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因为对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原著小说的喜欢,所以此次上影节非常执着于这部电影的求票。整体看下来,有点失望,这种失望不是来自于电影本身,就电影本身而言是一部还不错的电影,失望来自于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来源于两个女性创作者的都很强大的自我,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伊莎贝尔科塞特也有其自身电影风格。
对于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文风的喜欢让我对电影的偏离很失望。依稀记得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结束自己的学院生涯六十岁左右才开始写小说,又是英国人,其文字之节制,文风之隽永,绝非样子货。最后总难免囿于繁琐的我所以喜欢其人其文风,大概是深知自己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望根本无法抵达这种简洁之径。
伊莎贝尔科塞特在电影叙事上也是简洁的,然而相比小说,竟然会显得十分维多利亚,但小说所讲述的不是一个简爱式的或者奥斯丁式的故事。小说中偏执的要开一家书店的中年女人,没有艾米莉莫蒂默漂亮的脚踝,没有好看的毛衣开衫完美搭配不过火的筒裙,没有明显涉及情爱的男子的出现,没有一个在书店浪漫邂逅的爱人丈夫,她甚至都不懂书。
这样的一个女人在给新书上架的时候,因为看到扉页上写着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宝血而出于对“精魂”、“血”的常识,把其归类于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然而,在一家书店都现实经营上,她一个老农民式的精耕细作去维系它,并坦然面对这种精耕细作的产出可能并不那么好都事实。这个女人,可能根本读不懂《洛丽塔》的,也不会意识到在小镇里上架《洛丽塔》所引起的氛围的。
很久以来,对文学作品改变成影视作品的失望即来源于如此:画面和影像总是会加上滤镜,不愿面对文字里的残酷:那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然后全世界与其为敌可以让谁在人格上挟以自重的故事,那只是一个普通甚至庸常女人的偏执而已。而庸常的偏执比美丽的偏执更让我觉得动人,更能感觉到有所谓的类似于生活的韧性的东西,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坚持的,坚持也未必都是美丽的,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
开一家书店真的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一定要让人谈论理想主义都事情,如果非要这样谈论,也许只是某种程度上对于书籍对于知识所怀有的表演性。每当看到那些关于书店的理想主义的寄托,我都会想起这样一个庸常的女人及她的偏执。
每一个爱书的人都会喜欢书店,有人因为爱得太深而自己开了书店。也许英国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书店》的主人公就是如此。
孀居的女主弗洛伦斯·格林克服重重困难,在自己居住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以此安顿身心。小镇上有势不两立的两个权威人物,一个是战争暴发户加马特夫人,在资本和人脉上有着很强的控制力,一个是深居简出、疾病缠身、住在沼泽地老屋中的贵族布伦迪希先生。开书店这个行为引起了加马特夫人的嫉恨,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使书店关闭。而弗洛伦斯的坚定支持者布伦迪希先生,也在去给弗洛伦斯争取权益的过程中被加马特气死。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作者用洗练的语言、平静的叙事毫不怜悯地把悲剧氛围拉满。
小说营造了一个迷人的物理空间,一个介于海洋与河流之间的小岛上的小镇哈德堡,充满了与世隔绝的神秘和保守,在这个小镇上,在19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还没有炸署条店、洗衣房、电影院,文化和服务业态匮乏,人们缺少精神生活空间。弗洛伦斯选中的营业空间是一幢五百年前的老屋,年久失修,还有着闹鬼的传说。就是这样一幢老屋,变成了一个温馨的书店,还吸引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小女孩儿来这里帮忙。在作者的笔下,小镇的自然和人文都富有魅力,比如弗洛伦斯出门散步的地方就是海滩,作者写道:
一月,总有那么一天,就像人们说的,好像是春天般的日子,一块一块的蓝天,沼泽地里成千上万种野草似乎发出了复苏的气息。......
眼前一个急弯转到海边,四十英尺下,是铺满石子的海滩。草皮富有弹性,好似浓密的绿发。悬崖边有一条少有人走的老路,路两边的残迹是房子或者小别墅的残垣断壁。......一栋小的别墅还在悬崖边上。一半的地基和前墙都不在了,客厅是所有鸟儿的栖息地,破碎的墙纸虚空地扑扇着。
一个避世的小镇、一个沉淀着岁月的老屋、一个温馨的小书店、一个伤心的女人,消失了,结束了。全书自始至终萦绕着薄雾清岚般的伤感氛围,但作者绝不煽情,全靠情节和语言的的张力抵达一种悲剧的结局,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悲剧,欲说还休,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的习惯是看完书再看看据此拍摄的电影,或者看完电影再据此看看书。《书店》的电影与原著对比做了一些改编,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另一种艺术形式,影视作品是需要冲突和悬念的。相比于原著,电影中的女主有着优雅和美貌,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年轻女人,她仿佛总是身着大地色文艺风的英伦服饰,在小镇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古老建筑间流连,每一帧画面都如诗如画。而男主布伦迪希先生虽也上了年纪,但绝非如书中所写是风烛残年,而是一个走路仪态依然帅气的男人,而且和女主有着暧昧的情愫。相比于原著,我更喜欢电影。
今天,书店已是城市的筑梦空间。不论时代变迁、文字载体的更迭,我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被书吸引。每一次出差或旅行,到达每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我都会到访那里的书店,享受坐拥书城的静谧时光。而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中,曾经有一个小镇,容不下一个书店,这是多么悲伤的往事。书是灵魂的避难所,而书店却做不到。
药品是众所周知的,特殊又必备的民生商品,书本,却往往被忽略。在很多人心中,书本,特别是除却教辅书本,她只是廉价又低毛利的情怀商品。
而在当下,当我们谈及书店的时候,所有的唏嘘与慰藉似乎都和理想主义相关,但书店,只是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么?
电影《书店》改编菲兹杰拉德的同名小说,讲述女主角弗洛伦斯在一个小渔镇上开了一个书店,后以失败告终的故事。这个菲兹杰拉德不是海明威好朋友的那个菲兹杰拉德,而是英国著名的女性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她说“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想要一家书店”。极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经营过书店,所有写这出故事时,带着浓浓的自传色彩。
故事里,充满了嘲讽,或者,说是嘲讽宁勿说是宣泄失望。而我在她对失望的宣泄中,反而看到了她更加坚定地,对于书店和书籍意义的阐释。
电影的画面中,大风似乎没有停过的海边,阴郁的天气掩映着人物苍白的面色。固执又温和的女主挺直背脊,她以为,书籍筑起的高墙,风雨着不透。
而老屋书店这个小小心愿的实现,却像一闪而过的流星,也像飘在水上的纸船。但她的一念之间,却以漫天火光,温暖了也福泽了阴冷小镇上的人们,短暂,却有力量。
这样开一个书店,失败作为结局的故事,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可太多见,着实是个平凡的主题,但也正如海明威所说“只要故事真实,文字质朴干净,赞美直面压力的无畏和从容,就没有糟糕的主题”。
而我,也想借这个电影的机会,探讨下我认为的书籍的意义。
电影中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是啊,书籍应该是必需品,我相信这并不只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的幻想。
文字诞生的开始,是为了记录,后来,更是为了创造。我不能想象,没有了创造力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创造力让人独一无二,也在现在的科技背景下,让人永远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
他们说,那是因为你是理想主义者,才会觉得创造力是重要的。一个理想主义者,企图改变他人,是徒劳的,但你要知道,一个理想主义者,想要改变自己,也是徒劳的。
他们说,活着就是最大的意义。而一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还是企图从文学艺术中找寻一些除了活着之外,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或许是一种英雄主义。英雄主义和天真有什么区别?英雄主义比天真多了更多的勇气。
战争,金钱,政权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强大机器,这种毁灭的力量如果没有了创造力的抗衡,没有了勇气的抗衡,会像大火燎原一样,让文明回归原点。
而书,除了抗衡之外,更能让人浴火重生,也可以让文明浴火重生。
故事中,反面角色加马特夫人,企图用文化中心代替书店,也是她,运筹帷幄,干掉了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也许她是嫉妒使然,也许是控制欲使然,也许在她心里,就是不能理解,文化中心为什么不能代替书店。
书籍,不止是传播文化,传播这个词,未免傲慢,实际上,书籍安静又谦卑,他就在那里,予取予求,任由解读,甚至任由误解,每位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产生不同的代谢结果,疗愈各自的伤口。
电影中说“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房顶的四面墙壁,她形成了一个家”,书籍不仅仅是家,是避难所,她更是药。
而往往伤口愈合后才轮得到关于勇气的讨论,一个淹没在疼痛里的人,一个像大地之母跪地求饶的人,你如何要求她内心勇气滋长?
故事中的主角弗洛伦斯,小镇深居简出的古堡主人——布朗蒂希先生,开书店时招到的帮工——朋友家的小女儿克里斯汀,他们都是先被书籍治愈,再不断滋生出反抗勇气的代表。
故事中,他们的结局却仿佛昭示了反抗者的典型结局,被驱逐或是死亡。但反抗者的勇气足以让他们连面对被驱逐或是死亡都是从容而坚毅的。
可是,书籍也不是一定要以纸质版的形式存在,不是吗?如果电子书籍也同样能有以上的价值,那书店又能有多大的价值呢?
关于实体书店的讨论,确实也一直是喋喋不休的话题,这十来年,因为电子媒介的发展,因为经济,因为疫情,实体书店倒闭的不少。数字生活确实让人们更加的便利,交流更加的高效,蔡伦造纸之后又何尝不是感受到了便利和高效。他们都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一种载体。
但实体给人带来的体验确实是虚拟无法超越的,这也是为什么虚拟世界总是在模拟现实,才能企图取代现实。看得见,摸得着这件事情,绝不仅仅是怀旧的情怀这么简单。
电影《天使之城》里面的天使所羡慕的人间,一定是能真实感受到梨子绵软质地,甜爽汁水的世界;电影《头号玩家》故事的前提也是2045年现实世界衰退破败之后。
更何况对于城市生活也好,乡村生活也好,书店也是补全公共空间完整功能的必要性场域。
在我心中,纸质书永远不会消失,实体书店永远不会消失。这些年不断碰见的,为了实习书店而坚守的人们,也在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当我们的谈及肉体存续时,书籍确实是无用的,烧书取暖,也只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那样感受霎那的温暖。但,爱书的人,不应该为了无用而羞愧,而应该为了无用的羞愧而羞愧。
活着,然后呢?谈及生存之后,我们终究不止要生存,我始终相信,求上得中,当你不止要生存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生存。
最后,电影让我种草了一批新的书单,牙买加飓风,蒲公英酒,华氏451。当我觉得漫漫人生路艰涩难熬的时候,文学艺术总能让我觉得时间不够用,而生出对人生路漫漫的和解。
完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