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经典,耐人寻味,喜欢张国荣的演技,精湛自然,喜欢发哥,那么多经典的人物曾经出现在那个时代,真的是百花齐放的大时代。我觉得本片不是胜在情节和场面上而是赢在人物塑造方面,嫉恶如仇的阿杰,玩世不恭的小马哥,重情重义的子豪,都给人留下了及其深刻的印象。实际上本片的主角是狄龙和张国荣,不过他们的光芒都被周润发盖过了,小马哥用美钞点烟,市场嘴里叼着一根火柴的样子都影响了一代人,发哥穿着长长的风衣、戴着宽宽的墨镜的小马哥形象,成为很长一段时期此类电影无法超越的经典形象。从表演来看三个主角都相当卖力,让人看了很过瘾。电影告诉了什么是江湖豪情,一切江湖恩怨情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将江湖,兄弟情,爱情,生活,成了一些恩恩怨怨的江湖情!配乐也极致体现恩怨,无奈,潇洒,大起大落感。用现在的眼光再看本片,可能会觉得有些俗套,但是在当时的确树立了以后警匪片很多的标杆。整个故事很好的诠释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当然,最经典的莫过于那一句“我不做大哥很久了。”
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 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 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 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 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 《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 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 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 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
影片成功的将江湖兄弟情和亲生兄弟情的矛盾集结在一起,提现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挫折、失败、忏悔和报复。通过这些人际关系的冲突,影片通过成功的煽情手法使影片更具观赏性,该片掀起了一股“英雄片狂潮”,对香港的电影发展有比较重要的影响,!《英雄本色》是香港影坛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同时拥有年度票房冠军和当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两项头衔的电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吴宇森留给后人的黑帮情谊作品,不过份的夸耀他的暴力美学,但兄弟情谊绝对一流描写。特写镜头运用出色,配乐充满激情,这是香港电影无法复制的传奇,这是一首有情有义的璀璨诗歌,这是吴宇森这辈子的巅峰之作
如有雷同,纯属耍酷
为人当如小马哥
#电影院# 年少轻狂看小马,人到中年看豪哥。以前看的是国语版,这次去隔壁城市看粤语版,根本就没修复嘛直接就上胶片了。如果现实世界也能像江湖世界一样黑白分明该多好,小时候觉得宋子豪太懦弱,现在越来越能理解他的左右为难,生命天平的两端一边是亲情一边是友情,要如何才能维持平衡?人生如此难为
80年代港片就真的是,小时候只要没看,现在看就觉得很一般......
故事情节即使在当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狄龙周润发张国荣正好分别代表了儒雅内敛、升级打怪和单纯明朗三种状态,再加上导演功力惊人,所以呈现出行云流水动人心魄的效果。
香港黑帮电影的代表作!小马哥,那是一个神的样子~~
想不到我也过上了这种在电影院看经典老电影的“小资生活”……片中最动人的是小马哥给人洗车、在车库里吃盒饭那段戏,演得太好了。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国的一次同性恋影展里会有这部电影了,周润发和狄龙的那种兄弟情,西方人可能真的理解不了。
能够把握住自己命运的人,就是神
警匪片里难得的作者电影。“你没有欠什么,我从来不会逼朋友去做不想做的事,我有我自己的原则,我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我警告你,不要用枪指着我的头!”
三个男人的戏,打得太精彩太经典了! 2023.4.2 今天看了4K粤语版,这次发现“不如我们重头来过”小马哥也这么对宋子豪说。
【新艺城】三个男主演得都不错,但还是周润发的小马哥最精彩,几次直戳泪点都是他和狄龙的对手戏。前面戏份里哥哥灿烂的笑容让人打心底欢喜,如今重温感动满满。徐克做监制,还踩了一脚客串。
有几个镜头里,龙哥会发光
“杰仔,你冇错到,我地大家行嘅路唔同,你行嘅路系啱架,以前我行错咗,宜家行翻啱,都唔算太迟。”这句真感动。如果把兄弟情都看成基情,这真的挺可悲的。
9.3 “《英雄本色》触及男人的父子情、兄弟情、朋友情、男女情、冤屈受害之情与报仇雪恨之情,堪称多情而善感之作。”侠肝义胆,豪情万丈,句句金言,幕幕动人,子弹芭蕾,暴力美学,义薄云天,热血沸腾。
我親愛的小馬哥,時至今日你讓我感嘆英雄遲暮更是種折磨……
拖着瘸腿在地上拾捡钞票,小马哥没了披着风衣的飒爽;戴着警徽去码头只身擒贼,宋子杰少了抱琴赴考的清澈。一夕之间,江湖还在,却只剩传说。那些枪口下的义气、刀尖上的锋芒,隐忍不说。粤语重映的银幕上,曾经的他们多潇洒。故事里的江湖天翻地覆,现实里的人生也各自寥落,唯有歌声与胶片曾经记得。
Leslie这个萌娃。据说有次Leslie在电影院看午夜场,他跟盆友说:要死了,观众那麼喜欢发仔,而我却是个要抓发仔和我哥哥的警察。 第二部的时候,他开森的说:这回有人同情我了。看我演得多好!我的妻子怀孕生子时,我死佐~
吴宇森原来在拍这个的时候已经构思好了整个宇宙,周润发在桌上吹牛说老子在东南亚被逼着喝整瓶白酒啥的,那不是后来喋血街头的剧情么!😂 这部真的还蛮好看的,浮夸程度刚好,不夸张,发哥更是帅到无边无际还有啥可说的。至于吴导为何总是执念于三个男人之间撕逼的故事,有没有人知道个中缘由...
香港最好的犯罪片之一,即便是反派都那么有魅力。
“做人有原则,就什么都不怕。” 真的不敢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英雄本色》,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炫技,好电影从来都很简单纯粹。怀念最好的港片年代。“他有勇气去改过,你有没有没勇气去接受?” 上海电影节4k修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