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The Chicago Typewriter and Else
Hollywood最喜欢塑造英雄,正面的,或者反面, 而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为时代背景的人物,大多数都是反面的(因此Christian Bale连续在The Dark Knight和本片中做了两次暗淡的配角。当片尾人们拥向尸体时,他在镁光灯和照明焰火的烟尘里逆流而行的孤独剪影,着实苍凉)。这些人被当时正初露锋芒的FBI冠以“Public Enemy”的名号。他们当中的翘楚包括了(括号内为电影上映年份): Bonnie and Clyde (1967), Pretty Boy Floyd (1960), Machine-Gun Kelly (1958), Ma Barker (Ma Barker's Killer Brood, 1960), Al Capone (1959), Baby Face Nelson (1957, 1995) and John Dillinger (Dillinger, 1945, 1973, 1991, Public Enemies, 2009)。
这些反派英雄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两大阵营: 酒贩子和强盗。这两个职业可谓都是应运而生。美国从1920年开始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令,又从1929年开始经济大萧条。有禁酒自然就有私自贩酒,有经济萧条就更有人跑出来半路打劫。你说这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是物极必反阴阳循环也好。这就好比天主教的神甫们,难免是要出几个童娈癖者的。
《庄子》里有个故事,孔子向盗跖保证要去说服诸侯给他封一座大城,让他也做诸侯,从此“罢兵休卒,收养昆弟,共祭先祖”。盗跖驳斥孔子说,做大盗杀人毕竟有限,如果他做了诸侯,而假借仁义来杀人,那就更祸患无穷了,所谓“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汤武立为天子,而后世绝灭;非以其利大故邪?" 因此如果Dillinger在遇到Billie之后就决定收手,那他就不成为大盗了。当然Dillinger本人的际遇是有点George W.的味道,之前的几个正经工作都给搞砸了,才发现了在抢银行(当政客)方面的天赋。他在那个遇到了Billie的夜总会对Alvin Karpis说,"We're having too good a time today. We ain't thinking about tomorrow."
然而之后他的原班人马纷纷落网,他不得不铤而走险,跟Baby Face Nelson合作。于是在一次抢劫中,他失望地看着Nelson肆意地向平民扫射,从而导致路人纷纷倒戈。他被人从视如现代版Robin Hood的神坛上拽下,因此臂饮一弹时,我想全场观众都能油然而生一种目睹楚霸王临乌江时的悲情。
Johnny Depp把这个反派之王演绎地唯妙唯肖,据UPI说是跟他小时候在肯德基州家中拥有和使用过Tommy Gun密不可分的。这多少有点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的是Tommy Gun的确深入民心,所以Depp家才会将其收藏。事实上如果银幕上二三十年代的帮派人物手里不拿一把Tommy Gun,就好像是拍一个蒙古人的片子里面没有人骑马。
The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aka the "Tommy Gun", aka the "Chicago Typewriter", the "Chicago Piano"也许是Hollywood所最中意的银幕枪支。远的不说,本世纪内,Pearl Harbor (2001), Band of Brothers (2001), Road to Perdition (2002)就都留下了它的倩影。光是History Channel就有三部关于Tommy Gun的纪录片。有一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Tales Of The Gun - The Tommy Gun: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光听这片名就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同样是手持Tommy Gun, Tom Hanks在大雨中无奈地扫射他老板时哀怨的眼神,就多了一份拖沓的仁义。而硝烟散尽时,回响在空气中的清脆的弹壳出膛声,以及Johnny Depp挂在车边疾驰而过的身影,相信都将会给Tommy Gun传奇的银幕历史添上浓重的一笔。
另外这部电影里用到不少对比手法也值得一提:Melvin Purvis和John Dillinger的正与邪,J. Edgar Hoover和Melvin Purvis的官僚与实干,Dillinger与Nelson的盗义与无义,Billie Frechette与Branka Katic的衷情与背叛等等。
这部电影是全程用Sony F23数码摄像机完成的。这可以从片中人物面部清晰的汗毛和多数夜间片段强大的景深当中一目了然。HD对于本片的摄影师、艺术创作以及后期都该是个不小的挑战。Public Enemies貌似是这部HD相机的大银幕处子秀,但这仅只是一个开始。
2 ) 《公众之敌》:英雄年代的逝去
Sololau/文
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3 ) bye bye, blackbird —— 帅死人是要偿命的
因为自从看过这部电影后,本站电影版长驻主持人小斑一直处于间歇性hc开关短路状态,所以本次节目特邀本站另一位主持人Jackie协同主持。
(台上走马灯出字幕:“本期主题:当年的强盗难道都是因为tmd帅死人所以才要偿命吗?”)
Jackie(看rundown):本期主题不是要讨论30年代public enemy时期的著名匪帮人物在本世纪大屏幕上的形象吗?
小斑:所以才叫制作人改成这个标题啊,你不觉得当年——我是说前FBI时代——的强盗都很帅吗?(掰手指ing)比如Brad Pitt(Jackie对观众解释:Jesse James是十九世纪的人物啦),Al Pacino(Jackie:《疤面煞星》的原型是Al Capone,其实本人并不帅),还有我们的(Jackie:不是“我们的”)“头号公敌”Johnny Depp……
Jackie:我觉得还是服装的关系吧,那个年头的强盗普遍表现得比较不怕热,不管住哪个区常年全都是三件套西装,礼帽,然后一定要在背心外面配枪带,我一直觉得那个蛮性感的……
小斑(两眼放射心心):……带着“枪”的JD耶~~~(Jackie:这句话是有颜色的吗),所以今天的主题就是要告诉各位男士们如何在46岁的年纪上出演一个30出头的抢匪而且还能帅到屏幕前的女观众都恨不能穿越一把去改写美国历史
Jackie:不是啦,今天的主题是……
小斑(呈现短路状态):……所以重点就是要有JD叔这一把浓过暗夜的秀发,一个经得起大背头考验的额头,黑过深渊的双眼(Jackie:你明明喜欢金发碧眼型的好不好),瘦而见骨的双颊,薄而线条分明的嘴唇,长而浓密的睫毛,而且切记一定要画黑色的下眼线哦——男性油脂分泌比较旺盛所以最好用液体的眼线笔,还有要定期的吃防腐剂和抹防腐药,我已经有写email去问JD都是在用哪个牌子的防腐剂。
(众JD的粉丝:小道消息不是说他其实吸血鬼来的吗?应该是靠喝血的啦)
小斑:还有一个贴士就是出门时最好旁边再拉一个年纪外形虽然差不了多少,但通常只会做JKQ三种扑克牌表情的帅哥充当绿叶(Jackie:绿叶?),这样自然就能把帅再拉高一个level。这次JD叔帅到如此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帅得我恨不得能穿越回去用内裤捂死Hoover(Jackie:口水!口水不要流下来!),还是要感谢Christian Bale,来,大家鼓掌(全体鼓掌)。CB同学又十分出色的完成了石榴姐的任务(Jackie:你为什么要加个“又”字!)我现在发现CB在好莱坞的主要用处原来是在这里,因为他外形其实不错,演技也受到认可,所以如果有导演要拍一部双主角的戏却想突出其中的某一位男主角A,那找CB去找男主角B就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本身的条件可以增加影片的质感,而且因为气质不具备侵略性所以相当地百搭,再有就是他那奇异的好比高原上的氧气一样稀薄的存在感可以在对比之中神奇地增加另一位主角的活力和红润度(众CB的粉丝开始往台上抛置被后制加打马塞克的物体)。
喂,你们丢我也没用啊,待会要记得email给CB的经纪人说如果CB不想走“双主角当中永远的绿叶”路线的话,以后尽量避免接双男主角,或者反派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的戏。
Jackie:你也有说到人物形象嘛,所以好像这次CB从头到尾的僵硬表现应该是跟人物有关系吧
小斑:如果要以这种借口来推托的话,那最僵硬的不应该是Hoover先生吗?可是蓝人先生不是表现得很有记忆点吗?实际上剧本安排给Melvin Purvis的戏份并不少,甚至有一个专门给他亮相用的出场。如果说Johnny Dillinger的个性是始终如一,且因为考虑到观众对这个传奇人物的熟悉程度所以没有过多的介绍其背景的话,那这位FBI探员可是在这场跟 Dillinger的较量中走过了一段相当清晰的心路历程,从一开始志得意满地想捉到JD,把对方当成一个完全的恶人,到一次次的交锋中开始了解JD的生活哲学,他的个人品格,最后一刻他是想救JD的——他想抓住他,但迫切地希望他活着,这已经是有感情了。
影片最后剪入了很多Manhattan Melodrama电影中的镜头,在这些镜头中间不断插入MP和JD的神态及表情,所以JD对比Blackie,而MP对比Jim的意图是表达得非常清楚的,这也是最后JD的遗言之由来……CB同学前半程只有JQK三种表情,包括在救Frechette的那一场里,始终没有把这条路联起来,是断掉的,最后突然表现得那么激动不是很突兀么?
Jackie:可是Blackie和Jim一直是朋友,Blackie是为了Jim杀了人,而Jim也为了Blackie放弃了他的从政事业。MP和JD的交集没有这么密,你不要说得好像……
小斑:对啊,就是BL故事嘛。但现在后断背山时代要玩得更暧昧一点,love-hate关系有爱,至少这两对的立场是一样的。Blackie就是全民公敌时代的匪帮明星代表——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就是无视法纪而已,只按自己的喜好标准来行动。但是Jim在结案陈词中也有说到禁酒令已经取消了,意味着这些匪帮被人当成偶像看的时代也过去了,从经济危机中复苏的社会将重新呼唤法律。而Jim正是后来的政治明星代表,也是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但同时遵守法纪,将法典作为最高的原则,永远先考虑他人的利益。就好比中国七侠五义里的猫鼠一样,其实任何一个时代都同时需要侠客以反抗官府,也需要铁面来制约江湖。哪个比较红则要看当时的社会是需要破坏还是需要稳定。
Jackie:所以public enemy时代的制度是坏掉的,因为政府的腐败,再加上经济执危机,在公众意识里执法者和犯罪之间在行为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别,虽然MP他们宣称是在追捕罪犯——也就是JD,但实际上JD从来没有在任何一次他主导的抢劫过程中打死过民众,甚至连抢劫的目标也只是银行的金库而绝对不会要顾客交出钱包,相比之下,FBI——当然当时还不叫FBI——为了追捕JD擅自监听公众的私人电话,在Little Bohemia袭击路人导致无辜者死亡,连最后的围捕行动也完全不顾群众的安危而放在了行人众多的露天场合,还有警察为了知道JD的下落而私行扣押拷打 Frechette。所以难怪在那个年代像JD这样的人被视为“现代罗宾汉”,济不济贫已经是次要的了,重点是他们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挑战调戏了国家机器,类似于侠客,让小老百姓看到了个人对抗国家机器从而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希望——换则言之“全民公敌”的实际意思其实是“全民偶像”。
可是MP跟 JD对某些约束的标准是一样的,JD在罪犯里是“有规矩”的,甚至还讲一点绅士风度,那MP在执法者里是正直的,关切自己的手下,不容许警察滥用私刑,不想伤到无辜的人。他对JD的认知有一个从俯视到理解的过程,他在追捕这个罪犯的过程中不断牺牲自己的手下,需要屈从于自己的上司,甚至偶尔要做自己不认同的行为,可是JD却活得很恣意,他从来不丢弃自己的同伴,从来都不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不是他被“规定”要这样做,而是他“想”这么做,他是一个不守法的“ 好人”。可见国家机器所制定的法律既不等同于人类最为基本道德,也不是道德的子集,它们当中可能有一个很大的交集,JD在那个集合里面,只是不在那个交集里,就跟Blackie一样。而作为MP来说,恐怕也在这个追捕的过程中间和Jim一样发现要一直站在那个交集里很难,在某些时间你必须要做出抉择。
Blackie 有说过Jim是“他的白鸽”,象征着一种希望,司法能够变好,国家能够变得干净,执法者不但站在法律的集合里同时也能站在道德的集合里的希望。而 Blackie则是一只黑鸟,既然他不受法律的保护,自然也不受其束缚,他眼里就从来没有过这种东西。JD说"bye bye blackbird”是指public enemy时代的终结,他短暂的人生当中精彩纷呈的做案推动了FBI的建立,个人能够与国家机器对抗的时代结束了,后FBI时代的罪犯再也当不成“全民偶像”了。
小斑:Blackie最后去坐电椅前说“如果不能自由地活下去,至少让我自由地决定什么时候去死”,这部电影34年公映反应了当时的一种思潮,JD在看电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这个时代过去了,他总有一天是会被抓到的,虽然当年JD去看这部电影是巧合,但在这部电影的安排里就变成是“ 宿命”,Depp在电影院里已经表现出JD心知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不自由,勿宁死”的认知,只不过是几个镜头而已,对比穿插入的MP的镜头,这也可以算是“演员表现力之高下判别”很好的教材吧(众CB粉丝再度往台上抛置马塞克物体)。
Jackie:可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再度把这些人拿出来作为屏幕主题是怎么个意思?这部电影肯定没有拍成传记片的意思,JD的身世都只在他泡Frechette的时候简单的交代了,也没有拍成时代匪帮片的感觉,虽然我一开始看到预告的时候还以为是枪战片……
小斑:开玩笑么,现在都流行人类——还不是超人哦——用火箭炮直接轰F15了,那种30年代的枪除非是拿来互爆菊花不然能有什么看头啊……真亏你想得出来。况且那个年代的匪帮也轮不到JD吧,他是以“优雅”出名的,业务还很专一就是抢银行,以社会组织影响力而论比Capone差得远了,虽然身边是有一票兄弟,但还是走“独行侠”路线的,只是明星效应比较强。这摆明就是要拍成以人物心理和性格刻画为主的双主角对抗戏剧片嘛,就跟那部几点几分Yuma镇决战一样嘛,问题不就是有一条的主角比较弱所以拍不出那种对抗张力来(对众CB粉丝:喂!好了!你们不要再扔了啊!你以为你们多送我两根香蕉他就能爆小宇宙吗?)
Jackie(赶紧转移话题):导演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吧。如果只是这样两条线铺下来未免太干了,观众现在口味那么重,光是复古已经没有用了,还是要用一点小手段的,这整部电影颜色调得浓一点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小斑:或者把抢银行的过程全部做成老资料片的样子,也不要加声效。(突然想起来)可惜JD那个著名的跳柜台动作只做了一次。
Jackie:是老了吧,毕竟也46岁了,我都怀疑那一个跳还是吊了威亚的(被小斑踹飞)
小斑(掸掸鞋子):而且跟Frechette的床戏还没有脱衣服~~~两个人都没有脱这床戏还拍个P啊,干脆全剪掉好了,浪费我时间,JD太不够意思了,都这种时候还套个背心做啥,你看看人家Ewan叔露得多豪爽……(做势要抓狂)
Jackie:咳咳~~~最后JD走投无路的效果也没有到,应该是节奏的问题,可能用倒叙的方式会好一点。
小斑(摸下巴ing):从电影院开始倒叙吗?那倒蛮有趣的,开始和结束都是MM的电影片段,人家会以为导演是Gable的粉在搞转入性行销啦,说起来这部电影搞不好真能带动MM的DVD销量咧
Jackie:或者从探员告诉Frechette遗言那里开始倒叙也不错啊,总之要有先松后紧的效果,最后的氛围才会绝望,有英雄末路的悲凉
小斑(奸笑ing):所以你也以为JD是英雄喽?
Jackie:导演找JD去演JD明显就是想要达成这个效果啊。虽然Dillinger本身并不是出于“劫富济贫”或者对抗政府的目的去打劫的,但其行为之嚣张,和他 54法纪的大胆挑衅态度,就算不是为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那至少也是敢于冲破黑暗的Mars吧。挑衅权威的人物跟艺术家比较有灵魂共鸣啦,总要有所怀疑,有所不满,有所愤慨,有所遗憾,有这种比较激烈的情绪才有强烈表达的欲望,况且现在也是经济危机嘛,如果是要站在政府角度上说当初FBI如何肃清罪恶的话,就应该把两位男主角调换一下——(举手)我没有要针对CB同学啊,但是如果论观众缘,尤其是女性观众缘的话,肯定是JD要强了,而且他明显也没有要把JD演成坏人的意图。所以这一点至少导演跟观众是有共识的:最后我是很不想看到那个历史已经写好的结局的。
小斑:而且他打哪里不好,干嘛打脸!为什么打脸!(被架走)
(暗灯,上字幕)
4 ) 何必管以后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没有来源。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5 ) 就是因为舍不得那点儿胶片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
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
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6 ) 末路亦是归途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他说,byebye,blackbird。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爱的如此深沉……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还打坏他的脸。
长还闷的吓死人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被自杀
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大强盗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