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通常来说多媒体的方式因为有影像的辅助都会比较通俗易懂,但如果你不了解Bob Dylan,就别指望通过这部《I'm Not There》来了解他,那是我犯下的错。也许《No Direction Home》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Martin Scorsese竟然也会拍这种电影,我原来以为他只会给Al Capone立传。于是我在读了Bob Dylan的维基百科后又卷土重来。Bob Dylan原名Robert Allen Zimmerman,犹太人,1941年生人。影片的导演Todd Haynes用了六位演员表现Bob Dylan不同时期,不同角色,用了不一样的名字,更使用的多线程手法甚至让人感觉本片“扑朔迷离”。
Christian Bale在片中叫Jack Rollins和Pastor John。Jack隐射了六十年代早期的Dylan,在这个时期,他创作了许多关于民权和反战主题的歌曲。1963,Dylan和当时极力赞赏并支持他的民谣女皇Joan Baez(片中Julianne Moore扮演的Alice Fabian)曾经参加了著名的民权运动游行,“华盛顿大进军”。正是在这次大游行中,Martin Luther King发表了他著名的《我有一个梦》的演讲。Dylan也逐渐成为人们心目中民权运动的代言人,但是他本人却对此开始反感起来。1963年底,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杀不久之后,他前往接受国家紧急民权委员会的一个颁奖仪式,他带着酒气,质疑了委员会的作用。在此之后,他逐渐远离民权运动和抗议歌曲。Pastor John代表了1979到1981时的Dylan,1979年,他成为一名再生的基督徒。宗教信仰影响了这段时间的三张专辑,Slow Train Coming、Saved和Shot of Love都带有浓重的宗教气息。Christian Bale实在是个了不起的演员,大背头,飞机头,爆炸头都那么有板有眼。
Cate Blanchett饰演的Jude Quinn。Jude代表了1965到1966的Dylan,六十年代的民谣音乐界,对于摇滚乐的出现与盛行普遍感到不满。Dylan却在1965年的民谣音乐节中,第一次在舞台上使用电吉他表演。他仅演唱了三首歌就被愤怒的听众赶下台,这被认为是他从民谣转向摇滚乐的转折点。1966年5月,在曼彻斯特的表演中,台下的听众冲着他大叫“犹大”,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个时期,Cate饰演的Dylan总是紧锁眉头,他放弃了原先的抗议歌曲。剧中他说到,“连肯尼迪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难道我可以?难道音乐可以?音乐只是音乐。”1961年,越南战争爆发,一直延续到1975年,也让他了解到音乐并不能承载太多东西。Cate也因在此片中的出色表演,获得当年金球奖最佳女配角。片中Jude有一次匆匆赶来赴约,和四个西瓜头小男孩嬉笑打闹,就是传说中的Beatles。
Marcus Carl Franklin饰演Woody Guthrie。Todd不仅让女人来演Bob Dylan,还让黑人来演,想法着实怪异。Woody Guthrie是Dylan的偶像,他的早期作品受到Woody Guthrie和黑人布鲁斯的影响。黑人男孩Woody对传统音乐了如指掌,他甚至能比火车上的老人知道更多更久远的东西,但那始终都是别人的音乐。在旅行途中,一位女士对他说:“Live your own time, child, sing about your own time”,也让他深受启发。Woody也代表了一个注定了无依无靠,永远生活在路上,“like a rolling stone”的Dylan。
Richard Gere饰演Billy the Kid。Billy隐射了Dylan曾经出演过的Sam Peckinpah导演的电影《比利小子》。片中在小镇Riddle的隐居生活也表现了Dylan想逃离聚光灯的一种想法。实际上在1966年,Dylan曾经因为摩托车事故身受重伤,一度隐居在Woodstock,他也是这个地方最著名的居民。Woodstock到现在40年了,陶喆也用它设套让听众浮想联翩。李安的新片《制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和纪录片《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同样值得关注。后者片源很冷,下不太动,听说Martin Scorsese也参加了此片的后期制作,真是个文化人,错看他了。
Heath Ledger饰演Robbie Clark。在片中,Heath饰演的角色代表了Dylan的演员身份,并涉及了大量他的家庭生活。Heath在片中有一场戏中戏,扮演了Christian Bale饰演的那个Jack Rollins,有点拗口。如果Todd让六个人都用一个名字的话,岂不是变成Dylan扮演了Dylan了吗?片中Charlotte Gainsbourg饰演的Claire可能代表了Dylan的前任妻子Sara Dylan。Dylan于1965年和他的第一任妻子Sara结婚,并于1977年离婚,共有四个儿女。Charlotte扮演的Claire让人印象深刻,但Sara实际上是一名时装模特,舞台剧演员,出身于维明顿。不是法国人,也不是画家,不知道这些是从哪里来的。
Ben Whishaw饰演Arthur Rimbaud。Rimbaud也是Dylan的极为仰慕的一位诗人,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也经常会引用Rimbaud的诗句。值得注意的是,影片中Rimbaud受审的过程中所说的话都是Dylan在过去访谈节目中的真实资料。他在片中的一段“七不规范”也很有意思:
1. 不要相信穿着雨衣的警察 2. 当心热情和爱情,它们都是一时之快而且飘忽不定 3. 当被别人为起你是否关心过世上的重大问题时,紧盯他的双眼,他就不会问第二次了 4. 不要说出你的真名 5. 如果被要求审视一下自己,也千万别这么做 6. 不要说、也不要做任何你周围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事 7. 不要试图创造什么,它会伴你一生
题外话,犹太人里影帝影后辈出:Dustin Hoffman,Harrison Ford,Natalie Portman ,Jake Gyllenhaal,Steven Spielberg,Woody Allen,Scarlett Johansson。
参考资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I%27m_Not_There http://en.wikipedia.org/wiki/Bob_D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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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看下来很跳跃的感觉 听着歌儿也畅快 想起了Bob老爹的许多往事……歌迷不能错过~ 6个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穿插进行 表现手法接近迷离 但也不妨碍怀着热爱理清思绪 CateBlanchett神貌皆似 当然也少不了酷酷的Bale啦!完全大爱 大赞!
托德是真爱布兰切特啊,最英俊不羁的一段鲍勃迪伦全汇聚到女王身上。卡司也是非比寻常的豪华!用六个人描绘巨星不同时期面貌,导演玩的花里胡哨精彩之极,记录西部黑白审视史诗风格,妙趣横生。音乐更是一级棒,台湾译名真他妈好!
用不同的演员来演绎人的一生中不同的经历与侧面,单独抽离塑造,多么天才的想法。个人最喜欢小孩子那part;本老师的部分则太少了,但听他讲台词已属享受,更何况爆炸头音乐人造型好看又灵光;Blanchett的确令人惊艳;我并非Dylan的歌迷,却非常享受这部戏,远距离探究一个人物使传奇更为传奇,这是传记片诚实的突破。
追逐coco的那场戏 用的竟然是费里尼的卡萨诺瓦中 所谓otherworldly Nino Rota music
有人感叹说:“电影公映以后,Cate定会成为全世界女同志们的集体爱慕对象”这话儿不全然对,因为不止女同志爱慕,她还能把直女变弯。。。帅得太没天良了女王啊。。。TAT
好、好巨大的卡司阵容啊。碎片式的故事。凯特布兰切特实在是 - 惊艳都不足以形容!(11.27.2015重看,彭尼贝克美学)
能在终场之后让人翻出highway 61 revisited重听,这就是迪伦先生的魅力所在。此外,狂赞Cate Blanchett的扮相和演技。
【B】堪称转场百科全书,所有转场方式都用尽了。电影在我看来很矛盾,形式晦涩,给不认识鲍勃迪伦的人看不懂,内容平常,对于足够了解他的人又没必要。
令人喜欢的传记片拍法: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碎片”的纪录再去还原和拼成一个完整的他。几个部分的演绎和质量都挺高的,但最爱的画面是Richard Gere在火车上唱着“She's gone like the rainbow”,最喜欢的扮相是Cate在车上说着“不是民谣歌手”。爱Todd Haynes更多一点。
Cate Blanchett让我惊呆了!!Charlott Gainsberg非常美!!!小黑人演得很好~ 但太风格化,看着累。
最接近Bob Dylan 精神实质的一部传记片。
这是一部“导演心目中的鲍勃·迪伦传记片”,电影非常怪异地启用六位演员扮演鲍勃·迪伦的六个方面
蝙蝠侠迪伦vs小丑迪伦
不了解bob dylan的不太看的懂,正如我,此片日后必然要重看。另,凯特布兰切特的演出无可挑剔。
六人饰一角,人生皆碎片。我不在我在的地方,我总在我不在的地方。
这种形式不是很喜欢。
可能这就是传记片唯一的形式——承认它只是由演员所扮演的虚构故事,要抹除一切地用虚构还原出一个可能存在的形象。
感谢吉大艺术院线放映此片。感谢豆瓣维基让我了解了一点知识,不至于看的一头雾水。感觉这部电影还是太文艺了,把性格拟人化,多线叙事和人物传记虚实结合,如果不了解鲍勃迪伦的话真看不下去啊,我同学就忍不住走了。。。凯特布兰切特女扮男装演鲍勃迪伦,居然能做到神形兼备,可塑性极高!好演员!
It's not very easy to follow without knowing much about the life of Dtkab, One of best Biography films I've seen though.
花哨的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