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lessed is h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good will, shepherds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你想当耶和华,我想当耶和华,大家都想当耶和华。不过看了这部阴差阳错一直没碰的片子,还是觉得最想当耶和华的人没准儿是昆丁塔伦蒂诺。这部1994年的片子凭良心讲拍的的确是不错的。即便其中所谓大家推崇和称赞的“回环结构”以及“全方位多角度”在今天看来也不是什么多特别多了不起的东西。 有朋友说看半天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我说要么就是你心不在焉想着哪个妞呢,没专心看,要么就是耐性太差,到了一半就去看剧透的影评了。的确两个半小时还是有点难熬。不过流氓导演导的流氓电影的确也是值得一看的。 说起暴力美学,流氓昆丁是拿手的。《天生杀人狂》自然是经典的经典,所谓物极必反,暴力的终点反而不在暴力,至今仍然记得米基和梅乐力在鲜血横飞中拥吻,何等浪漫。 所以看了低俗的《低俗小说》倒不觉得有多么暴力。吸引人的反而在其他的地方。 好吧。我比较啰嗦。 回到这部片子。94年的片子你当然不能用今天的视角来讲它的结构多么老土。说白了无非就是故事重组。如果你被大卫林奇的电影折磨过,那么任何的复杂的结构都不能称其为复杂了,何况本片如若能够耐心看完,那么一切就清楚了当了。就近一点的例子,《太阳照常升起》,姜文算是极尽其能把结构拆了又组。本片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大佬,一个妞,一个搞拳击的,两个黑社会的,还有两个小丑抢劫犯。他们共同组成了一部条理清晰的小说,出于避免剧透,其他的情节我也不多讲了。昆丁把这个故事拆开了,就像我们的语文老师教的那样,回环结构的作文必定得分要比平实叙述的高。 那么关键也不在于结构了。 人物倒是重点。 每个人在社会里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也并非单一。它在不同的环境里拆分出若干合理的形象。比如你在妈眼里永远都是小屁孩儿,你在你女朋友眼里是个无恶不赦但又招人喜爱的烟鬼,你在你老板眼里是个只会打瞌睡的混球…《低俗小说》里的人同样面临这样的境地。 朱尔斯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他没事儿就想念那几句圣经(当然,这是昆丁那个混蛋杜撰的)要么就是想金盆洗手,但是他在被杀者面前又是个凶残的又那么邪恶的带有一点幽默感的冷静杀手。文森特也是个忠心的黑社会手下,即便面对着大佬马子,还是会躲在洗手间千言万语告诉自己要冷静,有些女人是不能碰的。不过那小子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比他的黑人哥们儿要低太多了,如果大佬的马子没有摸到那包带劲儿的白粉以至吸食过量,那我敢打包票他肯定得缴械投降。布鲁斯威利斯演的那个过气拳击手倒是挺招人疼的,脾气暴躁的北美汉子力求让自己冷静(虽然摔了电视机已经算是发泄了,看把他马子吓的),坐在本田车上才开始絮絮叨叨的大骂,怎么自己的女朋友可以把他父亲的表落在那该死的袋鼠上。想当年越战的时候,那可是在他爸爸菊花里藏了五年,又在他爸爸那个长相猥琐的朋友菊花里藏了两年,才幸免于被越南混球夺走的。不过这样很MAN又很温柔的汉子在日后商店里挑选武器那段,倒是让人忍俊不禁,先是榔头,又是棒球棍,最后居然挑了把日本武士刀,的确来劲儿。两个神经质的抢劫犯倒是可爱的很,一个叫小白兔,一个叫小南瓜,跟才上大学似的。话说看片的时候,在最后一个场面来临前,一直不知道这两个人是用来干嘛的,直到穿着沙滩装的朱尔斯和文森特决定去吃早餐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俩在不同的环境,或者说面对不同的人所扮演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对于手无寸铁的顾客们,他们耀武扬威,特别是那女的,一脸找抽像。不过一物降一物,朱尔斯这个黑鬼基督徒彻底让他们没辙。临到头了还在念那段该死的话。听起来就像是流氓昆丁坐在那儿似的。小南瓜还一脸若有所思的顿悟,凭他那智商,这段也有点做作了。最后,不得不提的是那个倒霉蛋大佬马沙。在小弟面前的确挺牛逼的,最后居然被小白脸爆菊。除了脑门子后面贴的那块创口贴,还有那两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耳环,即便不用点兵点将,小白脸儿也会挑他吧。 话说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剧透了这么多,那麽就此打住吧。 我也回环,转到开头贴的那段经典台词。据说当年昆丁是想要把那段用在其他电影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被《低俗小说》的朱尔斯给用了。仔细看看(当然得读英文原文,翻译的那些都太糟了。。),倒是觉得有那么点意思。 看这样的电影,无非是为了娱乐。只是娱乐之后,常常也觉得要不然也像文艺青年那样从中“学到点什么”。我比较悲观主义,所以看到的东西也有点黑暗。我们的生活大抵也无非是一部低俗小说,每个人有自己卑劣的不为人知的念想,每个人也为着摆脱一些未知的强大力量而挣扎着。至于到底怎样让这个该死的世界滚蛋,现在我除了知道“要不还是我自己滚蛋吧”这个方法外一无所知。所以说,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不过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把我说的话当狗屁,另外,把这个片子也当狗屁,反正一切都是娱乐至死。你所需要知道的,只是记得要像朱尔斯那样思考人生,要像文森特那样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别勾二嫂,或是像拳击手那样知道要爱老婆爱手表。最后,切忌别像黑社会大哥那样戴那么显眼妖孽的耳环,以免被爆菊…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提的是,昆丁你个大流氓,我还真喜欢你。哈哈。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