倪。人们声称“人是自己的主宰”,购买枪支是为了“给人民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能力”,购买毒品是因为“人民有权决定什么东西可以进入身体和血液”。
一时间,到处都是自由错觉的碎片。
“在公众惯用的滤镜下,他们的故事似乎比泰坦尼克更触动人心。但我不认为那是解释事情的最好方式。”PDNB画廊的馆长Burt Finger认为。
事实上,滤镜和现实之间的差别,就像光明和黑暗一样,相去甚远。
1968年11月,琼斯W.D.(巴罗邦成员之一)在接受花花公子杂志采访时,否定了媒体对其团伙在30年代的作案描述,也不承认银行大盗的身份。
“我与克莱德和邦妮一起的时候,他喜欢打劫菜市场,加油站或饲料商店。我们为何要抢劫银行呢?那时西南部的银行里的钱寥寥无几。”
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们进行的都是极小数额的抢劫,有时是五美元,有时是十美元。从便利店到加油站,一次次打劫着在大干旱中苦苦挣扎的劳动者。同时期的劫匪,约翰·迪林格甚至不屑地认为,巴罗邦“只会偷孩子们的牛奶钱”。
至于公众塑造的“劫富济贫的银行大盗”——他们的确试图将1500美元从波提奥的中央国民银行中抢出来,然而,有目击者称,他们冒了险,最后只带走了1.75美元。
而美国记者Guinn更断言,大多数大萧条时期的银行抢劫案,都是在受贿职员或当地警察的协助下进行的。事实上,无论是邦妮和克莱德,还是约翰·迪林格,都很少能在其中获益。
另外,他们的生活也不如传闻中那般荣光四射。
一伙人的日子,几乎是一天喝掉一箱啤酒,在麻醉中彻夜地玩纸牌,没钱了就去打劫。在最后的日子里,他们甚至不敢到任何餐馆去吃饭,每日只能吃罐头里冰冷的猪肉和豆子,在偷来的车子后座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漆黑的夜晚。
遭到过巴罗邦绑架的警官博伊德,曾经和两人度过了真实的一天。当他们越过肯萨斯州界时,博伊德被释放。他问邦妮是否有什么话想带给公众和媒体。
“是的。”邦尼回答:“告诉他们我从来不抽雪茄。”
也许就像美国记者 Jeff Guinn 在他的新书中所说的那样,人们对于邦妮和克莱德的狂热,以及他们的故事被不断传颂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满足了经济大萧条下,人们反抗政府、反抗富人的幻想,以及对某种惊心动魄的爱情的向往。
就像《雌雄大盗》的宣传语:“他们年轻,相爱,也是杀人凶手。”
“只要梦魇一般的经济危机仍然上演,来自达拉斯的银行劫匪,邦尼和克莱德就会继续存在。”
在他们被射杀的小镇吉布斯兰,这种“存在”似乎更为具体。直至今天,这里的人们仍定期举行着“伏击周年纪念”,并有专人经营着一家“伏击博物馆”。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这个小镇的经济来源。镇长帕特·瓦特说:“对我们来说,生存来源就是木材,石油以及邦妮和克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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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雌雄大盗/邦妮和克莱德》(Bonnie and Clyde,1967)的原型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一对鸳鸯大盗。除了开启“新好莱坞”的《雌雄大盗》,他们的故事被数次改编,还有很多犯罪电影、黑色电影里有他们的影子。作为历史上最有名的鸳鸯大盗,他们的故事远比电影精彩。
1.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一度繁荣的商业呈停滞状态,失业率猛增。有些银行利用高利贷盘剥百姓,到处可见因付不起房租而流落街头的人。现实中的邦妮和克莱德就成长于这样的环境。
他们自幼家境贫困,邦妮·派克出身于砖瓦匠家庭,年仅十六岁就嫁人。克莱德·巴洛是加油工的儿子,为了生存,他从小就干些偷鸡摸狗的营当。
克莱德和几个伙伴组成了“巴洛帮”,专门从事抢劫盗窃活动。一天,他在一位朋友的家里见到了邦妮,当时邦妮正在厨房制作热巧克力。
邦妮身材娇小,肤色白皙,头发金红,就连伏击他们的警官都曾在书中称赞她的美貌。而且她成绩很好,热爱文学,喜欢写诗。
就这样,19岁的邦妮和21岁的克莱德相遇了。
2
1930年的夏天,克莱德因盗窃罪被抓,判处两年徒刑,后又因越狱加刑十二年。但因克莱德家人的不停请愿,两年后,克莱德被假释出狱。这两年间,邦妮为了探监方便,来到克莱德服刑的城市做女招待。
出狱后,克莱德很快又和他的老同伙搅在一起。不同的时,他们的每次行动,邦妮都坐在他们中间。对她来说,这不仅是冒险,更是爱情。
克莱德的第一次谋杀发生在一家杂货店,抢劫过程中,手枪走火打死了店主。不久后,克莱德和同伙雷蒙在俄克拉荷马和警方交火,杀死了一名警官。雷蒙被抓,进了监狱农场。自此之后,只剩下邦妮和克莱德一起闯荡天涯。
抢劫店铺的钱太少,于是他们将目光转向了银行。1932年11月29日,邦妮走进一家密苏里州迦太基城的银行,神色自若地向银行职员说要开一个账户,就在职员向她介绍的当口,她将这家银行的布局仔细看了一遍。第二天,克莱德走入这家银行,悄无声息地掏出一把手枪,对准了出纳员,让他把抽屉里的钱都拿出来。一名警卫看到了克莱德的举动,立刻朝他开了一枪,但没有打中。克莱德意识到处境不妙,抓起柜台上的钱就逃了出来。第一次抢银行收获不多,总共才80多美元。
第二次更可笑,克莱德手里晃着枪,大喊大叫冲进了一家银行,企图吓退人任何一个敢于上前的警卫。然而迎接他的却是空空如也的柜台,上面铺着厚厚一层灰。和电影描绘的如出一辙。事实上,大萧条期间有8000多家银行倒闭。
到了1933年,一个叫威廉·丹尼尔的小伙儿加入巴洛帮,他们抢店铺,抢银行,还抢了一个军火库,弄到了一批手枪、半自动机枪、汽油弹和一只勃郎宁自动步枪。
此时,巴洛帮身上已背负了数条人命。他们能够如此长久逍遥法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人自愿庇护他们。这些人有的是因经济萧条而破产的,有的是看到别人因贫穷受苦而感到不满的。
3
这一年,克莱德的哥哥巴克,被假释回家了。巴克被关押期间,也曾越狱逃出来过,在那期间认识了布兰奇。布兰奇和巴克结婚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个逃犯。在她的劝说下,巴克同意回到监狱继续服刑。两兄弟数年不见,分外激动。他们在密苏里州的卓普林找了一处房子,打算度过一个平和的假期。这个地方离他们的家达拉斯较远,他们相信警察不会找过来。
但他们太放肆了,饮酒作乐,彻夜喧嚣,邻居报了警。开始警方以为他们只是私酒贩子,监视后才发现他们符合巴洛帮的描述。
4月13日,警方对巴洛帮发动突袭,但他们太过乐观,只派出了五个人。结果两人被打死,巴洛帮成功逃窜。
警方在房子里找到邦妮新拍的一些胶卷,原来巴洛帮挺潮,爱拍爱秀,正是这些照片令巴洛帮声名鹊起。有一张邦妮右手持枪嘴里叼烟的照片,被各大报纸大肆渲染,邦妮被描述为一个爱抽雪茄的女土匪。然而邦妮这对个定位相当不满,这只雪茄只是她借来摆pose而已。后来他们在逃亡途中绑架了一个警官,邦妮还特意告诉他自己不抽雪茄,让他向记者澄清。
邦妮仍保留着写诗的习惯,在茫茫逃亡途中,或许爱情和诗歌是她唯一的消遣。她的诗“Story of Suicide Sal”也登上了报纸。警方还找到了巴克的假释证明和巴克夫妇的结婚证,这对夫妇也上了黑名单。
4
接下来的三个月,巴洛帮在德州和明尼苏达州之间游荡,劫车、抢银行、绑架。有时甚至劫持警官或者劫案受害者,带他们兜兜风聊聊天,然后在很远的地方将他们放下来,还常常给他们钱以便返回。然而媒体渲染最多的还是他们的冷酷残忍,嗜血杀人。自照片流传开来,名声大噪之后,他们越来越难找到安全的落脚点,许多时候不得不在野外扎营,在溪流中洗澡,挤在狭小的车内睡觉。颠沛流离的生活令他们脾气暴躁,争吵不断。
一次,他们开车时跌下深坑,邦妮的右腿被起火的汽油严重烧伤,直到死时,她的腿伤都没有痊愈。
巴洛帮受到警察和赏金猎人的跟踪追击,很快分崩离析,巴克被捕死去,布兰奇和威廉也被抓。邦妮和克莱德开始了不断的逃亡。途中,他们返回过达拉斯,最后一次探望了家人。邦妮告诉母亲“如果有那么一天……将我和克莱德葬在一起”。他们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
5
他们投靠曾经帮助过的一位朋友,朋友的父亲却向警方告密。于是就和电影《雌雄大盗》的结尾一样,警方对他们进行了伏击。
1934年5月23日,警方以朋友的父亲为诱饵,引诱克莱德停下车和他说话。就在此时,枪声大作,邦妮和克莱德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什么就被打成了筛子。而枪声如此密集激烈,参与伏击的警察们在事后几小时内耳朵都听不见声音。
在他们的福特车里,警察发现了一个萨克斯、三支勃郎宁自动步枪、锯短的长枪、一把点32自动手枪、一把点45左轮手枪和大约3000发子弹。此外,还有一大堆依利诺斯、依阿华、密苏里、德克萨斯以及印第安娜、俄亥俄等州的车牌。这辆车后来被用于展览,25美分参观一次。
他们的福特汽车中了一百多发子弹,其中约50发击中了他们两人。之前克莱德还写信给亨利•福特,称赞福特公司的8缸汽车是最好的逃跑工具,可惜福特并未以此来做广告。
6
这对传奇盗匪的死亡轰动了全国。几小时内,这个人口只有2000人的小镇涌进了上万人,有人专门坐飞机前来凑热闹。通常15分一瓶的啤酒此时卖到了25美分。
据验尸官描述,当他到达时现场一团混乱,狂热的围观者试图拿走邦妮和克莱德身上所有能拿走的东西作为纪念,甚至有人打算割下克莱德的耳朵。
一如他们华丽的死亡,他们的葬礼也是热闹空前。只是邦妮的母亲并没有遵循他们的遗愿将他们葬在一起。超过两万人围观了邦妮的葬礼,拥挤得连她的家人都没法靠近墓地。许多人送来鲜花,其中最大的一束是达拉斯的报童们献上的,因为他们的死讯使报纸的销售量飙升。克莱德的葬礼上,也有数千人前来希望瞻仰一代大盗的遗容。
当时的美国社会矛盾异常激烈,邦妮和克莱德的身上被底层百姓寄托了相当的情感。他们没有称自己是英雄,但大众认为他们是,因为他们满足了经济大萧条下,人们反抗强权和富人的幻想。
但无论怎样被百姓纪念崇拜,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身上都背负了很多无辜人命。《雌雄大盗》上映后,就有一些受害者家属指责影片美化了罪犯的形象。不过,邦妮和克莱德的个人英雄主义倒是从未在历史中褪色,直到今天,还有人来到邦妮和克莱德墓前,给他们献花。
公众号:电影套盒(laodianyinghualang)
得奥斯卡奖的女配角好像男人假扮的哟,汗。Bonnie好美,衣服很潮~
公路狂奔,游戏人间。做一切别人想做却从不敢做的。一见钟情说的大概是,我见到你的瞬间我就知道我们必定是同一种人,你的脆弱你的企图心我都清楚的了解就如同我了解我自己。两个骨子里相像的人,这种相像是致命的。我爱你就是我把内心最隐秘的孤独也扒开给你看,我爱你所以天涯海角我也跟随你。
这就是俩二缺
这部电影至今能被讨论的唯一原因是戴迪艾伦那开创时代的剪辑,错位剪辑,似动现象,声桥的运用影响了至今每一部电影的剪辑,如果你曾一帧一帧的在剪辑台上拉片的话就会知道此言不虚。错位剪辑的佳话甚至被出成考研政治的大题,可见此君影响有多大了。
他们想要逃跑的时候,身旁总有车,但最后却无法逃离命运;犯罪电影之所以能得人青睐,是因为勾起了我们内心深处的反叛意念并在观影中消解潜意识中的暴力。
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反文化”风潮的产物,除本片外,《午夜牛郎》、《毕业生》等一系列“年轻人电影”都将目标群体对准大学生观众,通过偏离主流的方式来迎合更激进的时代年轻人,试图在衰退的电影工业中找寻出路,获取巨额盈利。混杂着古怪、轻快调子的《雌雄大盗》显然继承了法国新浪潮的精神财富,让人想起同样机敏并忧郁的《祖与占》,而结尾由快速剪辑和慢镜头组成的高潮部分已经永久改变了电影的暴力表现方法。相较于本片,我更喜欢受此影响而诞生的后来者——《末路狂花》、《天生杀人狂》等,或许正如伊伯特所说:“它的创新已经被不计其数的其他电影所吸收,因而很难体会这部电影在1967年有多大的原创性——正如《公民凯恩》的冲击力现在看来不如1941年那么明显,因为观众们事先已经看了太多处于它影响之下的作品了”。
對於世界的性無能式的反抗,狂躁的只是年輕的衝動,激情耗盡就必然毀滅。
路边响起阵阵厮杀,在追逼一双银行窃贼。路中把今生虚空驱散,愿给她送上风光今晚。继续去路,已断退路,浪荡也要给你,我的一切!
当克莱德得意且满足地摸着枪,这个人物的秘密就完全暴露了……汽车服帽,新浪潮的美国化以及类型化。
电影史上最著名的情侣之一,影响后来者无数,包括邦妮的穿着打扮至今仍被无数时尚媒体和达人效仿,我相信很多人会为了美艳动人的邦妮去抢银行,也有人愿意追随于英俊单纯的克莱德,但只有他们俩才是最适合亡命天涯的天生一对,就算没有明天。
电影很不错,但是很反感那位只会大喊大叫长相酷似三德子的女配。
沃伦比蒂和费唐娜薇男帅女靓的,衣服都那么有型,果然当抢劫犯情侣没有范儿是不行的,就算被打成筛子,死在一起那也是浪漫。当然一切是否来源于克莱德的性无能就不得而知了。。。那个分贝超大的女的是当年的最佳女配吗?瞎了。。
明明是部黑色电影,却如此迤俪柔情;明明是部爱情电影,却勃发离经叛道和随心所欲;加之男帅女靓,能不经典乎?
1934年生命终结,两人全身大约被射入150多颗子弹
这部片子在当时应该是很了不起的,居然能够站在抢匪的立场说话,很有新浪潮的风范。其实就算以现在的水平我也觉得这部片子是相当不错的,编剧涉及的方面挺丰富的。最后他们临死前那互望一眼,觉得真是绝妙,就好像,千言万语都被这一瞬的目光吐露完,多像武侠小说啊~
在阳光下相视一笑 然后被打成筛子
故事就从“敢与不敢”开始了……好就好在提供了一种新颖的犯罪视角。有几个场景仍是很经典。片子给我的感觉就是女强男弱,邦妮更加敢出位,克莱德一副肾虚的样子。
“我是邦妮,他是克莱德,我们是抢银行的。”这样的个人介绍真是屌爆了。能在一眼就知道对方和自己是一样的人,能义无反顾的随着他逃命天涯,这种相似、这种惺惺相惜的爱情真是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还有一个译名叫《没有明天》,我喜欢:如果失去自由,我宁愿投身地狱。
「我俩没有明天」这译名绝了。
看似充斥暴力,实则满是情欲,开场如此挑逗,结尾又无比温柔,相遇时虽活着却破败残缺,分离时已死去但完整充盈;新浪潮遇上好莱坞,充满强劲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