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不敢面对自己的时候,这一部分就变成你的梦魇、禁锢你的地牢、压制你的十字架,你以为不去面对就能获得自由,你以为真的可以逃开,可是它已经变成你的影子,你身体流淌的血液,刻在你命盘里的污点。
1. 这部电影最成功之处在于选角。三个主角——Anthony Hopkins老戏骨,Nicole Kidman美丽的金发和神秘气质、禁欲与性感的结合体非常符合原著人物形象,最棒的选角是Wentworth Miller出演年轻的Coleman Silk,不论从外形还是种族背景来看都无懈可击,可能没有比他更适合这个角色的演员了。其他的角色也不错,但有两个角色有点令人失望,Delphine看上去太禁欲了,只表现了intelligentsia的形象没有原著中petite belle的感觉,而且她作为半主角的戏份被完全删去,太可惜了,其实是个很有故事的女人;Coleman的母亲看上去太冷酷了,没有原著中慈爱的感觉。
2. Les的故事被删去一半,电影中几乎可以说完全没有表现出他作为越战退伍军人所遭受的Post-war trauma syndrome的痛苦与心理折磨,原著中我非常喜欢的Chinese restaurant和the Wall两段完全被删去,导致电影中Les人物形象立不起来,就是一个朦朦胧胧的maniac。但是电影中私自加入的警察局审问和警察的分析那一段似乎在暗示Les并不是凶手,这和我的理解相同,Coleman & Faunia的死是全书最大的一个ambiguity,他们到底怎么死的,每个读者与观众都有自己的答案,或者根本就没有答案,如果有一个正确答案,就没意思了。
3. 由于textual & cinematic narration的差别,有些书中很细腻的描绘和人物独白只能作为台词被说出来,还有一些可能是考虑到电影时长而做的删改,个人来说都不讨喜,没有原著好。但是有一个改编很好,电影中的Coleman因为害怕自己的秘密暴露而选择没有生孩子,这比原著中的四个孩子显得更有张力,更能表现Coleman内心的恐惧与无奈。
4. Coleman本身作为一个黑人,因为放弃了自己的黑人身份伪装成犹太人,结果在课堂上因为说错一个词而被诬陷为歧视黑人的racist,晚年凄凉,本身是一个很巧妙的irony。有一个问题在看书的时候我没想到,看电影的时候突然发现,也许Coleman没有被冤枉,他也许真的算是一个racist吧,对种族身份的抛弃,对自己身为一个黑人所感受到的深深桎梏与痛苦,其实他所恨的并不是黑人,而是整个社会强加在黑人身上的不公与歧视所导致的他所承受的痛苦。但是时代变了一切都变了,阴错阳差得一个“spook”就将他精心打造的生活都毁了。Philip Roth真是一个反讽大师。
5. 总结,电影没有原著好,但是选角真的赞,还有两处改编很好。
极特别的种族题材,人性的污点不过就是表象,故事最终想揭示的是政治正确的种族观的伪善性。
迈克尔杰克逊整容整到面瘫也改不了人种,谁又能想到古典文学教授科曼却天生拥有选择的权力,他祖上八辈都是黑人,且是非洲黑,可偏偏到他就基因突变了,生就浅肤色,谁见了都说他是犹太人。
他的初恋是个悲剧,白人女友跟他回家见父母时,如同网恋见面看到恐龙,撒丫逃了。到了第二任女友,他便下定决心,谎称父母双亡,并且不敢生孩子。这一骗就是一生,直到妻子死去都不知真相。
此后他依靠伟哥的药力与小他几十岁的白种女人相爱,随着深入了解,那女人不堪的人生经历浮出水面,但科曼仍爱着她,并终于道出自己的人生污点来抚慰她。
科曼维系一生的谎言随着他的意外去世而被他的作家朋友发现,震惊于科曼即使面对种族歧视的指控都不愿讲出真相来为自己辩护,却在一段黄昏恋中终于诚实了一次,做回自己。
完美的人生与完美的人性一样不存在,两具残缺体能够粘合,起初靠的是伪装,久而久之便只能交换污点,让彼此心安理得。故事虽然涉及人性的探讨,但事实上已经被种族的天花板遮盖了光芒,止于种族选择的前提,并不具有普遍性。这是独特之处,同时也是遗憾。
总之还是不错的。
有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比如白人对黑人,比如纳粹对犹太人,再比如一些大民族对小民族等等。这部影片讲述的就是关于种族歧视的问题,所谓人性污点实际泛指的,不仅仅是指教授而言的。
故事的开篇是一场车祸,然后是倒叙的手法,中间穿插了若干段的回忆,这些回忆将教授的一生讲述得如同陷入牢笼中一般,虽然从影片台词风格颇多调侃的味道,但那股子潜在的悲伤还是不经意间敲击着人们的心灵。
一个“鬼”字致使教授失去了工作,妻子也因此而丧命,这对于中国人来说的确有些黑色幽默般的滑稽可笑,但事实上却触及到了美国社会最敏感的问题,即种族问题。于是,教授背上了种族歧视的帽子,在此,出现了两个关健的词汇,一是“种族”,二是“歧视”,这两个字贯穿了整个影片,也给此片罩上了一层不可言喻的灰暗色彩。
其实那雪地中的车祸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灰色的凌晨,寂寥的林间路,然后便是车祸,一切都是那么地悲观,这是影片的真正主色调。
“种族”一直是西方国家无法避免的敏感话题,即便到了现在所谓的文明时代,虽然黑人地位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提高,但这个问题依旧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于是,我们看到影片中年青时代的教授是如何极为摆脱自己的黑人身份的(顺便说一点,影片年轻时代的主人公是《越狱》的主演)。
父亲是教授第一个需要摆脱的人,当他想成为一个拳击手的时候却遭到了父亲的极力反对,因为在父亲看来,他必须成为一个高材生,而拳击这个运动在当时的美国来说还恰恰主要来自于黑人。坦白地讲,其实父亲的真正企盼是让儿子用高学历来掩盖由于黑人身份带来的不利因素,可以说父亲是诱导教授摆脱黑人身份的主因,所以当我们看到父亲死后而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当拳击手,在他迷茫中却参了军,然后正如父亲所愿的那样成为了一个高学历的人――教授。这个经过符合了父亲的要求,只是迂回了一步而已。
如果说父亲是主人公摆脱黑人身份的内在诱因,那么爱情则是直接的导火索。对于教授来说,黑人的身份本来并没有那么大的冲击,但当他的爱情由于这个身份而无疾而终的时候,他才真正理解的黑人是被人瞧不起的,于是,当他再找到一个女朋友的时候,他避免了自己的家庭,以黑人为耻,开始了自己所谓的犹太白人的生活。
教授给自己带上了一个枷锁,使自己生活在一种不知自己是谁的日子里,即便是妻子,他也一直隐瞒着自己的身份。但当那个“鬼”字事件出现的时候,此时已经是新的世纪了,他完全可以用表明自己的身份而解脱那种困境,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这么做。这个时候,我们便不能再单纯的考虑主人公本身的那种仇黑心理,更主要的是,他成为一个白人的惯性与他表明身份后将会受到的待遇。这是一个潜在的命题,即黑人真正不受歧视的时代并没有到来,他必须还要继续那个谎言,为了自己的尊贵,为了自己的假身份,更为了逃避社会的现实。
对于一个背叛自己种族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但事实上教授却不得不如此。因为歧视永远没有结束。于是我们看到了有关“歧视”的问题。
白人如果变成了黑人,那么歧视是肯定存在的,但如果是一个悲惨的女性,甚至粗俗犯过错的女性,她所受到的歧视也是根深蒂固的。尼可扮演的清理工就这样出场了。她性感,但她却低俗,她美丽,但她却无意中使自己的孩子丧生。
这是一个悲哀的女性,从小的时候开始,她便受到了来自于家庭的性虐,于是她出走,然后是以浪荡生存着,婚后失子,再离婚,孑然一身。在这种情况下,她与教授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内心被歧视所煎熬,一个是永远生活在歧视中,两个人的爱情可以说是建立在一种相同的命运上。
于是,教授开始从这个女性身上得到一个对歧视反抗的机会,爱情变得火热,但这爱情却是苦涩的,因为爱情建立在一种反抗上,或许它只成为了教授的一种心理安慰,也许它仅仅是一种尝试,其实,这是一个错位的爱情。
影片在讲述教授与清理工的人生时一直采用的是一种对比方式,首先两个人的身份是一种差异,其次在外人眼中,两个人的过去一个是隐瞒的,一个是路人皆知的,再者,两个人的追求其实也是不一样的,清理工虽然不自信,但她追求的是一种平等的尊重,是一种很正常的生活,但教授则不同,他追求的恰恰是一种反叛,是一种超常规的举止。而他们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悲伤的心理。
当事实摆在面前的时候,两个人也就走到了绝望的尽头,化解这种绝望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去,离开这个尘世,于是影片回到了开篇,那场车祸。
其实,影片中这种悲伤的情调几乎弥漫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作家因为某种原因避开尘世,这是一种逃避,清理工的前夫失子之痛用寒冰垂钓来聊以自慰,甚至是那些过场的角色,教授的前女友,母亲还有妹妹,每一个人都是悲伤的。也许悲伤本身就是人性的弱点,但是不是污点呢?
影片讲述的是关于种族的问题,但通过两个极端的人物却表明了一种人性的弱点,即禁锢着自己心灵的某些东西,然后用各种方式来逃避,或死去,或离开。
2006-12-25于通州
韩兮
也是完全没有料到,年轻的男主角竟然是米勒演的,那时的他已经演过《越狱》了吗?一个人掩藏一生的谎言,初衷只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认同,不被别人歧视,但在得到的同时也失去了更多。没读过原著,估计应该比电影更深刻吧,目前是几位明星的飚戏占了上风。其实身边的现实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情形,比如为了融入城市,背弃自己曾经的乡村经历甚至亲属关系,结果呢?当然像影片中那么极端的结局还是少的。人总是能够很快就适应并忘却的,因为,良心现在越来越价廉了。
因为一个谎言而又有了更多的谎言去圆它,以至于自己成为了悲剧。
这电影是许多年前看的了,当时的印象是演安东尼年轻时的那演员很帅,其实他就是后来凭越狱而爆红的Wentworth Miller演的。
人性 污点 怎么这么像骂人呢……
每次老牛吃嫩草的时候我都觉得的确是污点
上帝在人类的灵魂里种下了一个跳虱。它噬咬着人类的神经,嘲弄着终其一生也无法从毛孔里将它剔除的宿主们——它的名字叫“懦弱”。卡司很强大,除了影帝影后还有Ed Harris和GarySinise。尤其值得惊呼的是米帅的表演,他的爸爸也是黑人,因此此片对他来说,或者更有深意。
题目大,但对于将整个人生建立在谎言上的人,又恰如其分。虽然情节的发展不时有猛料爆出,但还是不紧不慢。回忆与现实的剪辑有点支离破碎,尤其是最后才解释黑人这个事实,也许本意是堆砌出一个噱头,但实际上对这个最主要的矛盾交待却不够。我更加关心中间这么多年还有什么内心挣扎。妮可少有地性感。
谁都有秘密。“‘我脏 为了在这个充满了龌龊的世界 更好的活着 我不能流泪 也没有泪水可流 远方的你 是否还能替我哭泣’2月24号的午夜,贝利亚说了上面的话。”话说最后男好友跟女前夫的那段对话偶感到莫名其妙,总觉得有啥玄机,到底毛意思,谁给解释下哇!
由于一个含义存疑的单词Spooky而被扣上种族主义的帽子,丢掉了大学任教的工作,但皮肤近白的他却不能或更准确地说是不肯以自己的黑人身份去抗辩,因为这正是他穷其一生不惜代价也要隐瞒的天大秘密!……史上最难归为天理昭昭的诗意正义。选角霍普金斯与基德曼受到诟病,加之俩人在戏中也确实不来电。
我更喜欢原著 虽然在某種意义上类似于哲学论文 但是人物置于道德和政治的横向语境 讓我更以瞥見美國當代文化背景 而且將人物命運探索指向更深的境地. 電影太多的關係和影響輕描淡寫了.驚喜於nicole的"突破性"表演 和miller青澀的樣子.
三星半。。这是我看过关于种族歧视最特殊的一个故事。导演罗伯特本顿拍摄的时候已经年逾七十,所以你可以从电影中感受到一股沉稳的风格和沉淀的下来的气质。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影片虽然有老戏骨和新生代明星,甚至还有妮可基德曼,但就算作为文艺片,其观赏程度依旧不如预期。。
两个大腕,有内涵的剧情,但是,整个故事的节奏太慢了,我没法投入。空镜头,长镜头,我都不喜欢。其实本来可以把这部片子拍得更商业的,但是为了表现所谓的艺术,闷死我了。Nicole kidman,真的不要再演这种角色了,虽然卸下了她的美丽,但是,像个傻大个一样的不和谐。
逃避自己的出身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浮泛无根 人是一定会倒在自己始终逃避无法面对的事情上 任何侥幸都不可避免 抛开当时的社会背景 这个问题会一直存在 不管在哪里 结尾的联合谋杀稍有点不清不楚 地域 歧视 舆论 虚荣 自卑
掩盖自己种族的真相,活在无穷无尽的谎言之中,苦不堪言。故事涉及的题材太多,种族地位、忘年恋、懦弱与谎言。屡屡提到事件发生所处克林顿丑闻时代背景,并没给剧情带来好的映射,反倒显着内容凌乱。“她不是我的初恋,也不是我的最爱,但她肯定是我最后一个恋人。”
人都有缺点,有些人懦弱的躲避,有些人勇敢的面对。种族歧视成为社会常态的年代,白人想当然的歧视,习惯了受辱成了黑人致命的缺点,可否定自己的种族,只能承受自己内心肮脏的折磨。一部讽刺的电影,貌似教授说的一个单词是引起飓风的蝴蝶,其实真正的蝴蝶是他的思想,迟早会引起飓风!
一生建立在谎言之上。关于大学,听从父亲还是忠于自己?恋爱和入伍时候展现的种族身份认同感何处安放?因“游魂”一词而被学生投诉歧视。妻子突然离世。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然后一起车祸中丧生。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有个作家可以记录和揭示这身前身后事。PS:妮可妈竟然养了一只乌鸦。
豆瓣評分比較偏低, 爲什麽, 歧視人家符合奧斯卡的口味嗎? 當然早聽說霍普金斯和妮可在片中的不論戀和影片的種族歧視, 都是尖銳的問題, 但片子敘事卻絲毫不尖銳, 甚至可以說壓抑的讓人不忍看下去. 看著主角的時候, 叩問自己的心, 每個人都有一個秘密, 一開始只是座小土丘, 最後變成壓在背上的城堡.
制作很精良,比想象中的好多了,不过英国口音、越长越乱套的男主角和充满女神风范的女主角还是让人觉得有点搞
揭示人性的故事片,真相的交代让人有点惊诧。教授被矫枉过正的校方屈为歧视黑人,当然过往其个人言行也有点鄙视黑人,孰料44年他就与家庭割裂恩义……米帅饰演年轻的鹤健士,惊鸿一瞥的英俊。为了虚名背弃种族和至亲,让爱他的父母兄妹都同受巨创,够冷狠。父亲给儿女撑起体面生活实则躲去端盘,唏嘘。
“与其说人性充满了各种光辉与黑暗,不如说它时刻保持着自身的不确定性。”稍微有一点晦涩难懂的剧情片,故事其实信息量很大,导演刻意得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折磨观众,很有《神秘河》的味道。几个老戏骨加上风情的妮可表演更不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