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终于在Netflix上看了《走出非洲》。然后读完了在伦敦时入手的原著。
要好的一个朋友问我,你为什么喜欢这部电影?她是美籍华人,沃顿毕业,问这问题的时候带着美国精英特有的诚恳和直率。她是真的想知道。我还没有回答,她男朋友说,这也是我妈妈最喜欢的电影。我猜他妈妈大概五十五岁,在巴黎西郊的富人区St Germain en Laye有一栋房子,离婚多年,人生美梦就是中年遭遇爱情,遇到如风的恋人:《走出非洲》里的德尼斯或者《廊桥遗梦》里的伊斯特伍德。在场的一个四十多岁的法国男人也表示极喜欢这部电影,他事业尚可,未婚,无拘无束,人生偶像大概也是德尼斯。
我一时语塞,为什么喜欢《走出非洲》?
因为它发生在非洲,那里尘土飞扬,血腥原始,却又纯净无比,就像阿拉伯的劳伦斯说:我喜欢沙漠,因为它干净。作者凯伦布里克森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讲故事的人,而她的故事也像《一千零一夜》一样引人入胜,农场上的杀人案、小鹿Lulu、我的跛子厨师、来自丹麦的老水手、山丘上的坟墓,我像凯伦的爱人德尼斯一样,假想自己坐在内罗毕郊外凯伦家的火炉前,用很多靠枕给自己做了个沙发,在漫漫长夜听着这美丽的丹麦女人讲着她的故事。
在书的开头,凯伦说,所有的冷血诺曼人,在他们第一次去希腊、罗马和法国时,会深深被南方文化所折服。她自己也如此,她像一个南方女人一样柔软敏感,却从来没有失去北欧女人的强硬。她既像《飘》里的斯嘉丽一样漂亮、强悍、勇敢,独立经营自己的咖啡农场,扬鞭骑马猎杀狮子,处理尸体和将死之人。又像三毛,敏感、脆弱、文艺,全心热爱着一片陌生的土地。她也如所有典型的欧洲贵族小姐,男爵夫人,饱读诗书,说希腊语、法语、拉丁文,信手拈来就可以吟诵柯勒律治或莎士比亚。
凯伦有时残酷冷漠到让人震惊。她在书里写,有一天,我出门过河看到了一只漂亮的蜥蜴!我觉得,这漂亮的皮送到巴黎可以做成一个好包,我就开枪了。真可惜,在它死掉的那一刹那,所有颜色都退却了,所以我建议所有的女士们,不要射杀蜥蜴。她和德尼斯一次看到两只狮子在吃一只长颈鹿,就枪杀了它们。她说,母狮朝天上跳了起来,跳得很高,掉下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在最后卖掉农场离开非洲的时候,凯伦甚至决定枪杀所有农场里的马和狗,而天知道她是多么爱这些高贵的苏格兰猎鹿犬和她红色的爱马Rouge!
可她写起她收养的小鹿Lulu时,却有着妈妈对漂亮小女儿的爱意和嘲讽。第一次把小鹿抱在怀里时,它只有一只猫那么大,有着紫色的大眼睛,像黑松露一样的鼻子,总在说话的小耳朵摸起来好像丝绸,还有像中国老太太一样的小脚。小鹿在房子里走路时踢踢踏踏的声音就像一小串微怒的响指。Lulu在成年之后,离开了农场去森林里生活,再也不愿让人亲近,只在晨光熹微时出现在森林的边缘,徘徊几时远远相望,便匆匆消失。然而小鹿还戴着那只凯伦挂在她脖子上的银色铃铛。离开非洲多年,Lulu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人世,凯伦仍然在午夜梦回时听到铃铛清脆的声音,Lulu又回来了,她的心里充满了甜蜜的忧伤。凯伦写到她的几只苏格兰猎鹿犬,来自欧洲的高贵灰色大狗,曾英勇地打死过一只黑猩猩,得到了当地人极高的尊重。还有一次,在蒙巴萨的海岸上,她看到了两只被装在集装箱里的长颈鹿,和许多惊慌失措的火烈鸟,它们被运往汉堡的马戏团。她说,希望你们在路上就通通死去,永远不要到达汉堡,那里没有人认识非洲,人们只会逼你们低下美丽高贵的头颅。
凯伦生命中的男人是布里克森男爵(Bror Blixen),伯克利科尔(Berkeley Cole)和德尼斯芬奇哈顿(Denys Finch-Hatton)。此三人全是二十世纪初生活在肯尼亚地区的欧洲贵族。
布里克森是她的瑞典丈夫,然而这场婚姻是建立在名誉和金钱上的交易,富家小姐希望得到一个贵族头衔,她用钱给自己买了一个男爵夫人的名号。通过男爵,她在非洲感染梅毒,终生不能生育。
伯克利和德尼斯都是英国贵族,出生长大在肯辛顿,读伊顿继而牛津,他们是好朋友。然而凯伦说,他们俩都不属于这个世纪,在这个时代他们无家可归,到处漂泊,他们躲在非洲,四处打猎,逃避他们的朋友们在英国所要承担的某种责任。只有英国能孕育出这种人。他们来到她的农场,听一夜故事,喝几天酒就离开。他们不是那种在一个地方待很长时间的人,不是那种会变老的人,他们离开,然后在年轻时就会死去。
伯克利走起路来像猫一样安静,他所到之处都光明温暖,在他舒服的时候,你可以从他嗓子里听到猫的呼噜声,而他生起病来,也像生病的猫咪一样让人心疼无比。他每天早晨十一点都要喝一瓶香槟,用最好的水晶杯子。电影里的伯克利风度翩翩,有一个美丽的索马里情人。1925年,43岁的伯克利在肯尼亚心脏病去世。
德尼斯是彻彻底底的放荡公子,风一样的男人,早期殖民者里著名的猎人和向导,后人尤其赞扬他的体育天赋,一天就学会了开飞机。但是凯伦笔下的德尼斯更加柔软,他喜欢诗歌,喜欢听故事,有强烈的人文主义情怀。他随身带着圣经,最喜欢的诗是柯勒律治的《一个老水手》,这首诗也在他死后被刻在其墓上方的方尖碑上。
德尼斯和凯伦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凯伦是个积极乐观的开拓者,她有很强的占有欲,喜欢说,我的农场,我的森林,我的村落,我的小鹿,她给当地人办小学教孩子说英语,给当地人治病,她给自己的黑人仆人戴上白色的手套,她截住一条河自己建了个池塘,哪怕索马里管家跟她说“您不能这样,这些水住在蒙巴萨”,她一定要在海拔三千米的Ngong山上种出咖啡豆,她一定要在禁止女人进入的白人俱乐部里喝一杯威士忌,她在一战结束的新年party上,众英国人高唱《天佑女王》时,转身离开。德尼斯是一个消极的无为者,他活在当下,从来不违背自己意愿,他尊重非洲已有的文化和习俗。他问凯伦为什么要办学校,凯伦说因为不想让当地人无知地活着,而德尼斯说,他们并不无知,只不过你我不懂。我不想让他们都变成小英国人。凯伦说,在你心里一切都那么简单。德尼斯说,是啊,因为我要得比较少。在德尼斯心里,非洲不属于他们,他们都只是过客,何必妄想改变这片土地?凯伦像火,而德尼斯如风。
1931年,凯伦的农场破产,她变卖一切准备离开肯尼亚。德尼斯在同一年驾驶滑翔机时发生事故,离开人世。电影里,德尼斯的葬礼上,凯伦念了一首诗,Housman的《致一位英年早逝的运动员》(To an Athlete Dying Young):
当年你为小镇赢得了胜利,
我们举起你穿过市场,
男女老幼为你欢呼鹊跃,
把你抬在肩头上凯旋。
今天, 人们又聚集在一起,
我们把你抬在肩上为你送行,
轻轻放你归于尘土,
小镇为你肃穆宁静。
英俊青年早早夭折, 荣耀不能为谁停留, 月桂树转瞬苍翠, 却比玫瑰凋零的还快。
接着她说,主啊,请收回德尼斯芬奇哈顿的灵魂。他不属于我们,他不属于我。她抓起一把土,久久颤抖着,终于也没有把土洒在德尼斯的棺椁上。
我喜欢电影的开头,莫扎特的长笛声响起,凯伦在梦里又看到了背着来复枪的德尼斯站在红色的非洲清晨里,身旁是一棵高大的尤加利树。德尼斯死后葬在凯伦家西南边的Ngong山上,许多人说,常常看到两只狮子,一公一母,在他的墓边徘徊嬉戏。凯伦说,这样很好,德尼斯会很高兴,连特拉法加广场上的尼尔森元帅的狮子,也不过只是铁铸的。
从1914到1931,29岁到46岁,凯伦在非洲生活了十七年。她在书里问,非洲会记得我吗?Lulu,那些长颈鹿,那一轮明亮的非洲月亮,那些留着汗的采摘咖啡的黑人,他们可曾会想起我?孩子们会发明一个以我命名的游戏吗?月亮会照耀过我曾经独坐的河畔巨石吗?Ngong山上的猎鹰会在我走后搜寻我的踪影吗?今天,内罗毕以西十公里,凯伦的农场变成了布里克森博物馆,附近还有一大片区域以Karen命名,在GoogleMap上就可以看到。原著改编的电影《走出非洲》,由梅丽尔斯特里普和罗伯特雷德福主演,在1985年获得了七项奥斯卡奖,包括最佳电影,最佳导演和最佳作曲。
1954年,凯伦和海明威同时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据说海明威曾经读了《走出非洲》,表示自己在这种才华面前再也不应该写作。虽然他们互相敬慕,并且爱非洲都如同爱自己的生命,两人却似乎从来没有真正见过面。然而,虽然海明威觉得凯伦写得更好,最后诺奖却归他的《老人与海》所有。今天,海明威和凯伦都已去世多年,非洲还在,但也变了太多。凯伦和德尼斯挚爱的莫扎特呢?莫扎特出生于1756年1月27日,而莫扎特是永恒的。
这就是凯伦布里克森的故事,我爱这本书和这部电影的原因。
一个女人的坚韧热情,两个男人的避世,早期殖民者的拓荒史,肯尼亚的人民,这片土地不属于我们,绝佳的非洲草原景色,女主角的诗意性格,我不会因为一张纸爱你更多
第三世界总是被拍成动物世界。
没啥感觉的公认好片
我在非洲曾经有一个农场,种咖啡豆,给黑人小孩治病。我在非洲遇见了为自由奋不顾身的情人,热爱动物胜于人,折桂而来,情迷而往。我在非洲曾写过一首歌,哪里有已逝的热土,哪里有纯洁的朝露。我总是两手空空,因为我触摸过所有。我总是一再启程,因为哪里都陋于非洲。
动物做什么都是全心全意的,每件事都像是第一次,猎食,工作,求偶,只有人类做的最差,只有人类会感到厌倦。动物会说:我知道你对我的感觉,你也知道我对你的感觉,所以我们就躺下来开始做吧。
非洲……一定要去,就因为这部片子。
可以说是很好的非洲风光片,以飞机巡游那一段尤甚;也可以说是爱情片,两个人一起在草原打猎,升起篝火的晚餐。但其实,更应该是凯伦从对世界的不知到拥有坚毅性格博大胸襟的蜕变历程,是非洲改变了她。可惜了帅到掉渣的罗伯特雷德福。。。(真的好像皮特。。恍惚了)原声美!
非洲大地的绝美风景画——与原小说却相距太远。
盛名之下却极其平庸的《走出非洲》显然是一部描写幻灭的作品。个人命运的落寞收场是对早期殖民主义道路的否定,你最终得不到那些不属于你的东西。爱情呀,真像《黄金时代》里那袭华丽的外衣,而它内里却是一种血腥的野蛮和残酷。可惜在辽阔的非洲大陆上,人性的多种可能,我们却看到了最渺小的那一个。
非洲已经成为我的一个梦,我读它,我看它,仍旧不够。于是那些斑马、狮子、长颈鹿就说着斯瓦西里语,像马赛人一样,在炙热的空气中向我走来。我想知道这篇母地能给女人带来什么,它怎么样支配着每一个生命的生死。摄影好美,尤其是飞机掠过火烈鸟那里。自由的男人不爱富裕的女人,他们爱女人一无所有。
以前看三毛的书,记得她提过这部让她无数次落泪的电影。现在我才终于明白。梅姨演得女主我大爱。不提非洲这片神奇的土地,单这段爱情,导演虽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但他们那次hunting,在飞机上紧握的手,他们的谈话与交流,足矣。让我想起《碧海蓝天》,只是一个女人爱上了狮子,一个女人爱上了海豚。
独立女性也是被逼出来的~~
优美的音乐、壮丽的风景、特别是梅丽尔斯普利特的出色演出,可以说是真的把人物塑造的很传神。
女性觉醒经典之作。所谓经典的力量就是,在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长的成长跨度里,你一次又一次重温、向它索求,而它次次总能给你掏出新的东西。罗伯特.麦基的解读:一个被“我即我所拥有”这种传统观念所束缚的女人,渐渐意识到你并非等同于你所拥有的东西或男人,你自身的才智、能力、作为,才是你的价值。
原来这部电影教给人的是关于告别,不求一物属于自己,而爱它。电影里看不到撕心裂肺,那些绝佳的几乎像躲藏起来而露出一点点的尾巴一样的细节与台词。
那片大地让她那颗爱慕虚荣的心洗净铅华
与心爱的人从瞪羚奔跑的广漠草原上掠过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啊?
非洲美景;别具一格的思想化作精彩的对白。“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选择。我不是按照别人的想法来过生活。不要勉强我。我不希望有一天发现自己是在帮别人活。我愿意承担后果,就算偶尔寂寞,甚至孤独终老,我都能接受,这是公平的。”“我不会因为一张纸更亲近你或爱你更深”
女主INFP,丹尼斯ISTP
我们只是路过这里 并不拥有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