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杀人(粤语版)

正片

主演:汤姆·克鲁斯,杰米·福克斯,贾达·萍克·史密斯,马克·鲁弗洛,彼得·博格,布鲁斯·麦克吉尔,哈维尔·巴登,杰森·斯坦森,艾尔玛·霍尔,巴里·沙巴卡·亨利,理查德·琼斯,博德希·埃夫曼,黛比·玛扎,埃米里奥·瑞弗拉,杰米·麦克布莱德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 / 西班牙语年份: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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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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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杀手和司机的人生哲学


杀手和司机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人群,起码在这部片子里面是这样。
杀手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他不像一般概念中那样的邋遢,默默地躲在角落里面。把自己的容貌隐藏于黑暗之中。阿汤哥演的这个杀手西装笔挺,一头精细的灰白短发。虽然有带太阳眼镜单身感觉他比较喜欢把它拿下来,显示他那双倾倒众生的眼睛。这个扮相让人相信杀人这工种需要的也是仔细精准,一丝不苟。不用亮出什么武器,一眼便知这位是高手。

他比较会唠叨,起码在影片刚开始的部分杀手的话要比司机多得多。他告诉司机,杀人对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全球60亿人口,我又不是卢旺达大屠杀,我杀人本来就不是好人,可以说是替天行道,你有什么可以指责我的。
司机听了这一番话,一时语塞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导演觉得是辛辣的讽刺了人们的冷漠和所谓的人道。憨厚老实的司机平日里只会看看想买的车来憧憬一下美好的未来。但又不得不屈服于平淡的现实。

感觉上阿汤完全颠覆了以往所以杀手的形象,他虽然也很酷,冷血,但不猖狂,没有任何不安,不需要任何时候都提高警惕,不像让.雷诺演的杀手连睡觉都要做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枪。从容镇定,感觉对他来说杀人就只是一份职业和别的职业一样,做好了就可以。杀手的理论是既然你不能预测将来,那么所以的空想就是浪费,就把握住当前此时此刻,不论你做得是什么,只要能赚钱过上想要的生活的好了。考虑那么多道德约束人就会活得很累。

人性一直是电影探讨的焦点。任何一个人都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两者平衡是最通常的状态。如果一个占了上风,那么就会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比如说在司机身上出现的英雄面,或者是通晓易经的杀手,这些似乎都与其它的部分不太相符,但这却是真实存在的人性。如果说这也是代表了两种人生哲学的话,那么司机就是广大的普通大众,有一份过得去或者可以勉强的工作和一个美好但看似无法实现的梦想,他们安稳却平庸。杀手则是那些精英人士,孤傲冷漠,在自己的世界中像神一样生活,但下一刻却不知会是在天堂还是地域,危险却精彩。

如果是你会怎么选择?

 2 ) 一部被低估的电影,《借刀杀人》

给大家看看这个人写的影评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7006818.html 下面是我复制的
借刀杀人——生存的勇气

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阿汤哥出场了。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司机麦斯被震惊了!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他要保留司机。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他还是死了。他输了什么?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回头说剧情。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阿汤哥如是说。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阿汤最后失败了。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没有人会在意。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3 ) 那只郊狼

在看之前,是没有想过这么好看的。其实让我觉得好看的电影大体有三类,一类如LotR,那是看书时早奠定的基础,第二类如1900,那些美丽的台词,第三类就像Collateral和 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都有一点小腐,老实说夜访已经不是小腐了……

想想莱斯特,癫狂美丽,动作优雅却是生活白痴,还自大得以为全世界都是他的,可是他有那么黯然神伤的一缕时光,就这样把我吸引了。那是在路易负起而走的时候,莱站在窗前,看外面细雨如丝。从某些角度来说,Vincent还真的跟莱很像,就比如坐在Taxi里看见窗外走过的郊狼,那眼神简直太相似。

睁得大大的,仿佛纯净,无辜。可他们都是杀人如麻的人。

最近正好在看迈克尔康奈利的《最后的郊狼》,那个场景自然就分外触动。

其实还是觉得汤姆克鲁斯比较适合这样的角色,虽然这有可能是看那些诸如碟中谍等片子产生的审美疲劳。他演反派确实很好啊,因为他的发嗲(笑),还有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得他所塑造的反派比起他的正派人物更加丰满,或者也是因此莱和Vincent都获了最佳银幕坏蛋奖吧(虽然不记得是什么奖了,MS是MTV?)。

洛城最敬业出租车司机Max真的是很好很好很善良的人,一出场就成功感动了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每天对着马尔代夫的照片看个十几次就当度假,想着也许某一天就能成立自己的豪华出租车公司了。让人觉得悲哀,因为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Max都像是我们自己。只是我们没有他善良。

为什么他会这么善良呢?还是怯懦?

“你总想着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实现。然后等到某一天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老了。”

互相刺痛的两个人,到底谁更痛一些?其实他们应该都明白,只是Max更加自欺欺人而已。Vincent很清楚,因为当Max问道“Then what are you?”的时候,他只是回答,“Indifferent.”。

Vincent和Max的每一次谈话都是对Max的洗脑,直到他自我觉醒。“我以前,从来不会这样看问题。”从教他骂上司那里开始,一步一步,唤醒Max所以他才能从Felix那里活着走出来(虽然Vegas的赔率都不看好他XD),所以他才能打电话给那女孩,所以他在说了Let her go之后才能够毫不犹豫地开枪,所以最后,他才能站出来,那么勇敢。

“每个人所相信的一切,都是些完美的谎话。”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为什么会共同生活在这世界上?

也许是Vincent让Max知道,这个世界并不美好,但值得我为之奋斗。我们可以想象,也许就因为这次邂逅,因为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夜晚,Max才能够凭着自己的双手真的撑起他那个他潜意识都认为是遥不可及的梦。

“Limos, huh?”

最后,还是说说电影里的小腐吧。

有那么一些台词,一看就觉得很有趣。就比如上面那句,其实在他俩一起去医院看Ida的时候的台词都蛮可爱的。“你要拿枪指着他才能让他办事。”时Vincent看向Max明显调侃而嘲讽的眼神。最可爱的是Max学Vincent讲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和我谈判了?”“Darwin. I Ching.”看得我简直想拍案,Max同学你咋就这么可爱呐。

至于腐情节简直数不胜数嘛。

其实也不能叫腐,因为都是顺理成章的。Vincent一出场就说地铁里有个男人死了,六个小时都没有人发现他是具尸体。他说LA是多么人情淡薄的城市,一来他就巴不得离开。可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居然就这样遇到了一个这么有人情味的司机呢?…all the cabbies in LA, I get Max, Sigmund Freud meets Dr. Ruth…

看看那两个可怜的小痞子,不就是因为抢了个公文包,至于捱三粒子弹么。而Max把那包包扔出去被卡车碾得粉碎,Vincent虽然生气却也没拿他怎么样(虽然这人是还要利用他没错,而且后来也成功地整到了他XD),只是说“看看你还能干啥。”

结果Max同学就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嗷,还说呢,你不就是仗着这一点吗?

仗着Vincent不会杀我,才敢飙车,才敢说Let her go还开枪。

飙车的那一段,也真是大有腐头。其实我觉得Vincent大可一枪毙了Max然后跳过去踩刹车,反正那又没铁网拦着他动作又那么矫健。可是他居然没有,只是徒劳地声音一如既往镇静地喊了三次Slow down。而另一方面呢,撞完以后Max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没系安全带吗?

><

看这人,虚伪的。

不过当时Vincent失魂落魄,确实没系安全带。在豆瓣上看到一篇评论里面有句话,“身受重伤依然像马蜂一样盯住目标”。

还有最后一幕,夜色中开枪那段Vincent败给Max,无外乎两种猜测,一是Vincent开枪要走套路,打中间打头,还在一线,结果自然都打到了门上;另一种当然就是他并不是真想向Max开枪,之前那么久,他都可以开枪,为什么没有呢?

职业杀手被击中,从没用过枪的菜鸟却得手。我觉得第一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他们并不是一直看不到对方,总不至于之前Vincent都没有注意到那有一扇门吧,而且当时那种情况也容不得他耍帅,囧。

算了,这个场景不需要纠结,因为重要的还是后面。

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居然没注意,原来Max说的是,我们马上……就要到下一站了。

说完这句话,如果V没有说话,他又会继续说什么呢?

他总不会真的说,我送你去医院吧。既然不可能是这句,那么会是什么?

Guy. Gets on the subway. Dies. Think anybody’ll notice?

原来自始至终,是这个。

正像主题曲里唱的People die alone,正像V之前说的,我就是“无关紧要”。那么你说Max,我死在地铁上,会有人知道吗?

不知道当时Max在想什么,Annie肯定很莫名其妙,想为什么这个司机会和要杀他的杀手这么熟。杀手还不停地说,Max, I do this for a living. 所以,无关道德。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看着影片最后Max和Annie走出地铁,天似乎已经快亮了。

当时我想,也许过了许多许多年,Max终究会后悔。但是后来又觉得,他决计是不会后悔的,只是过了那么些年,他会觉得难过,不后悔,但难过。

他怎么可能后悔呢?他为民除害了,还救了女孩的性命。

可是那样一个人,就像郊狼般孤独。曾经在他母亲面前绅士的微笑,善意地调侃;曾经那样看着他,好看的绿色眼睛澄澈深邃,仿佛无辜,仿佛求助。

 4 ) A Story of the Night

It was known as “the movie in which Tom Cruise played a really bad guy.” That was as far as i knew before we walked in Coronet, our neighborhood theatre that had definitely seen better days.

The giant auditorium was occupied by forty or so audiences. We congregated under the center of the giant dome like a herd of lost sheep huddled together on a stormy plain: stay close enough to be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ar enough to avoid eye contacts. City sheeps. :)

The mood projected by the movie fit perfectly with this audience.

The opening sequence resembled a 007 movie. Jigsaw of images: Thai newspapers and street signs, airport crowd, expensive looking leather suitcases changing hands between two handsome but rugged looking men in silk Italian suits.

But then, the pace suddenly slowed down. Chaos was replaced by order; high adventure was replaced by mellow dialogs between a black cab driver and his passenger. The enclosed space of the taxi cab allowed the audience to see every facial expression shifts of the two characters, the shifting of the eyes, the pause of an opened mouth, the contemplation of an answer, a smile, a sigh,. It was meticulously done, polished and intimate.

As LA’s neon nights flew passed outside of the taxi cab, like a languid river winding down to the ocean, we rode with the characters in that particular non-007 mood throughout the movie: melancholy and contemplative.

Moments I enjoyed the most:

1. Vincent’s face, as he stared out to the night, contemptuously stated his low opinion for the indifferent inhabitants of LA.
2. The climatic moment when everything broke lose like a volcano eruption. Max and Vincent treated insults as they pointed out the fatal weakness of each other.
3. The finale. What exactly happened? What made it happen? was it the finally arrived (first?) emotional connection with a fellow human being? Or was it the other way around? We’d never know.

A story of the night.

I like that. The sparseness of people, the space that surrounds us seems to grow under the cover of darkness. Our emotional tentacles reach out to people and places, where we wouldn’t or don’t feel safe to do in the day light.

 5 ) 白头汤姆哥:杀手界的笑话!!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应急预案有没有啊?好像没有。

二、好了。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还照片。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多少资料装不下啊???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但还是出了意外。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警察拦车是合理的。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很简单。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这也是扯淡啊。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不晓得。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这是胆小吗?这是老实人吗?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居然开枪那么精准!!!从来不误伤无辜啊!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这是什么操作???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震惊!!!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弄了几次,才成功。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这是杀手吗?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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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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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卢旺达之后没有谋杀?

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这部作品的有力让我吃惊。我愿意将它形容为一颗獠牙—短小、强韧,一口下去就能见血。忍不住一下子看了三遍,除了最后一部分是典型的好莱坞式的陈词滥调而不值一提之外,直到翻车的部分都让人玩味不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影片可被视为一种反讽。杀手的装束是典型的职业经理人,按合约办事,用Tablet PC, 每杀一个人之前要做大量的 “prep work”,精确遵守时间表。甚至于他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一整套哲学都是被如今的商场人士奉为圭臬—适应环境、随机应变,时刻准备启动Plan B。如果剥离了“杀人”这件事情本身,Vincent就是一个完美的职业经理人。这让我想起了在《西方文明的终结》一书中作者对现代社会的诊断:在职场中,情感被剥离出去。所有“带个人感情”的行为在商业环境中都被认为是“不专业”的。现代理性话语的一大胜利就是对情感的放逐,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智(Sense)压倒情感(Sensibility)的时代。所以Vincent要嘲笑出租司机Max的多愁善感了。Vincent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靠这个吃饭!”(I do this for a living),潜台词就是:这只是我的一份工作,与情感道德无关。正如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提到的一个例子:他的一个在越战中开轰炸机杀人的学生称自己的工作为“目标辨识”,瞬间通过专业行话将自己的道德责任洗刷一空。事实上,Vincent为所有人出了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你的工作是不道德的,你是选择跟从“情感”毅然放弃,还是跟从“理智”力求专业?也许在杀人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人很容易做出选择。可是换一种情境,比如如果你的公司的一个项目会损害一些消费者健康,你还能迅速做出选择吗?

即便是在杀人这个极端情境中,雄辩的杀手Vincent也将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良知逼到了令人尴尬的墙脚。如果我们不在乎卢旺达数百万人在日落之前惨遭屠杀这样的事实,我们凭什么对他杀死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耿耿于怀?阿多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之后不再有诗歌”似乎找到了一个遥远的知音。卢旺达之后,我们还可不可以谈论谋杀?

如果你我都不过是迷失在万千星河之中的一粒尘埃,生命有何意义?我发现我是越发喜欢这个哲人杀手了。

 短评

如果是港片我会大声赞美的。。但换成这拨人在洛杉矶,虽然也挺凄凉,我还是觉得这片子不够有意思。

4分钟前
  • danyboy
  • 推荐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5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7分钟前
  • CharlesChou
  • 推荐

也就还行的样子

8分钟前
  • 影志
  • 还行

本来想说新世纪film noir能拍成这样真不错,结果被最后一分钟全毁了。普通出租车司机乱射一通打死职业杀手实现英雄救美【翻白眼.gif 何况阿汤又帅又话唠,如此可爱还敬业的杀手导演居然忍心安排一个这么扯的结局……无法接受!

12分钟前
  • 水英俊
  • 还行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15分钟前
  • 一座夏天垮下来
  • 推荐

实话说略有失望。如果是普通作品,拍成这样可以接受,但有汤姆克鲁斯和吉米福克斯两大高手保驾护航,出来这样的成果感觉还是有一些勉强。故事安排还是有新意的,杀手和出租车司机的组合也比较另类,但关键是前一个小时的剧情显得比较拖沓,2个小时的电影我认为至少可以缩成1个半小时。

17分钟前
  • Riobluemoon
  • 还行

杀手的仁慈无异于对自己的残忍,于是,他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午夜地铁上,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自己那样。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唯过程相逆。

22分钟前
  • 坐等1900
  • 推荐

迈克尔曼 再进入21世纪后 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在烂片上很有造诣

25分钟前
  • MissXtotheO
  • 较差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抓住自己的心,在杀人之前,这是杀手给我们的箴言。

27分钟前
  • Lan~die
  • 推荐

阿汤哥+杰米福克斯+马克鲁法洛,还挺好看。当杰森斯坦森和阿汤哥同时出现简直惊呆了,然而,然而杰森就这么打了个酱油。。。

31分钟前
  • 女神的秋裤
  • 推荐

影片显然想表现些更深刻的东西,可惜不是很成功,又走回老套路了

35分钟前
  • 战国客
  • 还行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

40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还行

白发汤姆·磕螺丝很有乔治·嗑螺尼的范儿。

42分钟前
  • 令糊葱
  • 还行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43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45分钟前
  • 安东
  • 推荐

千万不要聘请一个听爵士乐的杀手:话唠,工作没热情,思考太多社会问题,一本正经地忧郁,讲道理强迫症,而且穷到要连杀五个人还只能打出租车。

49分钟前
  • 北河沿井斯塔
  • 推荐

史上最话唠的杀手。死于话唠症。

53分钟前
  • 墨白
  • 还行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58分钟前
  • 圣无常
  • 推荐

情节太牵强了 。。。这只适合丢给ccav6 一直在糊弄观众 杰森尼玛出来打个酱油也能叫主演?铺满世界的伏笔尼玛是不是后来脑进水忘了。。。这也能上六分啊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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