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这个单词,在英语里是群众,大众的意思,常指乌合之众。在GLADIATOR里热中于观看角斗场里的血腥杀戮的观众们,就是mob.
mob里面可能藏龙卧虎,但只要他还没有显露出来他的英雄气概,他就只能和其他mob一起,表现出mob的特性:即使人多,他们也不可怕,即使人多,他们也总是随波逐流,没有一致的主张,即使人多,他们始终匍匐在强权的脚下。
罗马的老王衰老了,当MAXIMUS领导着强大的罗马军队取得最后一场决定性的胜利后,老王准备将权利传给MAXIMUS,他希望MAXIMUS成为罗马的protector,要求MAXIMUS在控制局面之后,把权利还给人民,people,让罗马恢复共和。后来老王意外地被他的儿子COMMADES杀死,COMMADES登上了王位,而拒绝效忠COMMADES的MAXIMUS则沦为角斗士。
聪明的COMMADES为了对抗议院中顽固的议员们,实行自己的独裁统治,开始用血腥的角斗来娱乐mob,以获得他们的支持。结果mob就忘记了自己可以追求更多的民主权利,转而整天陶醉于血腥的屠杀,忘记了当初他们曾经在COMMADES回国掌权时激烈地反对过他。
后来MAXIMUS在角斗场上不断取得胜利,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影响力,最终一个角斗士竟然象个国王,逼迫COMMADES亲自下场与自己角斗,进而杀死了COMMADES。COMMADES倒地后,MAXIMUS也因遭到暗算,伤重倒地,他命已不长久。
就在这一瞬间,原本喧嚣的角斗场突然一片寂静,mob沉默了,他们失去了主心骨,他们突然失去了可以统治他们的主子。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实际上是跪着生活的,总是希望有个英明的,强力的人来领导世界,领导一切,自己随波逐流就好。在角斗结束的一瞬间,COMMADES和MAXIMUS都行将死去,mob失去了主子,他们真的害怕了,害怕的说不出话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下一个英雄会不会来。
角斗士
一部正统的好莱坞史诗片,将军男主角险些被篡位的国王男杀害,死里逃生后却发现家人已经被国王男烧死,晕倒后被奴隶贩子卖去当角斗士并就此对国王展开复仇。最后国王男就像 LGD 半决赛对阵Liquid 那样顺风浪死,男主也“众望所归”地悲剧了。
《角斗士》的十周年加长修复版足足有两小时五十分,在以极高的完成度讲完故事的同时,还花了很多心思在场景、服装、道具上,开场对阵日耳曼人的遭遇战、竞技场内的血腥的肉搏战,以及马克-奥勒留时期繁荣的罗马城和其子即位后狂热的角斗风潮...种种细节都达到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应有的标准。(同年《卧虎藏龙》获最佳外语片)
对于节奏的把控也很棒,先是男主干脆利落地呼应标题成了角斗士,后来又有不间断地角斗和政治斗争,最后国王男顺风GG一气呵成,其中男主心系天下、恢复共和、有情有义、沉着冷静的完美形象也顺利地立了起来。
不过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总是难以代入主角视角,一方面是对经久不衰的“荣耀+家庭”式人物有些审美疲劳,另一方面就完完全全要归于杰昆-菲尼克斯扮演的反派国王男Commodus。
在历史上,《沉思录》的作者、“五贤王”之一的马克-奥勒留死后打破“禅让制”的传统,将王位传给了自己无能的儿子康茂德,后者在几年的隐忍之后便显露了暴君本色,罗马帝国也由此转向衰败。电影中的Commodus同样没有继承老父亲的任何一种美德,成了罗马帝国头号巨婴。
“巨婴”这个概念是由心理学家武拉平在《巨婴国》中系统提出的,一种典型的表现就是“全能自恋”,即认为“我是全能的神,世界必须按照我的意愿运转”。这是一种很容易让人高潮的想法,任何打破这种幻觉的行为都会被本能地抵制,一个最显然的例子就是学习数学分析会让大多数人认识到自己很菜,更谈不上全能,所以我们会发自内心地抵制数分。让我们试着把这个概念与Commodus的表现匹配。
做为老国王唯一的儿子,Commodus王位唾手可得。然而当听到继承人不是自己而是男主角Maximus时,Commodus崩溃了,他不得不开始面对一直在逃避的现实:自己从来没有达到父亲的要求。对于自己达不到父亲的要求、可能不是继承人这件事,Commodus一定有所察觉,但想必他一直在逃避、在欺骗自己说:即使达不到父亲所说的最重要的四种美德,凭借自己具备的“其他美德”,仍然有被父亲认可的可能。
在巨婴理论下,逻辑链条还可以向下推进一环:Commodus之所以在王位这么重大的问题上继续逃避,就是逃避可以帮助他维持这种“全能自恋”,只要不去想这个问题,他未来就是无所不能的罗马守护者,就能心安理得地沉醉在帝国的美梦中。
(真的像极了考试前面对老师已经划好的重点,却因为自己认为这个太难不考而不去复习,结果期末考试果然被考了个七荤八素的学生党)
这一段略显肉麻的台词在我看来完完全全是Commodus的真心话,这并不是企图用父亲的同情做的最后挣扎。因为这种完全以自己为世界中心的巨婴真正爱的人只有自己,他们分给自己的爱太多了,剩下微不足道的爱就可以随意使用:当爱姐姐就能获得依靠时就去爱姐姐,当爱父亲有可能得到王位时就去爱父亲。
当Commodus说出这段台词时,那种真挚的情感喷涌而出,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将全身心交给父亲的人,我相信他之前也真的如台词那样真挚地爱着父亲,然而当爱父亲这个行为与自己无所不能的全能自恋冲突、与爱自己冲突,当杀死老国王就能真正达到无所不能而心慈手软就要一辈子面对自己不是全知全能这个事实时,Commodus没有理由不拿起这把霜之哀伤。
Commodus对另一个亲人:姐姐的处理也如出一辙。
在Commodus被父亲召来的路上,就开始表现出对王位的绝对自信,并通过姐姐一遍遍确定这种全能的幻觉。
得到王位之后,Commodus无时无刻不表达出对姐姐的依恋,在他心里成熟的姐姐可以满足一切对安全感的需要和性幻想。
而姐姐因为害怕Commodus会对自己的儿子、帝国的法定继承人下手之后选择叛变之后,Commodus没有后悔、没有痛哭流涕,而是用最狠毒的语言,以姐姐的儿子做人质要她留在自己身边。在Commodus心中,姐姐的感受不值一提,只要有这么一个符号化的生物供自己缓解不安、释放冲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确实无所不能就足够了。
从这个角度看来,从来没有善变的人,Commodus先痛哭流涕地爱父亲又转手杀害、像个孩子一样依恋姐姐又施以暴力的这些情节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我学到了一件事,就是我们都喜欢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去揣测别人的意图并总能找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臆测合理,我之所以会认为Commodus是这么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吧。(中二病又犯了)
最后要吹一波Commodus的扮演者杰昆-菲尼克斯,在这部戏里对眼神、嘴唇等等细微表情的刻画入木一百分,可以说杰昆之于《角斗士》就像希斯莱杰之于《黑暗骑士》,如果没有能将心理变态诠释地淋漓尽致的大反派坐镇,两部电影都会变得平平无奇。
更出人意料的是,杰昆在《角斗士》中饰演变态国王,在《卢旺达饭店》里是正义感爆棚的战地记者,在《她》中竟然是跟斯嘉丽-约翰逊谈恋爱的纯情老男人?还有什么人是你演不了的吗???
在《卢旺达饭店》中,杰昆只是一个配角,是正义的伙伴
终于明白DC粉知道由杰昆主演《小丑》时候就像穿着新内裤过新年的畅快心情了。
第一次看角斗士,实在记不清是在什么时候了。那时候还小,无法忍受太过血腥的画面。但其中的暴力与其他片子不同,即便是血腥,但同时也会让人热血沸腾。对于神经脆弱的我,也只有两处有些不适,一处是撒牛血,一处是最后将匕首慢慢刺入王子的脖子。
这不是一部百分之一百完美的电影,不同的人看,能找出不同的毛病。而对于我,唯一的败笔,便是最后皇后发言之前走路的时候摇了两下脑袋,实在让人觉得有些装腔作势的感觉。然而这点瑕疵,对于喜欢此片的人来说,也算不上是瑕疵。
它不是一部小资的电影,不反映个人情调,生活习惯,零零总总。它是一部讲述英雄的电影,看完之后总能让人有写一点东西的冲动。这部电影,最与众不同的地方,莫过于“大气”两个字。不管是战争中的冲锋,决斗场中的厮杀,还是主人公阳刚的性格。除去这部电影之外,还没找到能产生类似感觉的其他电影。它和其他英雄主义的影片,最大的不同点在于,这部影片的重点并不是表现主人公的战斗能力。当人们回想起它的时候,第一想到的,并不是主人公的功夫有多强,而是主人公为了实现共和,为了最求自由而死去。
在影片的开头,导演花了十几分钟的浓墨重彩,细致地表现了一场经典的古代战役。而另一个影片重点表现的战斗是帕西缪斯被送到罗马后第一场角斗。第一场以强胜弱,没有什么悬念,主要目的在于画面的表现,不过足以看出导演对于宏大战争场面的把握能力。第二场战斗以弱胜强,在战斗的开始,实在为主人公捏一把汗,除了认为他是电影的主角,肯定不会死的圣斗士原则而坚信他肯定不会死(不排除会有人这样看电影,因为关于英雄的电影,半路就把主角给弄死的,实在少见),如果情绪融入影片情节,那是一场非常激动人心的战斗。也正是那场战斗,为帕西缪斯赢得了罗马人民的心,从而走上了抗衡王子之路。
影片的亮点,除了情节和画面的宏大,以及赢得了五座奥斯卡小金人的荣誉之外,我想最令人关注的便是它的音乐了。当然这音乐,也为此片夺得了一座小金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不敢说其他影片中没有超过它的音乐,但就其配乐水平来说,绝对不会让它排到二流的队列之中。而旋律和画面结合能如此完美,令人印象如此深刻的,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影片,估计都用不着动脚指头。如果非要指出其他同等水平的电影音乐,以我所看的电影之中,能想到的只有《无间道》《雨人》这两部能相提并论了。(不排除我所看电影太少的缘故)影片中有两大主旋律。一个节奏较快,主要用于战斗的高潮。这个节奏非常有名,就算没看过角斗士,听到这个旋律也不会陌生。因为它经常被引用在国内的各种纪录片、影视插曲之中。另一个节奏比较慢,而且有女声吟唱。一般出现在影片需要抒情的时候。印象深刻的是在影片最后,帕西缪斯死去,皇后摇头晃脑地说完一段“他为共和而死”的演讲之后,一句“荣耀他”,音乐响起。我想不少人和我一样,在此刻控制不住自己的泪腺吧。
影片结束之前,帕西缪斯的战友将代表它妻子的小木人埋在角斗场中。“now,we are free. i will see you again. but not yet,not yet.” 然后走出夕阳照耀下昏暗的角斗场,让人思绪无限。他们自由了。当他老死之后,他们最终会再见面的吧。他们再见的时候,会谈论什么?会再次并肩战斗吗?在他剩下人身岁月中,会怀念这段让人激情澎湃血光四溅的岁月吗?或者,客观的说,他们死了就死了~ 化成一缕尘土,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流传下一段故事,让后人传说。
虽然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死亡。我今天见到了位比罗马皇帝还强大的奴隶。。你曾将四种首要的美德写给我。智慧、公正、坚忍和节制。在我看到的时候,我知道我自己不具备这些美德。但我有其他的美德,父亲。那就是让我胜过别人的野心,足智多谋和勇气
看过《角斗士》,你就会明白“为什么TA会被称为史诗电影”!—— 在心底为之震撼了一把!太精彩了:开片宏伟的战争场面,角斗场的厮杀情境......;太美了:每一帧手抚稻田的画面;斗兽场的全景;那扇被幻想推开的门......;太帅了:罗素·克劳!太可怜了:片中的生灵:马;虎;“同性恋”长颈鹿;.....
一部歌颂人类最原始本性的电影,不管人类文明发展到什么程度,骨子里都是崇尚暴力的,人们渴望征服、渴望胜利,人们崇拜力量与速度,往高一点说,体育与竞技,战争与权力,都是根植于人类本性中的东西去驱使的。
我最喜欢的电影
复仇的救世主,教男人们如何做男人~Russell Crowe在本片太有型了,从头到尾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就连抱在妻子足下飞扬的大鼻涕都让人赞叹不已:这爷们儿脑子里什么东西这么粘?
唉,其实那个弱气的太子真的好惨,父王不亲,姐姐不爱,侄子不敬,议会军队民众不从,宿敌太强太风光,甚至死了都没人抬……
有气势的一部片子,但是也很细腻的描写出感情
当时一下子引发了史诗电影狂潮
我见过最美的回家画面,真的男人。
好莱坞英雄史诗传奇,不感冒
#一部电影沦为导演脑残粉之雷得利斯科特#
啊啊啊啊啊啊,完全无法抗拒这种类型的片子。。英雄历经磨难win the crowd,打败tyrant归政共和 然后 go home。。几乎把人间不可能的事都模拟了一遍。。。T — T
片中所有主要人物从选角到表演都极为精当,古罗马的题材,看出一股中世纪的范儿,包括服装都很让我出戏。坏王子最后脑残要决斗,恰恰是他人性中仅存的东西在驱使着他:对父爱的愤怒与渴望,对荣誉的轻蔑与不甘。
这一次,他的剑直指暴君康莫迪乌斯,失去亲人的痛苦,沦为奴隶的屈辱,在马克西蒙斯的内心燃起了熊熊怒火
可以作为古装片的教材,没有太多亮点,但作为这样的大片,不犯错已经是很大的优点了。
我也要做一个渴望回家的男人。
【A-】这片真正打动我的,不是它那豪华的制作水准,精致的历史道具,古朴的服装设计,富有质感的摄影,或是代入感强的战争场面。真正打动我的,是他临死时,抚摸那随风舞动的麦浪,眺望着远方青灰色的天空,在妻儿的注视下缓缓踏上回家之路的一刻。对我而言,那些制作上的优秀终归只是表面,那个战士回家的那幕才是本片真正的灵魂。
史诗是一种意淫,很来劲。欢迎收看勇敢的心2.0——为啥是2.0呢,我认为还有另外的一个主角:邪恶皇帝,这人演的很出彩。
只要看完前15min就会明白它为什么是奥斯卡最佳。
喔。。太精彩了。我喜欢Russell Crowe!! 太MAN了,这部影片就是他的独角戏。音乐也很好。