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等待一封明知会来的信,你的紧张和焦灼丝毫不减,即便你以为自己时时刻刻都等待着邮差,他却总是当你在后院的时候才来,而你,也常常只能听到他第二次按铃。上帝就是那个姗姗来迟的奇怪邮差,第一遍按铃时或许他也很忐忑,他手持的正义和公平,正如那封秘密的信,以一种自然到非理性的态度就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现在看来这部黑色影片着实拖沓的要命,几近两个小时的时长看到一半的时候已经让我怀疑影生了,杀人也算利索但被检察官盯上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长命案在法庭上就判决结束了?莫名其妙相爱之后因为检察官的挑拨又或许相杀成史密斯夫妇了?这对外强中干的通奸男女最终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接受了上帝的惩罚,所以好好地悬疑惊悚片为毛要奔着五讲四美的不归路啊,忘记了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的梦想了吗。
一个居无定所的男人弗兰克到一家路边的汉堡店应聘,与老板娘迅速火热陷入爱河,两人预谋杀死老板独用汉堡店,然而当他们成功之后,惩罚的脚步总要比幸福快许多......
其实这个故事如果拍成《廊桥遗梦》那样的婚外恋经典不是没有可能,老板娘和弗兰克面对自己的恋情时何尝没有过挣扎的冷处理,不解风情的榆木脑袋老板可以说一手牵成了两个人的红线,一场跳舞的戏奠定了全片的基调:在老板娘尽量疏远弗兰克时,是弗兰克帮她实现了换灯的小小心愿;当老板只顾着欣赏新灯的霓虹时,却弹着吉他催促老板娘和弗兰克跳一场舞助兴;舞罢后心烦意乱的老板娘希望老板可以陪她去海边游泳散心,而老板却想继续庆祝换了新的霓虹灯打发弗兰克去陪他。
在这场舞里,老板弹着吉他、唱片机播放的舞曲细细软软从耳朵钻进心里,新换的灯管将屋子笼罩在时亮时黑的暧昧气氛中,他强壮的手臂揽住她的较弱无力、她逐渐抬高的唇几乎要烧灼到他的皮肤。忽明忽暗的灯光让三个人陷入奇妙的哀伤里,任凭谁的心思都无法在此刻碰撞啷当,要命的灯光指不出光明大道的方向,就此你会从黑白片里闻出荷尔蒙的味道。
对于欲望的表达,影片始终呈现出一种典范的姿态,既巧妙又不失水准:当老板娘第一次出现在弗兰克视野中时,首先登场的是她的脚,藏在白色鱼嘴鞋里的纤细对应着弗兰克的不安;在知道眼前的美女是有夫之妇后,他将牌子狠狠丢入了火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像是要吞没理智;当他们奔向波涛的大海时,激涌的浪花绘出内心欢呼的轮廓,而面临死亡时,平静的水面终于让他们坦诚面对了自己的罪恶。有时候我觉得这对可怜的恋人仅仅是老板试探忠诚度的产物,谁知道他的死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产物呢。
片尾莫名其妙的神父拯救破坏力不亚于好剧烂尾,回想起来似乎有很多片都是在结尾像上帝祈求赎罪,不知道原著当真有此设定,还是那个年代宗教氛围过于浓厚、以致于有能力决定电影结尾的走向。是人心所归的巧合,还是对信仰的刻意奉承呢。
The title and explanations of its meaning
The title is something of a non sequitur in that nowhere in the novel does a postman appear, nor is one even alluded to. The title's meaning has therefore often been the subject of speculation. William Marling, for instance, suggested that Cain may have taken the title from the sensational 1927 case of Ruth Snyder. Snyder was a woman who, like Cora in Postman, had conspired with her lover to murder her husband. It is recognized that Cain used the Snyder case as an inspiration for his 1943 novel Double Indemnity; Marling believes it was also a model for the plot and the title of Postman. In the real-life case, Snyder said she had prevented her husband from discovering the changes she had made to his life insurance policy by telling the postman to deliver the policy's payment notices only to her, and instructing him to ring the doorbell twice as a signal indicating he had such a delivery for her.
In the preface to Double Indemnity, however, Cain gave a specific, and entirely different, explanation of the origin the title for 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 writing that it came from a discussion he had had with screenwriter Vincent Lawrence. According to Cain, Lawrence spoke of the anxiety he felt when waiting for the postman to bring him news on a submitted manuscript—specifically noting that he would know when the postman had finally arrived because he always rang twice. Cain then lit upon that phrase as a title for his novel. Upon discussing it further, the two men agreed such a phrase was metaphorically suited to Frank's situation at the end of the novel.
With the "postman" being God, or Fate, the "delivery" meant for Frank was his own death as just retribution for murdering Nick. Frank had missed the first "ring" when he initially got away with that killing. However, the postman rang again, and this time the ring was heard: Frank is wrongly convicted of having murdered Cora, and then sentenced to die. The theme of an inescapable fate is further underscored by the Greek's escape from death in the lovers' first murder attempt, only to be done in by their second one.
In his biography of Cain, Roy Hoopes recounts the conversation between Cain and Lawrence, only he extends Lawrence's remarks. He did not merely say that the postman always rang twice, but rather that he was sometimes so anxious waiting for the postman that he would go into his backyard to avoid hearing his ring. It was no good, however, for if the postman's first ring was not noticed, his second one, even from the backyard, would be.
This is the explanation offered in the 1946 film adaptation of the novel.
转自豆瓣同名书籍词条下论坛
第一时间去翻了电影原著。喜欢这部“荡妇”与“奸夫”合杀糊涂丈夫的小说,有两个理由:首先,“奸夫”弗兰克的第一人称叙事风格干脆利落,不仅简练地勾勒了压抑、无望的氛围,并丝毫未影响主人公的情感爆裂式的释放;其次,“荡妇”科拉绝不可被轻松定义为杀夫的可怕女人。相反,她与所有人一样,经历着复杂而矛盾的情感,并试图以错误的方式抵抗命运。《邮差总按两遍铃》是个复杂又现实的人性、爱情故事。
男主人公弗兰克这个流浪汉对生活要求不高,并善于观察、头脑聪明:“没人比我更清楚[流浪]多么有意思。我知道这种生活的种种波折与欢乐,我还知道怎样去应付那种种波折。”然而,为与女主角科拉长相厮守,弗兰克跨越道德底线杀害其夫。这个健康的青年在致命恋情中纵情燃烧、堕为病人,并在最终逐渐复元时功亏一篑。
另一方面,令弗兰克神魂颠倒的科拉不是什么眉目含笑、模样身材皆不世出的勾魂尤物:“可那种阴沉的神态和嘴唇向外撅着的样子,让我真想替她把撅起的嘴唇推进去”。这个沉浸在对现状的不满和怨愤中的女人,注意力并不在勾引过路的小伙:“你听着,我和你一样是白种人,明白吗?我的头发可能是黑色的,长得也可能有点像,但我和你一样是白种人。”
如果弗兰克迷上另一个女人,结局显然会非常不同。例如,他偶遇的马奇性格爽朗、同样喜欢“流浪”,还自给自足地经营餐饮和幼兽租赁生意。相处轻松愉快的两人许是能共踏天南海北的逍遥伴侣。然而,命运就是如此恶毒地令并无共同点的弗兰克和科拉头也不回地直坠爱河。
作者毫无渲染地陈述了弗兰克对科拉的疯狂欲望:“他进去了,而我即刻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午饭也好,土豆也好,还有葡萄酒也好,都让我受不了。我只想得到那女人,想得如此厉害,连胃里都存不下一点东西”。面对欲望,科拉同样急切张狂得赤裸坦诚:“‘咬我!咬我!‘我咬了她,用牙齿深深咬住她的双唇,以致于我能感到鲜血喷进了我的嘴。我把她抱上楼时,血正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流。“
有意思的是,在做杀人决定和第一次尝试失败的时间点,科拉皆不断向爱侣强调:“我不是恶妇”。这句“狡辩”初听起来不免刺耳、荒诞:为一己之私取人性命,难道还不是自欺欺人的恶妇?为何不能干脆与情人一走了之?事实上,科拉害怕出走后再次堕入底层:“我在廉价小餐馆干,你也干类似的活,比方说,在停车场找个卑微的工作,身上穿件工作服。要是看见你穿罩衫,我会哭的,弗兰克。”
由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身为一个软弱又传统的女人,科拉没有应对复杂问题的冷酷和决断。她像多数普通人一样,身不由主地在犹疑、混乱中翻滚 :首先,即便无比厌弃丈夫,她也只能焦躁地妥协,直到弗兰克的“降临”使暗潮翻为骇浪;其次,虽然科拉多次“嫌弃”弗兰克“不中用”,却不愿因此攀附个有钱情人。在爱上和舍弃流浪情人时,科拉分别展现一个弱女子的真诚与无奈:“你刚来时是地道的流浪汉,甚至连袜子都没穿 […] 你就是没衬衫我也会爱上你”。这个弱女子的“奢求”是体面的生活——“好好工作,干出个名堂来”。因此,虽然科拉先后依赖又随之抛弃了丈夫和弗兰克这两个“交通工具”,并为获得钱财做出了激进冒险的选择,我们还是难以对她进行简单的道德判断。
还是回到这个问题:为什么丈夫非死不可?因为科拉要的太多。在拥有真挚爱情的同时,她仍需要忧心忡忡地从物质生活中寻求安全感,害怕感情在动荡不安中枯萎。这样说来,联手杀人劫财的举动,是对感情的忠贞程度太有信心,还是信心不足?反过来,读者同样无法居高临下地判定科拉把物质看得高于爱情,因为她在之后甘愿以命试探弗兰克,只为给感情寻找出路。
在老练警官的挑拨下,科拉和弗兰克反目成仇。小说颇为黑色幽默的一笔在于,一手颠倒黑白、扭转呼之欲出的有罪判决的角色,是几大保险公司。这也侧面验证了伍迪•艾伦的俏皮话:“人生里有比死亡更糟的事情。你曾经和一个保险推销员待过一整夜么?”
虽然获得了无罪判决,想为自己和爱人赌得更好生活的科拉却心寒地发现,“相爱”这个为之奋斗的大前提失效了:“那天夜里上帝亲吻了咱们的额头,给了咱们任何两个人所可能拥有的一切,可咱们刚好不是能拥有这一切的那种人。这种爱就像一个大大的飞机引擎,它带你穿过天空来到山顶上,可如果你把这种爱放进福特牌汽车里面时,这种爱便被震得粉碎。”有评论同样写道:“面对恐惧,他们先后背叛了对方,爱比想象中更经不起考验。[...] 从此以后,他们就过上了不幸福的生活,开始互相猜疑、互相折磨”。
的确,甜蜜的激情岁月看上去被酒醉和不信任取代。例如,科拉外出时弗兰克也感到如释重负:“我觉着自由了。至少在一周内,我用不着争吵,或是竭力摆脱噩梦,也用不着靠烈酒来安抚一个女人,使其恢复好心情。”但我恰恰不觉得他们俩仅仅是“福特汽车”,又或者,他们千疮百孔的爱已无法挽回。事实上,弗兰克放弃流浪、留在科拉身边继续煎熬的选择,就是他爱情的证明:“我本想和那女人私奔 [...] 可我之所以没有去,是因为我知道我得回到你身边,咱们的命运已经连在了一起,科拉。”而曾在物质保障和爱情间不断挣扎的科拉,此时宁愿冒着丧命的风险,也不背叛情人。也许母亲的死和新生命的降临,让她愿意为消除嫌隙、挽回爱而赌上生命。令人不禁想起两人间单纯的柔情:“我用手指摸了摸这些伤痕。它们又软又湿。我轻轻地吻了吻,那种轻柔的微微一吻,我以前从未有过。[…] 我俩什么也没做,只是在床上躺着,她不停地揉弄着我的头发,同时望着天花板,好像在想心事”。
科拉原本不必经历杀人、背叛、试探的过程。一番折腾后,她还会觉得杀掉丈夫真的是“唯一的选择”吗? 不仅如此,最终的车祸虽为偶然事件,却也可以说是她与弗兰克互相试探的间接结果。不过,也许在科拉眼中,车祸根本不是最坏的结局:她在死之前,已带着孕育新生命的希望与喜悦,得到了珍贵的答案。
还记得海水中的科拉和弗兰克吗?这对男女摆脱了贪婪、懦弱、卑鄙等无关紧要的欲望,赤裸而单纯的:“她看上去像个小女孩。这是我第一次瞧出来她实际上多么年轻。我俩在沙滩上玩耍,后又在水里游出了很远,任浪涛晃动我们的身体。我喜欢让脑袋随波浪摆动,她则喜欢双脚随波浪摇摆。我俩面对面呆在那里,双手在水下握着。我抬起头来望着天空,那是你所能看到的一切”。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头戴一项软帽,上身穿着那件曲线毕露的“著名”毛衣,下身一条40年代风行的紧身裤,满脸一副目空一切的表情。在玛丽莲·梦露以前的日子里,简直无人可以遮掩透纳的妖艳。
情节层次丰富简单明了,看的不累。话说拉娜·特纳真美真风骚。
报应啊~我还是相信报应的~
杀夫之后的情节过于仓促。邮差总按两次铃,命运无法逃脱。
2014年一刷,但前半部有字幕,后半部没有,所以没看完。去年刷完给了4星,再刷81版,发现这版缺点太多(多半是法典因素),改成3星(就怕货比货)。拉娜和女主的人设太违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派头和装扮,哪儿像个天天在后厨做粗活的老板娘?这一点就很减分。尼克尔森演技太赞,甩加菲一条街。46版过于含蓄晦涩(也是无奈),有些戏剧性的冲突无法呈现,然而不拍出来整个气氛就上不去。
厨房,厨房的那一幕——堪称影片限界的经典。
让人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起初以为智谋惊悚片,因奸除夫…后发现就俩神经病,看得烦人。前半段表现还趋于正常,只是唐突冒失了些,男主总要在主人跟前做危险动作;中段开始抽疯:女主法庭暴怒、自供、庭审对律师惊咋;后段简直发癫,俩莫名其妙的时好时坏,上句拔枪下句亲密,跳脱得有如剪切不接。哪怕老片不细腻讲究也别糊弄啊
Lana Turner的女主角塑造得很好,说真的她和男主角deserve each other,我怎么觉着浪漫呢...结尾并不仓促,但那人命的相互偿还和细节的铺垫相当值得玩味。比起杀了人的“痴情”男女,律师们的嘴脸更是丑恶
“黑色电影(film noir)”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祸水电影”?
直到最后才明白片名的意思捏。。。我才知道yellow是胆小的意思啊,以前对coldplay的那首歌意思全理解错鸟
经典中经典啊
我也喜欢女主角
正反打很少,倒是不少侧面双人镜。
粗俗
古典好莱坞中的“古典”,一个反奥德修斯的现代案例。和81年尼克尔森那版不同,这一部中绝对且唯一的枢纽是Lana Turner饰演的老板娘。白衣黑衣,黑衣白衣,所有人都围绕着皇后旋转,一切像漩涡般缓慢有力地毁灭着。皇后最终以白衣的姿态死去,但黑衣的Lana Turner呢?
还是书更好啊。。。以及那些带小朋友来看这片的家长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个年代的黑色电影中亡命鸳鸯还真多,还是宿命论,非常喜欢最后这句话:这就像你期待的一封急于得到的信一样,你徘徊在门前,生怕会听不见门铃声,你从来都没有意识到他会按两次门铃,上帝就像邮差,他总是按两次铃,你通常都在后院,总要等到第二次按铃的时候才能听见。
欲望会将你拉近无穷深渊,怎么也无法逃脱。拉娜特纳总是一身素色服装,确实勾引人犯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