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
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莱斯特和格斯其实表面上是一类人,懦弱,被排挤的小人物。他们都同杀人魔有过交谈对质,最初的选择都是错的,莱斯特没有拒绝杀人魔的帮助,格斯放走了杀人魔。但是他们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莱斯特不满现状听从了恶魔的召唤,杀妻撒谎,最终在作恶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格斯无法释怀自己的过错,希望面对错误修正,他其实真的很弱,什么事都做不好,却是在第一次带着放走嫌疑人的责任去其他警局报告情况的时候推动了案件调查,在第二次误伤女警察一直道歉认错的时候收获了芳心,最终最终通过妻子对案件分析的智慧,对惩恶扬善的那么一点点追求,对家人的保护欲产生的勇气,手刃了杀人魔。这两个人本来差不多的男人,一位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看不起整日言语讥讽,一位却有懂事听话的女儿,我想说有时候可能家人的爱才是最重要的,一样的人格,有没有爱真的会让人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人生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剧里面有很多伏笔,使得Fargo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只不过由于展示的角度有限,所以很多可能来自另一个故事的细节看起来像漏洞。比如,这个表现出存在与不存在二象性的“图书馆”。图书馆最早出现在第一集靠前的位置(手机码字),当时Hess尚未登场,Lester在向一对夫妇推销保险(掉个书袋,这里的情景是在致敬1994年电影Fargo中主角Jerry向顾客夫妇强卖汽车防锈服务),男顾客婉拒了推销,理由是他在“图书馆”工作,遭受意外的风险小到无需保险。就是这样一个观众印象不会超过半小时的路人后来至少又出现了两次。一次是第九集(依稀记得),Lester确认女友被Malvo枪毙后来到附近Lou的餐厅,试图伪装行踪,在去洗手间的走道边上就坐着那位“图书管理员”,显然他在与人饭后闲聊,跟Lester打完招呼后喃喃道:那人发迹后变了不少。他另一次出场就不完全是闲聊的路人了,他在车行工作,就是Malvo在第十集造访的那家,后来他被绑在方向盘上吸引Key&Peele的注意,然后遭Malvo灭口。求饶时,他的最后一句台词是:我还有老婆孩子。这个孩子应该就是第一集里他找Lester以及做汽车生意的原因:老婆怀孕需要依照有关保险找Lester报销误工费疗养费之类的,孩子出生后图书管理员的工资又无法养活一家人。但是这段故事有个环节和剧情矛盾了,观众可从第二集里Numbers与Mr.Gold的对话得知,故事发生的小镇Bemiji是没有图书馆的,所以路人也不能在不存在的图书馆工作,但他向Lester毫不犹豫地撒了谎。Lester可能是过于怯懦而没能当即点出破绽,而路人的这种狡诈言行则可以解释为刻板印象中小商人特有的市井圆滑。如此一来,剧中看似日常流水账般的细节在塑造主要人物的同时,竟然悄悄地变了一个活人出来。这种操作不仅极限地利用了有限容量创造了更多内容,还使得观众即便不仔细思考故事情节的联系,也能隐约体会到一种通过偶然产出真实感的魅力。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松顿叔你要火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